1. 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实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答辩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名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至少有两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且小组教师的擅长方向应能覆盖本专业的主要研究方向,小组成员中须指定一名组长和一名秘书做答辩记录;
2. 答辩资格审查
根据学生呈送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计算机程序、外语文献翻译译文和原稿等以及评阅意见,审定学生答辩资格。具体按照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规定执行。
3. 答辩方式及要求
毕业答辩的方式。按课题的内容特点和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多少,可采用小组答辩,也可采用大组答辩。人数较多的专业,可选少数有代表性的课题先进行大组示范答辩,再分小组答辩。
(1)学生介绍毕业设计 (论文)内容。学生应在答辩前写出书面提纲,内容包括:课题名称和任务,采用的原始资料和参考文献,毕业设计 (论文)的基本内容和本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价(成绩与存在问题)。学生的介绍应力求做到:语言准确、简练,时间一般为15分钟。
(2)答辩小组质询。质询的内容应是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方法及鉴别独立工作能力的各种问题,在数量上通常为2-5个,可采用集中回答或一问一答等方式。质询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
①现场报告中的疑、错点;
②设计(论文)中存在的疑、错点;
③课题涉及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
④阶段成果的价值;
⑤课题包含相关的国内、外动态;
⑥本设计的不足及完善方向、方法;
(3) 答辩小组依据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的科学性、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论文书写规范、撰写水平,对研究结果的分析和综合能力、答辩情况等方面的指标,集体讨论决定给每个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评语和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