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上帝掷骰子吗:量子物理史话》中说,1905年是个奇迹年,为什么会这样说?
曹天元:1905年是物理史上最伟大的年份之一,也是爱因斯坦一生中最光辉的时刻。“奇迹年”并不是我的发明,事实上,绝大多数科学史书籍和爱因斯坦的传记都采用这种说法。所谓“奇迹年”(拉丁文annus mirabilis),本来是形容牛顿在1666年的贡献。那一年,牛顿回到乡下老家躲避瘟疫,结果,在这段日子里,他单枪匹马发明了微积分,完成了光分解的实验分析,据说还因为看到一个苹果从树上落地,从而获得启发,对万有引力定律进行了开创性思考。换句话说,短短的一年时间,牛顿就为数学、光学和力学三大学科奠定了最重要的基础。任何人只要毕生之年完成三样中的一样,就足以厕身历史上最伟大的科学家之列。这样的壮举,确实令人瞠目结舌,可以说是前无古人,甚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人们都以为不会再有来者了。 然而,爱因斯坦在1905年横空出世,极为戏剧性地打破了这种想法。那一年,还是专利局小职员的他连续发表了六篇论文,彻底地改变了现代物理学的面貌——3月18日,《关于光的产生与转化的一个试探性观点》(第一篇);4月30日,《分子大小的新测定法》(第二篇);5月11日,《热的分子运动论所要求的静液体中悬浮粒子的运动》(第三篇);6月30日,《论运动物体的电动力学》(第四篇);9月27日,《物体的惯性同它所含的能量有关吗》(第五篇);12月19日,《关于布朗运动的理论》(第六篇)。这六篇论文,构成了1905这个奇迹年的全部,在科学史上可谓鼎鼎有名、如雷贯耳,甚至还有个专门的说法叫做“奇迹年论文”(annus mirabilis papers)。这样说来,奇迹是因为爱因斯坦发表的论文。您能否详细谈谈这些论文对未来的科学发展以及人类科学史的意义?
曹天元:上述这六篇论文,按研究方向划分,可以分为三类。首先,是分子测量和布朗运动方面的工作,即奇迹年论文中的第二、第三和第六篇。今天大家都知道,物质是由原子和分子组成的,但在1905年情况却非常不同。当时,原子和分子模型虽然早已被提出,但在科学界却依然只是一种假说。原因很明显:分子太小了,从没有人见过它们。那个年代流行的是实证主义,以马赫为首的一批科学家和哲学家认为,如果某种东西从来没有被观察到,那谈论它又有什么意义呢?因此,如何实际证明和测量分子的存在,就成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爱因斯坦对这个问题一直很感兴趣,之前也曾经发表过几篇关于分子测量的论文。奇迹年论文的第二篇,就是他利用流体力学中的技巧,试图测量液体中分子大小的一篇文章。在六篇奇迹年论文中,这篇的名气恐怕是最小的,但“实际意义”却最大——它是爱因斯坦的博士论文,为他赢得了博士学位。此后,爱因斯坦的注意力就转到了布朗运动上。所谓“布朗运动”,是英国植物学家布朗发现的一种现象,当你用显微镜观察悬浮在水中的花粉时,会发现这些花粉似乎永远都像无头苍蝇一般,左摇右晃,看似随机地四处乱动。这种不规则运动,后来就被称作布朗运动。为什么会产生布朗运动?它的根源是什么?人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迷惑不解,也曾提出过许多不同的假设。但直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一些科学家才提出这样的想法——布朗运动实际上是分子运动的结果。花粉在水中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水分子的不停推搡,因此被推得“东倒西歪”,看上去就似乎在做无规律的曲折运动。爱因斯坦敏锐地想到,如果这种假设是正确的话,那么,虽然分子本身以当时的技术是观察不到的,但我们完全可以从花粉的运动中,反推出分子的种种性质来。不妨想象这样一个场景:在黑夜的广场上,有一大群喝得烂醉的醉鬼。广场上没有灯,而每个醉鬼都穿着黑衣服,于是我们什么也看不见。突然,一个穿白衣服的人跑进了广场。这时会发生些什么呢?显然,这个可怜的人会时时刻刻遭到来自各个方向的醉鬼的碰撞,被推得趔趔趄趄,走路也七歪八扭。爱因斯坦的意思就是,虽然我们一个醉鬼也看不见,但只要仔细研究这个穿白衣的人的行为,完全可以推算出这个广场上到底有多少醉鬼,每个醉鬼平均有多壮,或者两个醉鬼之间的平均距离是多少……显然,在这里醉鬼就是分子,白衣人就是花粉,通过对花粉的布朗运动的研究,也可以给我们打开一扇通往原子和分子世界的大门。这就是奇迹年论文中第三篇和第六篇的主题。当然,论文的具体细节这里没必要展开,总之,爱因斯坦通过研究布朗运动,给出了具体的测算分子质量以及阿弗伽德罗常数的方法,后来,这由其他科学家进行的具体的实验以及计算,成为证实分子论的有力武器。原子和分子的假设可说是现代科学的基础之基础,费曼曾经说过,假如发生了某种灾难,所有的科学知识都丢失了,只允许留一句话给后人,这句话应该是:物质是由原子组成的。这一假设的真实性得到证明,意义可想而知,而爱因斯坦就是其中最重要的指路人之一。上面三篇是第一类,关于分子论和布朗运动。第二类论文则是关于光电效应的,只有一篇,就是奇迹年发表的第一篇论文。当时,光是一种电磁波的认识早已根深蒂固。而当光照在金属上时,它会从金属表面打出一些电子来,这就叫光电效应。但研究光电效应的时候,有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如果光是一种波,那么光电效应中的一些现象就怎么也解释不了。爱因斯坦大胆地指出,在光电效应中,只有假设光是一种“能量子”,是离散地作用在金属表面上的,才能解释实验中所观察到的种种现象。这个假设听起来简单,在当时可谓石破天惊。因为光是一种波,这是麦克斯韦电磁理论的自然推论,你现在把它推翻,那等于是和麦克斯韦理论对着干。
那个时候,恐怕没几个人会想到,这篇论文点燃了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两场物理革命之一——量子论革命的导火索。从大胆和创新的意义上来说,这是六篇论文中最革命的一篇,甚至超过了相对论(爱因斯坦自己的评价)。它为爱因斯坦赢得了诺贝尔奖。最后,第三类论文,自然涉及爱因斯坦最为人熟知的领域:相对论。相对论分狭义和广义,1905年的两篇论文(第四篇和第五篇)做的是狭义相对论,这个大家可能平时在科普中看到过不少,什么接近光速时能使尺子变短、时间变慢之类,我也就不多说了。作为一门全新的运动学,相对论建立在两个基础假设之上,即相对性原理和光速不变原理,这在奇迹年的第四篇论文中明确提出过,而第五篇论文则进一步做了说明,值得一提的是,其中还提出了一个或许是有史以来最有名的公式:E=MC2。如果说原子论是科学的基础,那么,相对论和量子论则是现代物理学的两大基本支柱。在1905年,爱因斯坦一个人同时吹响了这两大革命的号角,为两个理论分别奠定了根基,这实在是非常了不起,可以说是科学史上的传奇。1905年的这六篇论文,三个研究领域,每个领域的成就无疑都该得一个诺贝尔奖,也就是说,这一年的工作至少该得三个诺贝尔奖。加上后来的广义相对论,爱因斯坦一生至少应该有四个诺贝尔奖,其中三个都是1905年的工作。不过,他只因为光电效应的工作拿了一个。当然,爱因斯坦的历史地位也无需用诺贝尔奖的数量来衡量了。您曾经提到,相对论的意义是不是诺贝尔奖所能评价的,还很难说。为什么会这样说?曹天元:你只要这样想,相对论是和量子论齐名的二十世纪两大物理理论,量子论的创立史上群星璀璨,少说也有二十来人因此拿了诺贝尔奖。而相对论的故事则更像是爱因斯坦的个人传奇,要是对等一下的话,岂不是说爱因斯坦一个人就应该为此拿二十多个诺奖?不过在名气上,相对论似乎完爆量子论。让一个普通人列举二十世纪的科学理论,恐怕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会第一个说出相对论,而知道量子论的人却少得多。虽然爱因斯坦也曾为量子论的诞生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但人们总是更愿意把他和相对论联系起来。显然,爱因斯坦和相对论已经在公众中被永远地关联在了一块,日积月累,两者的名气大概也互相叠加了好几倍。话又说回来,科学有时候也是需要这样的“标签”的,正如说到巴黎就想到埃菲尔铁塔一样,说到“科学理论”就想到相对论,我们就当它是一个“科学代言人”的角色吧。同样是“奇迹年”,爱因斯坦的1905年与牛顿的1666年有可比性吗?两者孰轻孰重?曹天元:关公战秦琼一向是读史者最爱做的事情之一,但牛顿的成就确实是很难挑战的。这与个人才华无关,牵涉的是历史地位的问题。在科学启蒙的时代,牛顿是一个开天辟地的角色。牛顿的1666年,往小了说是给力学、光学、数学打下了基础,往大了说,几乎就是搭起了整个现代科学的架构。而爱因斯坦站在牛顿的肩膀上,至多只能是改良和翻新前辈留下的学说,任你技巧高出一万倍,这个地位总是超不过去的。
不过,从创造奇迹的“难度”上说,我觉得爱因斯坦更胜一筹。首先,牛顿的事迹有些模糊,据科学史家研究,他的一些成就其实并不是在1666年中做出的,而是1665年,而关于万有引力定律的争论则更是一个长久的话题。大多数人认为,1666年的牛顿对此只有非常基本的认识,绝大多数工作都是后来做的,自然也就不能算在奇迹年里。相比之下,爱因斯坦的论文斑斑可考,毫无争议。其次,牛顿时代的科学研究还未成形,竞争者也极少,有大片未开发的荒芜领域。而在爱因斯坦的年代,人们认为物理学已经被研究得彻彻底底,再也没有什么角落遗漏了,不要妄想做出什么大的突破,而爱因斯坦硬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掀起了两大革命。因此,牛顿的成就固然伟大,但并不让人意外,而爱因斯坦的事迹就让人拍案称奇了。最后,从当时两人的生活状况来看,牛顿在大学里任职,本来就是专门做研究的,而且,他在乡下老家躲避瘟疫,环境清静,心无旁骛。而爱因斯坦压根就不是“专业研究人员”,他的正职是伯尔尼专利局职员,研究物理是他的“业余工作”。他当时刚毕业不久,有妻有子,四个人(包括他的妻弟)挤在一间不到三十平方米的公寓中,收入又极微薄,不得不一直搬家(相对论的论文就是在搬家后的一个月发表的)。家庭、经济、事业的压力之大可想而知,在这种生活条件下,做出堪称奇迹的成就,似乎比牛顿要更“牛”一些。总之,牛顿的奇迹年更“伟大”,而爱因斯坦的奇迹年更“奇迹”,我是这么认为的。当时的爱因斯坦,在专利局中以笔和纸就完成了这些不可思议的工作。那么,在科学高度发达的今天,乃至未来,还会不会出现这种富有传奇色彩的个人英雄主义行为?曹天元:正如前面所说,爱因斯坦的成就不是在大学,而是在专利局中完成的,许多“民间科学家”因此特别喜欢爱因斯坦,总幻想自己也能成为爱因斯坦第二(尽管爱因斯坦本人是正规大学物理系科班毕业的学生)。不过,爱因斯坦的时代和今天又有了很大的不同,哪怕在理论研究领域,“单打独斗”的情况已经很少见了,更不要说这种基础性的突破。造成这种状况的因素有许多。首先当然是现代科学的高度发达,各个领域已经是如此的细化,以致一个人穷尽一生,能够研究透一个分支中的某个具体问题已经很不容易,更谈不上同时在几个方向上取得颠覆性的成就。其次,专业科学家的数量发生了几何级的增长,导致“科学竞争”前所未有的激烈。在1905年,狭义相对论诞生的条件其实已经非常成熟了,提出这个理论并不需要太高明的才华。假如爱因斯坦当时面临的是如今这样庞大的研究者群体,他是否还能第一个提出狭义相对论,那就不好说了。最后,如今的研究早已不是一支笔一张纸就可以完成的了,所需要的人力物力数目庞大,资金动辄上千万,这不是一个人所能做到的。比如前一阵发现的希格斯玻色子,为了证实这个东西,光建造加速器就是四十亿美元,别说个人,哪怕是一个国家都承受不起,只得展开合作。事实上,今天的教授与其说是研究者,不如说是团队项目经理,像爱因斯坦那种个人作坊式的研究不能说没有,但可以说数量极少,而且绝不会出现在最基础、最热门的领域里。所以说,未来要再出一个爱因斯坦那样的人物,难度恐怕不小。即使有,那也应该是以团队领导者的角色出现,而不是个人研究者。这就像在现代战争中,再想要出现以个人武勇而闻名的将军,似乎也不大可能。这本身就说明科学已经取得了翻天覆地的进步,我个人觉得无需为此惋惜。个人英雄主义的故事可以为科学史增添传奇色彩,但科学的魅力,终究还是根植于它的理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