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期间,南国都市报报道了海口市多个小学周边商铺销售“五毛”食品,引起海口市食药监局的重视。该局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五毛”食品的违法行为。4月21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食安办)发布今年第5号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勿购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辣条”。
据介绍,“辣条”也称为大面筋、素牛筋等,是一种常见的即食方便食品,属于调味面制食品的一种。此类产品以小麦粉或其他谷物粉类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盐、食品添加剂、香辛料及其他适量的辅料,经配料、挤压、蒸煮、成型、调味、包装等工艺制成。
据了解,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抽检了“辣条”产品,主要来自中小学周边商店、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辣条”销售较为集中的场所。抽检结果显示部分产品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防腐剂、色素以及菌落总数超标等问题。
省食药监部门提示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辣条”,并留存购物凭证,特别是不要在无证摊贩购买此类产品。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包装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QS”标识、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齐全;同时应注意产品有无油脂酸败气味以及油渍渗出问题,如有此类问题切勿购买。鉴于部分“辣条”盐分、糖分、油脂含量较高,建议不要过量食用,特别是儿童、老人及肠胃不适者,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适量食用。
消费者如发现购买的“辣条”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现违法生产经营“辣条”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哈市香坊区四家仓买查出7包问题“辣条”
本报曝光哈市多家仓买销售的“辣条”存在过期、临近过期或包装破损的情况后,今天,哈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及辖区四家仓买店进行检查,共查扣7袋不合格“辣条”。
当日下午,哈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六顺监督管所执法人员对存在问题的香坊区民航路副6-3号美佳超市、香顺街100号瑞琦仓买、三辅街副103号盛鑫三辅仓买、香顺街72-74号中大超市等四家仓买、超市进行突击检查。
经查发现,美佳超市销售的“水晶凉皮”辣条,有6袋生产日期为2014年12月4日,保质期为180天,临近过期;瑞琦仓买销售的“光头强”辣条,有一袋开封变硬;盛鑫三辅仓买销售的“饿货牛排”辣条,有4袋生产日期为2014年9月5日,保质期为6个月,为过期食品;中大超市现场有“5毛豆角”10袋,生产日期为2014年11月20日,保质期为6个月,临近过期,另有“大葱蘸酱”辣条2袋,生产日期2014年8月16日,保质期120天,为过期食品。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六顺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现场将问题“辣条”予以查扣,对商家正在销售的临近过期辣条提出警示,并予以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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