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丈夫是一家之主,享有家庭经济和其他事务的决定权,妻子虽处于从属地位,但大事要事丈夫仍要与妻子商量。在生产劳动中,夫妻分工合作:丈夫犁田、耕地、砍山栏、砍柴、狩猎、修缮房屋、编织竹藤制品、制作生产工具、主持家庭祭祀仪式等;妻子则拔秧、插秧、除草、收割、挑水、舂米、煮饭、纺织、饲养家禽等。在处理家庭事务中,如耕地、牛只的买卖、修缮房屋、子女婚姻等重大事情,均由两人商量决定,再通报其他家属和族人,妻子如不同意,丈夫亦不擅自主张。生产上互相帮助,生活上互相关心、体贴。空闲时间丈夫帮助妻子管教子女,挑水做饭,饲养家禽;妻子则帮丈夫管理家庭事务,砍柴,养牛等。汉族的“三从四德”等封建礼教在黎族地区中影响不深,所以黎族社会没有男尊女卑的思想。婚姻一般都是通过自由恋爱而结合的,因而离婚现象不多。夫妻间都严格要求自己,不忘恩,不背德,不丧义,不做违背伦理道德的事情。
关心爱护子女。黎族对子女的养育非常重视,把子女视为自己生命的延续,家中之财富。爱护子女,胜过爱护自己,宁愿自己受饥挨饿,也不让子女受苦。为了子女的幸福,不辞辛苦,日夜操劳,把养育子女当作自己最大的职责。在黎族社会里,虐待或抛弃子女是不存在的,生男生女一视同仁。即使是收养的,也与亲生子女一样对待,一样疼爱。
赡养父母。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职责,父母是家庭幸福的标志和象征。尊重父母、赡养父母是黎族的传统美德。人们在劳动时,尽可能地让父母做些轻活;生活上关怀备至,父母如有病痛冷热,子女们会尽心尽力,热情照顾。在家庭事务的处理中,尊重父母的意见,即使要和父母分家,也必与父母商量,征求意见,不自作主张。分家后,媳妇不仅做好自家家务,还帮公婆挑水、舂米、做饭。新媳妇入门后,往往晚睡早起,给家里挑水,还要主动给伯、叔等亲属家挑水。
兄弟、姐妹、妯娌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兄弟姐妹情同手足,福祸与共,休戚相关,平等互爱。黎族中一家内的几个兄弟结婚后,大家只分住但不分灶,仍然共同劳动,共同赡养父母,这样的家庭被视为最幸福的家庭,倍受社会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