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2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其官网发布7批次牛羊肉不合格通报,其中多为牛羊肉中兽药残留问题。
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称,近期,国家食药监总局抽检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饮料和酒类4类食品61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06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其中,肉类及其制品226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占3.1%;蔬菜及其制品100批次,饮料127批次,酒类16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上述通报显示,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泰安市泰山区康宝牛羊肉店经营的羊腿肉检出土霉素超标。
聊城市东昌府区学印肉食店和聊城市东昌府区振忠牛羊肉店经营的牛腱子、聊城市东昌府区伊斯兰清真牛肉店经营的牛腿检出水分超标。
宁夏涝河桥清真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普通牛肉、吴忠涝河桥屠宰场生产的牛肉检出地塞米松超标。
宁夏中莹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羊后腿肉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磺胺类(总量)、林可霉素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药监总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总局抽检的样品检验全部合格的大型企业有144家。具体名单请查阅公告附件。
附:关于牛羊肉中兽药残留等的说明
一、地塞米松
地塞米松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兽药之一,具有抗炎、抗休克、抗过敏、抗毒素等作用。养殖环节超量使用或没有严格执行休药期可能导致残留超标。
根据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牛的肌肉中的残留限量为0.75μg/kg。长期食用地塞米松超标的动物性食品,有可能干扰人体的激素分泌体系和其他正常代谢。
二、磺胺类药物
磺胺类药物是合成的抑菌类兽药,除了治疗敏感菌所致传染病外,通常情况下还用于传染性脑膜炎、痢疾、弓形体病。
养殖环节未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超量使用可能导致残留超标。根据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磺胺类(总量)在食品动物的肌肉中的残留限量为100μg/kg。磺胺类药物在体内作用和代谢时间较长,长期食用磺胺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该类药物在人体中产生蓄积,当达到一定量时,可能引发泌尿系统肝脏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