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3 15:15
我们都知道中国民俗中有所谓“本命年”的禁忌。凡遇生肖属相与本人所属生肖相同的年份,也就是周岁逢十二的倍数,都被称为“本命年”。人们在自己的本命年,日常行为要谨慎小心,应当尽量避开危险或不吉利的事情,以防遭遇灾祸。这种习俗是古代本命禁忌的遗存。中国古代的本命禁忌,表现形式要比现代“本命年”复杂得多,受重视程度也更高。在此搜集了一些相关史料,希望对这一题目进行初步梳理。
“本命”的概念
中国古代的“本命”概念与今天不完全相同。今天所说的“本命”,通常是指某人的生肖属相或生年地支。古代的“本命”则有广义、狭义两种概念。广义概念与今天大致相当,茲不赘言。狭义概念则兼指某人的生年干支。例如宋人徐子平《珞琭子三命消息赋注》卷上云:“以四柱论之,本命、生月、生日、生时,四柱也。”《珞琭子三命消息赋》是一部讲八字算命法的书,所谓“八字”,就是某人出生的年、月、日、时,转换为四个干支,一共八个字。这四个干支合称“四柱”。徐子平的注文,以“本命”代指生年,结合八字算命理论来看,这个“本命”显然不是仅指生年的地支,而是兼指干支。
无论“本命”是指生年地支(或属相)还是生年干支,它作为一个概念都只能在干支纪年习惯产生后才能形成。一般认为,中国古代早在商朝即以干支纪日,但以干支纪年则始于东汉。就现有史料来看,“本命”概念在东汉末年已经出现。它起初主要在广义上使用,后来渐渐用于狭义。与“本命”相关的禁忌,因而也可以分为广义、狭义两种。
广义本命禁忌
广义本命禁忌,也就是针对生年地支(属相)的禁忌,出现较早,持续时间也较长,现代的本命年禁忌就属于这个范围。但古代的广义本命禁忌并不止“本命年”一种类型。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一)五行禁忌
按照古人的说法,十二地支与五行中的木、火、金、水四行具有直接对应关系,上述四行又分别代表东、南、西、北四方,因此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对自己生年地支所对应的“四行”及其相应方位特别留意,谨防冲犯(见图①)。
①五行及其方位与十二地支的对应关系。
这方面较早的事例见于西晋末年。著名士族、后来成为东晋重臣的王导,此时正在建邺(东晋改称建康,今南京,见图②)做官,久病不愈。术士戴洋分析认为:王导的本命在申(王导生于丙申年,即晋武帝咸宁二年,276),申在五行中属金,方位为西。而建邺城西面的石头城设有冶炼场,造成“金火相烁”,火能克金,又恰好位于王导的西方,病情就是这样产生的。王导接受戴洋的建议,迁居到建邺城东南的东府(一说将冶炼场移到建邺城南的冶城),避免使“金火相烁”现象出现在与自己本命相对应的西方,就逐渐痊愈了。
②建邺城及其外围示意图,录自蒋赞初《南京史话》,江苏人民出版社,1980年。
唐朝也有一位属于“金命”的名人,即唐玄宗。他出生于乙酉年(武则天垂拱元年,685)。酉与申一样属金,方位在西,因此将五岳中的西岳华山尊为本命神,立碑加封祭祀。玄宗在位后期,两名宰相李林甫、李适之争权。李林甫私下告诉李适之说:“华山有金矿,采之可以富国,上未之知。”李适之不知是计,就正式向玄宗提出这一建议。玄宗咨询李林甫时,李林甫却说:“臣知之久矣。然华山陛下本命,王气所在,不可穿凿,臣故不敢上言。”玄宗恍然大悟,对李适之十分不满,最终将其罢免。在这个事例里,李适之不仅要在西岳华山动土,而且还是采金,两方面都触犯了玄宗的本命五行禁忌,所以获罪。
(二)方位禁忌
这里所说的“方位”,与上文提到通过五行间接对应的方位不完全相同,是指古代用六壬式等方法占卜时所标识的与十二地支直接对应的方位。它不仅涉及东西南北等正方位,而且牵涉到东偏南、南偏东等偏方位(见图③)。
③六壬式盘上十二地支与方位的对应关系,录自陈居渊《中国古代式占》,九州出版社,2008年。
此类事例可举出唐代宗、德宗父子在位时的两起事件。代宗出生于丙寅年(唐玄宗开元十四年,726),寅在六壬式占中方位为东偏北。贵妃独孤氏去世后,代宗下令在长安城东的章敬寺北面修建陵寝,右补阙姚南仲上疏谏诤,提出几条反对理由。其中第一条就说:章敬寺北面位于长安城的东方偏北,“当帝城寅山之地,陛下本命之所在,其可穿凿兴动而建陵墓乎”?结果他的意见得到了采纳,工程停止。后来代宗去世,德宗为他发丧,又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德宗出生于壬午年(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午在六壬式占中方位为正南。当代宗的灵车走出皇城南门承天门(见图④)时,并没有沿道路中间向正南方直行,而是“稍指午、未间”,即基本向南而略微偏西。有关官员对德宗解释说:“陛下本命在午,不敢冲也。”因为是办丧事,让灵车走向德宗本命对应的方位当然是不吉利的。德宗听后大哭说:“安有枉灵驾而谋身利乎?”仍令“改辕直午而行”。德宗出于对亡父的孝心,不惜触犯自己的本命方位禁忌,此举颇受后人赞誉。
④唐代长安皇城南门承天门及其周围示意图。
(三)属相禁忌
十二地支与十二生肖属相有对应关系,因此广义本命禁忌也会表现在本人属相的相关动物身上。这一类禁忌是最容易理解的,但也往往显得更加荒唐可笑。早在东汉末年,张仲景所著《金匮要略方论》卷下《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叙述肉食禁忌时,就有“父母及身本命肉,食之令人神魂不安”的说法。所谓“本命肉”,指的就是属相动物之肉。后代在本命属相禁忌方面,颇有一些著名的事例。
第一例是五代时的前蜀皇帝王建。何光远《鉴戒录》卷六“怪鸟应”条记载:王建晚年病重,适逢地方进贡白鹰和白兔。大臣们商议说:“圣上本命是兔,鹰兔至甚相刑,贡二禽,非以为瑞。退鹰留兔,帝疾必痊。”王建没有同意,结果当年就病死了。王建生于丁卯年(唐宣宗大中元年,847),生肖属兔。鹰能捕兔,所以地方进贡白鹰,被认为对王建不吉利。
第二例是宋徽宗。他出生于壬戌年(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属狗。当时大臣范致虚上书建议:“十二宫神,狗居戌位,为陛下本命。今京师有以屠狗为业者,宜行禁止。”于是朝廷颁布命令,禁止杀狗,告发者赏钱二万。可能由于此举波及面较广,影响了民间日常生活,因此并不被大家所认可,招来不少非议。有人将徽宗与其父神宗比较说:“神宗生戊子年(宋仁宗庆历八年,1048,属鼠),当年未闻禁畜猫也。”还有人批评说:“狗在五行,其取类自有所在。今以忌器谀言,使之贵重若此!”
第三例是元仁宗。他出生于乙酉年(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属鸡。据元人杨瑀《山居新语》记载:仁宗在位时,“都城有禁,不许倒提鸡,犯者有罪。盖因仁皇乙酉景命也”。景有大的意思,景命在此即指皇帝的本命。
第四例是明武宗。他出生于辛亥年(明孝宗弘治四年,1491),属猪。正德十四年末,武宗在以“钦差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后军都督府太师镇国公朱(寿)”的名义南巡途中发布命令,禁止民间养猪,并禁货卖、宰杀,“如若故违,本犯并当房家小,发极边永远充军”。其禁猪理由,除犯其本命外,还因为他的朱姓与“猪”字同音。照武宗的命令,既不准杀猪,又不准卖猪和养猪,民间的猪如何处理就成了问题。结果百姓为避免麻烦,纷纷暗中将猪屠杀殆尽。这道命令执行三个多月,引起不小的骚动,“人心惶骇,莫测其由”。明朝后期人将此事与宋徽宗禁屠狗并称为“古今最可笑事”、“今古怪事堪作对者”。
(四)年份禁忌
广义本命禁忌表现在年份上,就是现代所谓“本命年”。但实际上,“本命年”概念在古代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过程。在相当长时间内,其含义与现代不同,不属于广义本命禁忌,而属于狭义本命禁忌。因此放在后面一并讨论。
狭义本命禁忌
狭义本命禁忌是针对生年干支的禁忌,它的出现要比广义本命禁忌晚一些。大致有下面几种类型:
(一)五行禁忌
如前所述,十二地支分别与五行对应,实则十天干也同样如此。广义本命禁忌应用在五行上,只考虑地支,而不考虑天干。但在中国古代,五行除与十天干、十二地支分别对应外,也还存在另外一种与六十干支的对应关系,其特点是先将六十干支分属宫、商、角、徵、羽五音,继而分别对应土、金、木、火、水五行,被称为“纳音五行”(见图⑤、图⑥)。这方面较早的表述,见于东晋葛洪《抱朴子》。葛洪在用“纳音五行”理论对六十干支进行分类的同时,也阐述了相应的五行禁忌,称:“若本命属土,不宜服青色药;属金,不宜服赤色药;属木,不宜服白色药;属水,不宜服黄色药;属火,不宜服黑色药。以五行之义: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故也。”此处所说的“本命”,指的不仅是地支,而是干支,这已经属于狭义的本命禁忌。
⑤纳音五行与五音和六十干支的对应关系。
⑥传统算命术中的纳音五行歌诀,五行各自分为六种类型,每一类型对应两个具体干支。
后代狭义本命禁忌在五行上的表现,可举唐人尚献甫为例。尚献甫通晓天文,被武则天授以浑仪监之职(由太史令更名),“数顾问灾异事,皆符验”。长安二年,献甫上奏说:“臣本命纳音在金。今荧惑犯五诸侯太史之位,荧,火也,能克金,是臣将死之征。”武则天因而将他调任水衡都尉,说:“水能生金,今又去太史之位,卿无忧矣!”但调职并未能避祸,尚献甫还是在这一年秋天去世了。尚献甫的出生年份和去世年龄不详。“纳音在金”的干支共有十二项,暂时无法判定哪一项是他的“本命”。
(二)日期禁忌——本命日
与某人生年干支相符的日期,被称为他的“本命日”。这一概念在南北朝已经出现。南朝道士陶弘景《真诰》讲述旨在“令魂魄保守,长生神仙”的“太上祝生隐朝胎元之道”,其方法就是在“本命之日”向对应的五行方位叩齿再拜,念咒祈祷。隋代巢元方《诸病源候论》引隋以前成书的《养生方》,则提到在“本命日”叩齿诵咒以治疗牙痛的法术。或许还不能完全肯定上述两条资料中的“本命”是狭义概念,即专指生年干支,不仅指生年地支。但《隋书·萧吉传》记载术士萧吉向隋文帝上书有云“辛酉之日,即是至尊本命”,亦即辛酉日是隋文帝的本命日(隋文帝生于辛酉年,西魏文帝大统七年,541),这就肯定是狭义概念了。
本命日禁忌的流行,与道教关系很大。《道藏》里有一部《太上玄灵北斗本命延生真经》,大约成书于唐朝,是专讲本命日的。其中说“凡人性命五体,悉属本命星官之所主掌”。就是说,每个“本命”(狭义概念,指干支)都对应着一个“星官”。这位本命星官“每岁六度降在人间,降日为本命限期”。例如主管甲子的本命星官,每遇甲子日都会降临人间,此时凡是本命为甲子,亦即甲子年出生的人,都应当小心谨慎,斋戒祈祷。“若本命之日能修斋醮,善达天司”,就会“三生常为男子身,富贵聪明,人中殊胜”,“消灾忏罪,请福延生,随力章醮,福德增崇”。即使是“无力修崇”的穷人,只要“能酌水献花,实心望北极稽首礼拜,念本命真君名号”,“亦不虚过本命限期,皆得延生注福,繋系人身,灾厄蠲除,获福无量”。反之,如果对本命日不加重视,“不设斋醮,不修香火”,那就会“轻生迷本,不贵人身,天司夺禄,减算除年,多致夭丧”。由于这种说法的影响,自晚唐五代到宋元,本命日祈禳活动十分活跃。北宋道教类书《云笈七签》将本命日列为道教的重要斋醮日期。宋代皇帝崇奉道教,许多重要宫观都为皇帝专门设立“本命殿”,遇到皇帝的本命日(或本命月、本命年,见下),都在此为他求福祈寿。古代进行道教祈禳活动时,往往要宣读事先写好的骈体祈祷文,因用青色纸书写,称为青词。宋人文集中收录大臣们为皇帝(或皇太后等)本命斋醮仪式撰写的青词,为数甚多。元朝更进一步,将皇帝的本命日列为官员假日,并禁刑杀。在这一天,各地官员都要率领僧道人等“就寺观行香,祝延圣寿”。除皇帝外,一般的官员、百姓对本命日祈禳活动也很重视。根据南宋人的记载,在自己的本命日进行放生,或是吃素,这样的做法在当时社会上相当普遍。
中国古代很早就出现了“择日”之术,即预测时日宜忌,以趋吉避凶。在择日术中,很多日期具有神秘含义,被认为与人事吉凶密切相关。“本命日”概念流行以后,也被纳入了择日术的体系。择日术中的绝大多数神秘日期都是固定的,如某月某日、某干支、某节气,对人们具有普遍意义。本命日则有所不同,它对应着每个人具体的生年干支,日期因人而异。
总的来说,本命日在择日术中属于避忌范围,在这一天应当避免卷入不吉利的事情。宋仁宗皇祐元年正月己酉,已经退休的老臣张士逊病卒。张士逊曾经是仁宗即位前的老师,因此仁宗在第二天庚戌日上午亲临吊唁。庚戌是仁宗的本命日(仁宗生于庚戌年,宋真宗大中祥符三年,1010),按照当时的禁忌习俗,本不宜出席丧事。仁宗念及师生感情,还是毅然前往。他的行动受到宰相的赞誉,认为“兹事不惟张某之幸,实为陛下圣德之美”,请求“宣付史馆,庶几光辉行远”。这件事于是在史书中流传了下来。但并不是人人都有仁宗这样的勇气。宗室赵宗懿的父亲去世,下葬之日,宗懿“自以本命日,不临穴”,结果受到朝廷降级处分。据载宗懿之所以受处分,主要是因为得罪了奉诏办理其父丧事的宦官任守忠,似乎本来是可以逃过惩罚的。
不仅是不吉利的事情,凡属人生大事,都应当尽量避开本命日。《永乐大典》卷二○一九七“日”字门引余元祥(应为宋人)《历纂千圭玉》云:“家主本命日,不宜用事。”宋哲宗元祐七年册立皇后,定议选立孟氏。太皇太后高氏为此专门颁降手书,解释选立理由,随后才由学士院正式起草并发布立后制书。高太后的手书本来计划在四月丙辰日颁降,考虑到这一天是哲宗的本命日(哲宗生于丙辰年,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因此特地将颁降日期推迟两天到戊午日。明代《文武诸司衙门官制》卷五《上任选择日期法》明确规定,本命日是官员上任的忌日。甚至男女房事也在本命日避忌之列。明人汪汝懋《山居四要·摄生之要》、高濂《遵生八笺·延年却病笺》,直至清代中叶的产科医书《达生篇》,在开列的房事忌日中都包括本命日。不过总的来说,以本命日为主的狭义本命禁忌,在明清两朝已经趋于衰微。著名将领戚继光在其《练兵实纪》中论述“时日吉凶”时就说:“今人但求日吉,而不知本命冲尅所犯,是宜详察。”其间原因,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三)月份禁忌——本命月
古代的月份也可以用干支表示。与生年干支相同的月份,就称为本命月。本命月资料不多,主要见于宋代,应当是从本命日概念中推衍出来的。周必大《文忠集》卷一一四载《万寿观纯福殿开启太上皇帝丁亥正本命月道场青词》《万寿观纯福殿开启太上皇帝丁亥正本命长生月道场青词》,就是为宋高宗(太上皇)本命月撰写的祈祷文。高宗出生于丁亥年(宋徽宗大观元年,1107)。凡遇天干乙、庚之年的十月,即为丁亥月,也就是高宗的本命月。周必大的两篇青词分别用于孝宗乾道六年(庚寅)十月和淳熙二年(乙未)十月,其月份干支均为丁亥。本命月的禁忌内容,史无详载。
(四)年份禁忌——本命年
在古代大多数场合,“本命年”专指与生年干支相同的年份,亦即某人的“花甲”之年(虚岁六十一岁),而并非泛指与生年地支(属相)相同的年份。例如白居易诗《七年元日对酒五首》之四:“今朝吴与洛,相忆一欣然。梦得君知否?俱过本命年。”自注:“余与苏州刘郎中(按指刘禹锡,字梦得)同壬子岁,今年六十二。”陈师道《后山集》卷十七《代醮青词》:“天运有叙,六十余而一周;人心所归,五千言之大典。惟此庚辰之岁,是为本命之年。”与本命日一年大约遇到六次、本命月五年遇到一次相比,本命年六十年才遇到一次,一生只会有一个本命年。加上古人年寿相对较短,因此史料中提到本命年时,似乎禁忌色彩不很明显,而庆祝的意义较为突出。元人胡祗遹在本命年的春节写诗说:“白发萧萧覆领巾,今年六十一年人。日髙坐受乡邻贺,随例门开万象春。”“人道今年本命年,侧身修行合拳拳。吉凶悔吝生乎动,一静由人匪自天。”所谓“侧身修行合拳拳”,仅是泛泛言之,并不像碰到本命日那样紧张。而“日髙坐受乡邻贺”,则是在本命日不会发生的。陆游晚年有诗云:“不学空门不学仙,端居胸次自超然。绛人甲子君休问,新岁吾儿本命年。”炫耀长寿的意味就更明显了。
本命年中“本命”取广义概念,即指生年地支或属相的例子,在清朝以前很少见。《辽史·礼志六》记载,辽代皇帝有一种名为“再生仪”的礼仪,具有纪念诞生、希望保持年轻等寓意,每十二年一次,例于“皇帝本命前一年季冬之月”择吉日举行。此处的“本命”为十二年一遇,与唐宋的本命年含义不同,或许与北方民族原本流行十二生肖纪年有关。
清朝的“本命年”概念已与今天比较接近,不仅限于“花甲”之年,而以与生年地支相符为准。例如顺治帝于顺治十七年十一月发布上谕,称“明年岁次辛丑,值皇太后本命年,普天同庆”,因而下令对监狱里关押的犯人减等定刑。皇太后,即清孝庄文皇后博尔济吉特氏,她生于癸丑年(明神宗万历四十一年,1613),到顺治十八年(1661)辛丑为虚岁四十九岁。又如雍正四年(1726)有人提出,当年是皇帝的“本命之年”,因此“京城不宜动土”。实际上雍正帝生于戊午年(清圣祖康熙十七年,1678),到雍正四年丙午也是虚岁四十九岁。这样的年龄,在唐宋元明诸朝还没有见到被称为“本命年”的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