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用类似《史记?列传》的笔法,选择了中国近代史上不同寻常、富于争议、被误读、矮化或忽略的人物。全书包含着皇帝、政客、军阀、官吏、文人、科学家、商人、革命党人等等,四十一人的阵营,几乎就是中国近现代史的缩写本。
《中国男:百年转型中国人的命运与抗争》
作者:余世存
九州出版社
定价:24.00元
男儿事业有戴笠
戴笠是一个曾让很多人闻名色变的人。在国民政府统治时期,他被称为“蒋介石的佩剑”、“中国的盖世太保”、“中国最神秘人物”。美国总统罗斯福曾向蒋介石提出要见到“中国的希姆莱――戴笠”。这是一个让人想起王朝政治时代东厂、西厂一类机构的鹰犬、爪牙。人们对这个军统特务头子的评价无外乎“间谍王”、流氓成性、“杀人魔王”。
其实戴笠们是很平常的。甚至可以说,这种人在我们的社会里无处不在。在戴笠们的身上,有一种进取精神。无论出身如何,他们知道要努力成材。这种成材,可以解读为胡适之说的,努力争取个人的自由;也可以解读为求功名富贵。总之,是要实现自己,成就自己。因此,他跟一般循规蹈矩的读书人不同,尽管成绩很优秀,他却不守成规、嫖赌成性,一度被学校开除。
在穷困的日子里,戴笠也不曾忘记自己的志向,不曾改变自己爱整洁的生活习惯。比方说,在杭州混饭吃时,他只有一套夏装。为了保持整洁,他通常在西湖边找一块无人之地,脱下上衣和裤子来洗,然后把衣服晾在一块有太阳的岩石晒干,自己在一边替帆布鞋上粉,直到看上去像新的一样。而也就在这种一般人都觉得尴尬的穷讲究里,他结识了终生的朋友,当时的小学教师、后来成为蒋介石的门生的胡宗南。
按照戴笠的传记作家,美国人魏斐德的说法,戴笠跟胡宗南都是小知识分子,即今天社会学家眼里的“小平头阶级”,不自觉地具有流氓知识分子特有的自负,“他们各自在对方身上看出了自己对权力和地位无限的渴望”。
戴笠不仅有生活目标、理想,也有实现这些目标理想的艰苦付出。在他三十岁时,听到“革命朝气在黄埔”的说法,就自改其名,取风土记“卿虽乘车我戴笠,后日相逢下车揖,我步行,君骑马,他日相逢君须下”之意立志,更名戴笠,考入黄埔军校第六期。这种吃苦精神是难能可贵的。甚至他成为蒋的心腹之后,仍然身先士卒,事必躬亲。
抗战军兴,戴笠已位高权重,但他在淞沪之战中,白天忙于组织对日情报战,并竭力建立军统武装别动队(后来的忠义救国军)协助正规军作战;晚上,他亲自坐车从上海到南京,向蒋介石汇报战况和情报分析。那时南京到上海铁路已经不通,汽车也只能灭灯行驶,日军飞机不断轰炸扫射,时时如身临鬼门关,他却犯险如常。抗战后期,他屡次化装深入日伪区,布置情报系统。当时,日本人对他的人头悬赏金额,犹在对毛泽东悬赏之上。
因此,可以说戴笠是一个干才。戴笠谍报功绩的顶峰是1940年代,其谍报网络在厦门鼓浪屿率先破译日本将袭击珍珠港的情报,并报美军海军部,但被美军一笑置之。珍珠港事件发生后,世人才意识到戴笠的厉害。
一般人多注意他的狠毒狡猾、奢靡生活,却没有注意到他是提着脑袋做事。他的心路历程并没有什么特异之处,只是身逢革命年代,他有着投机者的理想和革命者的献身。比如,淞沪抗战之前,国民党大员们在南京开会,休会的时候议论纷纷,戴笠很坚定地对其他人说,这次我们一定要打了。国民党元老吴稚晖问他,武器、经济都差得那么远,拿什么打呢?戴笠说:“哀兵必胜,猪吃饱了等人家过年,是等不来独立平等的。”这句话给其他国民党人震动很大,后来成了军统对于抗日的经典创见。
戴笠自己是人才,他也赏识人才。他的工作,需要非常手段,一般人以为正适合流氓无赖来做,军统是流氓的大本营。事实不然,那里需要的是中国社会一流的青年,一流的技能以及一流的品质:比如正直、勇敢、大义等等。军统组织严密,但其人员却从社会上广泛吸收。戴笠曾经屡次发文告诫下属:“不可用流氓”,“流氓只知招摇,用之未有不败也”等等。招收的人员越要求积极向上,其中有理想的青年,甚至隐性的共产党人或共产党同情者就越多。据沈醉回忆,军统局的正式在册人员和学员,在抗日战争中牺牲者就达18000人以上,而抗战结束时全部注册人员仅为4万5千余,死亡率高达40%,其他附属人员牺牲者更众。这一事实可证明戴笠及其军统的国家情怀。
戴笠读书不多,却坚守了忠孝的观念。在他成为“杀人魔王”时,他仍对母亲十分孝敬。在他短命而辉煌的特工生涯中,他也有着献身国家、领袖的愚忠。也许蒋介石需要的,就是他那种“奴才中的人才”,或说“人才中的奴才”。在他自己的理解,可能是一种士为知己者用的赤胆忠心。而为国为民的侠义精神在革命从权的时候,就一变而为忠于领袖的犬马之愚忠。他的座右铭是:“秉承领袖意志,体谅领袖苦心。”
因此,不难理解戴笠的意义。这是一个传统中国人的做人典范,也是一个现代中国人的成功样板。只是这种成功,或忠孝,如此奇特地成就了文明眼里的罪行。说到底,这一类人,怀着成功名的用世之心,并非自己力挽狂澜地救世,而是躲在政权、领袖,某个人或某个机构的羽翼下,借助于专政的机器为所欲为,便宜行事。他们的忠已经超出了道德的范畴,只是某种工具或打手;他们的孝也只是停留在赡养一责上。他们自认为行事不受道德的束缚,但他们是不道德的。他们自认为是菩萨心肠而行霹雳手段,其实他们已经泯灭了正当的人性。他们自认为是好男儿,但他们永远不会是有责任心有现代文明理性的男人。
这是我们文化教育的怪胎,戴笠是我们社会的产物。他们知书而不识礼、读书而不明理。学校和社会只是教会了他们如何势利。他们总是以为乱世可以不循正道,独裁、专断等等可以提高效率,这些非人性也不合于文明的逻辑最终使他们自己丧失了人性。他们眼里的人生得意或成功名即是:这个社会有着现成的名利财富,只等他们去掠取,他们绝不会想到创造性地成就新的文明资源。
这样的人在我们今天也仍随处可见,他们平时满口仁义道德,在家人、朋友面前恭敬可掬,甚至身边总会有一两位和尚、活佛、牧师以证其参禅,但他们用世处世的一面极为狰狞,他们待人残忍。
我们的文化教育产出的大多是戴笠那样的人,他们擅长投机、有奶便是娘,更可笑的是他们也会把自己跟国家大是大非的语境联系起来思考,而一遇到真正的挑战即以饭碗为自己哀求辩护,实则他们完全明了自己作为打手、工具的功能和价值,他们不仅习惯了残害生命而且乐此不疲。只不过戴笠以极端的形式作了他们的代表。
因此,尽管蒋介石和戴笠的同志以为戴笠有功于国家,甚至章士钊为他写了一副意味深长的挽联:
生为国家,死为国家,平生具侠义风,功罪盖棺犹未定;
誉满天下,谤满天下,乱世行春秋事,是非留等后人评。
但时隔六十年,文明社会已经对戴笠及其同类做出相当公允的评价。人们坚定地指认戴笠为“杀人魔头”,是法西斯性质的工具,甚至对戴笠的死也认为是冥冥中的报应,都说明人们对安身立命或为人处世有大于权宜的标准,那是一种建立在尊重个人生命之上的标准。
按中国人最常见的说法,戴笠是一只狼狗,或说是一只藏獒,主人待他极好,他的生活可以说骄奢淫逸,但这种走狗没有自我,更没有自己的德性世界。戴笠们的内心是相当脆弱的,他起居神秘也仍睡不安稳,在临死前甚至哀叹自己不是死于毛泽东之手,就会死于蒋介石之手。
如果说平常中国人的生活可传三世、五世甚至十世,即人格成就或榜样可以不中断地传几代人,但戴笠那样非人性的生活到他自己就中断了,他在中国人的家族传承中不起作用。起太史公于地下,戴笠的行迹也只会归为酷吏猾吏之列,而入不得侠客列传,更不得列入世家。只是以戴笠之心眼生活的中国人还有很多,他们跟我们一道,决定了我们社会的文明进程和文明高低。
摘自《中国男:百年转型中国人的命运与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