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长安汽车召回部分空调制冷存在缺陷车型

  2015年3月30日,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3月31日起,召回以下部分汽车,共计121003辆:

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长安汽车召回部分空调制冷存在缺陷车型

  (一)2015年1月3日至2015年2月12日(含)生产的CS75、睿骋汽车,共计21538辆;

  (二)2014年12月9日至2015年1月30日(含)生产的CS35、逸动、致尚XT、悦翔V7汽车,共计65686辆;

  (三)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月30日(含)生产的奔奔mini、CX20汽车,共计14334辆;

  (四)2014年12月5日至2015年2月27日(含)生产的长安之星2、长安之星3汽车,共计19445辆。

  由于供应商生产批次的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冷却液抗氧化能力不足,可能引起冷却性能下降,会影响冷却系统的冷却效果,极端情况可能造成水温升高,存在安全隐患。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冷却系统进行免费清洗并更换冷却液,以消除安全隐患。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长安汽车特约服务站以电话、短信、信函等方式通知相关车主,安排免费检修事宜。车主可致电服务热线:400-888-6677、400-884-0066或登陆长安汽车官方网站(www.changa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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