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潮安县招聘教师和校医方案
经潮安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潮安县教育系统2013年招聘教师和校医,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如下方案:
一、招聘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
今年潮安县招聘教师和校医共140名(其中中学教师135名、校医5名),招聘教师各专业人数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1.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或大专以上毕业生并已取得初中或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取得初中或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
3.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的人员。
4.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3年8月3日—5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
(二)报名地点。
潮安县教育局人事股(潮安县政府办公大楼西侧)。
(三)报名办法。
1.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须持报到证原件(已到潮安教育局人事股办理报到手续的除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认定教师资格证机构的证明材料(未递交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在2013年8月22日前递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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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支一扶”支教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以上各类证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到证原件。
3.报考校医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以上各类证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4.以上各类人员报名时还须上交竞争上岗《登记表》一份,可分别在“潮安教育信息网”下载填写并用A4纸打印,注意本科、专科、校医及“三支一扶”人员表格不同,要对应填写,以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相片二张(其中一张贴于《登记表》)。报考专业应按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填写,不得更改。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
经初审合格的人员将在“潮安教育信息网”公布,请于2013年8月15日(星期四)到潮安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领取前应先记住本人所在的试室号及座位号。
四、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
考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按广东省高等学校“九五”规划重点教材);《教育法规》(包括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考试形式:采用闭卷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教育学》70分,《心理学》70分,《教育法规》60分)。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2013年8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加分规定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三年内参加竞岗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聘用办法和有关要求
(一)具体聘用名次对应岗位设置情况在考前公布。 2
(二)本次招聘教师成绩设最低入围分数线100分、校医80分。本科和专科分开录取,按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初聘名单,如总分相同则优先招聘“三支一扶”的支教人员,其他依次招聘《教育学》、《心理学》的高分者。初聘名单在“潮安县人民政府公众网”和“潮安教育信息网”公布,经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同一专业、同一层次的聘用对象如双方自愿交换就业地点的需上报潮安县教育局批准。
(三)被初聘者体检时需递交婚姻状况和计生证明材料。
(四)被聘用者必须在通知期限内到潮安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介绍信,并在三天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未在通知期限内领取介绍信、未按时报到或报到后不上班者视为弃聘,取消聘用资格。弃聘的缺额在未被聘用的考生中按学历层次和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按上级有关规定,被聘用对象均应与用人单位签订4年工作合同,服从各单位的工作安排,合同期间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调动或借用。
(五)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考生在招考过程中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审查、考试或体检过程中发现有作弊行为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潮安县事业单位招聘或者公务员招考。
八、体检标准
由潮安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初聘人员到县级及以上卫生医疗机构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对未被招聘潮安籍毕业生档案的处理办法
未被聘用的潮安籍毕业生人事档案可由潮安县教育局代为保管。自己已落实就业单位需人事档案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转移手续。
十、纪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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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教师和校医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潮安县专门成立2013年潮安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和校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聘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5815666、5821980、581158
2。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以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人员,将参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潮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2013年潮安县招聘教师各专业及校医人数统计表》
《潮安县师类毕业生竞争上岗登记表(本科)》
《潮安县师类毕业生竞争上岗登记表(大专)》
《校医竞争上岗登记表》
《“三支一扶”人员竞争上岗登记表》
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潮安县教育局
二O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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