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教?2012?安38号
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参加
全省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办、文教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指导学生上网参加竞赛,切实做到学生人人参与。市教育局安办将对各地各校落实本次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教育 转发 安全 竞赛 通知
抄送:市安办、市安监局。
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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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安?2012?11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 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省属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及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闽安监办?2012?51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增强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竞赛活动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在全省中小学进一步推进安全宣传教育,促进安全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家庭,向广大师生及家长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做到“珍惜生命,爱护生命”,共同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活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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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福建省教育厅
协办单位:中国〃习网(http://www.ciwong.com)
三、活动时间
2012年5月10日—11月20日,网上学习和答题时间为8:00—21:00。网上答题以提交答案日期为准。
四、活动形式
本次安全知识竞赛题库以音频、视频、图像、动漫等多媒体和图书为表现形式,实行学习、练习、竞赛相结合。参赛师生依托互联网进行答题,系统自动评卷、即时公布成绩。
(一)竞赛方式
1.竞赛分为小学1—3年级组、小学4—6年级组、中学组(初中,高中,职业学校)、教师组、家长组。
2.各学校组织班主任通过中国〃习网的福建省竞赛活动网页(http://fujian.jingsai.ciwong.com/)或者福建省教育厅官网(http://www.fjedu.gov.cn/)的链接登陆竞赛活动网页,以班级为单位注册,填写班级信息,根据竞赛页面提示一次性生成网络竞赛账号和密码,再将账号和密码打印后分发到班级。班主任建班参赛步骤:
(1)班主任通过安全知识竞赛专题网站注册;
(2)填写参赛班级信息;
(3)生成学生参赛账号;
(4)打印账号和密码分发给学生;
(5)组织学生参赛。
3.各学校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以下方式组织学生参赛。 3
方式一:以班级为单位,由学校组织学生集中在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参加竞赛。
方式二:学生也可以在放学后,利用业余时间或周末在家中和家长共同上网参加竞赛。
方式三:科任老师自己注册帐号并自己选择班级参赛。 4.学生进入中国〃习网福建省竞赛活动专题页面,根据个人账号和密码登陆,先学习、后练习、再竞赛。系统会根据其年级属性自动分配对应组别竞赛题目。
(二)奖项设置
1.奖项设置及奖励名额见下表:
2.评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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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竞赛活动由网络竞赛系统自动评定奖项
(1)个人奖。本次知识竞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加竞赛的学生,以竞赛成绩和竞赛所用时间作为排名的标准(先计算成绩,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再计算时间),全省统一排名,最后通过系统综合评定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
(2)组织奖。对组织得力、参与热情高的市县教育局和学校进行表彰。按照市县的参赛总人数和学校各年级、各班级参赛总人数累计的总积分,由系统自动排名产生市县和学校的获奖名单。
(3)教师参与奖。教师参与奖,以参赛教师的竞赛成绩和竞赛所花费时间作为排名的标准(先考虑成绩,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考虑时间),最后系统综合评定教师参与奖。
(4)家长参与奖。以参赛家长的竞赛成绩和竞赛所花费时间作为排名的标准(先考虑成绩,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考虑时间),最后系统综合评定家长参与奖。
五、活动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广泛发动师生及家长积极参与;要加大对竞赛活动的宣传力度,为竞赛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各中小学校要善于利用学校教育资源,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师生参与竞赛的积极性、主动性,并以此次竞赛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加强逃生避险演练,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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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组织师生参加竞赛活动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学生不能到营业性网吧参加竞赛活动。
(四)活动结束后,省教育厅将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五)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联系人:郑文广,电话:0591—87091387;
中国〃习网联系人:杨 阳 电话:18923837892;
中国〃习网技术部:刘梦虎 电话:15815515672;
竞赛咨询电话:0755-83075105、0755-82963502、0591—87824522。
福建省教育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教育 中小学 安全 竞赛 通知
抄送:教育部基础一司、思政司。
省安委办、省安监局。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5月10日印发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