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假工资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
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
按本人工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
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
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
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
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
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
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
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所以,病假工资和工龄有关。
二、带薪年休假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带薪年休假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其中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
年休假5天
满10年不满20年的
年休假10天
满20年的
年休假15天
PS:职工在同一或不同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计为累计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