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元395—1500年,是欧洲最黑暗的中世纪。西罗马灭亡后欧洲大陆长年混战,使中世纪欧洲生产力发展缓慢。而宗教对人民各种各样的迫害更是登峰造极。
2.“猎杀女巫”风潮..在15至18世纪甚至还一度兴起“猎杀女巫”的风潮,在整整三个世纪内,有大约十万名“女巫”被处死。
3.“行巫术”..英国埃塞克斯郡在1560年至1680年间处死了291名“行巫术”者,其中268人是女性,只有23人是男性,这23人中还有11人是因为“与女巫关系密切”而获罪的。在卡尔文教地区,迫害“女巫”达到疯狂的地步。瑞士的沃州一地,1591年至1680年间处死“女巫”3371人。
4.妇女沦为被压迫的对象..这些所谓的女巫只是一群普通女人,之所以会有“猎巫”这种愚昧和残忍的行为,简单来说:其一,认为女人是“祸水”、“贱货”并不仅仅是中国专利,其实世界不少民族都有这种传统。进入父系社会后,妇女沦为被压迫的对象,男人们往往把自己的失误和弱点都无责任地归咎于女人。
5.超自然力的妖术..其二,人类社会中关于存在超自然力的妖术、巫法和魔鬼的想象由来已久。远古时生产力低下,生活多由自然因素决定,当生存困境如饥荒、贫困、流行病及天灾人祸出现,人们需要对其进行解释的时候,就容易归咎于一种非自然力或超自然力的作用—妖魔、巫师、神怪于是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