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更为关注,食以安为先的要求更为迫切。近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专题了解。
3年内完成7项
食品安全目标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中向好。但当前我市食品安全的基础仍然薄弱,制约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有待得到完全解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管理科科长朱慧涓说:“下阶段,我市将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科学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完备技术支撑体系,争取用3年时间完成7项食品安全指标,将我市建设成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7项指标分别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评估通过率达100%;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产量占比达40%以上;农产品规模生产基地产地准出率达100%,农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市场准入率达90%,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建档率达100%,食品生产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监管率达100%,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整治率达90%以上;食品年抽检率达4批次每千人,食用农产品、食品动态监测合格率达95%以上,餐饮具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100%,问题食品召回率达100%,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舆情及时处置率达100%;公众、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分别达80%和85%以上,食品安全社会满意率达70%以上。
强化三位一体
安全责任体系
据介绍,今年以来,我市以启动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为契机,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加强属地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目前,我市已成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共有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农林局等20家成员单位。全市区(乡)镇、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已于6月底前全部建成,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由乡镇园区分管负责人担任,全市276个行政村(居委会),由村(居)村支书或村主任担任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并配备一名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形成了基层食品安全有人监管和有序监管的工作格局。
下阶段,我市将着力强化三位一体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政府统筹责任、部门监管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将食品安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集中统一的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充实基层专业监管力量,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全覆盖的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加大食品监管专业人才的引进、选调和补充,加强市、镇两级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建立覆盖至村(社区)的协管员队伍,形成与专业监管力量相互补充、相互融合的监管责任格局;加大农业源头生产的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设立覆盖至村的农业指导和质量监督员;公安机关建立专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食品警察机构和队伍,健全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联动联防机制。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自律意识,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承诺;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实施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和民事连带责任先行赔偿制度;强化企业信用监督,完善企业信用档案、信用记录,公开信用信息,实施食品安全“红黑榜”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企业不良信用限制机制;加强企业培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探索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增强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和抗风险能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打造群防群控的
社会共治体系
《意见》指出,下阶段,我市要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食品安全联动机制,继续加大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协调等环节的密切合作。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监督员的积极作用,引导各类食品行业协会积极服务企业,搭建企业与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沟通桥梁,主动担当行业规范、行业创建、行业培训的组织指导重任。
朱慧涓表示,要打造社会共治体系,离不开法治、科普教育。一方面要加强对管理对象的食品安全意识宣传,督促管辖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消费维权部门也要加大对纠纷和维权的调节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科学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市民科学、安全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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