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闽江学院2012-2013年福建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初审名单公示
根据闽委教宣?2013?26号《关于评选表彰2012-2013学年高校“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我处对评选工作进行全面的动员与部署,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分配了名额、制定了评审条件、评审程序。
一、评选条件
评选表彰“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具有优良的整体素质的标准,无受处分记录和无处于留校察看期(2012年9月1日至今)。本次评选工作以2011-201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主要依据。
(一)“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立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2011年9月至今无补考科目,且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2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和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5.曾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刻苦,成绩优
异;2011年9月至今无补考科目,且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25%;
2.热心承担社会工作,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3.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 曾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 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 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 认真组织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
5. 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班级(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
6. 曾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标兵班集体”、“先进班集体”、 “十佳团支部”、“优秀团支部”等荣誉称号。
二、初审结果
经过各系(院)推荐、学工处初审、系(院)校二级公示,评选出了我校2012-2013学年福建省“三好学生”16名,“优秀生生干部”8名,“先进班集体”4个。
三、公示
现对初审通过的福建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初审名单进行全校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13年6月15日~2013年6月17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向校学生工作处(联系电话:83761158,联系人:肖老师、蔡老师)或校监察审计处(联系电话:83761523,联系人:刘老师)反映。
闽江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3年6月15日
附件:闽江学院2011-2012年福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初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