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书不可不读 中华文化—不可不读的百篇诗作《唐代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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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不可不读的百篇诗作

诗书不可不读 中华文化—不可不读的百篇诗作《唐代篇》(1)

《唐代篇》(1)

唐代文学家---刘禹锡 

    刘禹锡(772年—842年),字梦得,汉族,洛阳人。自称“家本荥上,籍占洛阳”  ,又自言系出中山,其先中山靖王刘胜,晚年自号庐山人。唐代大儒、哲学家、文学家、诗人,有“诗豪”之称。

    贞元九年(793年),进士及第,初在淮南节度使杜佑幕府中任记室,为杜佑所器 重,后从杜佑入朝,为监察御史。贞元末,与柳宗元,陈谏、韩晔等结交于王叔文,形成了一个以王叔文为首的政治集团。后历任朗州司马、连州刺史、夔州刺史、和州刺史、主客郎中、礼部郎中、苏州刺史等职。会昌时,加检校礼部尚书。卒年七十,赠户部尚书。

    刘禹锡诗文俱佳,涉猎题材广泛,与柳宗元并称“刘柳”,与韦应物、白居易合称“三杰”,并与白居易合称“刘白”,有《陋室铭》、《竹枝词》、《杨柳枝词》、《乌衣巷》等名篇。哲学著作《天论》三篇,论述天的物质性,分析“天命论”产生的根源,具有唯物主义思想。有《刘梦得文集》,存世有《刘宾客集》。

录刘禹锡《陋室铭》史光焕书法作品 

31、《陋室铭》 刘禹锡(唐)选自《全唐文》卷六百零八集

    《陋室铭》选自《全唐文》卷六百零八集,为唐代诗人刘禹锡(字梦得)所作。《陋室铭》聚描写、抒情、议论于一体。通过具体描写"陋室"恬静、雅致的环境和主人高雅的风度来表述自己两袖清风的情怀。文章运用了对比,白描,隐寓,用典等手法,而且压韵,韵律感极强,读来金石掷地又自然流畅,一曲既终,犹余音绕梁,让人回味无穷。文章表现了作者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洁身自好、不慕名利的生活态度。表达了作者高洁傲岸的情操,流露出作者安贫乐道的隐逸情趣。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

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

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

孔子云:何陋之有?

 刘禹锡《陋室铭》

写作背景

   刘禹锡因在任监察御史期间,曾经参加了王叔文的“永贞革新”,反对宦官和藩镇割据势力。革新失败后,被贬至安徽和州县当一名小小的通判。按规定,通判应在县衙里住三间三厢的房子。可和州知县看人下菜碟,见刘禹锡是从上面贬下来的软柿子,就故意刁难。先安排他在城南面江而居,刘禹锡不但无怨言,反而很高兴,还随意写下两句话,贴在门上:“面对大江观白帆,身在和州思争辩。”和州知县知道后很生气,吩咐衙里差役把刘禹锡的住处从县城南门迁到县城北门,面积由原来的三间减少到一间半。新居位于德胜河边,附近垂柳依依,环境也还可心,刘禹锡仍不计较,并见景生情,又在门上写了两句话:“垂柳青青江水边,人在历阳心在京。”

    那位知县见其仍然悠闲自乐,满不在乎,又再次派人把他调到县城中部,而且只给一间只能容下一床、一桌、一椅的小屋。半年时间,知县强迫刘禹锡搬了三次家,面积一次比一次小,最后仅是斗室。想想这位势利眼的狗官,实在欺人太甚,遂愤然提笔写下这篇超凡脱俗、情趣高雅的《陋室铭》,并请人刻上石碑,立在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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