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公主是唐高宗李治与武则天的长女,生卒年不详,但在《旧唐书-则天皇后本纪》中,这样写道:“武后夺嫡之谋也,振喉绝襁褓之儿,菹醢碎椒涂之骨,其不道也甚矣,亦奸人妒妇之恒态也。”这个说法,也并不是《旧唐书》作者的说法,而是在前面了“史臣曰”三字。
但正是这一段记载,成了武则天求上位,为了搬开两个障碍王皇后与萧妃故意杀女的铁证。
事实果真如此吗?仔细推敲,武则天杀女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只是用各种史料相互龃龉的记载,就可以驳倒此说。
在《新唐书》的记载中,王皇后是“正宫娘娘”,萧淑妃是极受宠爱的“情人”,王皇后为了争宠,开门揖盗引武则天为外援,想借重武则天搞垮萧淑妃。令王皇后始料未及的是,没想到武则天更是个狠角色,居然反噬自己,杀死了自己襁褓中的亲生女儿嫁祸她,用来达到母仪天下的目的。受此影响,司马光《资治通鉴》也沿袭了这一说法。
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从逻辑上讲,这个说法似乎讲得通。古往今来,成大事者,无不是心狠手辣之辈。皇权斗争中父子相残、兄弟阋墙的例子比比皆是,武则天为谋求后宫之主杀死女儿似乎顺理成章。
然而,其它的史料对此事的记载,可以帮助后人理清事情来龙去脉——真实的历史是,当时的武则天比萧淑妃更受宠,他在后宫中的地位已经无人能撼动。如此一来,杀死自己女儿嫁祸萧淑妃,似乎毫无必要。武则天嫁祸王皇后也不合情理,要知道,当时的王皇后早已经是长门冷落。早在武则天入宫前,王皇后就已经失宠,废后,只是个时间早晚的问题罢了。冒绝大风险,对已经失宠的王皇后落井下石,以武则天的智商,断然是做不出这样愚蠢的事情的。
以长孙无忌为首的朝堂重臣反对武则天为后的理由,一者是嫌她门第低微,二来且侍奉过李世民。仔细分析,这些理由统统站不住脚,武则天的父亲武彟虽然出生商贾,但他却是最早追随李渊在太原起兵的元老级人物。她的母亲杨氏更是出生名门望族,是隋朝皇室,与王皇后相比,武则天的身世丝毫不逊色。武则天曾为李世民才人的事情,无可回避,但对于出身鲜卑的李家人来讲,父死收继婚,并不是什么希奇的事情。长孙无忌等人拼命阻止武则天为皇后,只是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不被侵害而已。杀死女儿、嫁祸王皇后,不但改变不了自己曾为先帝才人的事实,做的不干净,更会授人攻击自己的口实,从哪个方面来看,都是没有必要的。
从《唐会要》《旧唐书》《新唐书》的记载来看,王皇后最终被罢黜,都是因为她在后宫中大搞迷信活动,完全是咎由自取。
唐高宗在的废后诏旨中,没有提及皇后谋杀安定公主之事,废后的理由是“皇后无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王皇后生不出儿子,不能占着茅坑不拉屎。
骆宾王在《讨武檄文》中,没有一字提及武则天杀女,设若武则天真的杀害了自己女儿,政敌怎么会不充分利用此事,拼命加以渲染,宣扬的惟恐世人不知?檄文中“杀姊屠兄”几近史实,至于“弑君鸩母”则完全是子虚乌有的事情了。
《旧唐书•武则天本纪》作者治史严谨,关于此事的记载仅仅是“史臣曰”三字,而到了《新唐书》,这段记载却莫名其妙地丰满起来,写的绘声绘色,犹如亲眼目睹。武则天如果真的杀死了女儿,那也只能是天知地知的事情。其实史书只是记载,不敢作任何评论。事隔数百年,《新唐书》欧阳修、宋祁,司马光《资治通鉴》等史家又是如何还原罪案现场的呢?有鼻子有眼的描述,恰好坐实了杜撰的痕迹,这不是历史,完全是小说家言。这样做,只是宋人鄙夷唐人,无所不用其极罢了。
武则天杀死女儿,利用此事来打击王皇后,似乎已成定论。关于安定公主的死亡,国内外仍有许多不同意见。日本学者原百代认为,安定公主的死有两种可能,这两种死都应该是意外,最大的可能是猝死。第一个可能性是奶妈可能把炭火烧得太旺,导致了安定公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第二个可能是因为王皇后缺乏做母亲的经验,不小心将棉被盖在了小孩子的脸上,导致了安定公主缺氧死亡。
另外一种可能性则是从医学角度考虑的,安定公主虽是金枝玉叶,但彼时医疗条件低下,新生婴儿死亡率很高。就以唐宋为例,李世民十四个儿子,就夭折了三个,二十一个女儿中夭折三人;唐玄宗三十个儿子夭折九个,三十个女儿夭折了六个,宋仁宗十三个女儿夭折了十个,三个儿子全部夭折,最终不得不将宗室过继为子,是为英宗。唐高宗十二个儿女,只是夭折一个安定公主,也属于正常范围。
其实,唐高宗坚持废王皇后,并不完全是因为她无子,而是忌惮她身后的政治势力,以王皇后后族势力为主的门阀士族始终是皇权的巨大威胁。那些托孤老臣动辄在他面前指手划脚,对于高宗来说也是不能忍受的。选择相对低微的武则天为后,增加自己与门阀势力抗争的筹码,无疑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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