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省人大常委会回应百姓关切,结合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落实人大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议、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等工作,综合运用立法、监督等法定职权,推动解决涉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安心、吃得健康。
打造品牌 提升宣传效应
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的三大宣传活动品牌之一,“食品安全江淮行”从2011年起已连续开展了6年,在促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动员公众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的“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已于3月23日启动,以“共同关注、从我做起”为主题,旨在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食品安全,共同为食品安全 “大厦”增砖添瓦。据悉,为配合“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有关方面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制度,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平台、“吹哨人”制度作用,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来。
根据工作安排,全省各地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和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借助人大和食药监、农业、公安等部门的网站和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展食品安全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组织开展“进学校、进社区、进农贸市场”等系列宣传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针对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落实情况,选取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水产品、豆制品两个重点问题,以及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查处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推进问题整改。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水产品、豆制品既是群众关心、也是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食品品种,是监管的重点也是难点,尤其是水产品,牵涉到从养殖、储存运输到进入市场销售的多个环节,需要监管部门做好各项监督工作。
强化监督 解决关键问题
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和重要途径。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5月初,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省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这也是省人大常委会继前几年开展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之后,对食品安全的持续监督。
2012年10月18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在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就我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并作出决议。 2014年12月15日至1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并在省人大常委会历史上首次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人大持续监督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关键问题的解决,更好地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要注重源头解决,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道关口。 ”“要建立健全食品流通追溯体系,让消费者能知道‘入口食品从哪来’。 ”在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中,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这些建议,正逐步变为现实。
5月初,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发现,目前省食药监局已经建成“安徽省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平台,初步实现预包装食品“二维码”追溯,并以白酒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为试点品种,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追溯试点。同时,省农委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在31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县组织实施追溯试点工作,在省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广使用二维码追溯管理。
此外,我省各地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执法也更为规范。省食药监局推进“审批查”三分离改革,强化审、批、查各环节的衔接与配合,基本实现“职能三集中、环节三分离、服务一张网、实现五转变”四位一体的改革目标。省食药监局、省编办联合印发了 《安徽省省市县乡四级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指导意见》,为压实各级监管责任提供了制度保障。公安机关与有关监管职能部门初步建立了“行刑衔接”机制,省食药监局还在全省率先制订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强化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制度性,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完善机制 构建共治格局
我国“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结果显示,我省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稳定向好。
根据国务院 《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要求,我省及时完成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全省共设立了105个县(区)市场监管局和848个乡镇市场监管所,并加挂食药监机构牌子。目前,省市县乡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齐全,1279个乡镇(区域)监管站全部挂牌。自2014年以来,我省加快促进县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机制和人员融合,构建了全省自上而下、统一完整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同时,我省统筹规划全省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积极推进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加大对各级食品检验机构经费投入力度,加快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
放心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企业诚信、行业自律是基石。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发现,我省通过建立责任制度、压实主体责任、建设追溯体系等方式,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加快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稳定向好。 2015年,省食药监局完成食品检验4688批次,发现不合格问题样品316批次,抽检信息均在网站及时公布,并针对抽检监测中发现的区域性风险隐患,先后对全省300多家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9家白酒生产企业、49家调味面制品企业进行集体约谈,提出了整改的期限和具体要求。
为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省食安办、省农委、省食药监局联合启动了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长丰、临泉、石台等20个县(市、区)被遴选为创建试点区域。
推进立法 健全法治体系
近年来,围绕构建最严格的监管制度,省食药监局先后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指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飞行检查工作规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省农委与省食药监局于2015年9月联合印发 《关于做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衔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划分;省食药监局出台 《关于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四化”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监管规范化、信息化、网格化、痕迹化“四化”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发现,随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相关法律法规已不能适应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亟待修订,使之与新《食品安全法》有效衔接。执法检查组建议制定配套规则,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法治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的《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省人大常委会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列入立法项目,与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并对起草的条例草案进行了反复论证、多次修改,将适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5月23日,在阜阳市瑶海农产品批发市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管人员会同该市场食品快速检验员对批发销售的蔬菜现场抽样,进行农药残留项目快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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