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规定,从去年7月1日起,馒头等面粉制品中添加明矾属于违规行为。
如今大半年过去了,宁德市民们早餐吃的馒头、糕点等,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如何?
据了解,在全市2014年第四季度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市食药监局发现多家经营户在包子、馒头的生产制作过程中,仍然存在滥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为此,春节前,宁德市食药监局发出通知,明确将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目前,蕉城区食药监局已立案并结案两起。记者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走访。
开展专项检查用明矾做馒头将受罚
对于馒头等面制品中禁用明矾一事,多数市民认为,馒头虽小但事关民生。
市民蔡女士说,“我们每天早餐都要吃到馒头,之前也看电视上报道过食用明矾的危害,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守护我们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硫酸铝钾及硫酸铝铵俗称明矾(钾明矾、铵明矾),餐饮环节常在面制品发酵(发泡)中使用。
餐饮环节明矾使用范围调整主要集中在小麦粉及其制品类,明矾只允许在油炸面制品(如油条、油饼)和面糊、裹粉、煎炸粉中使用,其他小麦粉及其面制品不得使用。
对于此次餐饮环节的“禁铝”行动,市食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凡发现在馒头、花卷、包子、面条等发酵面制品、生湿面制品、生干面制品中使用明矾或含明矾的食品添加剂,均属超范围使用,立即责令整改;不整改的,要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