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处理,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先、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从迅速疏散人员、及时抢救伤员、保护人民财产、防止事故扩大的目的出发,针对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本公司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是丙酮、环氧乙烷、石油液化气、苯、甲苯、二甲苯、苯酚等危险化学品,属第二、三、六类危险化学品,即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毒害品等。这些危险化学品如果发生泄漏事故,会造成人员损伤和环境污染。由于本公司属于票面经营,办公场所不存放危险化学品,也不设立仓库,仓储以及运输过程由供货方完成。经营过程中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发生在仓储以及运输过程。
二、主要危险因素:明火、自然灾害、交通事故、违规装卸、容器不合格或破损、人为破坏等等。
三、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紧急联系电话:51785386
组 长: 但小明
组 员: 全体员工
事故发生后的应急电话号码: 13871221882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报警电话:110 交通电话:122
公司办公室电话:51785386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87001166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协调指挥部电话:010-64464119 主要职责: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接到应急救援指令后立即参加救援工作,进行调度和统一指挥。
四、社会救援
出现事故后,及时拨打119报警,同时联系洪山区的安监部门,迅速、清楚、准确地说明事故地点及具体情况,并协同街道、社区控制现场以阻止危险进一步蔓延。
五、人员急救
1、迅速将患者脱离现场并移至空气新鲜处。
2、呼吸困难时给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跳骤停应立即进行心脏按摩。
3、皮肤污染时,脱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动清水冲洗,冲洗要及时、彻底、反复多次,头面部灼伤时,要注意烟、耳、鼻、口腔等的清洗。
4、发生人员烧伤时,应迅速将衣服脱去,用水冲洗降温,用清洁布覆盖创伤面,避免伤口污染;不要任意将水泡弄破。患者口渴时,可适当饮淡盐水或食盐饮料。
5、经现场处理后,应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六、善后工作
1、认真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改进措施。
2、事故处理后,应按照常规要求,积极修复各类设施,尽快恢复经营。
七、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负责本措施的制订和修改,协助监督本措施的落实和日常演练;指导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落实和演练;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协助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的警戒、治安保卫、人员疏散和道路管制工作。
八、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对应急措施的宣传教育,使之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提高预防事故意识和自防互助能力,正确引导干职员工积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经营安全工作的落实。
九、本措施是公司及安全职能部门针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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