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图选自网易“老井剪纸”博客)
“名”之外,女人有“字”么?
陈益民/文
古人有名有字。女人也可以有字么?
当然可以,汉代王昭君,昭君为字,本名叫王嫱;三国蔡琰字文姬;唐朝薛涛字洪度。不过,这些多为才女,后世往往不仅有字,还可能有号呢,如元代女诗人曹妙清,字比玉,号雪斋。
然而,非才女名媛的普通小女子怎么样呢?在举行成人礼时,礼俗称女子也有字。《礼记·曲礼上》说,“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而字”。意思是男女长大了,不再垂发,举行成人礼,男子加冠,女子笄(jī)发(用簪子插在挽起的头发上)。此时有了“字”。名是自幼有之,成人之后,他人再呼其名就是不礼貌,而必须称字以示敬。然而,就一般女子而言,未必真起个什么字号,“字”只不过是女子成人、到了可以嫁人的时候的一种标志,也就是将自己的姓氏附在夫家的姓氏之后,便成其字。《白虎通义》说,“妇姓以配字何?明不娶同姓也。”比如张家的一个女孩子,小时候家人称她为“二闺女”或“三姑娘”,这就是她的名;出嫁给刘家,开始称她“刘张氏”,这或可视为她的所谓的字了。如果在先秦时代,夫家与她同姓则不能娶她,这叫同姓不婚。
由此说来,普通女人的“字”一般非常简单,不过是将两个姓氏重叠生成。因而“字”与婚嫁相关。“字”的本义原是孳乳、孳生之意,《周易·屯卦》中有“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一语,一种解释是女子坚持不生育,过了十年才生孩子;另一种解释是说,女子坚持不嫁,过了十年才嫁。无论哪种解释,都表明女人的“字”不是实指某某字号,而是指其人生的一个阶段。
这个含义,后世一直沿用。所谓“待字闺中”,就是尚未嫁人,等待出嫁;所谓“字人”,就是嫁人。《仪礼·士昏礼》说:“女子许嫁,笄而醴之称字。”说白了,“字”对于女人来说就是婚配——笄发成人了,接受财礼了,可以出嫁了。看看古典小说人物口中关于女子的“字”的用法吧——《梅兰佳话》:“今兰氏已别字他人,我欲再说亲事,必须才貌双绝。”别字他人,指许嫁他人。《蜃楼志》:“闻得令爱待字闺中,我意欲替施大舅求亲,未知尊意允否?”清朝陈维崧还有更诗意的应用:“鸣蝉薄鬓,龄宛宛以初笄;堕马斜鬟,岁盈盈而待字。”一个“字”字,不只是表明成人了,其实更包含了一个女人人生的幸福与否。
今人不再流行称字,基本上有名无字。但有一些书画家或学问家也有起字号的。自署某某号无所谓,而称某某字,如果这“字”不是男二十岁(女十五岁)时起的,那就不合古礼了。当然,不合古礼又如何呢?也没人深究,因而如今年岁大了楞给自己起个某某字,也无伤大雅,仍算是一种雅趣吧。
日知君曰:汉高祖小时候就光有名没字,被家人命名为刘季,因前面有两个哥哥分别叫刘伯、刘仲。可见老大老二之后,刘季本名相当于叫刘老三。后来当皇帝了,叫刘老三哪行啊,改名叫刘邦。邦国天下,多气派!所以起名起字起号,也是学问地位的体现,通常下里巴人不在乎,一辈子叫狗剩子、刘老蔫也行;而成了“人物”的人就不同了,一定要用些字号表达胸襟气度,这不足为怪。但重要的是,你有没有成为“人物”?或者,你有没有志向成为“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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