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考院校:哈尔滨师范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顶替办法见注3 2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3 04729 大学语文 4 大学语文(专)0010 4 00504 艺术概论 4 5 00599 素描(三)* 3 6 00674 色彩* 3 7 00675 构成(平面、色彩、立体)* 8 平面构成 9238色彩构成8497( 9245)
构成(立体)9113 8 00713 字体设计* 4 9 04331 中国画基础(实践)* 5 9393 10 05053 包装装潢设计* 8 11 07074 外国美术史 5 12 00640 平面广告设计* 6 广告设计 7077 13 00717 POP与DM广告设计* 5 14 00718 标志设计* 3 15 01830 绘画透视学 5 16 06148 中国美术史 2 17 05055 室内装饰效果图设计* 6
毕业条件: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毕业要求者,由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由哈尔滨师范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注:
1.课程名称后带“*”的课程为技能考核课程。
2.构成课程分为三个部分。考试时平面构成部分使用的课程代码为9238,色彩构成部分使用的课程代码为9245,立体构成部分使用的课程代码为9113.3.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