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的英国,征服了大半个地球,可谓名副其实的“世界领袖国”。但是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过后,其“势力范围”却逐渐缩回本土,“领袖国”地位被同一文明体系中的“后生”美国取代。
对比英国,美国究竟有什么更值炫耀的领导世界的优点与优势呢?
很多人称美国是“没有历史包袱的国家”,这没有错,但说他们“没有传统”就不准确。世上没有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任何一个国家的“基因”都不是从石头缝蹦出来的。毋庸置疑,美国的传统就是英国。翻看卷宗,可以说,英国是美国的“娘家”,“美才”里流淌着“英才”血。美利坚世界最大移民国家,而“原创移民”的主体,就是盎格鲁撒克逊人——来自英国的“领导”及其家属。
缔造美国的国父华盛顿年轻时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正式编制里的英国军官。追寻“英国梦”期间,华盛顿参加了英国对法国争夺殖民地的七年战争,那时他代表英国,法国是其敌人;在领导北美殖民地独立战役中,他的敌人是英军,此时他得到了法国的帮助,盟友与天敌又调了个。
世所公认,华盛顿的伟大,不在于他的军事才华,而在于他的品质高度。他是第一个带领本民族独立却不贪恋职位的领袖,他不想做奴役本国国民君主,也不想做征服别国的狼王,他想做个永远伟人。
华盛顿
美国曾是大英帝国一块“温和统治”殖民地,华盛顿的建国思想,追本溯源,还是英国的政治文化。而后经过独立战争、华盛顿的提炼,构成了独具特色的美国移民社会政治文化,主要体现为:平等和人权原则、自由主义的价值观——这就是“美才”的萌生过程。
显然,在美国人眼里,自己是个“优生儿”。虽然出生伊始,整体国力与“娘家”大英帝国无法相提并论,但至少有两个“软件”方面的优势一出生就走在“娘家”前头——
其一,政治制度。宪政是17世纪英格兰人的发明,而18世纪末叶出生的美国一下子就把它提到“三权分立”的高度。如果说发明宪政的英国是“高中水平”,那么美国的宪政,一亮相,就是“大学本科”。
18世纪末,对于许多国家而言,美国是个新世界。而每个美国人都几乎具有一种“先天”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与“血统”、人种无关,而是源自国家政治制度的高起点。
其二,领导人。在美国人眼里,英国女王是无法与他们的国父华盛顿总统相提并论的。缔造美国的第一人华盛顿,在美国被视为“圣人”崇拜,他主动辞官、不做国王的高风亮节,是终身制的女王无法比拟的。
当然,这里还有法国人的贡献。从时间上讲,美国的宪政比法国还早,法国的民主革命发生于美国独立战争二十年后,但是美国的建国思想却深受法国启蒙家影响,《独立宣言》发表于《人权宣言》之前,最早演练了“孟德斯鸠梦”,确立“三权分立”民主宪政。
可以说,美国政治,传承于英,受益于法。《权力法案》—《独立宣言》—《人权宣言》,三点一线,构成近现代西洋世界的政治主流与正统。
所以,基于上述原因,说美国是大英帝国的“华丽转世”也比较贴切。他们“特殊关系”超过东方的中国和日本,那不是新旧文明割裂,而是同一个文明体系里的“传承”与“升华”。听听美国国歌“星条旗永不落”,与“日不落帝国”梦想何其神似——两个“不落”异曲同工,一个“出于蓝胜于蓝”的可畏后生呼之欲出。
俗话说,此消彼长。20世纪中期,正是大英帝国走向衰落,才成全了美国从容接过老大接力棒。
那么,19世纪的“世界老总”大英帝国,为什么会在20世纪中期衰落?
除了不可避免的“盛极而衰”客观规律,以及独特的地理因素——英格兰是个岛国,无法将征服地从大陆上联成一片以外,大英帝国对征服地的统治方式,也是促就帝国早衰的重要原因。
回顾世界征服史应该承认,比在征服地只留下尸骨与马粪的蒙古帝国,大英帝国于殖民地而言,已经算得上“较好的统治者”。他们相对温和、不嗜杀。
但在两点表现上,大英帝国与历史上的那些殖民帝国大同小异。
首先是贪婪。大英帝国被称为“垄断帝国”,在巧取豪夺占有他国财富充实本国国库这一点上,他们与历代殖民帝国没有区别。
第二是傲慢。虽然他们没有像蒙古帝国那样,把被征服的地区人分四等,但这并不表明他们对当地人一视同“人”。他们在国内奉行民主,善待本国人,却在被占领国家享受特权,轻慢他国人。
英国对印度的统治,一直被看作是征服者的温和典范。然而,无论英国在印度实施多么温和的政策,都无法消除印度人的敌视和反感。在如此温和的统治者面前,印度人还是坚持要独立。为什么?就是因为英国上述两点表现,严重打击了印度赖以自豪的民族精神。印度是印度人的印度,还是英国人的印度?英国总督给不了几亿人一个准确答案。
好东西自家用,野蛮人不配享受民主——这是英国殖民世界一开始就奠定的统治基调。这个基调成为他们最终失去世界文明中心地位的主要源由。所以,从这个角度上也可以说,大英帝国的衰落是其在文明成果上“吃独食”导致的结果。
尽管可以师徒相称,但学生的理想和水平超越老师者大有人在,在“征服世界统治世界”的方式上,美国的做法就与英国大不同。
作为“领袖国”接班者,美国海外做派与西洋前辈截然不同,他不想走殖民老路。这与她的出身有关——美国本身就是殖民地争取的独立国,不能像英格兰对付自己那样对付他人。
在文明上不能“吃独食”,只有“众文明”,本国领导权才有保障——这是新生美国从衰落英国那里得出的深刻教训。
基于此教训,西洋“后生”推出了“新征服经”——对于征服的领土,要么纳入联邦,要么让他国独立,自己来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