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阑尾炎是一种非常见的急腹痛。有的原来就有慢性阑尾炎,怀孕后由于增大的子宫压迫和牵引,引起血液循环障碍,是局部抵抗力下降而导致炎症的急性发作。那么,妊娠合并阑尾炎的症状有哪些呢?下面就让康网小编来介绍一下吧。
妊娠合并阑尾炎的症状
1.妊娠早期患阑尾炎、症状和体征与非孕期相同,可有典型的转移性右下腹痛及右下腹压痛、反跳痛。
2.当阑尾穿孔后全腹痛、伴腹肌紧张、全腹均有压痛和反跳痛,腹水征可阳性。可有发冷、发热,寒颤和中毒性休克表现。
3.中、晚期妊娠者,右下腹疼痛区域及压痛点随子宫的增长逐渐上移,子宫常掩盖阑尾使症状和体征不典型。若手指压在压痛最明显的地方,然后改为左侧卧位,使子宫向左侧移动若压痛减轻或消失,提示病源可能在子宫或附件,若压痛持续存在,提示病源在阑尾。
4、有显著的压痛点:阑尾炎发作后,一般在右下腹部有一个明显的压痛点,它也是阑尾炎的最重要特征。
5、全身症状:一旦起病,多伴有头晕、头痛、无力等症状。如果病情严重还会出现发烧,心慌等症状。
以上就是关于妊娠合并阑尾炎的症状的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妊娠合并阑尾炎的发病率还是挺高的,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
扩展阅读:妊娠合并阑尾炎的治疗
1、妊娠早期(1—12周)合并急性阑尾炎,不论其临床表现轻重,均应手术治疗。此时对子宫干扰不大,不会影响继续妊娠。若待妊娠中晚期复发时再行手术,既增加手术难度,对母子也有危险。
2、妊娠中期(13—24周)合并急性阑尾炎,其临床表现轻且拒绝手术者,可采用非手术治疗,静脉给予大剂量青霉素或氨苄青霉素。若病情进展不能控制,应手术治疗。此时胚胎已固着,手术对子宫干扰不大,不易流产,可继续妊娠。一般认为,妊娠4—6个月是手术切除阑尾较佳时机。
妊娠晚期(28-36周)合并急性阑尾炎,应手术治疗,即使因手术刺激引起早产,绝大多数婴儿能存活。手术对孕妇影响亦不大。
妊娠期合并急性阑尾炎时胎儿能否存活不取决于阑尾切除手术,而是决定于延误诊断或延误手术切除。妊娠不是阑尾手术的禁忌,手术未必一定引起早产。为了预防流产和早产,术后常规应用镇静剂、舒喘灵或孕酮等保胎治疗也是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