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夫妻离婚是因为性爱不和谐,在此并非要说不满足,而是想说说强迫式的做爱。强迫式性生活用直白地话来表述就是:夫妻中的某一方不愿意或不想做爱,结果遭到另一方的强迫,甚至用暴力手段达成性爱目的。
如果从不考虑婚姻的角度来看,这种做爱方式与强暴无异。进而演化出一个专业名词:婚内强暴。遭遇这种情况的夫妻,肯定不能继续在一起生活了,这种例子大多都是丈夫强迫老婆。要知道,性爱本身就是男女两厢情愿的事情,即使夫妻也如此。
专家一直提倡完美性爱,而完美的标准是什么?最基本的一项就是男女在共同意愿下,积极参与性生活,并且用创新的想法和手段让它更快乐、更甜蜜。而强迫式性爱完全违背这项原则,更倾向于蛮横、粗野、暴力的行径。故此,据对是不可取的。
强迫性爱没有快乐只有痛
也许,对于"施暴者"来说,自己的快感能得到满足,性欲也能很好地发泄出来,但"受害者"却不一样。做爱需要心理情绪的辅助,不想做爱明显就是排斥它,自己讨厌的事情强压于身怎么能快乐呢?很多遭到"强暴"的老婆大多只有一个感觉,疼!
经过这一场暴力的性爱,老婆彻底对性生活失望,因为它带来的只有痛苦与不情愿。这种负面心态往往令性生活一蹶不振。其实,女人并不是不接受性生活,而是不希望被强迫、被伤害,这种伤害是心理上与尊严上的。
丈夫不顾对方感受莽撞地侵犯老婆是不尊重的行为。此做法只能代表男人将女人当作泄欲工具,其中缺少情感的沟通,只有肉体的泄欲。缺乏爱的性生活不是做爱,只是发泄。女人是感性动物,没有感情不会付出肉体,男人的粗暴只会令她们厌恶。所以,男人想做爱必须先经过爱人同意。
其实,经女方允许后再做爱是一种性礼仪,它不仅能让女人感觉到男人的尊重与爱意,同时能消除两人对性的隔阂。女方收到男方求"爱"信息时也可以做好相应的准备,避免意外或不良情况的发生。如果老婆挂出"免战牌",丈夫们请自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