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26日举行的广东药品交易年会上,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副院长丁锦希对近一年来对“三医联动”和中国药品集中采购新方向的研究进行了分享。
“三医联动”模式核心问题在于公立医院改革
丁锦希认为“三医联动”的核心问题在于公立医院,我国从2009年开始医改,却一直是压低药品价格,真正的医改应是改变医院收入构成和医院成本比例,医院在保障疗效的前提下,自愿自发的控制用药成本。
从微观上讲,公立医院的改革是要改变医生的“处方行为”,通过医保、医疗、医药等制度约束,改变医生的“处方行为”,从面达到医疗机构合理用药。
“三医联动”是今后医疗改革的主要手段与方法。我国正处于“三医联动”模式的过渡阶段,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是“三医联动”模式中的核心作用制度。
药品集中采购与医保制度联动是关键
丁锦希指出,药品集中采购发挥了重要作用,规范了药品流通的秩序,理顺了交易模式;控制了药品价格,成效是比较显著的;杜绝了许多的灰色收入,同时,使医院、厂家、患者之间的信息相对对称。但也衍生出一些问题,虽然药品价格控制的很好,可是总体费用控制却不理想,同时,也引发了药品的供应问题
所以促进推动“三医联动”的模式,应加强药品集中采购与医保、医疗、药品流通的联动作用。其中,与医保制度的联动显得尤为关键。
药品集中采购制度通过“分类方式、数据采集、测算与核定、调整”等措施促使形成科学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另一方面,利用低于医保支付标准部分归医疗机构和药店所有的设计,形成利益驱动机制,促进医疗机构议价采购,使药品价格“螺旋式下降”,促使医疗机构调整运行成本比例。
药品采购制度的落实会使部分药品的价格降低,但制度带来的药品降价却难以最终在患者的医疗费用中体现,这是由于“价格区间平移”现象掩盖了药品采购制度带来药品费用降低的成效,即原来医疗机构中价格较低区间药品的使用量会降低,价格区间较高的药品使用量会升高。
因此,价格传导机制中出现“药品价格市场失灵”的现象,药品采购制度“控价”明显,“控费”效果不理想。所以,药品采购制度与医保制度仍需进一步联动完善,强化约束机制,保障药品采购制度起到医保控费的作用。
控制费用是间接效应
价格控制下来,要通过医生的处方行为控制总费用,什么要的因素影响处方行为,一是治疗效果,医生喜欢用新药,二是在医保之内,自付比例是多少 ,药品的价格高与低并不是医生考虑的问题,通过集中采购控制医生的处方行为 ,另外就是通过医保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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