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淄博市食药监局将所有街道、乡镇、村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摸底调查并备案,实施“挂牌销售”和“市场倒逼”的网格化监管,并进一步落实实名公示制度,要求小作坊把备案信息与《食品安全承诺书》一并明示于醒目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日前,淄博市食药监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将促进小作坊食品质量管理水平提档升级。据悉,此次监管中,将采取调查摸底和备案、专项治理、小作坊示范创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4条主要措施。
据了解,淄博市食药监局将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所有街道、乡镇、村居,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小作坊的底数,掌握基本情况,为有效监管做准备、打基础,并注重科学分类,把握小作坊加工的不同业态,方便统计、汇总与监管。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食药监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开展好对小作坊的备案工作,进一步简化备案程序,缩短办事流程,提高效率,并建立完善小作坊监管档案和信用档案。
此外,淄博市食药监局将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机制,将每个小作坊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一线执法人员,进行全覆盖监管,实行分类监管、动态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并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将区县级生产环节监督抽检任务,重点针对小作坊加工环节。重点检查原料购进查验制度落实情况和环境卫生情况,督促小作坊达到食品生产经营者条件的基本要求。
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小作坊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等非法行为,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对严重不达标情况,又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曝光、取缔等手段,加大打击力度,全面提升小作坊加工管理水平。
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时机,淄博市食药监局将重点扶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每个区县立足本地实际,选择本地区优势小作坊食品类别,选定相对集中的区域、村庄、街道等,加大政府引导和投入,积极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促进小作坊向集约化、规范化发展。
大力开展小作坊示范点建设,选择能够体现当地饮食文化特点、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的小作坊,将其建设成为示范点,并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小作坊向着卫生、清洁、安全方向发展。加大宣传和政策扶持力度,通过树立正面典型,扩大品牌影响力,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促进地方特点食品产业发展。
淄博市食药监局还将进一步落实实名公示制度,将小作坊备案信息与《食品安全承诺书》一并明示于醒目位置,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小作坊从业人员的培训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小作坊食品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此外,淄博市食药监局将探索实施“挂牌销售”和“市场倒逼”制度。
对小作坊示范点可实行挂牌销售,对管理差、未备案的小作坊,禁止其进入食堂、学校、超市、集贸市场经营业户等单位、场所销售,倒逼小作坊规范生产,提高管理水平。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加工“黑作坊”,营造全社会共治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