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者的权利全文阅读 大熊猫看小电影全文阅读 作者:沈宏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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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宏非最新随笔集:大熊猫看小电影 作者:沈宏非


反正读不死人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算是一个缺医少药的地区。与相对的缺医少药相比,绝对不缺的是医学及健康资讯。非但不缺,而且很多,并且有越来越多的趋势。这种局面跟我国的电影界越来越像,即大导演一大堆,却从来看不到他们拍的电影,倒光见他们出书了,一本接着一本。
自《洪昭光健康忠告》着实火了一把以来,一大批“健康忠告”把洪昭光的下茬儿大接特接,这也难怪,薄薄的一本小册子,短期内竟出了四五个不同的版本,印了上百万册。洪医生的这本书有没有救了某一位患病读者的命,目前尚未见有相关报导,可以肯定的是,最起码已经有一家以上的出版社已因此书而起死回生。
跟风之作中亦不乏后起之秀,近来比较火爆的,是正在网上或以手抄本方式流传的《养生经》,又名《千万不要死于无知》。作者齐国力,据说是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科主任、美国医学会会员,保健专家以及“外国医学杂志主编”(注:原文如此,原来一直不知道我国医学界也有一本类似《外国文艺》那样的好杂志)。我发现,这类读物均具有以下特点:一,权威性。作者都是医学权威,而且不仅仅是普通的医生普通的权威,他们是经常为“权威”看病的“权威”。据介绍,洪昭光医生除日常行医之外,还经常到全国各地的党政机关举办健康讲座,那齐国力虽然有些来历不明,言词却也绝不含糊:“这个问题在国内非常严重,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极端反常的现象要求我们尽快纠正。市委非常重视,有文件下达了,要求各单位多听最新保健知识,我就是奔着这个目的来的…………我就很奇怪,我们很多人凑合活着,这种思想危害极大。”听听,强强联手,都不是吃素的。
二,此类读物一上来都以会议记录或手抄本形式传播。在此类读物的目标受众、即四十岁左右上下的中国读者之深层记忆中,手抄本这三个字别具一种深远的影响力——我绝不是说此年龄段的中国读者都有秘密传阅《###》的经验,不过,相信其中大部份脱离了低级趣味者对《第二次握手》从手抄本到铅印本的历程仍然记忆尤新。总之,那是一种月子里落下的病,几句话说不清楚。
三,作者及其论据均有美国背景。洪医生曾在美国做过两年访问学者,齐医生更是一位高龄海归,自称“去年从美国回来,此前在斯坦福呆了六年。我要介绍很多新东西。这些“新东西”包括:“宋美龄我在长岛见过,他们都活得很长,都是100多岁。他们能活,我们为什幺不能活。”
坦率地说,做为一个迷信手抄本的读者,读了这些“健康忠告”之后,并不觉有什么意外收获,在我这个外行看来,绝大部份的“忠告”不过老生常谈,健康常识。当然,不得不承认齐国力先生有惊人之语,例如吃跳蚤:“国际会议上说跳蚤的蛋白最好。跳蚤别看它那么小,它可以跳1米多高,你信不信。如果把它放大到人体那么大,它可以跳到月球上去。所以有几个美国医生在琢磨怎么吃跳蚤呢。”搁下这些不谈,必须承认它们在文体和出版上皆堪称成功。事实上,大部份在中国市场上已经或正在取得骄人成就的产品,行销上都具备前述三个条件。
我一直相信,“看医生”这句话并不准确,应当是“被医生看”才对。如今,手捧医生们写的书,始觉这个表达的争议性正在大幅度降低,因为“看医生”也可以理解为“看医生写的书”。也就是说,“看医生”和“看医生写的书”都是一种有益无害的行为。跟“医生写的书”打交道,我有毕生难忘的经验在学校里,生理卫生课本上那至为扣人心弦的一章,老师在课堂上是秘而不宣的,直接跳过去,像丢了转的CD。幸好校图书馆有一本《农村赤脚医生手册》,从中得以补充到丰富的相关资讯。后来上大学到了广州,鸟枪换炮,竟豪华到可以在第一时间展读新鲜热辣的《家庭医生》。壮年听雨客舟中,如今我已相信,当性的好奇和冲动逐渐消退之后,这些“医生写的书”其实跟卡耐基,《穷爸爸富爸爸》以及《谁动了我的奶酪》之类“致富秘笈”一样,都可以当成励志读物来读,反正读不死人。
当然吾人切不可就此而低估了这类读物在功能上的强劲。有报导说:“广告上说,过年送礼送脑白金。我看咱女儿送的《养生经》比什么都好”。励志、送礼以及孝敬咱爸妈之外,还可以搞笑。你要憋着不笑,就大大地辜负了作者的一片苦心,齐医生教导我们说:“哈哈一笑,皱纹没了。笑使很多病都不得。第一不得偏头痛,第二不得后背痛,得了偏头痛别着急,哈哈一笑就好了。而且性功能不减弱,生殖功能不减弱。罗马尼亚老太太92岁还生胖娃娃,人家天天笑啊。天天绷着个脸当然不能生了。”


掏出了一条三文鱼
看电视连续剧《林海雪原》,杨子荣伪装成奶头山惯匪胡彪上威虎山投奔座山雕,献出秘密联络图之后,座山雕大喜,封杨子荣为威虎山“九爷”,还特地命八大金刚陪同九爷到威虎山自办的花寨耍乐。关于这“花寨”,长篇小说《林海雪原》惜墨如金:“这花寨是安置抢上山的良家妇女的几间木头房子,专供匪徒们蹂躏糟蹋。目前还有二十七个民间妇女,被押在花寨里,她们已受了一年多的痛苦了。”
一为文字,便无足观,一为电视剧,这“花寨”就有点看头了。问题是,面对受苦受难的阶级姐妹,身为工农子弟兵的杨子荣,此刻既不能有所为,又不能因无所为而暴露了自己的“###”身份,急中生智,只见那杨子荣点上一袋烟,再次不紧不慢地施展了独门的“忽悠”功夫,从“花寨”日常所用的香粉、胭脂等化妆品谈起,一路忽悠到山西刀削面,再从刀削面忽悠到大马哈鱼。老杨问八大金刚,大马哈鱼,知道不?八大金刚答,知道啊。老杨又问,那黑龙江、牡丹江一带的大马哈鱼,是从日本海游过来地,你们知道不?忽悠至此,虽渐有时尚杂志的味道,但基本靠谱。杨子荣的扮演者王洛勇在访谈中曾表示,对新版杨子荣的变化不以为意,而且“剧本给我什幺我就往外掏什幺。”于是掏着掏着,不经意就从剧本里掏出一条三文鱼来——杨子荣接着说:“在日本,大马哈鱼它不叫大马哈鱼,小鬼子管他叫三文鱼。吃起来,小鬼子们一手托鱼,一手持刀,削成极薄极薄的蝴蝶形状薄片,生生的就飞进了小鬼子的嘴里。”若不是蝴蝶迷突然闯入花寨,杨子荣其实还可以继续往下忽悠:“弟兄们,小鬼子还有一好,就是把三文鱼做的生鱼片摆在一个光(月+定)娘们身上吃,那叫‘女体盛’,知道不?听说昆明那疙瘩就有。我看,今年咱威虎山的‘百鸡宴’,干脆改‘女体盛’得了。”
虽然蝴蝶迷在《林海雪原》的小说原作中并没有在那个节骨眼上闯入花寨,不过小说里的的杨子荣的确是经常用“忽悠”来化险为夷的。当座山雕突然问起许大马棒知不知道“蝴蝶迷和郑三炮不大干净”之事时,对土匪的“下流生活”不是很了解的杨子荣先是机智地尿遁,“在往返百余步的厕所道上作了紧张的思考”,然后“果断地想定了自己的对策:‘我给他个借题发挥,大拉蝴蝶迷…………凭我这两片嘴给他个一岔十万八千里。”就这样,从厕所重返威虎厅之后,他“添枝加叶,渲染逗趣,一会儿联上猪八戒,一会儿又联上武则天,幷且联系得非常奇妙,一孔不漏,一绽不露。”
既然“一孔不漏,一绽不露”,那么我还是想说说电视剧的那条“三文鱼”。据我所知,“三文鱼”是英语Salmon的译音,而且是粤语的译音。这个词是香港人的发明,历史不会超过20年。日本人称此鱼为“鲑”,发音如Sake,跟“三文”浑身不搭界。此外,据我个人在日本的不完全观察,日本人非但不知“三文鱼”为何物,而且幷不如中国想象的那么爱吃。又据蔡澜先生揭发:“(香港)假东洋鬼子店中,本地大师傅头上绑巾条,大力介绍:‘三文鱼鱼生,日本人最爱吃!’到日本,你会发现传统的日本寿司铺里,根本没有三文鱼刺身卖,觉得它有一种怪味。”
事实上,目前全球市场上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三文鱼”都是来自挪威。挪威贸易委员会曾公开表示,挪威每年的“三文鱼”渔获量多到吓死人,如果不努力向国外推销,每个挪威人每年得吃掉650公斤以上才吃得完。挪威人可能打死也不会想到,Salmon在中国市场上的开拓,一直都得到了大众文化“日本想象共同体”的暗中相助。身为此共同体的一员,我个人意想不到的,是“三文鱼”竟然在电视剧的“红色经典”之中进一步完成了它的“日本化”进程。全球化的叙事,不仅超文本、超时空,某些必要的时候,甚至还不得不超越了常识。
电视版《林海雪原》因在情节上与小说有些出入(比样板戏的出入更大),听说原作者曲波同志的家属有些看法。做为曲波的读者、江青的听众以及王洛勇的观众,我本人对任何出入都绝无任何意见,前面拿“三文鱼”说了些事儿,更无“挑硬伤”之意。相反,这正是我向“三文鱼”的作者和表演者致敬的一种方式。“忽悠”,东北话,京白又名掰赤,难听的说,又叫扯蛋或扯淡。本来我一直以为,论扯淡,我认第二,中国便无人敢认第一。看过“三文鱼”之后,我知道我错了,真的忽悠或真的扯淡,总是建立在强劲的逻辑基础之上的——如果说威虎山是用“智取”的,那么这“智取”的“智”字里就有不可忽视的“忽悠”成份。也就是说,反正杨子荣当时是在“忽悠”敌人,在这种情况下,“忽悠”与其在常识的基础上进行,就实际效果而言,倒实在不如脱离常识来搞的好——唯一担心的是,八大金刚中某匪会不会从“三文鱼”看出了破绽:“三爷,他不是胡彪,也不是###,他真是从百老汇来的王洛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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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的应用文
“小姐”二字,在汉语里笔划不多,且简繁通用,但是其词意之复杂,命运之坎坷,庶几与今日社交称谓上最流行之“老师”无异。
今之被称为“小姐”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未婚女性;二,已婚女性但因种种原因而使对###得其尚属未婚或不明其夫姓者以及其夫姓不明者;三,服务行业的女性从业人员——只限前台工作者,以餐厅为例,凡知客、服务生、部长、收银、啤酒推销员,等等,后台工作者不在此例,例如女厨师、清洁工以及老板娘,等等;四,风月或准风月场所的女性从业人员。例如坐台、服务生、妈咪、伴舞、陪唱、按摩女、洗头妹、等等。
风月场所虽然在产业上亦属服务性行业,不过,它有一个特殊之处,即前台工作与后台工作之界线比较混淆。也就是说,当该等场所处于“正常”营业期间,它的绝大部份工作人员包括老板娘,都属于前台工作者,也就是说,在企业内部,虽然“小姐”和非小姐”(如妈咪)这两种岗位还是有极其清晰的界定,不过原则上通常都可以被称为“小姐”;营业一旦受到外界冲击——例如“扫黄”运动,上述前台工作者会立即集体变身为“后台工作者”,也就是说,立即拒绝他人(主要是执法者)称呼(准确地说应该是“认定”)自己为“小姐”。
综上所述,显而易见的是“小姐”已经从一个称谓变成了一种职业或者一种职称。糟糕的是,虽然无需评比,但是在主流的价值观念里,此种职业乃一种不正当的职业。报纸的新闻标题,有时干脆直接用“小姐” 替代了“娼妓”或者“鸡”,而“找小姐”亦已成为招妓的代名词。更糟糕的是,做为一个名词,以大趋势观之,不正当的“小姐”正在或已经对正当的“小姐”形成大面积的覆盖——如果是“颠覆”倒也罢了,问题的严重性在于,一笔写不出两个“小姐”,“覆盖”至少在当前的社交生活上造成了一些可大可小的混淆。“小姐”今天剩下的惟一可以安全通用幷且值得信赖的涵义,似乎就只有“女人”了。
“小姐”之贬值,人皆以感慨系之。其曰:世风日下,昔日之敬语竟成一非礼之词。事实上,白话文里的“小姐”二字,基本上是一个文明/西化的结果。其直接的出处,乃新文化运动对英语Miss的借用。有意思的是,古汉语中恰好就有一个“小姐”对应摆在那儿。洋为中用,里应外合,拿来主义一举成功。虽然被赋予了时代气息,但由于“小姐”在字面上毕竟土气未消,故当时亦有好事者嫌“小姐” 之国产化程度偏高,遂群起使用Miss之音译——打开新文###动至1949年之前的各种汉语文本,称“密斯”者有之——“密斯周今天好时髦!”(张爱玲《五四遗事》);呼“密司”者亦有之——“有一天,那个很漂亮的密司杨问我:‘那高个儿,是你的什么人?’”(丁玲《莎菲女士的日记》)?;叫“蜜斯”者,兼而有之——“亲爱的蜜斯苏小姐,生的是不是相思病呀?”(钱钟书《围城》)
张爱玲认为:“称未嫁的女子为‘密斯’也是时髦”。其实无论称未嫁的女子为“密斯”、“密司”还是“蜜斯”,在当时也都是一样时髦的。如果一定要评出个高下来,我认为以钱钟书先生爱用的“蜜斯”为佳,因为除了“信、达”二字之外,还带有味觉的“雅”。丁玲女士选用的“密斯”,则纯属音音译,有点不知所云,有点偏男性化,甚至有可能令人误解为此“密斯”乃“史密斯先生”之名。至于张爱玲以及大部份作者惯用用的“密司”,非但读出不“甜蜜”,反而感觉到某种秘密机关的阴森。
然而,人虽受词语的控制,但词语的创造者始终还是人。我个人在这个问题上的经验是,就是严格区分同一个名词在词性上的界线。比方说,不正当的“小姐”是一个集合名词,正当的“小姐”乃专有名词;不正当的“小姐”通常都是不可数名词,而正当的“小姐”一般则是可数名词。也就是说,当你要用“小姐”来称呼一位正当的女姓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务必请在“小姐”之前冠之以姓——“王小姐”、“沈小姐”或“李小姐”。当然,如果你因为某种不可抗力而不幸置身于某风月场所,为了保住自己的晚节(幷非晚年的节操,而特指“晚上”的节操),除了目不斜视坐怀不乱之外,也不妨尝试先行请教小姐之尊姓或芳名(如果坚持不说,就自做主张给她安一个),然后自始至终地将你身边的做为集合名词的“小姐”予以专有名词化——“王小姐,我不会唱歌”;“沈小姐,我不会喝酒”,“李小姐,我连水果也不会吃”。
无论是“目中有小姐而心中小姐”还是“目中无小姐而心中有小姐”,最微妙的“小姐”永远悬挂在口头之上,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病从口入,祸从口出,江湖险恶,大家各自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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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们的小汽车
伦敦皇家艺术学院汽车设计总监哈洛认为,汽车与性之间的关系虽由来已久,不过“没有人喜欢公开谈论它”。的确,谈到不同品牌的汽车,男性多重其性能,而不是性功能。但德国汽车杂志《男人们的小汽车》却在创刊号推出一项民调报告——“不同的汽车品牌和它们的车主的性生活次数之间的关系”。
民调显示,宝马车主以每周平均过性生活22次行一,奥迪车主以21次次之,第三名是大众车主,19次;第四和第五名,分别是福特和奔驰车主,前者17次,后者16次。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对我的熟人展开搜索,宝马车主幸福的表情和红润的脸色、奥迪车主比较幸福的表情和比较红润的脸色以及大众和奔驰车主比较不幸福的表情和比较不红润的脸色,一一在我脑海里过了一遍——当然,这只是调查数据让我产生的瞬间主观愿望,纯数据而无分析的民调,只能算是Data而非Information,去知识尚远。尼采说:“不加选择的知识冲动,正如不分对象的性冲动—都是下流的标志。”我发现,对于一切缺发分析的统计数据,我向来都怀有这种冲动。
不同的品牌意味着不同的品质及价格,不同的品质及价格意味着们不同阶级、品味及身份的车主。故上述调查报告亦可解读为“不同阶级、品味或者不同职业、身份者与其性生活次数之间关系”。循此思路,原本不难得出如下结论:贵价车的车主、即富人的性生活次数较平价车的车主、即平民的要来得频繁。但是奔驰和宝马在价格上的接近及其车主在性生活次数上的差异,却打断了我的知识冲动,遑论排在末尾的保时捷车主。一个开大众的朋友认为,这可能系因保时捷的坐位不很舒服所致。我提醒说调查好象并未涉及“停车莋爱”,不过他还是很严肃地指出,不舒服的座位肯定会对一个驾驶者在卧室的性生活产生负面影响。
美国“道路安全保险协会”去年公布过一个“美国偷车榜”,最受美国小偷青睐的是通用旗下凯迪拉克SRV车系的Escalade,戴-克公司的产品次之,但美国小偷最不感兴趣车种的前两名,也属于通用的Buick车系。通用发言人的解释是,这表明通用的市场占有率最高。由此可见,对此类调查数据的分析/知识冲动,结果总是见仁见智。在我看来,汽车杂志对汽车品牌与莋爱次数之间关系的民调,显示汽车这种原本“性无能”的机器正在被予越来越丰富的“人性”。报导说,汽车设计呈现“性感化”趋势,“为了让汽车看来更性感,设计师相继从女性曲线攫取灵感,希望创造出拥有‘性吸引力’的汽车”。本田欧洲研究部门的主管,曾派遣他的首席设计师到里约热内庐“一探最完美的女性胸部”。积架E-Type跑车就被视为这方面的“尤物”,让那些“面临年华老去,企图捉住青春尾巴的中年目标男性消费者惊为天人”。
积架E-Type是否有“伟哥”的功能,调查报告尚在等待中,不过法国汽车设计师在这方面的努力最近已在动物园里初见成效。据路透社日前报道,英国一家野生动物园里的一头12岁的两吨重的白种公犀牛“沙卡”,把一辆汽车当成发情对像,“前肢爬在汽车侧身,用力地冲撞车门”,试图与这辆汽车“交配”。虽然这辆被施以“不分对象的性冲动”汽车为雷诺公司出品,与“汽车品牌与莋爱次数”调查报告中女性车主部份位居榜首(每周21次)的汽车品牌巧合,不过此事也未必能说明什么问题,007经典坐驾Aston Martin的设计师费斯克指出,想让车子能被两性认为有诱惑力,其实相当吊诡,“就像是高跟鞋,女性穿上后觉得自己性感,男性则感觉鞋子本身看来性感。”
关于品质与数量,段子如是说:性学大师以“性生活次数与身体健康之关系”为题开讲。大师问:“每天一次性生活的请举手”,就有几只手举了,大师说:“看看这些同学,脸色多么红润,多么健康!”大师又问:“每周一次性生活的请举手”,有几只手举了,大师说:“这些同学,脸色也很红润,也很健康,但稍逊于刚才的那几位同学”。又问:“每月过一次性生活的,请举手”,于是又有几只手举了起来,大师说:“看看这些同学,脸色多么苍白,多么不健康!”大师越说越兴奋,突发奇想:“有没有每年才过一次性生活的同学呢?”课室后排,一手孤举,同学们回头一看,此人的脸色比谁都要红润,大师疑惑地追问:“一年一次?你肯定?”那同学诚恳地点了点头:“是真的,一年一次,就定在今晚。
虽然次数直接影响品质,不过我也并不完全赞同“只有最有需要的时候的性生活才是最有品质的性生活”,某种意义上,单纯生物学层面的“最有需要的时候的性生活”有可能导致不道德行为——就车言车,对于这件工具,我个人的知识冲动仅限工具理性范畴。也就是说,在最需要的时刻能及时地打到一辆出租,就是我最有品质的交通生活,那辆出租自然也就很难不成为我心目中最性感的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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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乡情怯
端庄如爱默生者原来也说段子的:“一位英国女士在莱茵河上听到一个德国人称她及其同伙是外国人,她就大声说道:‘不,我们不是外国人;我们是英国人;你们才是外国人呢。’”(见《英国人的特征》)
英国人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这种“拎不清”,出自“没有什么止境的自负”。这想法,同时代的中国人也有,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吾国有识之士胸臆中的那个“天下”,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外国”以及外国的“人”,遑论谁是谁不是了。鸦片战争一声炮响,为我们送来了民族主义,并且再一次有过之而无不及——与莱茵河上那位英国女士颠鸯倒凤,即不但视外国人为外国人,而且把自己也技术性地假定为外国人,或曰中国以“外”的中国人。
这事最好从爱国歌曲说起。我发现,在绝大部份脍炙人口的爱国歌曲中,叙事及抒情主体都被转移到中国以外的地方。自从李谷一在中国最大的“文化想象共同体”——春节文艺晚会上用气声演唱了至今仍在荡气回肠的《乡恋》以来,“乡愁”的神话气息就越来越浓——那一次,抒情主体被假定在即将“出国”的古人王昭君身上。到了1984年春节晚会,香港人张明敏把“乡愁”推向了高潮。两年后,美籍华人费翔高歌一曲《故乡的云》,令无数华籍美人如痴如醉,那是后话。事实上,首本爱国名曲《我爱你中国》,也是电影《 海外赤子》的主题歌。
每一次走在北京的胡同里,耳边都会响起《教我如何不想他》——最近才知道,这也是一首爱国歌曲,歌词是刘半农在去法国的轮船上写的,曲子是旅居美国的赵元任谱的。共同的“离乡背井”背景赋予这些歌曲以强大的艺术表现力。距离产生美。去国之人思念祖国,的确比在国之人更具美感和张力。《我的祖国》之所以传唱至今,主要是因为异乡的上甘岭。当“距离美学”的移情作用愈演愈烈,“非典型体验”逐渐内化为典型体验, 爱国主义就开始带上某种异国情调了。这么说吧,至少在1984年,一个香港人和一群内地人同声高唱“洋装虽然穿在身”、“祖国已多年未亲近”以及“就算生在他乡”等等,听起来的差异并不只限于普通话的发音,至少在地理知识上不够诚实。再说,“洋装”在当时远不如今天那么普及,步鑫生的西装推向全国,还是一年以后的事(“洋装”的全面流行与此歌之间倒是可能有一点关联)。那年春天,我毕业实习在贵州,满街都澎湃着这种声音,猛抬头,但见一重又一重山,感觉也一重又一重地诡谲起来。
再说唱红全球华人世界的《龙的传人》。七十年代末的时代背景先不去说它,虽然叙事主体当时的确置身于母体文化之外,但是这并不表示它的叙事角度就不存在某种值得分析的特殊精神现像。对于当时身在台湾校园里的侯德健和李建复们来说,黄河长江虽只能“梦游”,然而“东方”非但不像他们唱得那么遥远,甚至就在他们脚下。至于“遥远的东方有一群人,他们全都是龙的传人”,不仅地理概念混乱,那种把自己第三者化为“他们”的冲动,更是十足的童稚化行为。我们知道,幼儿主叙时,总是习惯于将自己“非第一人称”化。
如果你骂我“抠字眼”,我也无话可说,但相信比任何人都爱唱这些歌曲的“后殖民”理论家们绝不会赞同。彼等深信,“东方”之所以“遥远”,都是Oriental这个坏词惹的祸。Oriental与单纯在方位表示“东方”的east或eastern不同,其乃基于欧洲中心主义文化立场而把亚洲、新大陆以及非洲视为野蛮和未开化世界的一种“他者化”用语,乃妖魔化的“泛东方想象”。简言之,上海东方电视台和东方航空公司所乐意使用的Oriental,与张国荣纵身跃下的文华东方酒店之Oriental,原本是有本质差异的。同理,一个住在海外的中国人比一个住在中国的中国人更有理由使用“祖国”一词,对后者来说,还是称“国家”比较恰如其份。第一次读到一本由中国人用中国字办给中国人看并且在中国编辑印刷出版的杂志竟然叫做《母语》,那种惆怅,那种窘迫,实在不足与外人道。
当东方人的东方主义(Oriental Orientalism)成为习俗,我们便陶醉在这种美学意境当中难以自拔。当我们为异国他乡的生灵涂碳而如丧考妣,当那个伊拉克男孩天天准时在央视的屏幕上哭泣,就在距北京不远的辽宁海城,4000余小学生饮用不良豆奶集体中毒,那些严重中毒的中国孩子却只能蜷缩在病床上哭,不断抽搐,甚至昏厥。我当然不相信中国的电视台爱外国的儿童胜于爱本国的儿童,孩子都是自己的好,这一点大家始终是清醒的。我只是怀疑,长期的自我异乡化使我们多少都有点近乡情怯。
子曰,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是一种多么大的“义”,教我们非礼到“灭亲”的地步?


我的LV生活
《悠长假期》是一部老日剧,我还记得海报上的是英文名称是Long Vacation。先提这件往事,完全是为了结省篇幅,因为与其把“悠长假期”缩略为“长假”,倒不如简称Long Vacation为LV来得便利,来得爽。
一年当中,我们拥有三个LV,最近的这一次,乃“五·一”七天长假。现将我本人在此LV期间的度假活动简要汇报如左:5月1日下午3点,我和一班朋友开车从广州出发,一个多小时之后,抵达梁启超先生的故里新会。该地素以自然风光名胜“小鸟天堂”著称,而“小鸟天堂”又以巴金先生1933年游后所记《鸟的天堂》一文而著名。亲眼目睹了在成群结队的游客的惊呼声中准时归巢的成群结队的倦鸟之后,返回酒店,洗澡,吃喝,再洗澡,再吃喝,回房间,在HBO的一出美国闹剧中昏昏入睡。次日中午醒来,窗外骄阳似火,一外出登山者返来骇然相告:“山上山下,旌旗招展,游人如织,山呼海啸”,乃继续HBO,晚饭后原车返回广州。宵夜,回家,于洗澡时忽再生“旅行无聊”之恨,乃自慰道,度假还是幸福的,旅行也是益智的,最起码,此次新会行出发之前,有团友相信“小鸟天堂”指的是当地一夜总会。于是一夜无话。
5月2日晚上,接老妈上海来电,报告说,5月1日那天,老妈老爸以及老姐一家同去苏州度假,住了一晚,游客很多,其余乏善可陈,云云。
综上所述,在刚刚过去的这个LV,我爸、我妈、我姐和我,都顺利地度了一次假,都离家出走了24小时或以上,都在陌生的床上睡了一夜,而上海至苏州的车程,也与广州到新会相若。同时,这也意味着在“五一黄金周”中国道路运输合共运送的大约31亿人次中也包括了沉家的部份成员,值得庆幸的是,沉氏一门并不包括在“五一黄金周”全国发生的7起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所造成的16人死亡以及29人受伤的名单之内——当然,这并不是问题的所在。感觉不对劲的地方是,我们其实都不是“应该”LV的人。
我爸、我妈,资深退休人士也,我姐,假退休真下岗亦以有年。我本人虽然没有像上述直系血亲那样办过任何退休手续,不过不上班也好几年头了。准确地说,我也不是彻底地不上班,只是这几年来没有上过什么正经的班,或曰断断续续地上着一些断断续续的班。尽管我的大部份工作都在自己家里完成,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对Soho这个词抱有很深的怀疑,我一直相信,那是朝九晚五族于郁闷之中集体制造出来的一种自我麻醉的妄想,这倒也并非完全系因“上班”和“工作”以及“不上班”和“不工作”原本就是两码子事,对于我个人来说,Soho除了表示“换一个地方上班”或者“把自己的书房、卧室无尝地提供给自己的雇主使用”之外,还意味着一个Soho人也理所当然地与上班族共同享有同样LV之权力(“共同”和“同样”二词在此主要指享受LV的“共时性”权力)。
前几天还跟蔡澜先生在饭桌上讨论过所谓“人生的最佳状态”,最后达成的共识是:上班,不好;不上班,也不好,最佳的状态,为可上可不上,或曰想上就上,不想上就不上,一个离不开的天堂就是地狱。显而易见,之所以既拒绝上班又热爱工作、既不敢退休又怀疑Soho,无非是表明我对于上述“最佳状态”的不懈追求。然而,我已不止一次地发现,在每一个LV面前,这种追求每一次都碰得头破血流,因为LV一到,我就不得不像上班族那样外出度假,或曰,LV来临之际,便是我的自我角色定位最混乱之时,是LV让我每年定期地为它打卡,变成一回上班族。I恨LV。
因为作家本来也属于LV无关人等的一种,故罗兰巴特认为一个“度假中的作家”也是大众神话的一种:“它(度假)的神话学发展将不失为一种有趣的追索。度假刚开始时,原是属于学校世界,由于假日也支薪,它们已经变成无产阶级的一部份,或至少是劳动人民的一部份。为了强调这个现象与作家有关,强调这些探索人类性灵的专家也同样受限于当代的劳动现象,我们就得说服我们的中产阶级读者,他们是与时俱进的。”我从未尝自绝于劳动人民,据报纸上说,在每年的三大“黄金周”里“被迫离家出走”的劳动人民,其实也大有人在。不过,与其批评“政策长假”,不如老老实实地承认,诚如巴特所言,假日就是一种“非常怡人”的社会属性。LV的怡人或曰“移人”之处不仅在于把上班族还原为放假族,把劳动人民还原为“不劳动的人民”,尤在于能双向地把作家还原为劳动人民,把退休者还原为上班族,并且让我这样一个“离不开的天堂就是地狱”的信徒改信了“一个不得不度的假期就是上班”。尽管我也以写字为生,但我并不算、至少不算是巴特所指的那种以纪德为例的作家。在把度假当成上班的人里面,我能够与之相比的,大概就只有那些搞“度假外交”的政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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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长城非好汉
自清兵入关以来,长城的功能 (依次)只剩下以下两个:一,被拆掉,作用是旧板砖的利用;二,被重建,作用是推动旅游业(含教育业)的发展。前后两者表面矛盾,本质上却存在着高度的一致性:使“拆”和“建”得以实现的一个重大前提,就是长城的继续存在以及这种存在的“被看见”。
不到长城非好汉。“好汉”只有一种,“到””则有两解,一种是人到,另一种是眼到。我个人赞同的是后一种。长城在建筑上的特点,比较适宜“远观”,“远”不仅能看得更全乎,尤能观出其蜿蜒万里的雄壮气势来。近来,越来越多的专家也倾向于同意我二十年前的观点。据新华网报导,鉴于长城上的“亵玩”活动日趋放肆(包括假古董、假士兵、摊位游戏等等),使“长城作为城防工事应有的凝重感”被大为冲淡,专家指出,“游长城不一定非要登上长城。八达岭景区石峡关残长城维持原貌,采用辅助设施,使游人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办法,在一味的‘修葺一新’、‘雄姿重现“之外,带来一种新鲜的启示,即创造条件,引导游客从保护文物的角度体会长城的价值,欣赏长城沧桑的美,即使保持一定距离却可以更好地感悟其文化底蕴。”
无论在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长城看来都是“距离产生美”的一个范例。故为文物保护及审美能力保护计,“不到长城非好汉”实不如易一字为“不见长城非好汉”更能与时俱进。值得欣慰的是,吾道不孤,赞同这一观点的远不止专家学者,例如竟能把长城视为“留在地壳头上”的“一道疤痕”之BEYOND,除了没大没小或者居心不良之外,就观赏的距离而且,显然早已比我们走得更远。当然,比BEYOND更Beyond的更是大有人在。比方说,自从太空人杨利伟当着全国人民的面对央视主持人说出“(在太空)看地球景色非常美丽,但是我没有看到我们的长城”这样的话以来,对于此事的质疑就一直未曾消停过。这些怀疑论者的感情可能很单纯也可能很复杂,但是,我始终相信的一点是,他们除了和我一样相信长城以远观为佳之外,更坚信成城之绝佳的观赏点其实并不存在于地球,而应该远在外层空间。
以我个人于这场争论的远观所得,“有没有见到”与“能不能见到”乃两大阵营激辨之焦点。当然,比“有没有见到”与“能不能见到”更为本质的,是“应不应被看到”以及“在外国人都看到了”的前提之下身为中国人的“应不应看到”。很显然,这不仅只是科学和审美的问题,而已上升为一个道德问题了。道德是心里的事,在太空科技突飞猛进的今日,其困惑程度似已不能再能与“星空”这类天上的事情等量齐观了。
到目前为止,从太空上看过地球的中国人只有杨利伟一个,对于“从太空中有没有见到我们的长城”,杨利伟拥有绝对毋庸置疑的发言权,不过,既然事情已超越了科学和审美,这次弟,怎一个“我没有看到”了得。古之饱学之士,俗称“天上的事情知道一半,地上的事情全知道”,今之饱学且撑学之士的标准,大概是“人虽在地上但是也能全部知道从天上知道的地上的事情”。事实上,有人甚至对杨利伟到底有没有上过太空也持怀疑态度。这种事情并不是没有先例。至今仍有部份美国人(也包括部份中国人)深信人类登陆月球一事乃彻头彻尾的虚构,此事是在美国西南部莫哈未沙漠架台设景上演的一场大骗局,目的则是要令地球人都知道美国的科技世界第一。据福克斯电视网2001年2月报导,“20%的美国人对我们是否真的曾经登陆月球存”(1999年一项盖洛普民意调查所得的数据为6%)。事态之严重,以致于NASA在去年秋季不得不考虑花钱做公关宣传,希望说服公众相信美国人真的上了月球。
虽然杨利伟在“我没有看到”一事上还没有花钱的必要,不过网上的争论确实进行得难分难解,与化解这场争论的难度相比,把人送上太空已让人觉得还算是一件相对容易的事。Steve Mirsky在2003年3月号《科学美国人》上苦口婆心地开解道:“是时候要借用一下奥卡姆剃刀了。到底是哪件事情比较难:把人送上月球,还是要人相信真有其事?事实上,将人射上月球所用的强大推动力,是很简单的物理作用,只要有计算尺和电脑,便可成事。我知道你能做到,因为我们做到了。”结果是,动刀未遂,最后还是得动拳解决:当一位契而不舍的怀疑论者再次强烈指责第二位踏上月球的太空人奥德林是“贼匪、骗子、懦夫”时,72岁的太空人忍无可忍,朝37岁的怀疑论者的脸上一拳挥去。
我仍然不赞成以粗暴简单的手段来解决思想认识上的分歧。要知道,任何一样物事,只要眼中无而心中有,“放不下”总归是难免的。人的正确思想,看来在包括太空时代在内的任何时候以及任何情况下,都是很难从天上掉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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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会有的,客就未必
在大城市争相高呼“建成像纽约那样的国际大都市”的同时,中国的有志知识份子也在为“建成中国人自己的《纽约客》”而孜孜不倦地努力。与那些的摩天大楼和玻璃幕墙相比,知识份子这一次倒是干了点实事,至少,我们已经有了一本除刊名和语种之外,从面目到栏目,从字体到文体,从气质到纸质都高度疑似《纽约客》的杂志。
可大伙儿依然余兴未了。我也看出来了,谈《纽约客》和办《纽约客》是两码事,那么,我也说两句吧。上星期,有个老朋友从洛杉矶回广州,出来吃饭时,扔给我一叠《纽约客》:“在飞机上翻了翻,都是近期的,扔了可惜。”此友居美十多年,在加州一所名校做终身教授,之所以是《纽约客》的老订户,倒也不完全是因为年度订阅每本可省两块九毛五,而是因为他发现这是一本“有用”的杂志,“ 有用”倒也不完全在于《纽约客》里的文字,而文字也不完全是因为写得精彩,而是这些文字里的“话题”和谈资。加州的主流知识份子圈里,各种名目的聚会不少,但缺的就是话题和谈资。
“政治正确”(PC)是造成“缺话题”的主因。性别,不好谈;宗教,不方便;政治——正是最容易导致“政治不正确”的高危话题。倒也不是知识份子一见面就非谈这些不可,原因恰恰是这些基本因素构成了知识份子话题的核心,就像我们用“ 拳头加枕头”来概括涩情和暴力电影的共同本质一样。之所以会犯错误,是因为无论观点还是用词,一不小心就会造成“歧视”——“区别对待”,这是不可饶恕的政治错误。退而求其次,八卦新闻,加州从来不缺,但是知识份子不屑;谈篮球吧,一面倒都是湖人的拥趸,不可能出现“歧视”, 然而观点上不搞“区别对待”,谈话便索然无味。当然,若有个纽约客在场,至少篮球会谈得比较有趣。
既然如此,最安全、最不容易犯错误的事,就是谈谈近期《纽约客》里的话题,《纽约客》在知识份子里的作用,大概像一位无产者可以凭《国际歌》在全世界找到自己的同志那样。除此之外,围绕《纽约客》展开谈话还是双保险的——第一,其中所有话题皆经过东岸资深同行的严格把关,政治大方向基本正确,可以放心畅谈;第二,即使有政治问题,东岸的同行应负全责。《纽约客》的权威性及其做为“工具书”的“必要性”,盖在于此。换句话说,如果有一天《纽约客》改成月刊,美国知识份子的社交习惯则可能受到直接影响。就我的老朋友的个案而言,一旦回到祖国怀抱,“工具书”就可以暂时扔到一边,或者赠予我这种《纽约客》的崇拜者。
对于中国知识界来说,PC虽不至于夏虫语冰,不过《经济学人》曾经郑重提醒过欧洲同行,其实美国有一座“不自由女神像”:“美国人享有的自由并不如人们想象多。法律和限制几乎无所不在,交通号志不断提醒人们什么时候该走,什么时候该停;食品标签上的说明足以满足以位科学家;阿斯匹灵的瓶盖紧到让老人家拧不开……美国的个人主义只能在限制中放纵,这都是宪法和民权法的功劳……摆在眼前的事实是,美国人打从一开始就选择了被各种法规限制。早期的淘金辟土并非如漫画和卡通中所描述的完全不受限制,除了电影中让人崇拜的游侠,没有人是完全自由的。”关于中国为什么没有《纽约客》?朱伟先生曾经这样解释:“它是一个城市的文化消费指南、有文字特别讲究的小说、报道、专栏与幽默,不仅有思想,还有趣味与较宽的信息面。而我们好象很难把作为知识分子的高品质与消费联系起来—知识分子总是高高在上,不屑于人间烟火,于是凡宣扬自己高品质的刊物,好象总得不到大众认同。”朱伟还引用洪晃的话:“中国有那样的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吗?北京上海是纽约吗?”
我就没这幺悲观。笃于时也,到那时,思想会有的,趣味也会有的,知识分子终将被“高品质与消费联系起来”;纽约会有的,还会有曼哈顿,中央公园以及东村,而且都是中国人自己的。别说北京上海,就连广州也有机会以“三年大变样”的速度把自己弄成一个比纽约更牛的“约”。不过,届时有没有中国人自己的《纽约客》(或中国人届时需不需《纽约客》)仍是另一回事。中国知识份子也爱聚会,也爱聊,只是跟美国的知识份子相比,他们实在太不需要选择话题和寻找谈资了——我认识的“美国主流知识份子”实在不多,除了上面那位,绝大多数属于有知识、有美国身份,定居纽约,坚持以纽约“客”自居并且从来不看《纽约客》的中国同胞。受到这一限制,以上意见可能无任何参考价值,谨为各位在把酒大谈《纽约客》时提供一点谈资,虽然我们不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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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熊猫看小电影
第一次听说大熊猫看小电影(又名黄色录像、歪录像或A片,以下通用“A片”),第一反应是不信,就是让我去演A片也坚决不信;第二反应是好奇,若真有其事,给熊猫看的究竟是人类演的A片还是熊猫演的A片呢?
由于给大熊猫看A片旨在抓交配促生产,所以让我着急的是:该等A片若是人类演的,千万别看欧洲的。专家指出,由于欧洲A片多以贵族,没落贵族和城市小布尔乔亚知识分子为主角,故普遍散发着一种浓郁的文艺腔,并且略带忧郁、耽溺、慵懒及颓废的气质,文化得来矫情。男女主角,均是一付爱搞不搞的样子。激情过后,往往有一派荒凉虚无感挥之不去。拿这样的A片给大熊猫看,非但催不了情,反而加速了它们的灭亡。要看,就看美国的,傻大妞,肌肉男,热情直白,一见面就开练,一句废话没有——当然,即便是美国A片,适合熊猫审美特性的黑白版本也不太好找。
正当我急于要把上述信息通报给有关单位却又苦无联络方法的时候,忽觉自己有些犯傻,因为那些A片实在不太可能是人类演的,否则,在熊猫们看来那可真是妖精打架了,满拧。就算是,最多也就俩活人裹一身熊猫皮友情出演。最近读报,方才获悉大熊猫看A片不但真有其事,而且演那些A片的皆为熊猫。报上说,为了繁殖熊猫,激发其性欲,在川、陝等地的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都会组织所有进入青春期的公、母熊猫共同观看此类“熊猫莋爱”的“科教小电影”。去年6月25日,是大熊猫迪迪6岁生日,新华社当天发自成都的电讯说:“卧龙中国大熊猫繁育研究中心的科研人员没有为它举行生日派对,而是请它看了一对大熊猫‘夫妇’自然交配的录像。刚刚进入性成熟期的迪迪,隔着栏杆看得相当专注,幷不时发出‘嗷嗷的叫声”。六岁半雄熊猫丁丁与十五岁雌熊猫雪雪今年较早前在陕西珍稀野生动物抢救饲养研究中心的成功交配,今年2月13日从圣地亚哥动物园回到卧龙的“海归”大熊猫“美华”最近的成功受孕,据说也都离不开A片的作用。
大熊猫(主要是公的)性冷感,这事和“竹子开花”一样已经“众所周知”。不过也有人相信,性冷感的大熊猫主要是人工圈养的那些。专家认为,熊猫与人类大不同,凭视觉不足以唤起性冲动。除了猴子这类智商较高的动物可藉由视觉学习莋爱,大部分动物还是停留在嗅觉。很多动物在发情的时候,都会散发出特定的体味,藉以吸引异性,光是看A片,是不能让熊猫们生猛起来的。关于大熊猫的食色生活,我还读到过这样一种说法:它们可以连续吃上14个小时的竹子,直到吃掉12至14公斤才肯罢休。一天24小时,光啃竹子上就啃了14个小时,加上8小时睡眠,剩2小时玩耍、发呆、吸吮手指,哪里还有闲功夫去搞男女关系呢?在卧龙研究动物行为的生物学家斯威斯古德发现,大熊猫的“光饮食不男女”很可能是强迫症的表现。他曾尝试每隔数日将一些坚不可摧的玩具放在围栏内给熊猫玩耍,此举不仅停止了它们的近似强迫症的重复行为,同时也刺激了它们的性能力。英国《新科学人杂志》报导,为期一年的实验结果显示,熊猫重复做“典型行为”的次数比试验前少了三分之一;6头雄熊猫中有4头交了配,9头雌熊猫中也有8头有了“初体验”,甚至在一周内出现罕见的“婴儿潮”,共有6头熊猫出生,创下大熊猫人工繁殖史上的新纪录。
以人类的“硬来”激大熊猫来硬的,还是把生态环境保护好,让大熊猫在那种环境里随意野合来得自然、更“硬道理”呢?这个我说不好,以上报导,亦均来自二手资料,我本人对熊猫及其性生活的认识,绝对不会超过我对A片的认识水平。尽管如此,我还是比较倾向于认同“强迫症”的说法,我指的是人类在对待大熊猫特别是其性生活问题上的“强迫症”。大熊猫、即使是野外的“野大熊猫”,每年在发情期内交配两到三次,母熊猫能够受孕的时间也只数日。第奥根尼说,人与动物的区别就是不渴而饮、四季xing茭。故大熊猫的所谓“性冷感”,只是人类跟据自我认识所做之判断。相近的“强迫症思维”还包括:熊猫的繁殖力低下是因为公熊猫的那话儿太短,长不过人类的拇指——若无确切证据表明公熊猫的那话儿在一万年前比现在要长很多的话,此说的唯一作用,就是再次证明了能由此观感得出这种结论的显然是人类(男性)而不太可能是母熊猫。给大熊猫看A片,色诱大熊猫做不爱做的事,无论有效与否,思维方式上也完全是基于人类自身的性经验,虽然组织大熊猫集体收看黄色录像与闯入民宅去抓人家两口子看A片的并不是同一伙人。
“请让我来帮助你,就像帮助我们自己”——15年前,有一段我常跟唱这歌的程琳一起吃喝玩乐,追忆往事,现在特别后悔的就是当初怎么就错过了当一回“一字师”的机会:“就像帮助我们自己”其实应改做“就是帮助我们自己”。


名片认识论
欧锦赛甫过,奥运会在即,言必称希腊,这个时髦不赶不行。话说古希腊奥林匹斯山上的特尔斐神殿里有石碑一块上刻大字一行:“人,认识你自己”。大白话勒石而记,系因多少人穷毕生之力,阅人无数,识人无数,当头来却还是发现所谓“认识你自己”原来竟是人生最大的一种奢望。
比较而言,透过介绍和自我自绍来让他人认识你自己,显然要比“自己认识自己”容易得多。在正常的社交范畴,向他人做自我介绍时所依赖的主流媒体,无疑乃名片是也。名片在中国的第二次繁荣,约与八十年代经商热同步。当年张艺谋在《老井》(1986)里演的农青孙旺泉,从干部手上接过名片,拜读一遍之后,又恭恭敬敬地双手还给了对方。音荣宛在,一晃眼,十八年之后的今天,不成想在电视广告里看到,按传统商务礼仪向对方递上名片的竟是猥琐男三名,猥琐之外,使他们沦为失败者的主要原因乃是名片,纸质名片。
战胜纸质名片的是电子名片——在以上广告情境中,向客户出示某牌子手机并将其自称为“My Business Card”之帅哥,以领先的数码设备赢得客户青睐并顺利中标,尽管我至今仍想不通手机何以能当做名片来使——例如,名片总是用来交换的,若手机也可以像名片一样交换,对方在接过此Business Card的同时也递过来他的同款手机,则交易尚称平等;若对方用以交换的乃一旧款手机,很显然,生意还没开谈,倒是先亏了一把。诚然,若能证明此种新潮的“手机名片”的交接仪式只是互相向对方出示一下,则不能不承认张艺谋确实高明超前。
微软于上月取得之“利用人体传送电力和数据的方法与仪器”专利,使电子名片的前景大放光明。基于此项技术,人类使用佩戴在身上的电子仪器,便可透过皮肤交换资料。换句话说,只要与人握手(接吻、扇嘴巴、踢屁股亦然),即可将包括名片在内的资料传输给对方。而早1996年,IBM就曾做过将数据经由人体由一个人传到另一个人身上的示范。在电子名片的压力之下,做为纸媒的传统名片急起直追,在材料上狠下功夫,以另一种“无纸化”刻意求变,如斯里兰卡Maximus公司以大象粪便加工制成名片。该国前总理到访白宫时,曾以此作为礼物送给布什总统——斯里兰卡的外交礼宾,从前是赠送大象,如今则改赠象粪,而象粪送给共和党,这一切都是那么的与时俱进并且妥善得体。创意环保之外,尤有电子名片所不俱备的一种奇妙功能,即迅速制造话题,缩短接过名片之后通常都会出现的那几秒钟冷场。Maximus说:“象粪纸是很好的交谈话题,把用象粪纸制作的名片送给别人,对方马上想嗅一嗅,话题就这样打开了,双方一下子就熟起来。”臭味相投,话题虽然因粪而打开,然象粪名片本身并没有任何值得一嗅之异味,非但不臭,国务卿鲍威尔收到的象粪名片还带有肉桂和香蕉的果味。
尽管如此,若回顾名片的历史,不难发现纸质名片的灭亡乃迟早之事,就算大象身上的老泥日后搓下来也能造纸做名片,似仍无济于事。名片据说也是我们中国人发明的(我估计除了韩国人和日本人之外,没有人愿意和我们争这个),这一结论显然不是想“纸也是中国人发明的”之当然。事实上早期的名片不用纸而是竹,故称“名刺”,听着挺像凶器(“怀刺求谒”者的心情与杀手多少有些近似吧)纸以及纸质名片的应用普及虽然使名片不再有凶器的感觉,却也正是在许多年之后杀死名片的凶手。纸质名片在重量上成功减负的同时,亦开启了名片在篇幅上无限延展的可能性。1793年8月7日,马戛尔尼在通州收到直隶总督梁肯堂差人送到船上的“一张用大红纸做的巨大名片。把它打开的话,足可把房间的墙都盖上。”大片制作,至清季朝野成风。吴趼人有段子记之:洋人名片,只一两寸大,国人的名帖则大到五六寸。官场中与洋人交涉往来的名片,则又更大,字大如拳,不知其义。某洋人狎妓海上,见妓之名片大异:“你们的名片,何以也是大字?”妓答:“如此可用来请客当请帖。”洋人叹道:“原来你们接待客人也就如同官场接待我们一样。”
老舍先生说:名片上若“不印上(官职)就更显著生命象张空白支票了。”(《文博士》)不许支票见空白,无非是为了使我们的人生看上去并不像一张空头支票,帮助他人认识自我的同时,尤有自我认识的作用。名片益大,盖因片主的身份角色日趋繁杂,一言难尽,扩版增容,一片三折,下页复转下页,依旧罄竹难书,无处留白,加之“城市名片”这种比张艺谋更大的多媒体“大片”盛行,信息爆炸,电子名片以容量超大胜出绝不算爆冷。只是名片尽管可劲儿打造,此举是否有助于让他人认识你并有助于深化这一认识,却仍是不得要领,更难以证明。一个人欲证明他人认识自己,有时要比“认识你自己”还难。饶颖女士诉讼连场,艰苦卓绝,还不是为了证明赵忠祥认识她。


不对称
从小就惊悉:成为一名飞行员,难于上青天,别的不说,但凡身上任意一处有任意一道伤疤,便不得其门而入。据说,在一定的高度和一定的速度之下,伤疤便会自动撕裂,随即有大团的血肉爆浆而出。
“爆浆而出”之类多少带有一些个人的想象成份,不过,直到今年春节前采访杨利伟的同事,方再次惊悉原来疤痕与成为飞行员并无太大关系,之所以有此一说,无非是因为想当飞行员以及符合资格的人实在太多,不得不设置某些人为障碍来做为一种淘汰机制。联想到前几年有报导说应聘空姐者须得脱光衣服检查,想必也是因为此故了。
正常或“公正”的情况应该是这样的:役龄公民当中,会下飞行棋的人数比爱下飞行棋的多;爱下飞行棋的,比羡慕当飞行员的多;羡慕当飞行员的比想当飞行员的多;想当飞行员的比符合当飞行员条件的多;而符合当飞行员条件的又比当上飞行员的多。不过,以我国的役龄人口总数计,显而易见的是:僧多粥少,而合资格的飞行员在数量上肯定要比合资格的飞机多得海了去了。
故“伤疤”虽未必符合常识,但也谈不上岐视,倒是再公平不过了。这种公平同样体现在以下这件事上:近有个朋友的女儿去应征某私立学校的英语教师。英语八级的她,成竹在胸,一路过关斩将,顺利杀入决赛。考官最后的问题是:“有没有钢琴八级的证书?”小妹妹当场就楞了,无助地提醒考官说她是来应聘英语教师的,不是音乐教师。对方答称:“筛选到你这儿,就剩了两个人。你二人旗鼓相当,连长相也差不多,只是另一个人比你多了一个钢琴八级,换了你当考官,又该如何取舍呢?”
该私立学校有没有暗藏让英语教师兼教音乐的剥削打算,不好随便揣测,但是现实不但摆在那里,而且现实比人强。济南某高校女生小璐最近在应聘湖南省公务员时因“乳防不对称”而遭不予录用的事件,本质上与“伤疤”以及“钢琴八级”是同一个故事,虽然湖南公务员体检标准中关于女性双乳对称的条款日前已被废除,事件依然余波未了。“乳防对称”之所以被异口同声地指责为恶例,盖因“性别歧视”。其实先搁下“歧视”不谈,“乳防不对称”及其引发的问题首先源自于“信息不对称”。简明经济学教材在说明这个概念时通常以二手车交易市场为例:在这个市场上,由于卖车者比买者对车辆拥有更多的信息,因而就造成了“信息不对称”,买车方难以完全信任卖车方所提供的资讯,便试图通过压低价格来弥补其资讯上的损失。买方出价过低,卖方便不愿提供好的产品,从而导致次货泛滥,最终的结果是这一市场的萎缩。“不对称”学派的经济学家从中得出的结论是:一个开放的市场幷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资讯有价,不仅要有产品的市场方式,还得另有一个不可或缺的资讯市场。
劳动力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以女生小璐的个案为例,主要体现在求职者和评论者其实并不清楚用人方“乳防不对称”的规定并不一定是为了取悦男性或出于某种审美要求,就业已公布并且业已废除的“湖南公务员体检标准”之文本来看,“乳防对称”既可以独立,同时又可以做为“第二性征发育正常”的一个表征而存在。现代医学一般相信,乳防不对称主要与两侧乳防对性激素的敏感程度不同有关,也有些是因书写坐姿不正或两臂用力不均,使得两侧胸大肌和结缔组织发育不平衡所致。当然,也有出现病变的可能,所谓“乳腺包块”,器质性的就是肿瘤,当然肿瘤可能是良性,也可能是恶性的。也就是说,“第二性征发育正常,乳防对称无包块”的直接意指其实就是“凡有病的或看上去有病者,不予录用”。
无论如何,若因此事之“涉乳”便认定其必也涉及“性别歧视”,那么,广东省公务员录用条例中凡是“腹内隐睾”者,亦在绝不录用之例。“腹内隐睾”者,即男性的睾丸在成长发育时有部份或一侧被滞留在腹腔之内,这种症状,即是男性第二性征的发育不完全,也不妨以“不对称” 视之。事实上,隐睾与否是男性从中学到大学之体检必查项目——当然,从中学到大学,无论男女,谁不是在重重的考试中一路走来?我倒是想说考试就是一种“分数歧视”,可是我敢吗?
其次,劳动力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根本上还是因为这个市场上的“供求不对称”所致。尽管近3年来全国新增公务员70万人,但是今年2月初开始的2004年广州市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招考,仍有16万人报考,其中经审查合格参加笔试3万人,最后进入面试的有1500多名,他们竞争的职位是515个。且将这个比例倒将过来试试,别说是乳防不对称,哼哼,怕是天生没有乳防却又何妨?只要你左乳位置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红心,而且这颗红心届时根本也不需要做两种准备。
伏尔泰说:“在我们可怜的地球上……平等是最自然也是最不切实际的事。”在供求绝对不对称的情况下,“歧视”也只能是一种绝对不对称的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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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凡内早餐
龙虾1只,鱼子酱10盎司,香葱1汤匙,黄油15汤匙,鲜奶油5汤匙,鸡蛋6只煎成蛋皮,卷之,索价美金1000大元。这是纽约Le Parker Meridien大饭店在5月中推出的“天价早餐”(Zillion Dollar Frittata)。
Le Parker Meridien里面的这家“诺玛餐厅”,向以“阔佬饭堂”著称于曼哈顿,距第五大道上的Tiffany总部相当不远。基于这一背景,这份早餐的价价格虽是“天价”无疑,却也属事出有因。再说,就鱼子酱的行价而论(以顶级的Beluga为例),每125g(约等于44169盎司)售价三百多美金,“天价早餐”里的那10盎司鱼子酱若是此种品质而又足量的话,不管龙虾和鸡蛋的味道好不好,个人认为马马虎虎似应值回票价。最起码,也算是一份比较货真价实的Tiffany早餐了——奥戴丽赫本藏在牛皮纸袋里的那一份,只有一个丹麦面包,外加咖啡一杯。
当然,材料(公认的)贵重往往只构成“天价”的一个部份,另一个部份,在于毫无道理的“多”。虽然我也曾一手持杓一手持罐一口气吞下过超过10盎司的鱼子酱,虽然把那些鱼子酱升级为Beluga之后此事在我的想象中技术难度应属不高,然而就一份早餐(一人份的!)而言,10盎司鱼子酱实在多余,更遑论那一整只龙虾和6只鸡蛋。事情正如袁枚所说的那样:“尝见某太守宴客,大碗如缸,白煮燕窝四两,丝毫无味,人争夸之。余笑曰,‘我辈来吃燕窝,非来贩燕窝也。’可贩不可吃,虽多奚为﹖若徒夸体面,不如碗中竟放明珠百粒,则价值万金矣。其如吃不得何?”事实上,据“天价早餐”到目前为止的唯一一位顾客事后所发表之感想,“这份鱼子酱足够10个人吃的”。当然,如果Le Parker Meridien不是开在曼哈顿而是哈林区,我愿意毫无保留地收回上述意见。
在报上读到这条消息以后,我就在千山万水之外的广州和万水千山之外的Le Parker Meridien的餐厅经理一起翘首以盼着“天价早餐”的第一位顾客的出现,功夫不负有心人,约三个礼拜之后,也就是在消息见报之后第三或第五天的一个上午,悦耳的铃声终于响起在诺玛餐厅,在餐厅其他顾客们热烈的掌声中,一个男人在1只龙虾,6只鸡蛋以及10盎司鱼子酱面前坐了下来……埋单之后他满意地说,味道不错,这样的菜在普通的饭店你根本就找不到。
尘归尘,土归土,凯撒的归凯撒,一切似乎都已很完美了,唯一的遗憾,是这位顾客的身份,他乃英国《镜报》记者安东尼·哈伍德。我因此而怀疑安东尼原来的任务其实是来盯“天价早餐”的首位凯子顾客的。只是因为这位目标顾客的迟迟没有出现,在征求过伦敦总部的意见之后,他老兄于是就幸福地亲自当了一回凯子。当然,按照《镜报》的内部管理政策,这种美差可能只适用于餐厅之类,并且严格限制在1000美金以下,换一个说法,安东尼这次负责“盯”的若是一位在Le Parker Meridien开好了房等待奸夫前来幽会的女名流、并且和房间里的女名流一样苦候不至的话,故事可能就是另一种结局了。
有敢卖的,是因为有敢吃的,吃与被吃,相待如交芦。别说是1000美金一顿的早餐,就算有一个人想吃另一个人,也会有另一个人心甘情愿地被他吃掉。据今年年初开审的德国“吃人案”男主角麦威斯表示,自从3年前他在网上发布启事寻找愿意被他吃掉的人以来,共有6个志愿者前来应征。按照佛家的说法,世间万物互相为缘,皆是因果关系作用下的结果,有一念生,其必因有另一念之起,也就是说,若一个纽约厨师忽一日心血来潮,煎鸡蛋6枚,然后随手抓了一把鱼子酱堆放其上,又碰巧被换班时经过厨房的餐厅经理看到,后者又随手标了个1000美金的价格——这一切表面上的“随意”行为,以因果关系观之其实并不“随意”:其皆因地球上某个地方有某人突然心血来潮地生出了花掉1000美金去吃这样一个“天价早餐”的欲望。
又比如,一觉醒来,你突然(或者是本季度的第九次)冒出一个“今天要是有人无缘无故地送我1000万美金就TMD太好了”的念头,尽管这个念头在三分钟后你扳动抽水马桶的冲水扳手时便告付诸“下”流,然而你仍然需要保持这样一个清醒的认识:那绝不是一个无缘无故的妄念。之所以会起此念,是因为彼时彼刻在地球上某一个地方确有一人无缘无故地想把1000万美金送给某人——区别只是在于,纽约的那份“天价早餐”透过媒体的传播终于在伦敦某地找到了远度重洋前来把它吃掉的顾客;透过互联网,德国的吃人狂魔也找到了6个愿意被他吃掉的人,而急于把1000万美金白送给你的那个家伙,迄今为止却仍未能与你取得联络。


我的非典型生活
早上五点,我在网上得知此事。睡前,在卫生间给我老婆留了张字条:“广州流行传染病,原因不明,会死人。少去人多的地方,去买点板蓝根,再买点醋。”
昏睡六、七个小时,被一阵紧接一阵的醋味熏醒。披上衣服下楼,发现我老婆正在用电蒸锅熏醋。她说,超市没醋了,药房里也没板蓝根了。现在熏着的,是厨房里剩下半瓶醋。她还说,真的假的,该不是卖醋的人造谣吧。
第二天打开报纸一看,不是谣言。这件事得到了权威单位的证实,并且官式地称那种病为“非典型性肺炎”。报上的发布与网上的说法有多处不同,有些关键问题上甚至相去甚远,不过以下四点都是一致的,即,是传染病;会死人,而且已经有人死了;少去人多的地方;室内熏醋,保持通风;服用板蓝根。
老实说,当时心里真的有点发虚,因为我既没有醋,也没有板蓝根。剩下能做的,只有呆在家里,把窗户门都打开,有点坐以待毙的感觉。夜里,一个热心的深圳朋友打电话来,敦促我赶紧携带家属逃离“疫区”。我严正警告对方不要造谣信谣并且传谣,然后上网去看最新的传闻。
在日夜都开着窗户的家里禁闭了几天,外面的风声好象没那么紧了,于是就上街给自己放风。元宵节之夜,广州的街上出奇地冷清,潮湿的小风里氤氲着暧昧的醋意。真是“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啊。我和一个刚从北京来的哥们坐在酒楼上吃饭,喝酒之前,那哥们先从背囊里掏出几包板蓝根冲剂,当场让服务员用开水冲了,在座者人手一杯,互道保重,然后幸福地碰杯,干了。
回家的路上,接到一个驾车到北京去玩的朋友打来的电话,说正经过湖南,发现这里能买到板蓝根,问我要不要。我说要吧,接下来,他就问我要什么牌子的。
元夕,良辰美景,好端端一个“生查子”之夜,竟沦为“板蓝根”派对。板蓝根上一次大出风头,是1988年上海甲肝大流行期间。我记得当时上海有传闻说甲肝刚开始流行的时候,上海植物园里的板蓝根,连根带叶,一夜之间全让鸟给倒斥着吃了。
两次传染病流行,板蓝根都义不容辞地充当了超级稳定因素,尽管上一次闹的是肝,这一回闹是肺。“告诉你,照此逻辑——”一位曾亲历上海那次甲肝的酒吧老板盯着我说,“经此广州一疫,我完全有理由相信,至少是满怀希望地憧憬,板兰根可以治疗爱滋病!因为,正因为你我都不知道板兰根为什么能既可治肝又能疗肺,所以你我也不可能知道板兰根它为什么就不能治爱滋病。”
我们中国人和世界各国爱好和平的人们一样,都不爱生病,不过我们比较喜欢吃药。而且我们对药物——尤其是中药,向来具有“有病治病,没病防病”之共识。在此次“非典型性肺炎”恐慌中,医生最终是用什么药把患者治愈的,我不太清楚,不过,对于广大市民之“没病防病”,医生自始至终所能提供的可以满足我们对“药”之依恋的药方,除了醋以及把液态的醋加热转化成气态,再就是板蓝根把固态的板蓝根颗粒溶解为液体了。严格来说,醋不能算是药,即使是在一种非典型的情况下,好在我们向有“药食同源”的传统,也就顾不得那么多了。所以,醋和板蓝根在市场上一度脱销,实属情有可原,算是“尊医嘱”的一种比较极端的表现。所以,醋就先不去说它,但是板蓝根却是货真价实的药,虽不能当它是救命稻草,要紧的是把根留住。
至于板蓝根为什么能预防“非典型肺炎”,却没有没有权威人士或机构出来说过。而且,这药究竟要怎么个吃法,按何种剂量,都未曾得到过确切的“医嘱”。当然,如果你要求医生把他们开给你吃的每一种药的药理都详尽地解释一遍,他们大概会先建议你转到精神病科看看。再说板蓝根是中药,牛鞭为什么能壮阳?或许成年人都能站在直观的朴素唯物主义立场做出一致的理解,同理,人参为什么益寿,也没有人去问医生。
关于板蓝根,该说的人没说,该知道的人,似乎也不想知道。当然,凡涉及身家性命之事,都不好乱说,也不宜“乱知道”。
直到恐慌已过,才在远离广东的南京某报读到迄今最详细的“医瞩”:“板蓝根对一些上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有一定抗病毒作用,但并不太适用于非典型性肺炎。当然这不是说它没有什幺作用,因为‘喝了总比不喝好’,很多人也都是抱着这样的心态去服用的。”“板蓝根本来毒副作用很小,但是用的时间长了,就会积‘药’成疾”。
依然是不得要领。不过说的也是,“喝了总比不喝好”,事实上,我对什幺是“非典型性肺炎”也不太清楚。无论如何,反正我至今仍安全并且典型地活着。回顾我为期一周的非典型生活,唯一想不通的是,为什幺食盐也有人抢购?盐能当药吃吗?近日惊魂甫定,不成想又大吃了一“事后惊”,因为前述想不通之事终于蒙知情人一语道破:盐里面有什幺?有碘。那个病,不是就叫做“非典型性肺炎”幺?


口罩够不够罩
细菌很细,肉眼不可见。相比之下,遮蔽口鼻等等漏洞的口罩就显得巨大无比,不仅显而易见,而且触目惊心——戴还是不戴?近百日来,此事造成的内心煎熬,似已大于疫情本身。
困扰是来自多方面,多学科的。可归类为社会学范畴的有:有病或没有病。在公众场合戴口罩可能被视为传染病患者。因无病戴口罩而遭“公众隔离”的前提条件只有一个:大多数人相信,只有传染病患者才戴口罩。这种共识的潜台词是:大街上戴口罩的人越多,表明患传染病的人越多。“控制”尚未成功,故口罩在“患病”上的像征意义已经超越了其防御性的初衷,个人的“免于恐惧”变质为个人向公众“传播恐惧”。病菌很小,口罩很大,口罩就是放大并且外化了的病菌,至少,口罩“强调”了病菌,正如前巴斯德时代曾有欧洲教会认为便后洗手是一种猥亵行为,因为洗手公开“强调”了如厕的“不洁 ”。若暂不考虑有关法律规定,此种共识之下,一个戴着头盔骑摩托车(或骑单车)的人,一个戴着安全帽进入工地的人,也不是没有机会被视为“头脑有病”或患有某种“思想问题”。
勇敢或怕死——此命题属伦理学范畴。命题的成立同样取决于大多数人(不管怕死还是不怕死)的一种共识:怕死是一种卑劣的品质。病菌当前,只有怕死的人才戴口罩。口罩一旦戴上,眼耳口鼻便不能以完整队形来“ 直面惨淡的人生”,是懦夫,连假的猛士也不如。
这种共识并不一定兼容于“只有病人才戴口罩”,却间接承认了戴口罩有助于自保。个别像我这样倾向于将“怕死”视同为“自爱”的人,其实更愿意相信伏尔泰的话:“自爱是我们所有感情和所有行动的基础,这句话在印度、西班牙和所有有人居住的世界里都是对的。”此说虽勉强可替“怕死”一罩,结论却郁闷至极,因为伏尔泰坚信自爱是不证自明的:“正如没有人写文章证明人有脸一样,同样没有必要向人们证实他们有自爱。这种自爱是我们保存自己的手段,就像延续种族的手段一样,对我们来说它是必需的、可贵的,它给予我们快乐,但必须掩饰它。”口罩一旦戴上,一切“必需的掩饰”顿成妄谈,你在告诉所有的人:“都来看,我很自爱啊!。”真丢脸,更何况口罩已经使我们丢失了二分之一以上的脸面。
此刻,心里的“拥戴派”再次跳出来强辩道:戴口罩不仅是为自己,也是关爱他人的表现。话音未落,“倒戴”阵营中一员大将拍马杀到,一声喝断:“呀呀呸!说得好听,全都是怕死的借口!扪心自问,主观为他人而戴口罩者,究竟能有几个人?”竟无语凝噎。虽然在传染病学上戴口罩对他人可能造成的伤害绝对比不戴的低,然而在未能如实回答上述问题之前,口罩还是捏在手里,不急于戴上的好。“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是的,你确实有可能在道德上伤害自我同时在功利和情感上伤害到他人——不戴口罩的人。
重弹“人人为自己,间接为大家”的老调子只会把我们向后引向潘晓,一夜回到改革开放前。它和“自爱”一样,都必须掩饰。问题的尖锐性在于,即使你承认戴口罩只为自保,丝毫没有替他人着想的意思,但是你那惨白的口罩仍旧会伤人:情感上,它表示对他人的怀疑、不尊重,甚至敌对,进一步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至少属于社交上的不礼貌;功利上,更有可能误导公众对你所属区域之疫情的判断。想想那些穿著单衣在冬季的中国城市里招摇过市的外国游客,一,他们可能是“精神病患者”,二,们可能在某种意义上伤害了我们的感情;三,他们可能在室外气温的判断上误导了本地居民。
虽然我无法充份证明“方完全始终露出嘴脸有助于人际关系的和谐”,不过口罩确实无情地遮蔽了人的笑容(同时也掩盖了其余有助或有损于人际关系的表情),奇怪的是,口罩在社会学、伦理学以及心理学之外为人带来的最直接最形而下的生理困扰,即不舒服,捂得慌,不爽,却一直是被讨论的最少、甚至被忽略的部份。即使偶有人提到“自由的呼吸”,也多是用于哲学上的思辩。也许这也是不证自明的,因为饱受“戴还是不戴”之困扰的绝不限于嘴脸,一部份男性不爱使用安全套的理由与此相当接近:戴上,不爽;不戴,分分钟搞出人命。
脸面上的层层把关难敌思想上的重重困扰,在金钟罩铁布衫尚未练成之前,我的解决方案是变“戴口罩”为“带口罩”:随身携带,戴不戴视情况而定,这种情况其实与病菌无关,主要指他人的态度和取向。他人就是地狱,他人也是天堂——这一点基本取决于他人的戴不戴口罩。耍猴。也就是说,人戴,我也戴;人不戴,我就不戴,除非有人肯像座山雕劝杨子荣那样腆着笑脸劝我:“老九,来来来,戴上戴上,耍什幺小孩子脾气!”


吐一口义痰
明李贽《杂说》云:“且夫世之真能文者,此其初皆非有意于为文也。其胸中有如许无状可怪之事,其喉间有如许欲吐而不敢吐之物,其口头又时时有许多欲语而莫可所以告语之处,蓄极积久,势不能遏。一旦见景生情,触目兴叹,夺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块垒。诉心中之不平,感数奇于千载。既已喷玉唾珠,昭回云汉,为章于天矣。”
文学创作的发生过程,原来与吐痰类似。当然“为文”者乃知识份子的吐痰(以此类推,偏爱在公众场合随地吐痰的,应属于当前最抢手的“公共知识份子”),在一般情形下,吐痰是一种公开发表的“痰话”——多数是些脏话。早就有“唾骂”一词摆在前头。“唾”者,口水也,口水是疑似的痰,是未经酝酿的痰,痰是深思熟虑的口水,是口水的Hardcore形态。出口伤人,骂人是攻击性的“话学武器”,善用者如《三国演义》里的诸葛亮,只“皓首匹夫!苍髯老贼!”,便把王朗生生骂死;相比之下,唾骂堪称更下流、更超限战的“化学武器”,跟韦小宝惯用的捏阴囊、钻裤裆、拉辫子等伎俩一样的下三滥。
另一方面,吐痰比骂人的更危险之处,在于它往往能绕过语言在意义上的分泌而直接伤人肉体。我注意到,虽然武侠小说以写打架为已任,但是金庸比古龙更爱写痰。做为一门暗器,老少皆宜。老的,有“倚天”里的华山长老高老者,小的,有被陈友谅夸张为“魔教中一流高手”的韩林儿。至于欧阳锋,更是“将痰涎唾沫也当作了攻敌利器,夹在拳招之中使用,令人眼花缭乱,心意烦躁。”还有《天龙八部》里练就了五斗米神功“归去来兮”的五指山赤焰洞端木洞主,一口浓痰射出后竟然会像聪明炸弹那样在半空中拐弯,“托的一声”,把个包不同打得“一阵头晕,身子晃了几晃。”
专家称,日本国之所以能在亚洲的SARS疫情中独善其身,与国民的爱干净,尤其是不随地吐痰有关。其实,我怀疑日本人不爱随地吐痰有可能与其不善骂人有关。与其说不善骂人,不如说缺乏骂人的语汇,除“八个雅鹿”外,日语中找不到更多骂人的狠词脏字——当然,此事也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国民性格的压抑以及排解压力的一些特殊方式。
在我国,口腔活动一向都不比精神活动来得简单。去年年底,我在千龙新闻网读到一组报导,说申奥成功,北京市加大了整治不文明现象的力度,在政府的引导下,北京市民热情高涨,出谋划策, 将一些不文明行为归结为“新八大傻”,“泡泡随处落”乃其中第六大傻,所指包含乱扔垃圾口、乱扔瓜皮香糖,以及“乱扔”自己的痰。谁也不比谁傻。此“新八大傻”能否以段子的方式“在民间传播流传,用以讥讽和自省对推进首都文明建设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目前尚待观察,不过,“新八大傻”里倒有“五傻”与口腔活动有关。除吐痰外,还有第一大傻“请客吃龙虾”,第二大傻“看戏叫喳喳”,第四大傻“开口说傻X”以及第八大傻“凡事争高下”—指爱为小事争执吵闹。
说来说去,无非是为了说明控制吐痰和控制骂人一样难。有一次在香港坐出租车,司机聊到了刚下车的当地某名嘴,敬佩之心顿如滔滔江水:“他刚才在车上一路讲电话,粗口曝棚。令我五体投地的是,他讲电话时那种控制不住的‘生殖器插入’,平日一上电台讲话却可以滴水不漏,粗口被“拔”了个一乾二净,嘴巴上就像安装了Nican。”专业人士就是专业人士,业余人士未经特殊训练,很难仿效(大力发展互联网,进一步降低网费,可能是遏制随地吐痰的唯一途径)。
不健康的唾骂既难控制,正义的“痰话”更加怒不可遏。岳坟前跪着的那四个白铁佞人的裸体之上,常年布满了大方向正确的“义痰”。吐痰之外,更有人在此便溺(估计是一时吐不出痰的爱国者)。芥川龙之介在1921年写道:“据说以往到这里来参拜的人因为恨他们之奸,对于这些铁像逐一浇尿。现在他们很幸运,没有一个湿的。不过四周的土地上有几只苍蝇,这对于我们远来者暗示这里还有些不够干净。”尽管管理单位后来贴出禁止吐痰便溺的告示,并加了护栏,凭栏处,方才潇潇痰歇,但是不久前还是读到某老作家新作称“虽说有碍卫生,终究是大快人心的举动……可见流芳百世和遗臭万年,人民心中自有一杆秤,分毫不爽。”
这般说法,我从前那两个曾在岳坟吐过痰的朋友读后理应像王朗那样“大叫一声,撞死于马下”:据二人酒后供称,一个,系因当年在女朋友面前读不出万俟氏的字,恼羞成怒顿做浓痰一口;另一人,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吐痰,当下便“呸”地一声确保了四佞的遗臭万年。吐痰也好骂人也罢,“人民心中自有一杆秤”,若许吐而不许随地,岂非 “将无佛处来与某甲唾”也。这就叫公道自在人心,道在屎溺,道在呃屁吐痰,至于我讲的这些如果不能算是公理,就当它是母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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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贝的中国菜
“最美好的夜晚,是陪同妻子坐在电视机前品尝中国菜。”
话是大卫贝克汉姆讲的,“妻子”无疑指“辣妹”维多利亚,至于“中国菜”就相当可疑了,当然毫无疑问的是此“中国菜”指的英国的中国菜,酸甜牛肉,炒面之类,而且是Take-away。无论如何,自从在报上读到小贝的这番表白之后,我一直都期待随皇马来华的小贝能吃一次正宗的中国菜。
据《太阳报》:云南官方和主办方在昆明某餐馆内筵开28桌,以10道大菜为皇马接风。第二天,《太阳报》记者伍尔登前往这家餐厅,取得皇马晚宴菜单,并点了这些菜,亲自尝一尝。10道大菜包括:臭豆腐(此乃头盆),酥脆油炸蚱蜢、“形状像蛆一样的”油炸竹虫,油炸蜜蜂,鸡块炖蘑菇(主菜)以及用主菜汤料所煮的面条。
遗憾的是,包括小贝在内的皇马客人当晚似乎无福消受这顿价值八十美元/每人的中国大菜,《太阳报》引述云南省政府一名官员的话说:“主人颇感尴尬,因为皇马队球员没有吃他招待的晚宴,(因为客人提前离席)也没有收他要赠送的礼物”。据承办这次宴席的餐厅经理透露,小贝和他的队友从头至尾都不肯动筷子,“贝克汉姆在宴会厅里呆了40多分钟,但他始终都在玩手中的移动电话”。
我猜,小贝大概是在给维多利亚发短信,关键字说不定包含有“臭”,“蚱蜢”以及“形状像蛆一样的”,等等。通过这些短信,他和维多利亚将愈发地怀念“坐在电视机前品尝中国菜”的些最美好的夜晚。据贝太亲口透露,贝克汉姆在饮食上的确有很多非常奇怪的地方:“有时候我甚至认为大卫有些疯狂,比如我们家里有三个冰箱,里面摆放的东西都是按照他的要求,其中一个装食物,另一个装沙拉,还有一个装饮料,不过冰箱里的饮料总是对称着摆放,而且永远都是偶数瓶,如果大卫发现是单数,那幺他肯定会拿出一瓶来。”另据英国狗仔队报导,小贝豪宅附近的一家超市老板揭发,小贝隔几天就上他那里买速食面。“奇怪的是,每次既不多买也不少买,总是恰好20包……他最喜欢鸡味的速食面,有时候也买古怪的牛肉口味。我们不知道他为什幺买这幺多速食面”(比这件事更奇怪的是,不管好球还是臭球,踢足球的男人好象都好这一口,中国国家足球队成员对于速食面就有一种集体性的迷恋和依赖)。
身为名人,即使从基本职业道德出发,本着对公众负责的态度,也不能没点怪癖。小贝的Kingky之处不仅体现在饮食方面,又据英国狗仔队报导,去马德里之前,小贝在剑桥的一家情趣用品商店里花了近一个小时和1000镑给辣妹买礼物,一个白色胸罩和一件运动型短裤之外,还包括价值250镑的一根巧克力色、手柄处镶嵌着无数玫瑰红小水晶和一条金色链条的皮鞭。据说,当时小贝还饶有兴趣地观察过一副毛皮手铐,不过最终还是决定放弃——我的意思是说,“云南虫宴”的菜单制定者可能在较早前也和我一样都读到这以上这些消息并且产生了某种想法或者灵感。
皇马发言人事后解释说,他们与中方有些误解,因为皇马队有自己的厨师,而且球员都有严格的食谱。“但中方官员并没未被告知,他们以为皇马球员会品尝一些当地的美味。”马是“皇马”,只吃御草料,不假外食,这个应可谅解,不能原谅的是,云南省因此已错失了一个绝佳的商机。蚱蜢、竹虫以及蜜蜂等固然是云南美食,然而小贝却不是一个对中国菜怀有(完全可以理解的)错误观念的普通英国青年,这个美食当前却“低头玩手中的移动电话”的男生,乃一超级品牌和超级媒体。看人下菜碟,对于贝克汉姆,菜碟里就应该猛下“汉姆”——现成的,明摆着,云南盛产一种可以吃而且很好吃的“汉姆”,唤做宣威火腿,两大Ham聚首,只要设法让一个“汉姆”咬了另一个“汉姆”一口,那将是多么劲爆的卖点啊!宣威火腿虽然是一个年产值接近3亿元的大产业,贝克汉姆的广告商业价值却超过了2亿英镑。与其以虫吓蛮,倒不如巧借蛮力,助我在全球火腿市场上狠狠插上一腿。
本文交稿时,皇马一行按计划应已抵京并全伙进驻北京饭店。据报导,在京的首宴,将会在北京饭店的谭家菜举行。谭家菜我吃过,除了鱼翅,还是鱼翅,从黄闷鱼翅到鱼翅泡饭,统统一级棒。我衷心希望小贝吃上一顿更加超乎他的想象同时又有助于纠正某些片面化认识的中国菜,另一方面,却又担心鱼翅这个食材届时可能为《太阳报》的狗仔队提供了又一个“妖魔化”的素材,因为欧盟已于7月5日公布一项规定,禁止为取得鱼翅而捕杀鲨鱼的行为——想找一天的麻烦,你就请客;想找一年的麻烦,你就装修;想找一辈子的麻烦,你就讨小老婆。诚哉斯言。


本鸡
第一次听到“本鸡”这个词,是前年在杭州的某家饭馆,当时正在点菜,“本鸡”想不起来是谁先提议的,只记得喝到差不多的时候我一直都在叨念:若不是说“本鸡”的人是一知根知底的熟人,还以为是某种行业的从业者正在做自我介绍。
事实上,杭州的饭馆里除了“本鸡”,还有“本鸭”,甚至“本土豆”,等等——说到这里,似乎真的有必要由本人来对此事略做一、二注释了。“本”者,根也,木下曰本;用之以鸡,言其正宗也。何为正宗之鸡?按本来、最初、原始的养鸡方法——即以“放养”之道而养成的肉鸡。凡现代化养鸡场之“后来”出品,皆属“本鸡”之末。鸭或土豆,皆以此类推可也。
一般认为,“本鸡”较“末鸡”好吃,前者更有“鸡味,吃起来虽死尤生,盖因两者生活品质之大异。“本鸡”者,在放养或半放养的环境里度过一生,得以经常在空气品质较佳的郊野散步,且往往于散步途中觅得种种蠢蠢欲动之纯天然食品;“末鸡”者,终日以添加了抗生素的动物饲料为食(还可能受到了污染),于暗无天日的牢笼中了却残生——有的鸡,虽然它还活着,但已经死了。这种生活环境,不提也罢。
比较为养鸡者和吃鸡者们所津津乐道的,乃“本鸡”的幸福生活,来看彼得梅尔在《吃懂法兰西》一书中提到的获AOC荣誉的法兰西名鸡“蓝脚贵族”:“在中央控温的鸡卵孵化器度过五个星期后,这些鸡就被放到室外,每只鸡平均享有至少十平方米的草地。在这些草地上,它们会度过九到二十三周的时间,它们的食物靠大自然所赐虫子,昆虫,小蜗牛),再加上一点包括玉米、麦子和牛奶在内的人工饲料。接下来的几个月,就该是让它们长膘的时间了,它们被移到宽敞的大木笼子里,每天喂上两顿份量十足的饲料。显然,这就是为什幺这些鸡的鸡肉如此肥美的奥秘。”
“绣翎翻草去,红嘴啄花归。”遗憾的是,所谓的“放养”幷不是完全的撒手不管,“本鸡”在英年早逝之前,也只是短暂放荡于少年,不可能终生享受着啸聚山林,行走江湖的完全落草生活。相比之下,若言“末鸡”一生来就被判处了终生监禁,“本鸡”无非是一辈子视居住,监房面积较大,或者因表现良好而获得了一些额外的放风时间而已。“末鸡”若是行尸,“本鸡”便是走肉。
“生命在于运动”。“本鸡”之所以比“末鸡”生命价更高,亦在于运动。当然,鸡积极参与运动的目的幷不是为了鸡自己,而是为了人,以人为本。是故,“本鸡”被一向以“行动派”着称的广东人直呼为“走地鸡”——这幷不意味着其他的鸡都是终日翱翔于长空或游弋于水面,只是相对于牢笼中被剥夺了“走地”之天赋鸡权的同类而言。鸡之运动,以走为本,此事有诗为证:“头上红冠不用裁,满身雪白走将来”(唐寅《画鸡》),分明是施施然“走”将过来的。然而,果真要追本溯源的话,“走地鸡”其实也属于 “末鸡” 一种,因为闲庭信步绝非本鸡的本色。虽然原产自中国、印度的鸡是一种相当不善飞翔的有翅禽类,而对这种禽类之豢养更始自殷商,不过据古代文献记载,古代的鸡,无论在姿态还是心态上,都要比今之“走地鸡”High得多,因为它们常常会飞将起来,“走地”似乎只是助跑而已:“怜渠亦复解人意,来宿庭树不待笼”(陆游),“驱鸡上树木,始闻扣柴扉”(杜甫),再早一点,见汉乐府:“鸡鸣高树巅,犬吠深宫中”。
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悲夫!2004年的禽流感,以杀鸡900万只告一段落。猴年杀鸡,杀鸡给猴看,然而也是时候来考虑一下我们人与鸡的关系了,吾人吃鸡,不但非要吃活的,而且精益求精,舍“末”求“本”,人才是引爆这起恐怖主义事件的元凶。肇事者不是鸡肉炸弹,而是人肉炸弹。查鸡之至今人气不减而鸡味渐无,无非得之就手,烹之随心,食之可口。对原材料的刻意求本,不仅否定了做为技艺的烹饪,就鸡而言,也破坏了它做为日常食物的“平常”之本质。
电影《莫扎特》结尾处萨列里在疯人院的走廊里摊开双手,悲天悯人地说:“到处都是庸才。全世界的庸才,我原谅你们。”我觉得,这种话与其对别人说对自己说,不如人鸡共勉吧。做了半辈子人,吃了半辈子鸡,我本人对鸡的态度日渐波普。李渔言鸡之功过谓:“天之晓也,报亦明不报亦明”。也是这种态度。故本鸡也好,末鸡也罢,只要烹调得法,即使硬生生的冻鸡,也大可一嚼。欲穷鸡之本末,无稽程度胜于对鸡过马路的追究。吃鸡做人,道理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世上没有绝对的好人坏人,只有做好和做坏了的人,同理,天底下本来只有做不好的鸡,幷没有注定就不好吃的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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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礼派对
所谓派对,亦舒总结到:“宾客虽多,统统是老面孔,今天你装饰我的宴会,过两日我来点缀你的派对,来而不往非礼也,来来去去是这几十个达官贵人,第二天照片又刊登在社交版上叫小市民观赏。”
说的是殖民时代的派对。后殖民时代的派对虽然还没有“非礼”到“来来去去是这几十个小市民叫达官贵人观赏”的程度,但是归根究底,所谓派对者,来而不往非礼也——当然,单只人来人往,依然还是“非礼”的,要做到“有礼”,还必须一丝不苟地把主人家“摊派”到你头上的种种事情做“对”。在这些被“派”到的事情里面,最重要的就是穿什么和怎么穿,也就是说,“人到”还不够,必须是穿著适当的衣服把自己送上门去。
其实,与“舞会”或“宴会”相比,“派对”的特殊之处本来就在于衣着和气氛上的随意和“非正式”。辞典上对于的解释是:“一种非正式的舞会。因不像正式宴会般的隆重,参加者可以穿著简便衣裳。如:‘家庭派对’、‘生日派对’”。不知何故,“非正式”到了我们这里就自动“转正”并且升了一级。我收到的派对请柬,绝大部份都附有“正装”或“盛装”的“着装要求”。在一般的情况下,虽然着装本身就是一个人参加派对的终极目的,即便做了“派对动物”,却也是衣冠禽兽,行头必不可少。然而,“穿什么”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事情的伤脑筋之处尤在于,此外还连带有一个“怎么穿”的问题,刑事附带民事,也就是说,穿什么和怎么穿并不只是你一个人的事,事情办得对不对,基本上取决于别人的穿什么以及怎么穿。
按照TPO原则,着装的正确性体现在时间(Time),地点(Place)以及场合(Occasion)的“恰当性”。就时间、地点以及场合来说,全世界的派对其实大同小异,但是窃以为以广州的派对而论,似乎很有必要把“天气”这个要素也补充进去。“岭南之地,愆阳所积,暑湿所居”,一年三百六十日,桑拿天气严相逼,几乎不舍昼夜。这种天气,使广州人在穿什么以及怎么穿的问题上长期奉行着一种顽强的实用主义,全天候Casual主义,并且义无反顾地把这种主义贯彻到城中举办的各种派对之中。另外,粤人行事,向有“只做不说”的习惯,从Business搬到Party上,就成了“只做不穿”,一种岭南风格的Business Casual。
如果真理总是赤裸裸的话,穿衣本来就是一种言说和修辞。人生至苦,莫过于在真理和言说之间徘徊。在广州的派对上,这种维特跟斯坦式的痛苦就表现为穿什么和怎么穿:这一次,为了尊重主人,遵照请柬要求盛装或正装出场,到场后,却发现自己身陷一群T-Shirt牛仔裤的派对动物之间,不由觉得自己实在很贱。下一次,为了尊重大家而便装出场,不意却被大批为了尊重你而盛装赴会者所包围,那个窘,那个迫,恨不得就地挖个洞一头钻进去算了。
为了因应这种复杂的局面,我个人在与本地派对动物的长期斗争中已摸索出一个仅供男士参考的解决方案:你穿,我就穿,你不穿,我也不穿。You jump,I jump。人不犯傻,我不犯贱;人若犯贱,我必更贱。如果你在广州收到了一张注明“正装”或“盛装”的派对帖子,为了避免陷自己于不仁不义,建议你出门前最好只穿件T-Shirt,带个包,包藏一件符合“正装”或“盛装”要求的上装外套。到达现场后,先不忙入门,而是在门口跟迎宾的主人家打打哈哈,同时以锐利的目光对前来赴会的宾客的着装情况做一番不动声色地的扫描。如果目测结果告诉你今晚约有半数以上“狼”都没有披上他们的“羊皮”,即可施施然大摇大摆入场;反之,则闪到洗手间把包里藏着的那件外套套上不迟。
后一种行为总是让我感觉自己有一点像电影里那些闪进洗手间鬼鬼祟祟地摸枪的杀手,其实最直接的方法,莫过于事前向主办者和受邀者做一番摸底调查,打听打听,互相交换一下意见。有一回把自己心里也没底的某主办方问急了,便在电话里没好气地说:“穿什幺都行,最好不穿。”其实,“不穿”的派对也有一个学名叫做“裸体派对”,它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保证不会发生“穿衣”派对上最令人尴尬的“撞衫”事件。然而,根据纽约社交作家艾玛·泰勒和洛瑞蕾·莎琪在《裸体派对xing爱礼仪》一书中所制定的“裸体群P派对礼仪四项原则”之第一项:“虽然派对上通常不穿衣服,但是在参加派对时最好还是盛装前往以示庄重”——天!穿什幺以及怎幺穿,竟然是裸体派对也无法避免的麻烦。惟一令人欣慰的是,与裸体派对相比,不裸体的派对不仅在道德上正当,礼数上也要简便得多,因为在以上烦恼之外,前者很可能还要面对“脱什幺以及怎幺脱”的新问题。


全球化的颠峰状态
清理邮箱时检出旧邮件一则,里面是一个英语段子,以下是我的译文:
Q:如何是“全球化”之颠峰状态?
A:戴安娜王妃之死。
Q:此话怎讲?
A:一个英国王妃和她的埃及男友乘坐由一名喝多了苏格兰威士忌的比利时司机驾驶的一辆带荷兰引擎的德国汽车被一群骑着日本摩托车的意大利狗仔队追踪而在一条法国隧道里出了车祸,抢救她的是美国医生,用的药来自巴西。
全球化的巅峰状态其实出现在后缀的发件人附言里:And this email originally sent by an Indian. Living in South Africa. And now forward by a Chinese lady, who work for a global American company.
转信的这位Cinese lady当时在一家美国公司上班,后来猎头公司把她猎到了另一家美国公司,也是global,但上班的地方则从广州转到了上海。也就是说,现如今要打美国公司的工,不一定要到美国,也不一定要在广州,当然,也不一定要到上海。《华尔街日报》曾经提醒美国的信用卡持卡人,当你致电信用卡服务中心,接听电话并且为你排忧解难的那个人其实身在印度的某个你闻所未闻的地方。越来越多的信用卡公司正在把他们的“后台服务器”迁往印度,并且训练他们的印度员工说一口纯熟的美语。所以,过去我们说,你要吃鸡蛋,不一定非要认识下蛋的那只母鸡;现在我们可以说,你要吃寿司,不一定非要去日本,甚至,你要吃日本人一生也绝不容易吃到一回的“女体盛”,更不一定非要到东京或京都——比方说,在今年4月2日之前,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你就可以将此事搞定。
4月2日发生在昆明某日资餐厅的“女体盛”事件最终以“不符合卫生条件”而告一段落。与其说是食物(寿司)本身的不卫生,不如说其实是吃法或“容器”的“不卫生”,文化、风俗以及全球化的“不卫生”。我发现,有媒体已“女体盛”直接误读为“女体盛宴”,进入文本的女体不再是寿司的“盛物”,而变成了食物本身。摆满了寿司的“女体盛”,于是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换句话说,昆明“女体盛”在中国引起的友邦惊诧,实在不亚于把那个负责上酸菜的翠花给生吃了。
查“女体盛”之为饮食方式,在日本虽有悠久之历史,却始终是小圈子文化。我在日本呆过几天,吃过不少寿司,也见过女体若干,吃寿司之女体,更是比比皆是,唯独未闻有置于女体之上的寿司。问日本人,结果大多也是一头雾水,语焉不详。“女体盛”在日本,现状大约近似于广东人的进食猴脑,事出有因,却查无实据。诚然,日本人自己的否认也未必可信,林语堂曾经也正告老外:“任何人都不能使我相信蛇肉的鲜美不亚于鸡肉这一说法。我在中国生活了四十年,一条蛇也没有吃过,也没有见过我的任何亲友吃过……吃蛇肉对中国人和西方人同样是件稀罕事儿。”我在中国也生活了四十多年,平心而论,不是林语堂忘了广东人也是中国人,就是他在一时的正义冲动之下仗义执言,不负责任。
“女体盛”在日本国内大致属于正在失传的文化,这种状况与式微的艺妓文化或有密切相关,事实上,“女体盛”要求的女体并非普通的女体,而是艺妓的女体(昆明版“女体盛”的要求是“学历在大学以上”)温度对于寿司滋味的好坏至关重大,日本的寿司师傅多为男性,系因男性的体温较为均衡稳定,不像女性那样变化无常,从而有助于品质的保障。因此,在像我这样一个外国人看来,“女体盛”的式微是迟早的事,寿司若非盛之以人体不可,以单纯的技术层面而言,也该是“男体盛”才对头。
若非盛之于女体,女体上的那些食物其实还是较为昆明人民所喜闻乐见的,例如做寿司经常会用到的三文鱼。香港实业界某人曾获云南官方之邀随一“西部开发”访问团前往昆明。回来后我问他都吃了什么好东西,那人先是愁眉苦脸继而咬牙切齿:“妈的餐餐请吃三文鱼。其实我想吃的是过桥米线啊。”我也是那种一想到云南就只会想吃过桥米线的蠢物,当然我的想象中还多了汽锅鸡什么的,遂开导曰,三文鱼想必是当地极受欢迎之物,否则就不会用来招待你们这些贵宾,你可要体谅主人家的一片苦心啊,尽管“苦心”有时也会“苦口”。
如果全球化的颠峰一定会出现在中国,那么,我相信巅峰中的巅峰就最有可能出现在云南,这倒不一定与海拔高度有关。早在皇马于云南闪亮登场那会子我就坚定了这一信念。前述段子若需更新,我想应该是这样:于昆明经营之日资跨国公司因在两名中国女大学生的玉体之上复盖了以日本、挪威、苏格兰及中国原料制成之食品并招来大批昆明记者以日本、德国或中国生产之照相机在两米之外拍照遂令中国舆论再一次集体出离了愤怒。


有奶如何不是娘
在社会舆论的挤压之下,长沙“人乳宴”终于在农历年前宣告撤宴,并且将负责供奶的6名奶娘也送回了老家。很显然,公理和良知再一次战胜,店方和媒体也取得了双赢,加起来就是四赢,根本没有输家。我猜,上述各方都幸福地过了个有意义的春节,说不定还用手机互发了若干贺年短信,然后各自放了一些鞭炮。
压力团体(由智人种狭鼻猴次目灵长目哺乳动物纲动物自发组成 )的致胜利器是“公理”和“良知”:一,“人乳宴”扩大了社会不公的鸿沟,其与西安之“36 万一桌豪宴”一样,皆为穷奢极欲的表现,反映了中国“在转轨时期的社会失序”;二,战无不胜的“母性”之神圣价值不容挑战。“人乳宴”是对母乳的污辱,对母性的污辱,对人性的污辱,“人乳宴”简直就是“辱人宴”。
公理我所欲也,良知亦我所爱,当然我也清楚得很,我对于这两样好东西的热爱至今仍停留在非常业余的水准,例如,我经常以热衷于观看美国法庭片来表达这种业余的热爱。只要是这个片种,不管有没有喜欢的名星,不管拍得有多烂,我都会从头看到尾——只是正义在最后得到了伸张。那种浑身舒畅的感觉,就像打通了大小周天,真有中医所谓的“正气”作用。
然而,即使站在这种很不入流的层面上来看,公理和良知对于“人乳宴”的战胜却未能像一部美国法庭片那样让我爽一下。因为我发现用来支撑公理和良知的一个重要的呈堂证供,乃是四川地主刘文彩“常常逼迫年轻的母亲为他提供人乳。这是有权有势的地主阶级欺压百姓、生活奢靡的例证”。也就是说,大家一致认为人乳在骨子里仍是成年人的上等补品,其功效不是小好,而是大好。梁代陶弘景集注《本草经》时已将人乳汁和乱发、头垢以及人屎、人溺入药,称“人乳汁,主补五脏,令人肥白悦泽。”据《汉书》〈张苍传〉记载:“苍免相后,口中无齿,食乳,女子为乳母。妻妾以百数,尝孕者不复幸。年百余岁乃卒。”故“人乳宴”以及刘文彩的罪恶,只是不能与民同“补”而患不均。同理,在此之前我们还有过一个类似的判例:牙床当然比草席更适合人类更尊严更诗意的睡眠,问题出在“失序”,因为牙床是少奶奶的,若大众都有机会有序地上去滚上一滚,牙床就越滚越正确了。所以,“人乳宴”的公正性其实不难解决,比方说,若最后出面摆平的不是长沙市天心区卫生监督所而是国税局,我们的良知可能就不会像过年前那样感觉不良了。
“母乳”以及“母性”虽然是压垮“人乳宴”的最后一根稻草,不过,在一个参战各方均属于“未断奶民族”(孙隆基语)的战场上,不仅有些胜之不武,而且极大地混淆了敌我。简而言之,如果良知还能接受母乳在超出自产自销式哺育功能以外的应用,奶妈是我们共同的底线。虽然做人家的奶妈在本质上亦是一种交易行为,不过,奶妈毕竟还是在哺育婴儿,而在传统伦理的庇护之下,这种交易行为并不像“人乳宴”那么赤裸裸地,最起码,被哺育的婴儿在人伦上毕生都应向奶妈行“人母之礼”。相比之下,“人乳宴”之所以令良知感到不适,乃因其以工业化的方式消解了比较人性化的“点对口”模式,同时也破坏了文化心理上的“大堰河情结”。然而,当六名“营养师”面无表情地站立在“人乳宴”店堂里面让记者拍照,此情此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早就做过预言:为一群“未知的消费者”提供产品,正是市场的特征。如果记者在现场拍到了这样一幅照片:一名刚刚吃过“人乳鲍鱼”的食客饱含热泪地扑向其中一位“营养师”的怀里并且哽咽地喊了声娘,“人乳宴”或者就不至于那么“辱人”了吧。
谁也说服不了谁。如果你去问一个动物保护主义者的意见,他多半会告诉你,喝牛奶和“人奶宴”一样下三滥,因为牛奶只是为母牛为小牛准备的。其实我相信大多数人都和我一样,对于“人乳宴”的第一反应就是两个字:“恶心”,没有更多的逻辑,无非就是一种直觉。红油重料的川菜或湘菜加入奶或奶类制品 (也不管是人奶还是牛奶羊奶)之后可以恶心到何种程度,就先不要提它了,做为一种症状鲜明而诱因多样的生理反应,“恶心”以及由“恶心”直接导致的呕吐,实在是一种越来越值得珍视的个人品质和能力,尤其在一个价值观念多元化的时代,对于那些与“人乳宴”类似的不偷不抢,不逼不迫,你情我愿,公平合理的自由选择和自由交易,与其内服良知外用公理,不如向索尔贝娄为我们创造的那个赫索格先生学习,养成一种在每天洗脸刷牙之后再呕吐一番的个人生活习惯。恶心和呕吐(所谓“品味”其实是对于感到恶心并且可以呕吐这种能力的一种比较恶心的注解)当然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它说明不了什么,更改变不了什么,只是凭籍这一种被动的反应或被动的抵抗,我们在生理上多少会好过一点。正是:
无情未必真豪杰
有奶如何不是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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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羿射下来的是什么
云南省对标语口号展开清理行动,抹掉了遍布城乡的35242条(幅)“有伤大雅、有碍观瞻、语句生硬、态度蛮横、宣传效果适得其反、命令强制、狐假虎威”的标语,这些“命令式、强制性、威迫性”的标语如:“养女不读书,不如养头猪”、“宁可添座坟,也不添一人”,等等。
喊着口号学说话,读着标语学写字——我就是这样长大的。由我本人亲笔书写的最后一条大字标语,内容是:“借党报东风,从校园每个角落肃清左倾思想的流毒!”,落款是“校学生会宣”,时间大约在1983至1984年间。现在看来,这条标语虽然无伤大雅,却也大体符合“语句生硬、态度蛮横、命令强制”尤其是“狐假虎威”的不良风格。抚今追昔,我对标语口号的感情一言难尽。以从传播学的观点来看,标语和口号都是低成本的有效传播工具,革命的用得,不革命的也用得。1934年,英国传教士BOSSHARDT在西南山区被红军俘虏,并随军长征一年余。获释后在伦敦出版《神灵之手——一个在中国被俘的基督徒的日记》一书,高度评价红军的宣传工作。他写道:“这支军队每到一处就在一切能书写的地方写标语,招集当地穷人,非常熟练而又有条理地将地主的粮食分光”。该传教士从红军那里得到的技术启示显然多于道义感召,他更向年轻的传教士们发出呼吁,要学习红军的这种“简练有效的办法”。
但凡标语及口号,无不以简明扼要、强制武断,甚至“态度蛮横”为主要技术指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来就是好来就是好!”“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顾客就是上帝”,“我就喜欢!”——价值取向虽不一致,但是技术标准、从语式到态度,差异实在没有年代来得大。当然,“就是好”也可以改写为“做女人挺好”,不过在我看来,就标语口号而言,“挺好”已经逼近了语句婉约,态度温和以及有商有量的底限。至于“今天你有否××?”之流,已经不能视之为标准的标语口号了,总觉着是一声可有可无的礼节性问候,听着就跟“吃了吗?”那幺没劲。
比较高级的标语口号,还有音韵和修辞学上的考究,例如近期在云南被清理掉的“书”和“猪”、“坟”和“人”。文革后期,法国左派文人组团到访华,回国后(记不清是巴特还是拉康)撰文介绍中国革命形势,特别推荐一条口号:“批林批孔”——对“批林批孔”实质内容的不甚了了并不妨碍对双声迭韵的激赏。也就是说,如果巴特或拉康当年在中国听到的政治口号不是“批林批孔”而是“罗曼罗兰”,同样也不影响他们回国后写一篇同样的报导。当然,对标语口号在音韵和修辞上的追求不宜刻意,更不可因此而把标语口号弄得太长,像“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这种,过份追求对丈工整,AABB迭字,做为这条标语的目标受众,一个做人认真的驾车者在大街上若定睛通读一遍,分分钟就有发生交通意外的可能。
标语口号的最高级形式,表现为丰富的互文性(transtexualite)。前年华北遭受蝗灾,据“经济半小时”报导,抗击蝗灾的关键,是抢在蝗虫长成并从地里飞起来之前就将其杀光光。当时,电视画面是田间地头紧张的灭蝗现场,有一条用纸贴在旗子上的标语令我叹为观止:“扫蝗打飞”。
口号有可能脱胎于人类巫术时代的咒语(道家至今仍在使用的“符”,很可能就是标语的前身)。两者的共同目的,都是欲使被施予者彻底放弃自己的独立思考。横竖是“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还不如“大家不思考,一起喊口号”算了。只要是标语是口号,就一定是强制的、命令的、不容置疑的。若不想放弃独力思考的权力,倒是很应该对标语口号们喊上一句法国“五月风爆”时期的著名口号:“严禁使用严禁!”“严禁”其实是一切标语口号通用的基本句式,也是它们共同的初衷。“一定不要怎样”和“一定要怎样”,都是同一回事。
标语是凝固的口号,口号是流动的标语。抹去标语固然是“除魅”的一个必要手段,然而难以从墙上抹去的是口号。口号的力量,源自重复以及便于重复。所有在音韵以及修辞上的努力,无不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谎言重复100次就变成了真理,真理被重复100次——准确地说,当真理以口号的方式被重复了100次之后,估计也有变成谎言的可能。有一个口头文字游戏是这幺玩的:先把“月亮”不间断地重复讲10次,紧接着再倒过来读成“亮月”,也不间断地重复说10遍,然后马上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后羿射下来的是什幺?快说!”
我见我闻,十个有九个中招,“月亮”二字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即使有备而来,杀伤力也难以抵挡。一哥儿们,之前玩过类似游戏,“月亮”、“亮月”各重复10遍之后不慌不忙向逼问者道:“你以为我会说月亮呀?呸,门儿都没有!后羿射下来的是什幺?告诉你,是嫦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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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丧偶
张国荣死了。他不是我的偶像。但是事件给了我谈一谈偶像以及“丧偶”的机会。若张国荣算是因缘,此前此后则各有一事形成“际会”:愚人节前一周,在报上读到罗大佑与“上海精英畅谈会”的报导,“面对偶像很激动,心跳得厉害。”(复旦大学教授严锋语)。其二,电视上,李敖惊爆张之自尽乃艾滋病之故。
我的惊讶不在“料”猛不猛,而是他老人家报料的态度:“我不是乱说,是有可靠消息的。别忘了我的前妻是谁。演艺圈中的消息,我也很灵通的。”
“别忘了我的前妻是谁”——这话听着耳熟啊。想起来了,李敖被囚于军法看守所时,写过一篇后来大名鼎鼎的歌词,名字就叫《忘了我是谁》。从《忘了我是谁》到“别忘我了我的前妻是谁”,愤青情怀已沦为娱记腔调。岁月、电视,一个比一个毁人。
想当年,也曾有机会向罗大佑当面示爱,惜乎由偶像做东的那场饭局过于丰盛,以致我光顾了埋头于火锅里挑肥捡瘦,满怀的景仰,竟惘付了那一锅滔滔肥水。无论如何,以上两种态度皆大壮了吾之贼胆,得以狗仗人势,放开怀抱,干一干这件一直想干而不敢干的事——张国荣死了。我不是他的fans。我的偶像其实是山口百惠。国荣亡而思百惠,皆因《风继续吹》——前者在1989年红馆告别演唱会所唱,系翻自后者的《再见的另一方》(或名《再见的彼岸》)。其实哥哥与同时代诸星一样,都爱翻唱和谣,《Monica》翻自吉川晃司,《拒绝再玩》翻自安全地带,《不羁的风》翻自吉川晃司,等等。国荣在告别演唱会上以《风继续吹》作别歌迷,声泪俱下,几度泣不成声;距此十九年前,百惠却在同一种场合把《再见的另一方》唱得哀而不怨,怨而不伤——就在这一年,山口百惠成为我的偶像。这一年,我大一,9月入学,一个月后山口百惠在东京武道馆举行告别演唱会,再一个月后与三浦友和在灵南阪基督教堂举行婚礼并宣布退出演艺界,又一个月后列侬在纽约遇刺——真是苍茫时分,偶像的黄昏。
但是爱偶像和爱国一样,都不分先后的。偶像在我们的求偶期就位,作用仅限能指,经过很长的潜伏期之后,所指才能得到体现,并且逐渐形成“偶像”的形式和概念,当我们在这个孤独的行星上缅怀个人历史,“明星”才会以一种虚拟的光照亮过去,“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我们并籍此与他人取得联络,寻求慰藉,最终产生意义。这种效应,正如华东师大教授毛尖女士向罗大佑所做之表白:“我前两天就很激动的,我到处嚷嚷:我能见到罗大佑了。因为青春时代你就像我们的一个恋人一样,我是听着你的歌长大的。年少时对你有着如恋人般特别的感觉,但见面时却发现没有了激动的心情,我想是自己长大了。能不能请你为我们清唱一首,让我们能够回到1980年代?”(据《南方周末》)也就是说,偶像在叙事功能上类似后设小说(metafiction),超越了文本的叙事者,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完成着回顾,反思以及质疑的使命。
遗憾的是,上述潜伏期的终结总是以偶像的消失为标志。此处涉及一个明确的时间概念。“歌很容易给人幻想,歌是媒介,你的生活借着我的歌,与现实若即若离,时间在这里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罗大佑回应毛尖语) 欲将“偶像游戏”玩得功德圆满,偶像必须在某一适当的时间迅速而果断地撤离,从fans的视线里消失。“作者已死”,游移的文本属于广大读者而不再是偶像的个人叙事,尤如张迷心目中,哥哥翻唱的那些歌曲之原作者和原唱者不仅早已“死亡”,甚至根本就没有存在过。这方面,山口百惠堪称完美之典范,说告别就告别,大丈夫,说不出来就不出来:Thank you……Sayonara no kawarini,连再见也不说,玩的是真“谢幕”,然后拒绝再玩。
“丧偶”是这场游戏的关键词。它是一门技艺,需要偶像和崇拜者之间的高度默契。山口百惠那样的假死才是真正的“作者的死亡”,而不是张国荣的选择,哀莫大于死掉。就职业生涯而言,张国荣其实相当清醒:“我很佩服退休艺人,十多年前百惠退休,当时我好似尚未入行,我看着电视,感动得哭起来。我觉得做艺人不应该让观众见到你的底,这样你留在他们脑海里的印象才会恒久,如果占士甸在娱乐圈待到现在,肯定不会再是一个神话。”失去的偶像使我们得到救赎,中年“丧偶”更是幸事一桩。偶像是我们卑微生命中的“小神话”之一,我们籍此而成为自己的批评家。按照巴特的意思,批评不是科学,“科学探讨意思,批评则生产意思。”做为偶像,主动的肉身消灭固不可取,但假死之后复以“显灵”方式与fans做面对面畅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亮各自的老底,无论是探讨意思还是生产意思,最终都会把整件事变得没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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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深圳去当老爷
“妈妈,你知不知道有一个地方叫马尔代夫,那里椰林树影,水清沙幼,是位于印度洋上的世外桃源…………妈妈,你什么时候带我去马尔代夫呀?”
按剧情,麦兜上了一当,囊中羞涩的麦太,只是带他“早机去,晚机返”地在本地玩了一天。说实话,那些不是急着排队乘缆车上太平就是忙着到铜锣湾购物的观众究竟是否真能看懂香港小市民的梦想和辛酸,我是有点怀疑的。不过,好在也就是一卡通,而且还是盗版,也就不必认真,然而认真值得欣慰的,是今日的麦太和麦兜们已不再为马尔代夫而烦恼,因为他们大都幸福地直奔深圳“旅埠”而去。
通缩持续,经济萧条,除了赤贫阶层,香港人的日子都不好过。做为消费主力,中产和小资早已沦为比无产阶级更惨的“负资产阶级”。在这种情况下,深圳便成了一个经济实惠的“出境游”之全民首选。港人进出深圳的方式先是单枪匹马,独自偷欢,而后呼朋唤友,结伴过岗,进而拖家带口、扶老携幼。也就是说,北上消费的人群,已从男性扩大到女性,再延展至合家之欢(适合女性及家庭消费的项目,有量体裁衣,吃饭饮茶,做头发,购正版书,买翻版名牌手袋、波鞋、内衣裤,等等,就连传统上只向男性提供的按摩业,也顺应潮流地推出了家庭套餐)。网上说,香港名作家李碧华在节假日“最热衷的一件事,就是一身便装呼朋唤辈,齐齐过境到深圳,先去书城拣书,然后开着车在市区绕来绕去,寻觅美食,她说深圳什么菜都吃得到,且物美价廉,在深圳吃什么去哪吃,她比一般深圳人都清楚。”
据港府统计,2001年香港居民前往内地达5200万人次,较96年增加80%,年度在内地的消费为276亿元,其中单在广东省的消费已达203亿元,占内地旅行消费总开支大半。做为港人北上消费的首选,从罗湖入境的年人流量已逾7000万人次,平均每天有20万人次。联检大楼附近的罗湖商业城日均客流量高达二万多人次,节假日且高达七至八万人次,顾客中九成以上是香港人。很显然,与其说去深圳旅游,不如说是去消费,与其说是消费,不如说此事正在内化为香港人的生活方式。其实,地球上有不少国家和地区之就近的“境外”都存在着一个“深圳”,例如直布罗陀之于西班牙人,泽西岛之于英国人,当温哥华市民于周末纷纷越境涌入美国,美国人则纷纷越境涌入了墨西哥。虽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不过,天下的此类“旅游者”相信也不都是会为了买便宜货而来来往往,香港人应该也不例外。深圳的物价低是低,但是加上旅费和时间这两样最珍贵的东西,账一点也不难算,遑论新界地区的同类消费品价格正在向下赶超深圳。再亲眼看看罗湖那“爆棚”的人潮,切肤地想想人潮中的百般皮肉之苦(今年复活节假期,21万人经罗湖进入深圳,拥挤中,六旅客当场晕倒),任何正常的旁观者都有可会生出与我一样的疑心:欲养成这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壮游”精神,除了账面上的利益,想必还另有所图。
一个专程到深圳做头发的香港女人承认,如今在香港做个头发,也不过六、七百元,但她还是宁愿上价格差异不大的深圳去做,因为心里“舒服”。有一些重要的背景资料这个女人没说出来,或者,她自己心里也不很清楚:深圳的发型师,月薪几千,而他在香港的那个同行的月入,随便就是数万。这很可能就是“舒服”的根源。中文大学市场学系今年进行的一份问卷调查显示,北上消费的市民主要分三类:“享乐一族”、“面子一族”及“节俭一族”。其中“面子一族”的族群最为庞大,占43%,并以低收入人士为主。其北上消费的主要动机是“为了追求被尊重的感受。”受访者在小组分享时透露,他们在香港消费时很有挫折感,不受尊重,例如不满小费少、光顾金额低等,但他们却在深圳重拾这些尊严,感觉自己“是一个大款”。一名长者说,在香港做脚底按摩,给(按摩者)二十元小费,“唔该(多谢)都没一句”,深圳却“当我是老爷,鞠几个躬都不止”。
性别研究专家指出:只有当一个女人混得不如另一个女人,这两个女人才有发展亲密友谊的基础。消费者和市场之间的关系虽然不尽如此,但是,如果我们仍相信股市和楼市都是“信心”产业,那幺二十世纪以来的旅游业,就很有可能与“自尊心”有着密切的关联。上世纪四十年代末,眼见欧洲游客群起涌入巴西,利维斯史陀()因在《忧郁的热带》一书中断言:“旅游的时代已经结束”。事实上,旅游的时代非但未曾结束,反而因利维史陀深恶痛绝的那种“宾主互相之间的做作”而蒸蒸日上。圣诞新年在即,罗湖桥头,鹏城内外,想必又是一番人山人海的万民欢腾。在此衷心地敬祝宾主双方各得其所,圣诞快乐。


扒扒垃圾
Paparazzi,中译“狗仔队”。毕竟港式译法,总觉不甚妥贴——“狗仔”二字虽然传神地表现出Paparazzi那种以超灵敏嗅觉穷追不舍之专业精神,但以我个人所见之香港“狗仔队”,虽然大都偏瘦,却并不总是采取劳动密集型的作业方式,故一个单干的独行“狗仔队”便不可以复数的“狗仔队”称之,同理,亦不可将一位只身救火的孤胆英雄称为“消防队”,或者“朕即国家”。当然,也不可将“狗仔队”一词自行非团队化为“我是狗仔”,这样说未免流于自我“卡哇伊”美化,并且也很容易招惹爱狗人士的反感。
按照通行的解释,意大利文 Paparazzi出自费里尼1960年作品《甜蜜生活》。马斯杜安尼饰演一名专做上流社会花边新闻的记者,这种职业,电影里叫paparazzo,为paparazzi的单数形式。一时也找不到更好的词,故“狗仔队”现已通用于华语世界。曾有人将Paparazzi音译为“帕帕垃圾”,“垃圾”很精到,“帕帕”却不知所云。以我之见,与其“帕帕垃圾”,不如“扒扒垃圾”:一来, 比较符合汉语的构词习惯;二来,以在垃圾堆上“扒扒”之情状,对“狗仔队”一词做了充份的观照。
“垃圾”不难理解,关键在于“扒扒”这种姿态。垃圾本来是一大堆无价值的东西,一经“扒扒”,便有了另一堆垃圾中的垃圾,由“扒手”们亲手撕给我们看,或者,看完了由我们自己来撕。如果你觉的“扒扒垃圾”也不够好,我们还可以慢慢切磋,一名之立,旬月踟躅。但是,恐怕这一次不能等得太久——上个月,我在一份周刊读到这样的大字标题:“狗仔队离我们有多远?”感觉是一记当头棒喝,份外警醒,大有“WTO离我们有多远?”或者“蓝牙离我们有多远?”之意。众所周知,在中文的媒体语境中,“离我们有多远”经常就隐喻着“我们十分向往”或者“我们已经等不及了”。也就是说,中国现在也有了垃圾,并且也很值得去“扒扒”。
我们生活的世界,就像一个垃圾场?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中国的的垃圾自有中国特色,中国味道以及中国扒法。我发现,与港台和外国同行相比,中国内地“扒扒垃圾”们在境界上来得个高:他们总是盘踞在一个事先抢占的道德高度之上,居高临下地扒扒之。更有意思的是,无论是按照专业操守还是职业道德,本应隐身的“扒手”却总是热衷于把自己也“扒”成垃圾的一部份,令“扒扒垃圾”带上了扒灰的色彩。“记者暗访”是目前最流行的中式“扒法”。充斥于报端的这类“暗访”其实是有一个固定模式的:在进入某一“不道德交易平台”之前,记者一定是假装得既单纯木讷同时又表现出略带邪恶的好奇心,进入交易程序之后,转换成一付傻头傻脑的样子问东问西,一旦入港在即,便借机开溜。谨借重庆某报的一则试析之:记者推开某茶楼大门“探头朝里望”,突然,一“中年男子不由分说,抓住记者拖进茶楼。”此刻,传说中的小姐出场了,“小姐突然抓住记者的手往其胸前拉,脸跟着贴了过来…………记者走出茶楼,小姐尾随而至,(把记者)推进门外的一间宾馆客房。‘和我莋爱!’小姐关门后脱口而出,并动手解裤子纽扣。‘你干啥子?’记者喝斥,却被她推倒在双人床上。记者慌忙中,她已将长裤脱至膝盖。”
说句老实话,每读这类报导,我总是为那个从头到尾都在表演着甘地式自我考验的记者捏一把汗。正应了费里尼自道:“我渴望取悦于人,引人注目并教育他人。使自己成为一个预言者,一个目击人,一个醒世的丑角。”相比之下,另一种纯属狗(仔队)仗人势的“扒法”,不但太不专业,而且明显地把广大垃圾消费者当成傻瓜。上海某电视台播出过一则新闻,只见记者在大批公安的簇拥之下“突然”闯入一家KTV,客人和小姐一个个都乖乖坐在原处接受记者的采访,并且一路保持着被破门闯入之前的姿式和身段,记者把话筒伸向一个掩面坐在客人腿上的小姐:“请问你为什么要坐在他的大腿上?”
“没有啊,我只是想看他衬衣的牌子而已”。
去年圣诞,赵薇与吴大维在上海复兴公园被香港狗仔队拍到“躲在一个阴暗角落激吻”的照片。事后,赵的保姆解释说激吻只是为了互相取暖而已——我绝无试图把发生在上海的这两件事做横向联系之意,我想说的是,香港“狗仔队”把“扒”的目标锁定为名流,他们在内地的同行则偏爱去扒”些不入流的大众化垃圾。做为八卦新闻的忠实读者,我其实一直都环保地遵循着个人的垃圾分类法:后者不可回收,前者可以回收。我比较敬重的,是那些专扒可回收垃圾的“扒手”。唯有如此,“扒扒垃圾”才能完全不拘形式地由技能上升为精神。再说,Parazzi的本义其实是“追踪摄影队”,虽不一定视美国的间谍卫星为“空间扒扒垃圾”,却不妨尊《万象》上最可读的陈巨来先生为“文史狗仔队”。


怎么才能变得不那么出名
名人因群众的“名人崇拜”而成为名人,但是此过程是否可逆、也就是说,名人能不能因为群众的“名人不崇拜”而变回不名之人,除了在娱乐业有极个别的孤证之外,社会学和传播学上目前尚未形成相关的理论——这个问题不是我吃饱了撑出来的,发问者乃是姚明,当今大大的名人。
盛名不仅累,要命的是,它好象正在要姚明的命——最近出版的《姚明闯荡美利坚》一书,字字血,声声泪,深受那种怨气的感染,看得人痛不欲生。其实,这本书是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的,按理说目标读者是少年儿童,应属“励志”类图书。但是,至少在像我这种六根不净者看来,实效基本上是“丧志”的,甚至还不如明代的A小说或A戏文那样假模假式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有谁能够告诉我,怎么才能变得不那么出名?”正是姚明在本书序言中提出的那个“无语问苍天”式的疑问。
天,这算是哪门子的问题?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能回答姚名人此问的人是否存在,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姚明的问题是“有谁能够告诉我怎么才能变得那么出名或比那么更加那么出名?”我相信,除了“姚之队”之外,这个世界上能够回答、并且能以各种语言来踊跃作答这个问题的人,肯定比NBA在全球的观众还多,滚滚红尘之中,一抓就是一把。如此看来,出名好象是中了一种毒,而且这种毒好象还没有任何解药。
做人难,做名人更难,做了名人以后不想再做名人,更是难上加难。抱着豁出去的态度,我拼了老命替姚明想出了以下可能具有参考价值的办法:第一,尝试去想一想NBA老鸟级名人的苦?吧,例如比自己至少还要红上10倍的Michael Jordan,在后者的一部自传里,尽管像“连逛百货公司都要等打烊之后”,“连理发店也不敢去,只好操刀自裁”以及“走在路上随时会被群?包围”等等待遇,姚明已经“享受”过了,但是,像“女人躺在地上央求乔丹开车辗过她的身体”这种场面,姚明应该还没有碰到过。姚明更不敢像Jordan那样愤怒地写道:“老实说,好几次我快被烦死了,很想对球迷大喊:他妈的,滚开!”
当然,不幸地,还有女人。一向被视?青少年偶像的Kobe Bryant在这个夏天的惨痛经历,还是不去说它了,据Magic Johnson的痛陈:“当你在NBA打球,无论在哪个城市,总会有女人在路上等着你,她们的目的是‘收集’球星,与愈多球星发生关系,她们就愈有成就感。”Johnson本人正是这些女人最大的“受害者”,不但在每一个城市都有女人在路上等着‘收集’他,还喜欢和他搞多P,最后搞出了爱滋。当然,Johnson若说自己惨,宣称曾和两万个女人睡过觉的Wilt Chamberlain就笑了,不过是在天堂。比较而言,Shwan Kemp算是幸福的,只须在全美所到之处随时防着那些突然冲到面前?且叫他爸爸的黑皮肤小孩可以了。曾有NBA经纪人透露,保守估计,平均每名NBA球员都有一个私生子。
一位姚迷在网上说:“除了他的工资,我实在很可怜他。”如果你像我一样也站在替姚明着想的角度,就会发现除了崇拜者之外,这种想法对于被崇拜者未尝不也是一种自救之道。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是真正是的英雄,群众是真正是的名人,名人应该努力地去崇拜群众,一时崇拜不起来,至少也应该尝试去同情一下群众——除了他们的私生活自由。群众、尤其是“害”了名人的那部份群众原来是很值得去同情的。
最新一期《新科学人》刊登了美国心理学家的一项研究成果:大约三分之一美国人患有“名人崇拜症”——也就是说,就像我国的电视广告里总在告诫的那样,缺钙、头皮屑、多汗、满(去掉三点水再加虫字边)虫和“名人崇拜”其实都是一种病。调查发现,轻度的“名人崇拜症”患者约占百百分之二十,他们以“消遣”?理由,紧盯名人在媒体前的一举一动,这群人的个性大多活泼、爱冒险、积极?喜欢社交。中度患者皆倾向于相信自己与偶像的关系“非比寻常”,这批人非常神经质、情绪化?且阴阳怪气。至于重病号,表现?习惯性地偷窥偶像的一举一动,或?吸引名人注意而自残或伤害别人,已进入病理学上的“临界状态”。这些患者在追逐偶像的过程中,紧张、沮丧及社会功能失调的程度会逐步攀升,轻者害了自己,严重的会有反社会倾向。更值得同情的是,“名人崇拜症”一旦患上,就会像名人那样很难再“变得不那么“出名”。
若是跟美国人比还不足以移情,那就再想一想同胞王治郅吧。想想整个夏季都比较得闲的大郅,姚明会不会觉得,还是累一点的好,还是比较有名的好……要不,咱们还是别变回去了吧?


二线名牌
如果饭店越开越像Outlets,那幺饭店里卖的东西,似乎也就无法不越来越像名牌时装。
红酒之外,嚼烂一块肉,吃进一条菜,咽下一啖汤,很难说吃喝也属于符号消费,不过我还是发现,还是有一些食物已经受到了名牌时装的感染,也出现了一系列的名牌副线产品, Young line。例如“小龙虾”之于龙虾,“九孔鲍”之于鲍鱼,鲜鲍之于干鲍,等等。其间的关系,尤如Emporio ARMANI或Armani Exchange之于GIORGIO ARMANI,DKNY Jeans之于DKNY ,Miu Miu之于Prada,等等。
龙虾(Lobster),龙虾类(Palinura),为大型海水虾类,属于节肢动物门甲壳纲十足目龙虾科属动物,亦属爬行类。体长一般在20厘米至40厘米之间,重05公斤上下,是虾类中最大的一类。额角不发达,步足皆不呈钳状,从浅海珊瑚礁区到深海都有分布。小龙虾(crayfish),螯虾类(Astacidea),有淡水种也有海水种,田野沟渠常见者多为美国螯虾(克氏原喇咕Procambarus clarkii),淡水类的又称虫剌蛄,形状似龙虾而小,第一对步足极发达,类似于蟹螯;外壳色泽鲜艳,呈血红色;常栖息于山溪及其附近的河川之中——然而就品牌以及品牌消费而言,以上生物学上的区别并不重要,它的重要性是由以下两者所决定的:一,语义学层面:“龙虾”(包括“澳洲龙虾”或“伊势龙虾”)和“小龙虾”之间在构词(符号)上存在着高度的同质性——总而言之,两者都是“龙虾”,无论在词义还是卖相上,最大的区别显然只是体积的长短和大小。二,经济学层面:“龙虾”和“小龙虾”在分别被煮熟之后,两者的零售差价有天壤之别。这种差异,即使未曾在餐馆花钱买吃过龙虾及小龙虾者,只要大致了解GIORGIO ARMANI和Armani Exchange在各自专卖店里的售价者,基本上不难读懂。是故,小龙虾在饭店里的名称除了比较通俗的“麻小”之外,也可以读成Lobster Jeans, Emporio Lobster或者 Lobster Exchange。也就是说,“小龙虾”并不是“长得比较小的大龙虾”和“大龙虾”在价值上的区别其实并不等同于“小核桃”与“大核桃”或者“小馄饨”跟“小馄饨”,同样道理,亦不可以长短或厚薄来区别一件Armani Exchange的外套与另一件GIORGIO ARMANI的衬衣。
鲍鱼也是这样。尽管吉品鲍、网鲍、禾麻鲍与鲜鲍或九孔鲍(包括急冻鲍,罐头鲍)在中文里皆统称为“鲍鱼”,尽管它们在生物学上的区别并不及“龙虾”和“小龙虾”那样显着,但是,它们价格以及烹饪、口感等其他方面的差异也有着天壤之别。价格昂贵、只有中国人才爱吃并且会做的那种鲍鱼,通常产于日本的岩手县、千叶县和清森县三地,此外,捕捞之后的后期制作技术,一般也只掌握在上述三地的少数专业人士手中(所谓“干鲍”者更绝非把一头刚从水里捞上来的新鲜鲍鱼随随便便扔在阳光普照的海滩上晒上它七七四十九天那幺简单,鲍鱼后期制作的主要程序为:首先将鲜鲍去壳,再以盐水浸泡,之后再经盐水煮、炭火烘焙,焙至五成干,日晒,至九成干,礼成。天气条件理想的话,完成全部的加工手续前后需时数月。虽然晒干的鲍鱼在体重上只剩下当时的十分之一,不过在华人市场上的价格却飙升了至少十倍以上。再经名厨之手,就是天价了(奇怪的是,日本人自己习惯上却并不嗜干鲍)。
至于鲜鲍,不仅产地分布较广、美国、澳洲、南非以及中国大陆和台湾海域均有出产,价格也是非常的大众化,尽管干鲍鲜鲍都叫做“鲍鱼”。
龙虾和小龙虾,干鲍与鲜鲍,GIORGIO ARMANI或Emporio ARMANI,从语义学到行销策略以及消费心理,均体现出高度的同构:一,两种产品共同合法并且尊重部份常识或习俗的情况下拥有同一主语;二,拥有同一主语的两种产品在合法并且尊重另一部份常识或习俗的情况下拥有两种差异很大的价格;三,在主线产品的符号和价格继续存在并且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副线产品一旦拥有,拥有者普通感到很爽——“很多名牌的二线牌子价格低得惊人,每次翻开那些精致的价签,美妙感觉都如同初恋的来临。”有女小资在网上这样写道。
这种如同初恋的美妙感觉还可以通过对以下产品的消费来获得:小灵通(“一线牌子”是GSM或CDMA手机),洗脚(“一线牌子”是桑拿),以及被亢奋地假设了无数次的超限战(“一线牌子”为电子战,诸如此类,都属于典型产品的非典型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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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你的CK
新左批评家都爱对中国小资进行文本分析,频繁出现在这些文本中的各种西方品牌——例如《上海宝贝》里的CK内裤,《支离破碎》里的杜蕾斯避孕套,等等——这一大堆名词,最惹批评家生气。据他们揭发,这些名词做为西方时髦文化的符码,构成了“后殖民时代的欲望书写”的核心,“表征了中文书写相对于西方文本来说是一种次级的文本”,是“自我殖民化的结果”,也是跨国资本“文化同质化的阴谋或共谋的产物”。名可名,非常名。名词,好在双方都不缺。
罗兰巴特认为,名比实更令人激动。就文本分析而言,小资和他们的文本分析者其实都是“名牌/名词”阴谋的受害者。尽管我在任何方面都不是一个阴谋论者,但是我也经常受到频繁出现在另一些文本中的“名牌/名词”的迫害,在那些文本中,做为名词的各种西方名牌并未散发出任何“后殖民欲望”气息,也丝毫没有小资或中产气质,倒是令人绝望地嗅出了一阵阵阴谋的味道。
哈尔滨“宝马案”一波未平,西安“宝马案”一波又起。几经波折,西安男青年###终于得到了他应得的那辆“宝马”,做为这个事件的读者,我也从文本中得到了更多的“宝马”——算上哈尔滨“宝马案”,我在这两起新闻报导的文本中所接收到的做为名词的“宝马”,应在五百至一千次之间。也真是邪了门了,不知何故,汉语新闻文本中的那些“名牌”近年来老是跟违法犯罪有关。在两起“宝马案”疑云密布、黑幕重重的文本中,“宝马”二字虽然以超乎寻常的频率出现,却与这一符号在中国想象里能指的中产生活浑身不搭界。以“名牌/名词”在文本中出现的频率而论,Nielsen/Netratings去年发布的一项报告显示,若以特定顾客浏览数及浏览页面计算,ebay已成为全球第一大名牌奢侈品售网站,证据是以LouisVuitton做为关键字的搜寻次数在ebay每日达53万次,Prada以34万次次之。我在中文Google上以“宝马”做为关键词展开搜索,结果虽有46万6000项,一时竟也难以分清哪些是奢侈品,哪些是罪案。
在某些报导里面,文本中的名牌确实与案情有关,因为名词所代表的那个物件不仅是案情的直接证物,同时也是“贵重消费品”或者“富人”的能指,而在另一些报导中出现的名牌,我实在读不出它与案情有更多的关联。据台湾某报:“台中市警方前天晚上在兴中街一家宾馆内,查获一男一女从房间内一同走出,上前盘查,发现该名女子是四川籍的曾××(二十六岁),于是将其带回派出所侦讯。长相清秀的曾女身着露背装、迷你裙,打扮相当入时,尤其她手提高档的LV包包,让警方眼睛为之一亮。”
虽然警察也有权是LV的爱好者,不过就文本来看,让警察“眼睛为之一亮”的显然是一起风化案而不是名牌手袋盗窃案。当然,“眼睛为之一亮”的超隐喻也可以是:“提LV包包的女人竟然也涉嫌卖淫活动了”,或者“LV包包实在太贵,爱慕虚荣的女人为了拥有它竟然要去卖身……”。NND这种报导读多了,不觉就暗自形成一种心理上的阅读期待。台湾报纸上的另一则新闻:“内政部长苏嘉全的妻子洪恒珠在老家屏东市,光天化日下遭飞车抢匪抢走皮包及包里的一万多。”该抢案在五天内侦破,我也像追电视连续剧那样连追了五天,追到大结局,心中竟怅然莫名。经自我反省,盖因所有报导中无一字提到那个被抢皮包的牌子,太没专业精神了吧。
“名牌/名词”在新闻报导文本中的能指远较小资文本来得丰富。非常不好意思地向各位坦白,我第一次知道BVLGARI除了珠宝香水手表酒店之外还卖纱巾,并且第一次近距离仔细看清了其中某款丝巾上那种被描述为“方形中棕色圆点体现出珍珠的形状”的图案,不是专卖店,也不是时尚杂志,而是央视国际网站。那条政治不正确的丝巾就出现在那个超文本(对一则网络报导的回应和解释,公文体)里面。BVLGARI对我造成的伤害是,我因此而一直忧心忡忡,担心那些脸颊两侧各有两小块圆点状“高原红”的女人们从此都上不了电视。
CK是小资及其文本分析者在各自的文本中最爱引用的一个名词。说CK,CK就到,上周有外电说,卡文克莱在曼哈顿雀儿喜区(Chelsea)某餐厅吃饭时,忽有一客人趋前自称是CK内衣的超级粉丝。目击者称,那位仁兄突然对卡文克莱说:“这就是你的卡文克莱产品。”接着便迅速将裤子脱下,秀出著名的CK内裤,退休设计师卡文克莱为之“震惊,当场满脸通红”。当我们在“宝马案”或“丝巾案”一类的新闻文本中遭遇名牌,感觉会不会像遭遇过度热情粉丝的CK那么糟糕呢?事情也许就像索尔贝娄在《像他这样一个知识分子》中所说的那样:“没错……事情的糟糕保证它是个真正的经验,这是我们所经历的,存在就是这样。”


高龄嫖客
许多年以前,在广州可以收听到一档于午夜时分播出的Call in性咨询节目。某个午夜,我在出租车上听到了节目里的这样一段对话:
女听众:“我…………我很烦恼…………”
主持人:“什么烦恼,说给大家听听,专家就坐在我的旁边,我们一定会想办法替你分忧解难的。”
女听众:“主要是,主要是我先生在那个方面的要求实在太频繁了……”
主持人:“这样啊,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们夫妇的年龄是不是相差很大呢?”
女听众:“年龄倒是差不多啦,我四十岁,他四十二。”
医生:“那么,具体一点的说,他的要求究竟有多么频繁呢?”
女听众:“很频繁,真的很频繁。这个……平均一周要两次。”
医生:(同情地)“哦,真的很频繁。”
接下来,透过热线,医生就向那个烦恼的女人传授一些抗“索取无度”的技术要领,比如“多带他参加健康的文体活动”等等。当然,三句不离本行,实在不行,就要设法给他吃药,如果他不肯吃,就要想办法把药悄悄地下在他的食物里。
出租车司机笑得差点背过去。
十多年以后,我不知道媒体和“医学界”对市民性活动之“频繁度”的评价标准有无发生变化,不过,类似的评价活动显然仍在以不同的方式继续。我的朋友小宝曾说过一个段子式的计算公式:如果你是19岁,那么正常的“频率”就是一周九次,如果你是29岁,得数便是两周九次,依此类推,59次,每五周九次,89岁,应该是每八周九次。
数字出干部,数字出教条主义,在任何方面,形势永远都比人强。前几天在杭州的数个饭局之上我都听人说起同一个新闻:当地公安抓了一个94岁高龄的老嫖客。回到酒店后上网一查,果然是杭州某报在8月22日有如下报导:前天下午,杭州城东派出所民警在协查一起毒品案时,奉命对杭州火车东站的一家小旅馆进行检查。当他们敲开二楼一间房门时,突然跑出一年轻女子,随后出来的一名老头满脸通红,口里唠叨着:惭愧,惭愧。民警很快查明了两人在一起所干的勾当。这个嫖客,年纪居然有94岁。杭州江干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民警都说,要不是有身份证作证,谁也不会相信这“花老头”有这把年纪。
看得兴起,于是一发浏览了同一类的报导。60分钟之后,我发现至少在“嫖娼卖淫”这个门类里,涉及“高龄嫖客”的消息还真不能算少,这是江苏某媒体在今年4月28日一段新闻导语:江苏高淳警方在审理一起盗窃案时,牵出了5个“老嫖客”,最小的50多岁,最大的竟然已经75岁“高龄”。日前,其中的4人被高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与此同时,相关的报导和评论在遣词造句上对此也表现出高度的舆论一律:“花老头,老淫虫,五旬淫棍,六旬禽兽,七旬色鬼,可憎,可耻。”至于上面提到的那个从50多岁到75岁不等的“高龄嫖客团伙”,记者则骂他们是“一伙老不正经的东西”。
事实上,被撞破的嫖娼卖淫勾当每天在中国各地实在有很多,不然的话,扫黄运动也就没有常抓不懈的必要了。为什么涉及到“高龄嫖客”的消息往往能脱颖而出,令媒体情有独钟呢?这样的一种新闻取向,本身就体现了媒体自身及其所代表的公众价值取向,也就是说,以下因素决定了“高龄嫖客”的见报:
第一:嫖妓犯法,嫖妓不道德,老年人(按照有关报导所给出的定义,应从50岁开始起跳)50岁以上者应当50岁以下者自动地拥有更高的道德水准。因此“老嫖”与“壮嫖”及“中嫖”、“青嫖”相比,尤其犯罪,是不道德之尤。千夫所指,骂死不赔。
第二,一个人不仅从50几岁开始就不应拥有性能力,即使不幸拥有,却不应当行使之,即使不幸行使之,更不应当以违法犯罪的方式,否则,就是反常,如果年龄高达九十多岁,即便不是妖孽。至少也有足够的理由成为社会新闻版上的一条“奇闻”。
尽管有关的报导并没有交代这些高龄嫖客的老伴是否健在,但是无论如何,嫖妓确属违法,只要是成年人,现行法律在这方面并不考慮年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高龄嫖客”毫无顾忌地施以年龄歧视之暴力就是一种道德的行为。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的老年人并不一定“势”弱,即使弱,也不等于弱到完全没有。这一点已是常识问题。至少,总得把有没有性能力和有没有性权力这两件事情之间的关系搞搞清楚先吧。在欣然接受以一国或一市的高龄市民当做医疗制度及水准、空气及食品质量甚至社会制度和善良民风之正面指标的同时,我显然不想再读到报纸上对于“一伙老不正经的东西”的报导,哪怕下一次被当场抓获的嫖妓者是一百岁人瑞,即使此事完全不足以被当做某一城市高龄居民性能力的正面代表,老而能嫖更不能算是什么“老有所为”,我们至少也应该表现得稍微厚道一些,给人家以及我们各自的将来留一点面子和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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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怕谁
AXN的真人秀《Fear Factor》,是一个比谁胆子大的节目(在这个意义上,央视的《每周质量报告》跟它有一拼)。所谓胆子大,即先找出某人的最怕,然后让他接受这个“最怕”的考验,重赏之下,好看得很。记得某一集节目里,在相继通过了例如从地面弹射到半空以及在暴风雨中徒手爬到电线杆顶上等等在我看来不可能的任务之后,一众幸存的美国壮汉雄纠纠、气昂昂地在唐人街某餐馆的餐桌前坐定——这一关的考验是:吃下一整只卤猪头,包括外置的鼻子,内置的口条。
猪头一亮相,就一点悬念没有,一切尽在预料之中。除了张口结舌、闭目掩鼻、屁滚尿流、抱头鼠窜之辈,剩下的不是咬了几口便宣布放弃,就是又咬了几口还是忍不住吐了。
做为亚洲、尤其是一名爱吃猪头的中国观众,落荒而走的老美看得我大乐。可能是我的笑声感染了制作人,去年年底,AXN以“畏惧的事物”为题,对亚洲十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民进行了一项网路问卷调查,结果最近就在《Fear Factor》播出。6114份有效问卷显示,新加坡、香港、马来西亚等亚洲地区人民普遍畏高、怕鬼或怕死,其中又以印尼人民最怕雷电,印度人民害怕大海,香港人民怕变胖、怕独处,泰国人民害怕牙科手术以及台湾地区民众害怕亲家较为特别。
据梭罗指出,最使人恐惧的,就是恐惧本身。若按此说,这种“谁怕谁”的调查不做也罢。我的意思是,怕大海怕亲家怕雷电怕牙科手术之类,略输共性;怕黑怕鬼怕死怕蜘蛛怕独处之流,又稍逊个性。比较中庸的是亚洲地区人民的普遍畏高。事实上,这些地区的海拔并不算高,即使世界屋脊确实属于亚州,不过参与调查的那部份亚洲人民也不太可能在那种地方上网。亚洲人民所畏的高,主要指高层或超高层建筑。怕高层建筑和怕黑怕鬼怕死一样,都属于人类对超自然现象的自然的恐惧。然而一切惧怕都是相对的。埃及人说:人怕时间,时间怕金字塔。又如,吃猪头可能是美国人的最怕,但是,六、七十年代上海人过春节的时候,最怕的却是吃不到猪头。惧怕的相对性似乎还应包括亚洲人民之间的一些相互的恐惧,例如中国足球的“恐韩症”,等等。此外,惧怕的相对性还意味着特定的历史环境。例如,在最怕过年吃不到猪头的时代,我们说的是“人怕出名猪怕肥”,而在今天这样一个品牌行销的时代,“猪怕出名人怕肥”却是人和猪都明白的道理。
毛主席曾在“520”声明中自问自答:“东风吹,战鼓擂,现在世界上究竟谁怕谁?不是人民怕美帝,而是美帝怕人民。”美帝以及美帝的AXN从来只有一个,“人民”虽然广义上包括亚、非、拉一切反帝反殖争取独立的人民,不过以当时的政局而言,指的主要还是亚洲人民,或者说中国人民和印度###的人民。虽说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但是三十多年过去了,我觉得,美帝到今天为止还是有点怕人民的,AXN对亚洲人民进行的这项网路调查,就不妨视之为美帝怕人民的一种表现。当然,身为亚洲人民的一员,我也有点怕美帝,最怕的是美帝的摩天大厦。值得庆幸的是,在这件事情上,很快又要轮到美帝怕人民了,因为超高建筑的重心已经从美国转移到了亚洲,亚洲正在成为美式摩天大厦在地球上最后的天堂。目前世界排名前10位的最高摩天大厦,亚洲占据6席,而中国(包括香港、台湾)占了4个。而在全球15幢最高的摩天大厦中,香港就占了四幢。香港人民之所以普遍畏高,与此不无关联。
就建筑物来说,与其说“畏高”,不如说“崇高”,或者两者互为因果。据参与调查的部份香港女性上班族表示,平时穿高跟鞋爬楼梯上楼时,会不断往下俯瞰,心生畏惧后更想继续看,不自觉幻想自己会摔下去。这个典型情境一方面说明了香港人民的“怕孤独”以及“怕变胖”很可能都与畏高有关,另外,“心生畏惧后更想继续看”,似乎就是既“畏高”又“崇高”的注解。
亚洲人民的“崇高”还体现在“世界第一高楼”纪录的不断刷新,上海、香港、台北、迪拜、汉城,已建、在建或号称要建的“世界最高”的500米以上的摩天大厦此起彼伏,你追我赶。CCTVcom有一篇报导认为:“对中国城市而言,它们对于作为成长环境的亚洲场逐渐敏感起来……在绝对意义上,北京多了安德鲁的国家大剧院和库哈斯的央视巨型建筑,也意味着香港福斯特的恒生银行大楼和贝聿铭的中银大厦被夺去了部分新锐的目光”。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我相信,这场热火朝天的劳动竞赛,正在成为亚洲人民最新的Fear Factor,即生怕别人的楼比自己的高。已建成的“世界最高”最怕在建的“世界最高”,在建的“世界最高”最怕声称将建的,声称将建的,又最怕耿耿于怀,总是惦着要破记录的。眼看他起高楼,眼看我楼矮了。倒是正应了我们中国人的那句老话,不怕贼偷,就怕贼惦着。


屁如朝露
关于《西方文明的另类历史》这本书,纽约时报书评说作者扎克斯“在粗俗和反常方面有所专长”。没有人会像扎克斯那样去研究放屁的历史——从公元前6世纪的中国到公元前2世纪的印度,从古希腊、古罗马到文艺复兴。
按照扎克斯从历史中梳里出来的头绪,人类的放屁史、截止到文艺复兴,一直存在着左右两翼围绕“禁屁”和“倡屁”的两条路线的殊死斗争。与此同时,还伴生有一条“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支线。无论如何,两大阵营在伊拉斯塔斯出版于1530年的《儿童礼仪》一书的有关章节中达成了妥协:“人虽然应该彬彬有礼,可是为此而染上一些病却是不值得的。如果憋得住,就该一个人憋住,可是,如果实在憋不住,应该以高声咳嗽掩盖放屁之响声。”借用当时某学校对此书的注释,总而言之,在公众场合,“悄悄放屁是一种美德”。然而屁欲静而风不止——将近500年后,北京平谷区金海湖镇胡庄小学终于用一种时代风格异常鲜明的方式给《儿童礼仪》加上了新的注解,据报导,该校颁布的一项校规是:“当众放屁一次罚五元”。目的是“保护环境争做文明现代人”。校方说,制定这样的措施,主要是为了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都是些“大词儿”,这屁放得,已经很有“宏大叙事”的动静和味道了。所以对校规本身我就不能多说什幺了,尽有的一些困惑,主要集中在无关宏旨的技术层面,即是项校规在执行上的难度。常识告诉我们,对于他者来说,可资研判一个人放屁与否的有效证据只有气味和声音两项,这两项,恰恰又是屁之危害所在。屁的化学成分由以下五种气体混成:氮、氢、氧、二氧化碳以及甲烷,即俗称的沼气。当食物含有大量蛋白质和硫化氢时,便会大量产生臭气。沼气和硫化氢不但因巨臭而令人不悦,更为严重的是,当浓度达到一定比例时,它还高度易燃,如果“当众”排放,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医学史上曾记载过一次意外的医疗事故:在一次在肠道手术中,医生正用电烙为病人止血,由于病人在接受肠脏手术前服用甘露醇(Mannitol)清洗肠道,与肠内细菌相遇,产生大量的氢,电光火石之间,一爆如炸,场面不可收拾。
至于听觉方面,放屁之危害主要不在声音本身,其所诱发的不雅联想才是根本的要害。“郑声淫”,孔子当年在对河南音乐发表乐评时,运用的当是同一原理。对于响屁危害论的深入阐述,我推荐大家去读成都某报日前所做的报导:“记者近日搭乘电梯,窄小、寂静的空间却突然传出一声响屁声,五六个人面面相觑,尴尬不已。仅过一会,屁声再次响起,这时,一名青年男子才不紧不慢地掏出手机—原来,这是手机短信铃声!心理专家认为,长期与过于阴暗的铃声相伴,不利于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家长应及时与子女多沟通,避免孩子不健康的心理取向。”
对于胡庄小学的校规执行者来说,气味和声音,这就是认定“当众放屁”以及执行“罚款五元”的并不很多而且相当飘忽的全部事实依据。屁如朝露,如电光火石,白驹过隙,事如春梦了无痕,难以做成“铁证”。除此之外,执行校规的难度尤在于,抓屁者对于屁的取证能力远不如放屁者对于放屁的危机公关能力。《笑林广记》:官坐堂上,众役列于两侧。忽闻一响屁,不知出自何人。官大怒,曰:公堂之上,竟敢乱我威严,快将该屁拿来!差役十分为难,曰:屁如一阵风,来去无影踪,如何拿得?官曰:岂敢徇情买放,当知何罪?快快拿来便是!差役无奈,只得取来干屎一块,面呈官曰:启禀老爷,屁已逸去,不知所向,不过倒把它的家属拿来了。”
因此,虽然胡庄小学的一名学生在回答记者“要是想放屁怎么办”之问时透露会“跑到厕所去放”,但该记者接下来提到的“这一规定实施以来还没有一名学生受到过处罚”就是意料中事了。记者最后引述教育专家的观点说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是对的,但学校还是应该从正面引导学生。至于怎么个引导,则未往下细说。我瞎操心替他们想到的最“正面”的引导,就是少吃或不吃致屁食品。尽管肉食者易放臭屁,不过素食者之屁虽然不臭,但胜在量次多,可持续发展性特强。一般情形下,人每天的放屁次数为6至20次,总排气量大约在500cc至1500cc之间,大致相当于一辆有资格参加国际摩托联顶级赛事的摩托车或一辆两箱小富康,但是若进食不好消化的食物,等于将排放量陡然提升。造屁功能强大者,包括大部份富含碳水化合物的食物,五谷类如小麦、燕麦、粟米及薯等,蔬果类有西兰花、豆类、黄芽白、椰菜花、苹果和香蕉等等——此食单仅供学生参考,饿死和失节(或失礼,或失去五块钱)何者事大,请直接向老师或家长查询。无论如何,整件事令我倍感欣慰的是,历史并没有终结,最起码,正在终结的历史并不包括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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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枪枪的心事
“老是觉得今天的社会没有过去热闹,中华民族好多优良传统都没继承下来。我觉得咱们应该规定全国大中城市每年拿出一天,大家都放下手里的营生。上街分门别类走—走,彼此见上一面,各路红军互相拥抱一下。了解了解隔壁楼里住的是老王还是老张;那位穿西服戴‘金捞儿’的是大款呢还是骗子;这位擦脂抹料儿长发披肩的是鸡呀还是演员;本地‘愤青儿’和外地民工到底有什幺区别一一就叫‘全国见面日’吧。”
因《看上去很美》的作者在发这通牢骚时使用第一人称,为叙述之便,姑且视之为中年方枪枪之代言。按照精神病学的观点,方枪枪的主诉很有可能被诊断为“社交焦虑”(social anxiety disorder)的一个亚型,即社交孤独(Social Loneliness)。前者的症状是“一遇到陌生人就感到浑身不自在”(即京俚“晕人”),如“害羞膀胱症候群”(Shy-bladder syndrome,Avoidant paruresis),表现为公厕里若有人站在一旁便无法便便),而方枪枪的症状则是“一遇不到陌生人或一旦无法掌握该陌生人之背景资料就感到浑身不自在”,进一步,可能是在公厕里若没有陌生人站在一旁便无法便便。
社交出了状况,事情可大可小。前几年迷“模拟人生”的时候,刚上手,就因过度自恋,竟为我的男主角选了一个跟我一样出了名“各色”的星座。接下来,这位仁兄尽管在职场上春风得意,社交生活上却一踏糊涂。他非但不善与邻里相处之道,更拙于泡马子之术,最后竟郁郁寡欢,自暴自弃,赖床不起,终于把弄丢了工作。这事让我十分生气,因为他不工作,就不能继续挣钱让我替他去购买包括等离子挂壁电视在内的各种奢侈品来满足我的购物狂了。在思想工作无效的情况下,便对他进行报复性的折磨,例如,强迫他半夜里一次又一次给不理他的女友打电话,当那两个女人在电话里把(游戏编写者所能想到的)最恶毒的用语轮番用过三次之后,又迫使他打电话给Pizza店叫外卖,吃完以后把纸盒扔在床上,再把他的床移到室外,减少他如厕次数,逐项移除卫生间里的必要设备,直至移除了他的卫生间。
最近我才获悉,有人当年在游戏里也碰到过同样的问题,但是这个人的报复手段比我的“满清十大酷刑”更下流。他的男主角在患上社交疾病之前,已经买了带游泳池的大屋,算是成功人士一名。所以,因地制宜地,此人先是指令他深更半夜下水游泳,然后鼠标一点,将游泳池边的梯子移除,可怜的社交病患者,就这样活活给泡死了。
可见社交生活的成功与否对个人的生活品质具有十分重大的影响。报上说,现在患上各种社交疾病的人比过去多,专家多笼统地将其归咎于压力,窃以为,“老是觉得今天的社会没有过去热闹”便是压力的来源之一。虽然“社交”一词并不原产于中文,不过在中式的传统话语中还是有幸能找到“热闹”、“大家伙一起热闹热闹”以及“看热闹”之类的替代词。在这个意义上,过去的确比现在热闹得多。从前,我们比最紧张自己及他人的社交生活的美国人拥有门类更为丰富的社交活动,除了中年方枪枪所留恋的上街游行,从开会到开学习班,从游行到游街,从串门到串联,甚至上山下乡,都是我们曾经拥有过的特色社交生活。
其实在英语的词意上,社交就是社会以及社会化的行为,所以社会主义,尤其需要社交。正如哈佛大学主持心智/大脑跨领域研究的Jerome Kagan教授所言:“这些早期的心理事件就像写在沙上的名字随着潮汐而逝。”方枪枪的焦虑,在对早期社交生活的怀念之中不能不隐含了对于重建新型社交生活的饥渴。也就是说,一方面盼望能“彼此见上一面,互相拥抱—下”,另一方面却又表现出一种对各色人等的真实身份进行甄别以得到“区别”的要求。事实上,“区别”是社交的首要条件,即使在过去那种很热闹的社交模式下,“联动”也念念不忘以“血统论”为甄别标准将他人拒之革命俱乐部门外。当社会经历过急风暴雨般的洗牌之后,便急猴猴地忙着对己对人做出定义及分类:小资,白领,中产,农民,成功人士,鸡,愤青,新左,新右,白领,大款,演员,生于六十年代,生于七十年代,等等,皆可视为社交焦虑的临床表现。
甄别活动可能有助于大众化的商业行销,但只是社交的第一步,而甄别活动中显而易见的草率和仓促却无助于社交生活的重建,最终怕是还得指向丧心病狂的“全国见面日”以及“见光死”。其实欲根治方枪枪的心病,把握社交的真谛,过上比较正确比较协调的社交生活,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低头想一想搓饭这桩俗事儿——钱钟书先生早就说得明明白白:“把饭给自己有饭吃的人吃,那是请饭;自己有饭可吃而去吃人家的饭,那是赏面子。交际的微妙不外乎此。”


装情侣
着衣之道,怕就怕“撞衫”二字。两支正在激烈肉搏的军队(只限穿全套制服的正规军)、两支狼奔犬突的橄榄球队、正在巡房的主治医生以及彼时正躺在病床上呻吟的病人——世界上害怕“撞衫”的人绝不只有这些。
在绝大多数的公共场合,尤其是在那种具有某种特殊意义的公众场合,一旦发现与人“撞衫”,那种惊悸的感觉,可能并不亚于两辆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迎头相撞——这还只是“撞”了丝巾或者“撞”了外套,像情侣装这种从头到脚的迎头碰撞,其视觉及心理冲击力之强烈,用“车毁人亡”已远不足以状之,“火星撞地球”显然又有点过份,但是最保守的说法,也该是子弹火车撞了磁悬浮火车。
除了穿著情侣装的情侣,没有人愿意在还剩下一个选择的情况下穿上与他人相同的服装。情侣装(Pairlook)偏偏就是一种有组织、有预谋的“撞衫”行为。当然,它亦遵循着自身的一套TPO原则,其中“目的”(objective)一项,无疑是情侣装得以存在的唯一理由,即“使情侣们在旁人眼里留下‘看上去就是一对儿’的印像。有一句形容俩人”要好得不得了”的老话说,叫做“好得恨不能穿了一条裤子”。情侣装要向广大观众所做的绿林好汉式的表白,就是“虽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穿著同一条裤子,但愿能同年同月同日各自穿上两条同样的裤子。”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同衣”即“同意”——下面是一个反证:据李宗仁之子李幼邻说,1949年1月,李宗仁在南京出席总统就职典礼前夜,专门向即将宣告“下野”的蒋介石询问明天的典礼上大家穿什幺服装为宜,老蒋说:“你我都是军人出身,又是非常时期,随便些,当然穿军装。”老李放下电话还有点不放心,又着自己的侍从室去问了老蒋的侍从室,得到答复如前。次晨,李宗仁侍从室再次致电话请示,答复依旧,廿四小时之内三问三答,完全一致。当典礼开始,衮衮诸公们粉墨登场之际,只见蒋介石一身长袍马褂,此时,一身戎装的一号男主角“李代”已任何丝毫回旋余地,跟老蒋站在一起,“看上去”活脱脱就是他的马弁。当然,老蒋后来还是履行了这个约定,一身戎装地出席了一场总统就职典礼,不过是在14个月后,而且主角是他本人。
按李幼邻先生的说法,老蒋之险恶用心是对李宗仁进行“有意丑化”——不过,我们却不能据此而认为像情侣装这样的“同装”就表示双方正在“有意美化”。除“做了一处”的宣示之外,情侣装的能指其实颇为暧昧复杂。例如,情侣装既能“告诉别人我们是情侣”,而在某种情况下,它又兼具“告诉自己我们真的是情侣”的自我暗示功能,尤其在彼此(或其中一方)对这种“情侣身份”不甚确定的情况下,就像结婚证书一样,情侣装适时地起到了一种由外向内的证明作用。当然,情侣装的“宣示”功能还体现为一方对于另一方或者相互的“占领”,象征意义接近于“易帜”,即在拔掉对手的“白旗”之后胜利插上代表我方色系的旗号。“阴谋论”一点的说,亦不妨视之为一方换上了“敌方”的制服,取得“敌方”的信任,以改变自身“外部”的方式成功打入了“敌人”内部。有的时候,“拉大旗做虎皮”也不纯粹是用来吓唬别人的。
其次,先不说情侣装有没有品味问题,至少在其本系统内部,还是存在着品味差异的。一般相信,比较有品味的情侣装,不会一味为了求同而罔顾自己的身材和气质,而是以相同或类似色系或者款同式异的方式对“情侣关系”做出一种鬼鬼祟祟的暗示,英雄所见“略同”。和品味一道提升的包括副作用:理论上,凡同色系或款同式异的服装都有指向“情侣关系” 的可能。除了误导,更有性骚扰之嫌——以“装情侣”来“装情侣”。曾在Ebay上见一男兜售他收藏的两件“中古”曼联客场球衣(Away1995-1996),一件印着Keane,另一件是我偶像Cantona的名字,有点收藏价值。可这人还留言说,他和老婆经常穿著这两件球衣上街,并且当成“另类情侣装”。真是大煞风景,直让我感觉Keane和Cantona这俩老男人之间是不是发生过某种超友谊关系。
毕竟是几片布。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thou mine, I thine.比之于伟大的情,问“情侣装为何物”几乎没有任何意义。鉴于“有情人的智商通常降到最低”这一共识,我们可以认为“情侣装情侣”的IQ和“衣Q”也同时降至同一水平,我们也可以相信穿情侣装在代表两个人很恩爱的同时也代表两人的智商很接近,但是,如果你同意一头非洲象的皮肤勉强可以算是它的“行头”,那幺当两头此一品种的大象之皮肤因进入发情期而同时呈现出咖啡色时,我们便不能据此而草率地做出任何与“品味”有关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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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歪了
老子曰:“长短相形”。这是他老人家在《道德经》里说的。不过,在“可道”的语言文字领域,以一种不甚道德的观点来看,老子以来,情况却总是“长”占据着压倒性优势,即不仅是“长衰短盛”,而且一直是“短的驱逐长的”。例如,我们过去常用的“高兴”、“愉快”以及“舒畅”等等,现而今已被一概地简化为一个字——爽。
长话短说当然很好,最起码符合节约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没头脑和不高兴》大可以缩写为《无脑和不爽》。不过我专门去查了字典,的确是有一个大大的“爽”字印在那里的,当它做形容词的时候,表示“舒适”、“畅快”之意,但一般的用法多为词组,两个字的有“直爽”、“爽朗”、“清爽”、“凉爽”以及“爽快”等等;两个字以上的,有“爽身粉”、“神清气爽”以及经常出现在小学生作文起首处的“秋高气爽”——查“高”在当代的某种语境里其实也是“爽”的一种,意即“爽到最高点”。
想当年,汉语里最著名的那个“爽”字或者包含了此字的词组,首推毛主席诗词《七绝为女民兵题照》(1961年2月)。里的“飒爽英姿五尺枪”。“飒爽”用得太好,一度成为新中国女性的标准时尚仪态。更有甚者,不仅用得太好,而且太绝,而今不论是“英姿飒爽”还是“英姿飒爽”皆已鲜见矣。当然,比这个词更为鲜见者乃女民兵是也,放眼处倒是满大街面有菜色的女民工,“飒爽”二字竟无从说起。
把个“爽”字像今天这样拎出来单独使用的,过去也不是没有先例,不过功能上主要是做动词用,有“失”及“违反”之意,如“爽约”以及“屡试不爽”。偶尔也有当名词用的,例如“昒爽”是指“天将亮而还没亮的时候”。《汉书卷二十五郊祀志上》:“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昒爽,天子始郊拜泰一”,并无“吻得很爽”之意。
上个月,吴宗宪的《综艺最爱宪》打败了对手的《综艺大哥大》,连续勇夺收视第一,故有庆功宴。庆功宴固然是极爽之事,但是宪哥?低调而谦逊地表示:“爽只能放在心里,嘴巴说出来就很不礼貌啦!”吴宗宪此说,除了有公开向“有了快感你就喊”隔海叫板之意,“不礼貌”的含意其实还有两层:第一层,查“爽”字之走到今天这一步,不仅是短的驱逐长的,而且有一点劣意驱逐良意。今之流行语境中的那个“爽”字,其实与“哇赛”一样,出处及大众传播之源都是台湾“国语”(以及配了台湾“国语”的港产片),但是其终极的源头,则要上溯到闽南语的“爽”字——其发音若普通话的“颂”。虽然也用来表示高兴舒畅的意思,但常常兼任动词——不是“爽约”里的那种动词,而是莋爱的意思。
形容词兼任动词,屡试不爽。虽然有点不文,倒也无伤大雅。但是,它之所以“不礼貌”的另一层意思,关键在于它把“莋爱”等同于“爽”,把xing茭行?直接等同于“舒畅”、“酣畅”、“愉快”,把莋爱的一般性主观感受直接等同于莋爱行?的本身,因而远不?“莋爱”一词来得更?客观公正。在某种程度上,破坏性地简化了莋爱者在主观感受方面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当然,若拿来与“xing茭”相比,“莋爱”同样也输在了立场不够中立。
与“爽”字相比,我发现在现实的语文应用“不爽”的出现频率大大高于“爽”——“我觉得全世界都对我不爽”(伍佰);“?别窝在角落,不爽就反驳”(周杰伦);“跟着你走过三条大街小巷,百分之百确定我今天很不爽”(许茹芸)——你如果认为字典里只有“爽”而从来不曾收入“不爽”二字,有性格的字典就会非常“不爽”了:因为在《诗经墉风氓》分明写着:“女也不爽,士贰其行。”
虽然“女也不爽”的意思不是“(因为男的不爽?)所以女的也不爽”,不过我忽然觉得“向晚意不适”若易一字而做“向晚意不爽”,虽则有点“爽歪了”,从乐观的立场出发,说不定倒也有助于中国古典文字的与时俱进。
闽南语的“爽”字——其发音若普通话的“颂”。后鼻韵母,无论低吟还是大喝,都比什幺“舒服”、“安逸”、“过瘾”或“美”来得铿锵有力,当然更来得爽,来得过瘾老子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这里的“口爽”不是吃起来嘴巴很爽的意思,倒是有一点类似于广东人说的“贪口爽”,也就是说话过嘴瘾,说过瘾。“爽”曾经是中医为一种口腔疾病定的名称。又据《广雅释诂》三:爽,败也。如果你听到一个屈原时代的楚国人喃喃自语道:“噫,此汤很爽!”他的意思其实是:“靠,这锅汤已经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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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琐,非常之猥琐
“许多年之后,你在街上碰到你从前的男朋友,他看不见你,你好奇地看看他要到哪里去;结果,你发现原来他去嫖妓。那一刻,你会有甚幺感想?”
上文出自我的偶像张小娴之手,标题是《猥琐的重逢》。至于“那一刻”所能谈得出来的感想,小娴的自问自答不消说满纸也只两个字:猥琐。
只有人类才会获得猥琐之感受,但是猥琐并不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性,亦非后天养成的品质,而是人类有时会不幸所陷入的一种情状。“猥琐”或“委琐”本来皆言多或杂,但常用来形容人的相貌举止:“贾政一举目……看看贾环,人物委琐,举止荒疏。”具体而微者,参见《笑遨江湖》里躲在客店里乔装之后的林平之:“三张膏药,贴在脸上,把双眉拉得垂了下来,又将左边嘴角拉得翻了上去,露出半副牙齿,在镜中一照,但见这副尊容说不出的猥琐,自己也觉可憎之极。”
其实真正“说不出的猥琐”往往并不在相貌。按亦舒小说里的定义,举凡“冬烘、头巾气、狷介、固执、永远住在牛角尖里”皆可与“猥琐”并称,足见其复杂。在这件事情上,文字再次大败于影像。千言万语,不及周星驰的几出戏,尤其是吴孟达在戏中之扮相。事实上,推动“猥琐”这个词在中国大陆的流行者除了周星驰之外,主要还借助于生力啤酒广告里的那个“猥琐男”。在国产的活动影像里,我发现对于猥琐的表现多集中在婚外恋题材。婚外恋之所以猥琐,并不是因为不忠和“偷”,主要的起因是角色在言行上的闪烁,尤其是一方或双方通常不愿离婚的中国式婚外恋,使对于“猥琐”的艺术表现获得了空前广阔的舞台和空间。
在这个舞台上,陈世美和秦香莲的故事曾经长期引导着中国大众文化的主流价值导向。90年代以来,传播婚外恋故事以及诠释相关价值观念的重任就开始落在了电视剧和电影的身上。印象较深的,有20集电视连续剧《让爱做主》:为了解开这道老套的三角习题,徐静蕾、江珊和王志文组成了一个三人课题小组,对这种有争议的关系展开了没完没了并且掏心掏肺、触及灵魂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得、谈体会、谈感受的戏份远远高于偷情。过于浓厚的学习气氛无疑大大限制了对于“猥琐”的表现空间。
当然,《让爱做主》只是婚外恋题材的一个极端,它除了表明婚外恋也可以拍得毫不猥琐之外,剩下的唯一作用似乎就是为了反证婚外恋题材可以拍得多幺猥琐。我发现,冯小钢导演自《一声叹息》以来,对这桩事情一直怀有浓厚的兴趣,当然他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一样的窃玉偷香,一样的吃醋掂酸,他便有本事表现得要多猥琐有多猥琐。如果说《让爱做主》是“盗亦有盗”,那幺《手机》绝不是像崔永元指控的那样“诲淫诲盗”,其兴奋点既不在“偷”亦不在“盗”,更不在道德,甚至婚外恋本身也只是导演随手掂来的一个题材——我觉得,冯小钢的用心及其成功之处,盖在于借用婚外恋这一题材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在婚外恋过程中可能陷入的每一种猥琐的情状以及人性在上述活动中所可能达到的猥琐程度。
去年的情人节,一位在四川执业的私家侦探上凤凰卫视畅谈其侦探人生,并播出了他在某次偷情调查案中用非专业摄相机拍下的几个现场片断:一对偷情男女,男的送女的回外地,先是企图在火车站附近的旅馆开房,结果证件不齐而被拒,已经够狼狈,够猥琐的了。下一场,这两人在候车室里从执手相看泪眼到相拥而泣,难分难舍。私家侦探说,当时他也有点感动。我的意思是,偷情者、偷拍者以及观众在那一刻都有机会迅速进入猥琐状态,不过恰恰也正是在这一刻,我们情感上不一定崇高,道德上不一定正确,但是我们至少摆脱了猥琐——除了此案的女性委托人及其亲友团成员之外。《手机》里的武月、李燕和于文娟并不是冯小钢的委托人,而冯小钢就是这个故事的导演。但是就算在这种情况下,也能把“发现现任老公偷情”的情境拍得跟“发现前男友嫖妓”同样猥琐,即便不算是一门硬功夫,也应以天赋异秉视之。
流氓无赖,俗的脏的,拳头、枕头、无俚头,拍好了,多少都有点看头,亦不无审美价值。“猥琐”所能唤起的除了另一轮技术以及现实性的猥琐——《手机》引发的公众话题以及崔永元的发难——之外,在审美或审丑、娱乐及学习之间实在难以归档。意大利学者艾柯在1989年提出过一个辨别涩情电影的标准:“若角色从A点到B点的耗时超出你愿意接受的程度,那幺你看的那部电影就是一部涩情片。”我本来想补充的是:若从A片的公映到B片的上画耗时超出导演、演员、观众、制片人或其中任意一方愿意接受的程度——不是以分钟计,而是整整一年,那幺“贺岁片”也不失为一种涩情片。看了《手机》之后,我已决定放弃这一想法,因为显而易见的是,“猥琐片”有望成为中国电影人独创的一个新片种。


云雨一番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此事与天不要下雨,娘不要嫁人一样令人无奈。然而这绝不意味着人的主观能动性就此丧失了所有的发挥空间。未雨绸缪,何不能为雨筹谋?
文字记载的筹谋活动始于殷商,“天人感应”做为祈雨的基础理论兴于春秋,全盛于汉,滥觞千年。我发现,从原始《九歌》到汉代的“天人感应”理论,天是同一个,在阴阳五行的基础上,“人”的方面亦大致以男女关系为主流(董仲书《春秋繁露》请雨止雨篇:“令吏民夫妇皆偶处,月求雨之大体,丈夫欲臧、女子欲和而乐神。”=汉以降,天人感应出现向“男男关系”转变的显著迹象:宋神宗七年春,大旱,民不聊生。神宗损膳未果。时光州司法参军郑侠上书:“旱由安石所致。去安石,天必雨”。神宗遂“(废新法)凡十有八事。民间欢叫相贺。是日,果雨。”(《续资治通鉴》)劳其筋骨,苦其心智,天降大任,独不降大雨于斯人,一代名臣,竟“以旱引去”。
史书和方志通常有所选择地记载祈雨结果,未遂者大多避而不谈,偶有“立雨”、“果雨”之验,则以“祈祷雨晹,无不感应”之祥异记录在案。其实久旱不雨和久旱必雨都是自然现象,故祈雨而“雨立注”也只是概率问题,至少谈不上灵异。《履园丛话》云:“余谓晴雨是天地自然之理,虽帝王之尊,人心之灵,安能挽回造化哉!即有道术,如画符遣将、呼风唤雨诸法,亦不过尽人事以待天耳。”做为一种高度仪式化的行为,祈雨的心理作用似乎更值得重视。天不下雨,求雨仪式至少可以让人自酿一锅心灵鸡汤,聊以济民瘼。
人工降雨是无神论者的祈雨,或曰科学有效但严重缺乏内省精神一种祈雨方式。以飞机、大炮、火箭对天空展开热火朝天的“武器的批判”,使古之祈雨形同儿戏,简直就像一群人仰着脖子对天上那一片被“锁住水份”的云齐做“嘘嘘”之声。以“应验”而论,人工降雨虽则有效并及时(如扑灭大兴安岭山火),但即使放下性价比不谈,人工降雨也未见得一定优于“人心祈雨”。
同样是八分天意,二分人力,只是从怨天尤人改做怨天尤云。人工降雨让我们坚信,活人既不会给胯下的尿给憋死,自然也不甘坐视头顶上那一朵饱含水份的云活活憋死它自个儿。区别在于,相信不下雨是因为没莋爱,是迷信;相信不下雨是因为没有云,是科学——“人工影响天气”专家目前急于向公众解释的是,“人工”并不能直接“降雨”,必需以“有云”并且是“水份充足的云”这个天意为必要前题。个人的理解是,有条件,大可云雨一番;没有条件,便不能创造条件,道理和“伟哥”相似,即药物本身并不能“创造”性欲,惟在性冲动出现时方能助ED患者“自然”勃起。对于“人工”迷恋和依赖,可能还会降低人工降雨的心理抚慰功能。近来上海酷热不霖,当局“为雨筹谋”了3000枚碘化银焰弹,飞机、飞行员、技术人员及催化设备24小时待命。7月24日下午突降雷雨,当气象台报告致雨者非“人工”而系“雷公”时,像我这样对人工降雨翘首以待者于快慰之际却平添了几分失落。
人工降雨的真正神奇之处,在于促成“截断巫山云雨”变成真正自然的超自然现象。此前的“截雨”只见于神怪小说。孙悟空和虎力大仙在车迟国赌胜祈雨,对手登坛做法时,悟空“真身出了元神”,将奉召而来的风婆婆、推云童子、布雾郎君、雷公电母四海龙王等一一劝退。佛门截了道家的雨,比的是上面有人,以人工降雨之法“劫雨”,比的是下面有人。7月9日,气象台侦测到一片饱含水气的云将依次飘过久旱的平顶山、驻马店、漯河、许昌、周口五市上空,于是沿途各市争相炮击,最后到达周口市上空时,云已榨干。我本来相信人工降雨尚有另一不足,即缺乏人工止雨(退出机制),而董仲舒则“请雨止雨”两法俱全,以概律论,两者应验的机会也是均等。但在上述众说纷纭的“抢云事件”之后,我立即意识到这是一偏见,因为一个地区以人工降雨局之法至少是能为一个地区实行人工止雨的。
人云我亦云,没性格;人云亦我云,有道理。我想象不出立法如何能制止“抢云截雨”。其实无论是天人感应还是男女关系,慰藉解脱之道,莫过于写诗:“我是天空里一片云,偶尔投映在你的波心,你无须讶异更不必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新月同志陈梦家谓此写出了“微妙的灵魂的秘密”。微妙者,无非“谁之波心”也。从林徽音,陈衡哲到陆小曼甚至巴黎咖啡馆邂逅的黑纱女郎,文人史家狗仔队聚讼不休。就象征主义而言,“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心中的小气候,天上的大气候,不妨以“谈天气”之作视之,也就是说,云之有无由概由当时大气环流形势决定,一片云是以降水的方式“投映”在你的“波心”还是“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皆属偶然,必然的态度是“无须讶异更不必欢喜”。得之,我幸;不得,尔命。如此而已。


午夜的收音机
春天到了,江南的油菜花就要开了,恼人的春心动了,西湖边上的“伊甸园”夜间热线,在这些最难将息的春夜里,想必也快要被打爆了吧。
每次到杭州,如果是夜里十点来钟,如果坐在车上,我一定不会错过“伊甸园”。这个Call in电台节目,由主持人在线解答听众在“性、健康和情感方面的困扰”。倒不是说主持人万峰在解答上述问题时提供了多么有益的知识,再说我本人在这些问题上早就过了不惑之年,节目之所以娱乐爆棚,盖因主持人与来电者之间的互动。来电者提出的,无论是性、健康还是情感方面的问题,大都是具体的、技术性的,问题的解答者则通常以不变应万变,一概地予以道德上的回答——准确地说,是抨击。比如,有听众问长了阴虱怎么办,主持人的第一反应,就是穷追猛打地质问对方“有没有不洁性行?”“有没有乱搞?”事实上,我觉得此类技术性的问题或问题的技术性总是让主持人很不耐烦,有的时候,万峰干脆就叫人“到书店里去翻翻书”、“买碟片学习学习”,或者直接上医院。当然他的理由也很实在——“我又不是大夫”。
在主持人和听众、嘉宾或Call in者的关系中,一般情况下占绝对主动和绝对上风的总是主持人(最近的一个例外是央视“艺术人生”主持人朱军惨遭嘉宾“调戏”)。另一方面,在一般的情况下,Call in节目中的来电者又多少有点受虐倾向,找抽,找不自在。这种既定的关系,再加上主动抢占了道德的绝对至高点(绝对不可能是刘德华或梁朝伟的嘉宾/来电者及其在陈述上述技术问题时难以避免的闪烁其词),使万峰在节目中往往气不打一处来,越说越生气,直至怒不可遏。
答非所问以及厉声呼喝固然能撞击提问者的思维,使其顿悟“性、健康和情感方面”的般若性空不二之法,然而,对于大部份像我这样慧根短浅的庸俗听众而言,不仅完全无法契入情境,而且彻底地将“伊甸园”当成一个娱乐节目来听。每有妙语出,杭州的出租车司机往往乐不可支,驾驶几乎失控,这是我多次亲历之情景。据说杭州的寄宿生也多有这种经验,即全宿舍的人在听,而且全楼的人都在听,全楼的人都在爆笑,把整座宿舍楼都震得山响。“伊甸园”的人气也不仅限于杭州,据说节目还远销东北等地。
2001年夏天,我和李杭育在杭州办过一本杂志,在我的积极提议下,创刊号即以万峰和他的节目为封面故事,题曰:《大龄愤青——万峰》。当时我以为自己发掘了中国最具娱乐性的电台主持人,可是万峰本人却因把他的严肃工作“娱乐化”而严重不爽,非但不领情,刊物上街后,万峰在节目里一连声讨了三天,他的粉丝也纷纷透过热线表示了道义上的声援,声势令人胆寒,更令人感动。我估计,那应该是“伊甸园”历史上主持人和听众间道德立场以及问答一致性程度最高的三天,当然,也可能是娱乐性最低的三天。对于这场误会,至今想来尤感可惜,程度上远远超过了对那份杂志后来(因别的事情)停刊的遗憾。
值得庆幸的是,近来我和我的朋友们又发现了一种娱乐程度丝毫不让“伊甸园”的夜间电台节目,并且还在不同波段不同时段里选出了若干脱口秀名星。或曰,跟万峰比,流派不同而已。此类节目的致电者除了有病之外身份不详,但负责解答的主持人却一律是医生——准确地说,都是教授或主任级的医生——更准确地说,都是操粤语但带有粤语方言区内某一地区之同一accent的医生,而且,几乎无一例外地专攻下三路。万峰说:“我又不是大夫”,这些教授和主任们则亦口同声地高呼:“我就是大夫,而且我就是你要找的那个大夫”——这一点,不仅区别出两个节目在流派上的各异,而且造就了两者在娱乐性方面的各自精彩。
与杭派风格相比,粤派主持们毫不卫道,有一说一,直奔主题,没半句废话,把广东人的务实风格体现得淋漓尽致。至于其娱乐性,也并非完全系因他们的口音能把细菌说成“西芹”,使“睪丸”听起来像是“狗丸”,或者把“麻烦你关了你的收音机”说成“麻烦你奸了你的收音机”,亦不是因为这些主持人有时会心血来潮,幽鬼鬼祟祟的来电者一默:“喔,你患了前列腺肥大,那就先减减肥吧”——这些当然都很好玩,但娱乐之本质所在,乃在于他们高度一致的基本理论:以前列腺疾病为例,凡是偷看黄色录相、手淫、骑车、开车、开车、正常或不正常之性行为——一句话,凡是会勃起的,都有患前列腺疾病的危险,而所有的前列腺疾病又都有向癌症方向恶化的可能,更为关键的是,如果不到他那里求医,通常都会死人,若往到别处求医,治也能治,不过复发的可能性极高。
每到子夜时分,珠江三角洲的空气里都是这样的声音。在这种温暖而湿润的春夜里,自以为娱乐的声音正在不自觉地沉淀为说教,以说教自居的声音却在不经意间蒸发为娱乐——为了励志,我不得不把后者引为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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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闷乎文哉
据报导,鉴于一些父母为了显得有“文化”,为孩子起名时用字日趋生僻,给“城市信息化”管理造成不便国家语委即将出台《人名规范用字表》,限制生僻字在人名中的滥用。
此事在网上招来骂声一片。大意是,按民法通则第99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生僻字虽为信息化管理惹了一些麻烦,如电脑字库以及其他各种成本,但技术问题不可高于人类尊严。更有刻薄者说,与其这般,干脆学《唐伯虎点秋香》,每人发一个号,或者直接用身份证号码,甚至网上的ID给大家当名字,不就更省心了。
虽然“说不”乃中国网络言论的一惯精神,但是在这件事上感觉就有点反常,因为国家语委的意思,这一次其实非常顺应电脑化、网络化的世界潮流,说白了,无非是进一步落实黄仁宇先生耿耿于怀的中国历史上始终无法推行的“在数目字上管理”(Mathematically manageable)。照理,网民因该是得此风气之先者,最起码已奋不顾身地注册了字母化和数字化的ID,今对此事竟如此反感,看来中国的网络人口除了购买力不高,还存在着“反网络化”的潜在倾向,风格相当飘忽。
对即将出台《人名规范用字表》,我举双手赞同——左手,代表一个经常用电脑写字的人;右手,代表一个识字数量“中等”的读写人。尽管我只是“城市信息化”的一个被管理者,但这绝不表示我已自动放弃了与中国新出生人###往的权力。也就是说,如果我读不出对方的名字,或者在电脑里码不入对方的名字,凡此种种,都会被我视为社交上的严重失礼,常识上的自取其辱,进而对我所受的全部中文教育产生强烈的怀疑。
个人尚且如此,政府的不便更不待言。身为人父,在命名下一代这件大事上我当然也极其理解普天下父母的苦衷。与其说什么“为了显得有文化”,不如说僧多粥少,竞争残酷才是生僻字入名的真正肇因。“决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是中国父母们的共同心声和共同心病。起名就是起跑的一部份,因此,起一个“有文化”或“个性化”的好名字,就相当在200米或400米开跑前占据了第4第5跑道。从《康熙字典》里检出来的生僻字,有没有文化另说,至少能够在遍地的张三李四Plain JANE里先声夺人,脱颖而出。再至少,可以避免同名同姓带来的不便,也算是为政府减负。
人父人母的共同心愿,无非是后代们能混个人五人六。然而既成功又出名的“名人”之名,却几乎都是通俗易懂,朗朗上口之辈。因而既要避免因与他人同名同姓而造成的个性流失,又要效法名人之通俗易懂,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我曾有一名叫张国立的台湾同事,偏偏他的太太姓赵名薇。有一次两口子要去南京玩,通过旅行社订酒店,旅行社在火速发来订房确认传真的同时另有密电一通相告:酒店总经理再三叮嘱,务请二位贵宾届时直接到楼上的某某号房间办理check in手续。
卓而不群的生僻字固然能有效解决以上种种疑难,但是造成的困扰也不能算小。我认识一个名叫黄彧的人,“彧”字音意皆通“郁”,不是郁闷,而是有文采之意。《广雅疏证》释诂:“彧,文也。”“论语八佾篇:郁郁乎文哉。”然而,不管多有文采多有个性,这个多了一撇的“或”字就像长了六指的手掌,一直都给黄先生的社交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郁闷乎文哉”的结果是,黄先生在35岁以后,每与生人交接,辄主动自我介绍:“我叫黄或,很好记的,就是或者的或啦。”
还有比这更严重的。据一个当小学班主任的朋友告知,新学年伊始,点名时每遇名字中有生僻字的新生,老师们为避免丢脸而通常采取的方法是:故意不点那个名字,最后,才装模做样地问一声:“还有哪位同学的名字没点到?”此时你必举手,老师便顺水推舟地说:“咦,怎么花名册上没有你?叫什么,自己向大家介绍一下吧。”尴尬是躲过去了,不过,遇上心胸狭窄的老师,可能会因此而一路有意无意地给你穿小鞋,你还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当然,这不是你的错,错就错在你的父母把小学教师当成了“小学”教师。这才叫真正输在了起跑线上。
全球化数位资讯时代的新“姓名避讳学”,可能是表意文字国家在行政管理上遭遇的特殊问题。如何在不废汉字的前提下振兴中华,那是另一个太大的课题。我的意思是,人权要讲,但是一个发展中表意文字国家的行政管理成本也不可全然置之不理。两全之策,就是成本分摊,“文责”自负。香港政府在这种事情上一向得心应手:不管是初次起名还是一个名字像手机那样用着用着就不想用了,无需理由,可以任意修改,来者不拒,从善如流,但是事先声明:不管你的新名字有多少个汉字多少个字母,哪怕比普鲁斯特的句子还要长,身份证明文件上只登记前12位,更紧要的是,每改一次,请付港币600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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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谍宝贝
回首往事,我的朋友小宝老师曾仰天长叹道:“生得晚了点,没赶上旧社会,开蒙读物中已找不大到女鬼狐狸精,比较妖魅的只有女特务。小时候性幻想的对像基本上就是那些穿著美式军装,作风开放的坏女人。看到电影里漂亮的女特务奋不顾身地勾引革命者,和他们跳伦巴,常常恨不得立刻投身革命。”
参加革命的动机虽然很是不纯,不过对生于冷战时代的中国男性来说,不管在现实生活还是阅读材料当中,合法出现的非法“妖魅女人”,当时纯粹就只剩下女特务了。就阶级属性而言,另一路坏女人是地主婆,然而坏是坏,女人也是女人,却输在年龄偏高,穿著打扮行为举止也十分老土(没有美式军装,通常只穿唐装),故谈不上什么“妖魅”。在角色关系上,倒是可以很符合逻辑地成为大部份女特务她妈。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小宝老师当年在电影等开蒙读物中遭遇的那些“穿著美式军装,作风开放的坏女人”,应属于国民党特务系统(“勾引革命者”和他们跳伦巴的,则是《英雄虎胆》里的扬州美女王晓棠)。当然,当国民党和美国在特务工作方面实行“中美合作”之后,这些女特务的全称应为“美蒋特务”才对。日前被FBI揭发之“与美国国务院前副助理国务卿凯德磊之间长期交换情报”的台湾女特务程念慈,虽然在组织关系上隶属台湾国安局,然而党籍上却不知其姓“国”还是“姓”民“故”美蒋特务“这一称呼显然已不再适用,“中美合作”更是无从谈起,因为程念慈“特务”的对像不是别人,正是美国。
其实,早在蒋家时代,国民党就已经为特务工作自订了一个古怪的名称(而且沿用至今):“情治工作”,从事“情治工作”的部门,则称“情治单位”,这些单位里的男女公务员,就成了“情治人员”。就“情治人员”队伍里的女性公务员而言,这个名词显得特别恰当,因为女特务就是专门用“情”来“治”你的。女特务程念慈与美国国务院前副助理国务卿凯德磊之间“长期交换”的东西,除了“情报”,一定还有别的东西——女人据说天生就是当特务的料。世界上最古老的两种职业,就是妓女和间谍,这两种最古老职业的专业人士,尽是女人的天下。所谓“男盗女娼”的另一个解释是:男的做了强盗之后,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胜者一旦权力在握,他们便难以避免地成为女特工的特别工作对像。
古往今来,为了协助一些男人夺取或分享另一些男人的权力(主要是“知情权”),从西施到貂蝉,从褒姒到川岛芳子,在这些大牌女特务的领衔之下,组成了一支专事“以情治人”,专事“倾国倾城”的第五纵队——所谓“倾国倾城”,无非就是今天所说的“颠覆政权”。也就是说,女性是不是特务的最佳人选,实乃一无需求证之问题,在世上的掌权者、即拥有最多“知情权”者大多数都是男性而且其性取向尚未发生整体性、结构性逆转的前提之下,间谍的最佳人选除女性之外,可作他想的空间实在有限。所有女间谍事件的特别“有戏”之处,大致上不脱男女关系、性别战争的基本范式。而少年小宝老师的烦恼,“革命”的宏大?事之下,盖由此而生。
在男女关系的框架之下,女特务事件因此也就充份具备了被娱乐化、八卦化的先天性基因。程念慈已被台湾媒体命名?“间谍宝贝”,媒体对事件中种种细节的关注,例如凯德磊花了570美元CD化妆品送给程念慈,两人在波多马克河畔Potow Mack Landing餐厅的约会,程念慈的发型,“单眼皮、鹅蛋脸、外型高挑纤细”的“东方美女”外型,她的酒量,她的英语发音,她在国安局的收入,中学时代的毕业纪念册,打扮上的中性取向,以及在老爸的粗暴干预之下不幸夭折的一起早恋事件,凡此种影种,皆令这一原本谍影幢幢的阴谋事件朝着“俪影双双”的肥皂剧方向急速转型。目前盛传程念慈在台北的藏身地——国安局在阳明山安排的住所,也有媒体为读者细心规划了一条“爬阳明山,顺道搜索间谍宝贝程念慈”的短途旅行路线。
台湾媒体说,为了实现有朝一日当上女特务这一“浪漫的憧憬和理想”,程念慈不惜放弃了爱情。然而圆了间谍梦,却没有了婚姻,现在,连最爱的工作都被曝光,下一步要怎么走,这位34岁的女情报人员还需要更多的思考。“下一步要怎么走,我看这已经不是”间谍宝贝“需要付出”更多的思考的问题了,现成的,她可以投身娱乐事业,拍戏,出书,发片,主持节目,顺便在台湾7-11大规模发售“个人化间谍玩具用品”,再不济,也不妨加入某娱乐周刊,去当狗仔队的美女领队。事已至此,完成娱乐化转型正如当年的投身谍海,不仅已不是需要付出更多思考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已经可以完全彻底地不假思索了。
程念慈事发之时,小宝老师碰巧正在宝岛云游,前天和他通电话,竟忘了建议他务必前往阳明山一游,来一趟“上山抓女特务”之旅。我相信,唯娱乐态度和消费行为,才能彻底消解小宝老师的少年遗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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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记
数典和数钱,都不可以忘祖。日子过得越好,越是想念祖宗。越是想念祖宗,心里越是焦虑——列祖列宗英名尤存,音容却无法宛在。音容之或缺,思念便无所附丽。难得我们孝心一片,至少已经让一部份属于成功人士的祖宗以光学或电子形式先显起灵来,而我们对于下列祖先已有了大略的印像,例如康熙长得有点像张国立,乾隆有点像张铁林,秦始皇有时候长得像姜文,有时候又与陈道明神似。等等。
当然还不够过瘾。身为炎黄子孙,我们心里想得最凶的,是祖宗的祖宗,即炎帝和黄帝。思念总在分手后开始,问题在于,这二位爷与我们的分别,实在是太久太久了。除了道成肉身的身世,辉煌的政绩,伟大的发明以及赫赫战功,炎黄之尊容,正史如《史记?五帝本纪》之类皆语焉不详。如果以野史为本,做出来的拼图多半就是妖怪或者半人半兽。台湾宜兰县的先农坛里的炎帝塑像,牛首人身,头角峥嵘,面有绿、红、黑三色。其余圣贤,据张岱《夜航船》所述:“尧眉八彩。舜目重瞳。文王四乳。仓颉四目。禹耳三漏。”除了吓唬祖先们尚未成年的后代,皆无足观。唯一可取并且励志之处,是身高上的优势:“中国之人长一丈者,人君则黄帝、尧与文王;人臣则吴伍、汉巨毋霸,俱十尺……自唐以后,人臣长者故少”。
即使信史所做之详尽描述,也会因人而异,不可尽信。《史记·孔子世家》:“孔子适郑,与弟子相失,孔子独立郭东门。郑人或谓子贡曰:‘东门有人,其颡似尧,其项类皋陶,其肩类子产,然自腰以下不及禹三寸,累累若丧家之狗。‘子贡以实告孔子。孔子欣然笑曰:‘形状,未也。而谓似丧家之狗,然哉!然哉!’”。也就是说,对于河南人的观察结果,做为被观察者,孔子本人只打了五十分。按此标准,历代后人制作的孔夫子造像,神形皆已不备了。
尽管在时间和记忆力面前地球人人人平等,但是,架不住我们中国的石头长得就是比外国的石头有灵性。最近,有人在河南发现了一座“从外观、形象、神韵、气势、仪态上均酷似炎黄二帝的山峰。”不仅有鼻子有眼,而且“轮廓分明,凝眉蹙目,器宇轩昂,神情威严;北面头像相对高度为1458米,外形为高束发髻,身披蓑衣,慈眉善目。”河南省旅游局更专门为此主持召开了一场由各路专家参与的论证会。据报导,专家们对此一致啧啧称奇,但是我在网上看到的评论,大致是说那两块石头确像两个成年男性,例如董存瑞和他的战友,关公和周仓,伯夷和叔齐,马克思和恩格斯,等等,就是不像炎帝和黄帝。偶有一人赞同,却也附带指出,根据图片显示“炎黄原来是双胞胎。”
其实,专家们所说的“像”,像的是黄河岸边向阳山上已经建起的炎黄二帝高106米的花岗岩巨型塑像。人不可能知道石头的事,大概是省籍相同之故,长着长着也就慢慢变得有点像了。所以,不管怎么说,说不像和说酷似的,态度上都是认真的,也各有各的道理。尤其是天然的那个,毕竟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只要有卖点,有利于观光事业,却又何妨?青埂峰下那块顽石,就曾像一个急于出书的文学青年那样向空空道人自我推销道:“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这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虽不敢说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也有几首歪诗熟话,可以喷饭供酒。”
事实上,此类象形石中国各省皆有出产,不独河南。“ 奶头山”及“望夫石”之类的就不去说他,比较劲爆的,有广东农民潘鸿忠一九###年在乐山大佛外围偶然发现的由三山连襟而成的的“隐形睡佛。”至于黄山、桂林这等观光胜地,横看成岭侧成峰,人模狗样的石头更是数不胜数,特别是漓江沿岸,在导游们的提示下,简直就是一座石器时代的动物农庄,六畜兴旺。不过发烧级的玩家,目光绝不限于石头和常见动物。前年,四川人王兴令就曾于一幅正常的中国地图里读出了5个“龙”字。大佑吔,“摊开地图,飞出了一条龙”这种high翻了天的事,原来并不一定发生在酒后,更何况是5条!
没说的,我们就是酷爱这些酷似另一样东西的东西。其实近到南欧教堂里时隐时现的圣母显灵,远至火星表面那张亲上一光年也亲不完的人脸,人类之游戏通性,一乐也。另一个通性是,凡中外一切“象形发现”背后的意识形态,无不以幸福、吉祥为主旋律,有时虽难以彻底脱离低级趣味,如南斯拉夫电影《桥》里那个纳粹军官问他的勤务兵:“施密特,你看那座桥像什么?”“像屁股,长官!”——但是最低限度,却也小调娱乐、大旨怡情。一旦超越了这个准则——例如近日在网上吵得甚凶的“上海环球金融中心造型酷似日本国徽和日本指挥刀”一事,玩过了界,玩昏了头,便谈不上益智,遑论有趣。最后,谨借用澳门赌场入口处告示牌上的那句科学箴言,与各位“象形游戏”爱好者共勉:“闲钱来玩耍,保持娱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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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娘子作成小人
我的朋友三儿在纽约的时候,与一西西里家族中最小的女儿一见钟情,未几谈婚论嫁。忽一日,未来的小姨子、一爱穿紧身低胸装以及迷你短裙之尤物来电,请三儿去看准备中的结婚请柬。三儿进得门来,发现家里只得小姨独处,迎接他的还有无尽幽怨的眼神:“我爱的人要结婚了,新娘不是我,我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在你结婚之前,把我献给你。”她在独自走上楼梯时补充道:“我在卧室里等你,如果你决定了,就上楼来找我。”呆立了一分钟,三儿做了他当时唯一能做的事:拉开大门,走向他的汽车……门外,未来的岳父大人老泪纵横,给三儿一个恶狠狠的拥抱:“Good boy,你已经通过了家族的忠诚测试,欢迎你加入古利安尼家族的大家庭!”
许多年以后,三儿酒后再次向我宣布:“我当时真是百感集,无言以对——哥儿们,把套套放在自己的车上,是多么的重要啊!”
当然这是一段子。有些人,偏偏就拿段子不当段子,非要把日子过成段子不可,即出于对人性难以抑制的怀疑,买凶谋杀自己的婚姻:据报导,去年年底,成都女青年芸芸因未婚夫宋宁以“加班没空”为由婉拒了她的一次电召,遂于“有点郁闷”之中,忽生“能查出他对我爱有多深就好了”之念。当下便向一家“爱情侦探社”下了订单,签订了委托协议,提供了未婚夫男友的照片、电话、住址等资料,并付了委托调查费1000元。爱情侦探小青遂按百份百肥皂剧情节开始她的色诱行动:“跟着他,看见他按电梯了,就跑过去,电梯里面人不多,故意站在他边上,我手里当时夹着一本书。我进去的时候看了他一眼,笑一下,然后我就转过来,故意拨弄了一下自己的长发,那本书就很戏剧性地掉在了地上,他帮我捡了,把书递给我,我就狠狠地对他笑了一下,然后说了声谢谢。他也微笑了一下,小声地说了句不用谢。”
果然,两人稍后便前往酒店开房,入房之后,入港之前,从浴室出来的宋宁发现小青不见了,和小青一道不见的,还有他的内衣,只留下一封信……
庄子曰:“中国之君子,明乎礼义而陋于知人心”,“爱情侦探社”的功能,似乎正可以弥补“中国之君子”二千五百多年来的那个缺失。“知人心”者,理论上难,技术上却难也不难。与其事久而知之,不如立马以事而试之,忠奸立判,很难有错杀好人的。就男女关系而言,类似的“爱情侦探”活动其实上无处不在,最常见的成本最低者如:“如果你妈和你老婆我一起掉下河,而你只能救一个,你要救哪一个先?”好在这种道德口试通常只是用之于调情,调情一旦发生在人与他们的命运之间,结果一定是制造出更多的并非如烟的往事。也就是说,假设的道德习题陷他于假仁假义,真实的道德考验却陷我们于不仁不义。庄子之后,“明乎礼义而陋于知人心”的状况其实已经演变为“既明乎礼义,亦明乎知人心之陋”,愈是明乎礼义,便愈发明乎陋于知人心之耻,于是知耻近乎勇,中国之君子不但热衷于充当道德考试的评判,还兼任出题人及监考人。不管算不算“职务行为”,满腔热忱,令人想起鲁迅笔下围观行刑的群众。
“知人心”的结果,一是以其人之心而将其人树立为道德标高或宣判为道德人渣;另一,是根据对“人心”的认知来制定游戏规则。其实,所谓制度,所谓文明,无非尽最大的人事来减少接受道德考试的机会。时世造英雄,时世也造小人。就产量而言,占据压倒性多数的显然始终是后者。我能想到最大的善事,就是尽一切可能来避免这种“时世”的出现。假使不能认定为这就是尘世间最大的善,至少也不是人为地制造出更多的考验,更多的“时世”。与其把套套放在车上,不如把丑话说在前头;与其为“先救谁”而抓狂,不如认真研究一下怎样才能将老妈老婆同时掉到水里的风险降至最低的技术问题。如果苦其心智、劳其筋骨在所难免,那也只能是天的意愿,人事的边界和人心的边界也许同样有限。人能尽的最有诚意、最本份的人事,就是不能担保人人都是佳人,最低限度也要让我们个个都作不成贼。
在前述“爱情侦探”故事的结尾,小青于完成任务后给苦主留了一封信、准确地说,是一纸公文:“请你原谅我的职务行为欺骗了你。我是爱情侦探……回到你的恋人身边吧!你们已经相恋了3年,而且元旦就将结婚。”最后这一句,让我想起另一出古代肥皂剧里的对白,当时“西门庆……便去那妇人绣花鞋儿上捏一把。那妇人便笑将起来,说道:‘官人,休要啰嗦!你真个要勾搭我?’西门庆便跪下道:‘只是娘子作成小人!’”西门所为虽不完全系职务行为,但(古)人之将淫,其言也善,浑不似今人办事,全无古之人风,如“爱情侦探”者,丑话都留在后头,也就是说,西门所言甚是明白:如果“作成小人”事在必行,事前也应向当事人表示一种礼节性的道德歉意,打过招呼之后,再行“脱衣解带,无所不至”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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