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药店综合编辑自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作者:戚在兵 仲崇山
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三级公立医院价格改革后,南京再推217家一级及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价格综合改革。1月1日起,去这些医院就诊,药品零差价,西医诊疗费7元个人自费1元,中医9元个人自费1元,单纯开药只要5毛钱。
南京217家医院元旦价格改革
记者从南京市卫计委了解到,南京定于2017年1月1日零时起实施一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参改一级医院29家,其他公办未定级医疗机构188家,共217家,包括军队、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一级医院及其他未定级的医疗机构,比如大学医院、厂矿医院、监狱医院等,未定级的比如门诊等等。
所谓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就是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使公立医院真正回归到公益性的轨道上来。简单说,就是取消15%的药品加成,降低检查费,同时提高挂号费、手术费、治疗费等体现医护人员劳动价值的服务费。
2015年10月,南京在全国率先打响了省会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第一枪。南京地区部队、部省属、市属的57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同步实施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CT、B超等检查费下降,手术、挂号费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服务费上涨。
挂号费个人自付1块钱
南京市卫生局体改法规处处长刘奇志介绍,价格改革后,217家医疗机构所有药品取消药品加成,一律零差率销售,也就是说药品按进价销售给患者。
与此同时,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将挂号费、急诊挂号费项目纳入诊察费,不再单设挂号费、急诊挂号费。诊察费中分设西医诊察费、中医辨证论治费、急诊诊察费、住院诊察费,并同步调整医保支付政策。
诊察费项目价格提高后,在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符合规定收取的急诊诊察费、西医诊察费,医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为7元/人次,超出部分个人自理;中医辨证论治费医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为9元/人次,超出部分个人自理。参保人员看普通门诊个人仅需自理1元。也即是个人去看医生,挂号时只要自付1块钱即可。
对只取药及慢性病患者定期检查、不需另外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设立方便门诊通道,按1元/人次收取,医保基金支付50%,个人自理50%,也就是说只要付5毛钱即可。
据了解,本轮医药价格改革实施后,南京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价格体系基本形成,在全国率先对所有等级的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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