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明确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甲、乙双方就有关聘任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任乙方讲授 课程,聘期为 ,自200 年 月至200 年 月。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报酬标准为: 元人民币/折合课时,每月支付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扣税。
三、乙方任课质量考核由其任课系(部)参照我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分平时考核和集中考核,集中考核时间分期中(第10周)、期末(第18周)两个阶段进行,聘任单位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外聘教师,提出改进意见,外聘教师要虚心接受改进意见,及时加以改进。
四、乙方应认真履行《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中规定的教师工作职责,遵守学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参加聘任单位的有关教学研究活动,接受教务处组织的教学工作检查,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教学考核和总结工作。
五、乙方如果不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多次违反学院的规章纪律,或教学效果较差,不为多数学生认可,甲方有权提前解除。
六、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正常授课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教学资料,并有义务协助乙方组织教学活动,维持教学秩序。
七、如遇合理的特殊情况,任何一方均可提前终止合同,但至少应提前2周通知对方。
八、本合同由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系(部)聘用单位负责人代为签署。合同一式二分,由甲乙双方各自持有。未经对方认可,合同不得变更或修改。
学校章印 乙方(签字)
系(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