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时尚靓丽的婚纱照,是时下结婚必备的物件,可拍过婚纱照的新人们却大多都有类似的遭遇。眼花缭乱的套餐、超过20%的定金、专人指导下被选片、化妆额外收费、高价买回底片等“二次消费”俨然成了“行规”。日前,市工商系统在全市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蕉南工商所首先在辖区内开展婚纱摄影行业专项治理行动,挑战婚纱影楼“潜规则”。截至5月16日,该所共检查经营户24户,立案查处了包括“新生生”婚纱摄影楼在内的 5起案件,案值约10万元。
在前期走访调查和查处过程中,工商人员发现婚纱摄影行业其中猫腻众多,一些婚纱影楼使出种种圈钱高招,利用合同“霸王条款”在多个环节设“陷阱”,致使消费者不得不付出远远超过预算的费用,不少新人在拍摄过程中不知不觉就掉进了陷阱。
“潜规则”之一:
“优惠”套餐不便宜
由于竞争激烈,婚纱摄影“优惠”、“赠送”、“特价”的广告满天飞,但这些噱头在影楼内部均有内定的套系价格。“热情贴心”的销售小姐会在消费者犹豫时不断抛出:“找主管要优惠”、“让经理签字加赠送”等花招,让消费者以为自己得到额外优惠,其实这些“额外优惠”都是这个套系中本来就应该有的内容。
“潜规则”之二:
定金一律超过20%
担保法中规定,定金最多不能超过消费总额的20%,然而现实交易中,收取定金超过20%在婚纱摄影这个行业已成“行规”。如新生生婚纱摄影在合同中就明确规定定金为30%。同时,大多商家还在预定定金方面存在违法减轻商家责任,即违约后不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律规定,违反《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交易公平原则。
“潜规则”之三:
诱导消费者多选照片
选片也是影楼最暴利的一环。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订了需要入册的照片数量,而一般摄影师都会多拍出预定张数数倍以上的照片,让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而每次选片时,总会有一位十分耐心的工作人员坐在一旁帮你出谋划策。实际上,影楼正是抓住消费者对自己所拍照片难以割舍的心理,诱导消费者选择超出预订的张数,继而收取额外的费用。
“说好照25张,给我们拍了110多张,最后我选了60张,多选出的相片刻成光盘每张收20元,编入相册则每张加收80元。”刚刚在婚纱影楼拍完婚纱照的杨先生向记者谈起自己经历的“甜蜜陷阱”。
“在影楼中花钱照相,这些多出来的底片版权归谁?每张照片的价格是怎么定出来的?有没有一个行业的规范?”杨先生对此很不解。由于拍之前不知情,照片拍出来之后又舍不得删掉,“毕竟一辈子只有一次”,杨先生不得不再掏腰包买多出得相片。
针对底片收费问题,工商人员认为,婚纱摄影合同实际上是加工承揽合同,除非事先双方约定,否则,当消费者付费后,底片或数据的所有权就归消费者所有,影楼没有任何理由扣留底片或数据。另外,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商家在合同中没有明示价格,消费者有权拒付该项消费的费用,消费之后一定要索取发票及相关票据,一旦与商家发生纠纷,须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诉或向消协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