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日益增多,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了保护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方面权益不受侵害,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做到“六要”、“七防”。
购买食品做到“六要”:
一要看证照。要到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场所购买有质量保障的食品。
二要看包装。看商品包装有无破损或外漏,包装装潢的文字、图案印刷是否工整清晰,是否仿冒知名品牌包装装潢。
三要看标签。看标签上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成分配料、质量等级、净含量等中文标志是否齐备规范。
四要看日期。看食品是否过了保质期,是否有提前标注生产日期或涂改、伪造日期的情况。
五要认准“QS”标志。QS是英文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的缩写,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在出厂销售之前,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由国家统一制定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或者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
六要索要购物凭证。购买食品尤其是直接入口的熟食品,一定要索取并保留好发票或收据,以备买到不合格食品时,作为向经营者交涉的证据。
食品消费安全要做到“七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