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马铃薯的日子全文阅读 作者:刘绍铭 《吃马铃薯的日子》由www.aIhUaU.com集整理于网络,如文章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或者是侵犯了其他的法律法规,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考虑删除吃马铃薯的日子全文阅读页面。
第1节:新版自序
吃马铃薯的日子
新版自序
江苏教育出版社给我的四本散文集出简体中文版,席云舒先生要我写个序文说说因由。四本集子中,《吃马铃薯的日子》稿龄最长。1968年我从美国回到出生地香港,任教中文大学。课余之暇,想到当年因拿的学位不受香港政府“认可”,无法在港谋生,就凭朋友资助的一张船票,竟贸然出洋“留学”;想到带去的全部家当,交了一个月的房钱后就所剩无几,马上“一贫如洗”;想到当年要不是老天爷照顾,开课前就找到唐人餐馆的侍者工作,一定会落得露宿街头的境地,最后逃不过移民局遣送出境的命运。
想着想着,也暗暗佩服自己当年因眼前无路不惜“孤注一掷”跑去美国的勇气。我幼失怙恃,初中念了一年后就自食其力,后来以自修生名义考入台大就读外文系;后来又“赤条条”地冒险跑到美国念研究院,终于在印第安纳(Indiana)大学完成博士学位。我想着想着,自觉前半生不肯向命运低头在逆境中打滚的经历,记录下来,或许会对童年经历跟我相似的年轻人有鼓舞作用。想着想着,终于笔之于纸,以连载方式在香港的《大学生活》杂志发表。这么一说,已是三十多年前的旧事了。
《一炉烟火》、《文字不是东西》和《文字还能感人的时代》,其文字性质跟《吃马铃薯的日子》有所不同。独吃potato,滋味如何,是“个体”经验,因此文字有自传成分。其余三集所载文章,取材随心所欲,当然乃有感而发。所能奉告国内大雅君子的,就是我无论写的是什么题目,文字都会如洋人所说的user friendly,让各位“看得下去”。需要“脚注”、“尾注”、“剖腹注”、“追注”才能处理的那类学术文章,不会在这三个集子中出现。那类文章,应由学报承担。
因为我为人老派,所写文字自己看来有些地方确也食古不化。譬如说我不会称呼阁下为“亲爱的读者”。大家素昧平生,怎么“亲爱”起来?我也不会写出“热烈欢迎某某”这种句子,因为我相信文字的功能有时真的是less is more。既要“欢”迎,心情当然“热烈”,何必说多余的话?因为老派,所以在阅读英文商业信件时,不会想入非非,看到dear就想kiss。国内读者读我这种“另类”书写时,也许能读出一些“异国情调”的味道来。请以平常心处之,因为这是一个不懂“汉语言”的“旧人类”文体的特色。是为序。
2005年12月26日
香港岭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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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前言
吃马铃薯的日子
前言
《吃马铃薯的日子》于20世纪60年代末在友联出版社旗下的《大学生活》上连载。那时候我在香港中文大学崇基书院教书。朋友知道我当年两手空空跑到美国读书,经历必有足为后辈借鉴者,因此劝我把“吃马铃薯的日子”的甘苦记录下来。
《大学生活》连载结束后,友联出版社出了单行本。其后又有台湾地区的朋友拿去出了台湾版。三十多年来,这本薄薄的册子让我广结善缘。在好些学术聚会的场合中,不时有素未谋面的年轻人上前跟我打招呼,感谢我以“勤工俭学”的精神给他们树立了榜样。他们的身世各有辛酸,求学的经历也是一波三折。难得的是,他们虽然出身寒微,却坚信将相无种,肯耕耘自有收获。当年朋友说我身无长物放“洋”去的经验“必有足为后辈借鉴者”,看来真有点道理。
《童年杂忆》是20世纪80年代的作品,导因是看了报纸上一篇有关上当铺(押店)的文章《滋味谈》。“举狮观图”,我十四五岁前有过多次经验。阅后一时感触,引笔为文,因成杂忆系列。
《吃马铃薯的日子》一文所记,是大学毕业后的岁月痕迹;《童年杂忆》说的就是童年心事,这两辑文字,血脉相连,现结为一体,合该如是。
旧作重刊,旨在留给身世与我相似的青年一个“勤工俭学”的记录。
刘绍铭
200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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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目录
目录
童年杂忆
我十六岁出来做事。弟弟比我小两岁,他初中念了一年后,也为生活所迫,跟我一样到计程车公司去当“童工”。我们寄居在伯父家。香港地方寸金尺土 ,一层楼住三家人,我和弟弟当然没有房间。晚上等别人都就寝后才打开帆布床(行军床),睡在通到厨房、厕所的甬道上……
吃马铃薯的日子
就这样,我拿了船票、几件简单的衣物和一百二十元的美金现款,搭上了克利夫兰总统号船,赶着到西雅图去升学。船一离开香港,就怀念香港。是的,香港当时是英国殖民地,是文化沙漠,是藏污纳垢、安全无保障、贫富差距最显著、社会制度最落后……的地方,但不知怎的,船一离开港口,我的眼睛就湿润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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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童年杂忆(1)
第一部分 童年杂忆
一、童年杂忆
最近在报上看到王书川先生的《跑当铺》一文,撩起了我的童年旧事。上押店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更不足为外人道。我今天的朋友,有认交三十年者,他们对我在台北四年求学的经历,和大学毕业后赤手空拳来美念研究院那一段“传奇”,知心者略知一二;即使非旧识,也可从我的旧作《吃马铃薯的日子》得一梗概。
但我十五六岁时在香港替家人上当铺的那段伤痕岁月,当今之世,只有我胞弟刘绍纲知道。这段经历,我为什么决定“公开”出来?理由与让大家“分享”我吃马铃薯的滋味一样:童年的遭遇影响一个人中年甚至晚年的人生看法与价值观念。这一观点,早为心理学者肯定。我今天把我早年心里所受的种种trauma(创伤)略记一二,用意不在揭“隐私”——个人经验,除非有“寓言”意义,否则不应浪费报纸篇幅。我只希望年轻读者知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句农业社会的格言,在今天这种不按牌理出牌的工商业社会中,虽难作准,但少年坎坷确可增加日后面对逆境的勇气。
童年杂忆
吃马铃薯的日子
原来,我的父亲是个不事生产的人,所以从小就把我和弟弟“寄养”在亲戚和朋友家里。1949年后,他只身回广东,跟我的叔父一起在小学教书。那年我十五岁,弟弟十三岁。兄弟二人就被“寄养”在在香港洋行打工的伯父家里。那时伯父家尚可算是小康之家,自己又无儿女,所以我和弟弟的衣食教育都由他负责。谁料好景不长,伯父生意失败,我和弟弟的学费常常无着落。
从那时开始,跑押店成了我的“社会教育”。香港的押店,其柜台居高临下;拿宝物去周转现金的人,心中已自卑得不敢抬头看人。有一次,伯父叫我把家中的一台电扇扛去押掉。我把家中这件唯一值钱的家伙托在肩上,跑了三四条街,早已大汗淋漓,进了押店,气派像衙门老爷的朝奉也不见怜,板着面孔说:“拿身份证来。”
在香港跑押店的人对这种成交有雅称:举狮观图。我气喘喘地把手上那头“狮子”举上去。朝奉验明我伯父身份证的细节后,就“随缘乐助”地给我几张钞票。
这样一个“创伤”就烙在我心中了。
事隔三十余年,已记不起风扇上押店时的季节是夏天还是冬天。不过,即使是溽暑天,少了这部机器,对我个人来说,尚不至有切肤之痛。
上当铺令我流出泪来、令我感怀身世、令我怨怪自己父亲不争气的经历有两次。
一次是伯父给我一支钢笔,还记得那是一支派克“蓝宝石”型的吸管笔,我喜欢得不得了。我和弟弟从小都是“文艺青年”(他比我务实,十六岁出来当学徒后,晚上念工业专科学校;今天吃电子工业饭,已完全洗脱原来的“文艺气息”)。我拿到那支钢笔后,每天闲时就在纸上涂鸦。
谁料与这现代文房四宝之一相处不到两个月,我又因付不起学费将它押给了朝奉。今天有孩子的家庭大概都晓得,小朋友心爱的玩具,有些到了大学年龄都舍不得丢掉,因为那是跟着他们长大的伙伴。那支与我短期相依为命过的钢笔,我将其举上当铺柜台时的心情,说是痛不欲生,一点也不过分。
另外一个经历也是至今难忘。伯父在生意失败后,做了一名穷中学教员。他因为自己无所出,对我和弟弟呵护备至。我上小学六年级时,有朋友送给他一只手表,他转“送”了给我。当然,这跟他给我的钢笔一样,我宝贝得不得了。我上课时戴着,睡觉时也戴着。因为当小学生时已戴过手表,日后我便养成了一个良好的习惯:守时。直到今天我与朋友相约,除非碰到我不能控制的特别事情,否则真的能做到分秒不差的地步。
但是那只手表的命运与“蓝宝石”一样,不到两三个月,又被伯父拿去“举狮观图”了。这两次得而复失的经历对我打击至巨。即使在三十多年前的香港,手
表和钢笔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在廉价品充斥市场的今天,我当年的两件宝贝玩具连上押店的资格都没有,可是,小小的年纪就为环境所迫,把心爱的东西献给朝奉,这使我尝尽了人生无常的滋味。
孩提时代的烙印,对日后性格发展的影响因人而异。由于父亲无能养家,我从小一家托一家地寄人篱下,心理上受尽伤残。如果我们兄弟当年不发奋自爱,日后做了流氓太保,也毫不稀奇。
我父亲的一生,成了儿子的“反面教材”。
我十六岁出来做事。弟弟比我小两岁,他初中念了一年后,也为生活所迫,跟我一样到计程车公司去当“童工”。我们寄居在伯父家。香港地方寸金尺土,一层楼住三家人,我和弟弟当然没有房间。晚上等别人都就寝后才打开帆布床(行军床),睡在通到厨房、厕所的甬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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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童年杂忆(2)
弟弟做童工的地方是九龙,舟车交通要花一个多钟头。他8时“上班”,早上5时多就得起床。童工的薪水买不起闹钟,即使买得起,也不敢用——既然寄
人篱下,怎么可以把别人吵醒?
我和弟弟商量的解决办法是:在入睡前,兄弟两人用一条麻绳隔床互捆手足腰身,梦中谁先翻身,就把对方拖起。这种睡眠方式也近乎卧薪尝胆了。如此翻来覆去,一个晚上难得有两个小时不从梦中惊醒。甬道是露天的,兄弟二人谁最后一次惊醒,看到东方渐露鱼肚白,就知道这是该起床干活的时候了。
我二十二岁以自修生资格考上台大。我弟弟做事比较按部就班。他在计程车公司当童工,一做就是八九年。晚上7时到9时上夜校读英文。英文根底差不多后,改修工专夜校。先念机械工程,后念工商管理——但念的都是夜校。今天他是一家电子公司的“高级行政人员”,论学历,只有专科文凭,连学士学位都没有。
他念夜校念了十多年,风雨不改,有时还抱病上课,从没缺过一晚的课。
我在这里追忆我和弟弟的童年经历,是真正的“试遣愚衷”。百年来国家多难,苦学出身的人多不胜数。就拿身心受摧残的经历来说吧,比起战后或社会动荡的余生者,我和弟弟早年所受的折磨简直微不足道。
不过,话说回来,人之不同,一如其面。我想痛苦的感受也是“各有千秋”的。抗战军兴,我弟弟还在襁褓中的时候,我已经领略过“贫穷是最大的罪恶”的滋味。那时我该是五六岁吧,与家人逃难到曲江,父亲靠举债典当度日。有一天债主临门,父亲躲不掉,跪在地上求情,这个隔代留下来的耻辱,今天我偶然闭起眼睛,也会为之涕泪沾襟。
父亲别无所长,却写得一手好字。他能以骰子大小的篇幅书下孙中山先生遗嘱,压在放大镜下让人观赏。换句话说,他有一个时期靠卖字养家。如果是太平盛世,这一技之长不失为清高的行业,但兵荒马乱之年,谁有闲钱凑雅兴?
因此我和弟弟在香港当童工以前就在内地做过沿街叫卖的“报贩”。清早起来跑两三里路到批发商处去拿报纸,叫卖半天,又饿又累,跑不动了,就到附近的茶馆打个圈,看看哪一桌的客人刚走,侍者还来不及把碗筷收拾走,就连忙把残羹剩饭往嘴里塞。
这篇杂忆顺笔提到舍弟,也合乎“遣愚衷”之本意。手足之情是我国传统社会可贵的人伦,可是今天这种关系跟上面提过的那种“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信念一样,已受到商业社会的风气破坏。在报纸的社会版上常见朋友因财失义的报道,而兄弟阋于墙的悲剧也时有所闻,导火线往往也是钱银纠纷。
朋友贵乎患难之交,夫妇应结于贫贱之时(因此弃糟糠之妻的人确是狼心狗肺),兄弟也一样。我和弟弟成人后谋生的路子不同,居住的地方又隔了一个太平洋,平日难得见一次面。因职业性质风马牛不相及,见了面除了闲话家常外,也真的没有几句话可说的。
但这不要紧。他和我都成家多年,儿子也都快成人了,不说“小朋友”们对他们父亲当年的经历一无所知,就是他们的妈妈也一样对之茫然。套用鲁迅在《祝福》中的一句话,这种事“说不清”。我相信弟弟和我一样,想到当年我们两个小毛头在茶馆中曾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法,左右开弓捡起人家吃剩的什么叉烧包之类的东西往嘴里塞时,心中就起丝丝暖意。这就够了。
我们这种兄弟,比因摊分先人遗产而起争执的“手足”有福多了。
童年的波折影响了我一生为人处事的作风。我拿了学位后在美国任教的几年,做过不少傻事。因为自己生性勤奋,所以平生最“恨”游手好闲的人,尤其是自己学生中的这类人。有一次,我居然把一位在我班上读书一直懒懒散散的美国少爷召到我办公室去申以“大义”。他也吓了一跳,因为他说自己念不念书,连他父母都不care(关心)。
后来我检讨一下:自己也太孟浪了。这是“天府之国”,游手好闲的人一样不会挨饿。而且,创出苹果电脑这种大企业的人,不正是个美国版的“拒绝联考的小子”么?
我今天已失去对学生“申以大义”的冲动,但对毫无上进心的人的“鄙夷”
态度一点都没有改——虽然不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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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童工岁月
二、童工岁月
我做第一件差事的“单位”刚好与胡菊人兄相同:圣类斯中学。这是天主教慈幼会办的学校,附设印刷所。初一念完后,家贫无以为继,学校长老见怜,收留在印刷所做童工。
胡菊人是怎样跟这家教会学校结缘的,我始终没问他。他的缘却结得比我深。我在工场做工,他在教堂当“小弟”,除做打扫清洁工作外,每天早上还要摇着串铃帮神父做辅祭。
他拿工资若干,我不知道。我拿的是一个月港币八十元,并每天管一顿午饭。三十多年前八十元港币能派上什么用场?以起码的生活标准论,刚够衣食,但无余钱租房子。那时的公共交通费是以一角算的。初级邮局职员的底薪我记得是二百五十元。
圣类斯印刷厂的头子是个荷兰“师傅”。神职的师傅就是英文的“兄弟”,他们终身不娶,服务教会,除不能行神父圣职外,其他世俗的牺牲也一样。
荷兰师傅的广东话,既“唔识听”(不懂得听),又“唔识讲”(不懂得讲)。厂内各技术员工概属俗人,对于英文目不识丁。我唯念了初一,英文领悟能力也仅限于片语单字。想不到时势造英雄,我的英文水平半吊子不到,居然被迫扮演沟通角色——对内,下情上达,替工友传话给师傅听;对外,送货到也是由“唔识听、唔识讲”主持校政的贵族天主教学校去,如九龙的玛利诺书院。
自己刚失学,肩膀上托着几百本练习簿乘舟车两三小时,到达专为千金小姐开设的美国学校时,气喘之余,百感交集。“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为什么偏没自己的份?玛利诺的学生,其校服鲜明漂亮。每次送货到校时,若碰上下课时间,就会看到门外有不少轿车,等候这些金枝玉叶出现,接她们回家。
那时候懵懵懂懂,不知什么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也不知有所谓阶级说。看到轿车上的父母搂着乖女儿心肝宝贝一番时,只会叹自己福薄。十多岁的年纪,又无旁人煽动,想不到要“革命”。
其实,阶级不同,待遇自有天壤之别。不必涉身社会,在学校就可以体验到。慈幼会在港兴学本以孤儿和清寒子弟为对象,但因管教严格,历年会考成绩优异,所以有钱人也送子弟去就读。
如果做寄宿生,那真个是“一入侯门深似海”。一年除寒暑二假,学生不许单独越校门一步。早上6时起床梳洗后,不论你是儒家还是佛家、道家,一律得到教堂去“望弥撒”。每天三顿饭,以今天的标准看,相当凉薄——吃饱是没问题的,但营养不足。
星期天校门开放,不是给学生机会到外边撒野,而是让家长到里面来与孩子聚温情。其时,做父母的恨不得把天下间能滋补孩子的食物全都搬来,用银调羹一口一口地喂到孩子嘴里。
这个时候的阶级分别就特别明显了。我和弟弟的身份可说是“中间人物”,因为我们虽无父母,但伯父母偶尔来探望,也循例带些吃的东西来。
最可怜的是连远亲也没有的孤儿。当年我还不明白他们为什么每到周日就在球场消磨整个下午,现在想通了,不远远地跑开,难道企望人家分你一杯羹?
我当了印刷厂的工友后,下午的一顿饭也在学生餐厅吃。隔壁就是神父师傅的饭堂:刀叉并列,白色桌布一尘不染,上有喝酒的夜光杯。他们吃的有鱼有肉,不在话下。
我怎么知道的?一来是以后我认识了一个动了凡心还了俗的师傅,得知一二;二来我有幸与各长老平起平坐,在他们的饭堂吃过一次午餐。
原来,小孩子在教会学校集训多时,耳濡目染久了,就很自然地动了当教徒之念。我也不例外。
长老集团有个规矩,哪一个孩子哪天受洗成了教徒,就可暂时升格,受招待到“隔壁”去吃一顿饭。受洗一生才一次,那种破格招待,不用说也是下不为例。
那顿饭究竟吃了什么不记得了。不过,套用《水浒传》的一句话,但见“水陆俱备”就是。学生饭堂吃的肉食多是从意大利运来的莫名其妙的罐头食品,尽是油光水滑的肥肉;长老饭堂里吃的是供刀叉琢磨的品种。
总之,那顿饭吃得我一佛升天,暗念:人生在世,每天若能吃到这种饭菜,做出家人也不坏。后来我真的把这个主意告诉了伯父,他大大训了我一顿,其中一个理由就是刘家香火问题,我乃因此作罢。
在印刷工厂当杂役相当消耗体力。离开伯父家去上班前,早餐倒必在附近的小摊子上打发,一碗清粥,两根油条,未到正午,早已“饿”火中烧。如果不是家贫,中饭应在外边吃顿好的,可是为了省钱,只好将就过去。两边饭堂一板之隔,颇有天堂与地狱之别。
今天的圣类斯,据云已成贵族学校。如果三十多年前我通世事,当会给长老献计:他们的饭堂最好不要与清贫子弟的餐厅相连,以减少“阶级仇恨”的滋生。
现今想来,出家人比我们吃得好,也是应该的事,一来他们身无长物;二来不近女色(动凡心者作别论),口腹之欲就是他们人生在世唯一的享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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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的士公司接线生
三、的士公司接线生
在印刷厂做了一段时间后,承亲戚之介换了差事:到计程车公司去当电话接线生。童工生涯中的打杂不算什么职业,因此严格说来这才是我的第一件差事。月薪是一百五十元港币,但没有免费午餐。
大行的士公司总站设在半山般含道——香港中上阶层的住宅区。20世纪50年代初的香港,没有传呼机,客人要的士就打电话来,我们伙计就依司机老爷排队的先后分发任务。
这份工作给我上了社会大学的第一课。印刷厂的员工大半与学校或教会有关,背景比较单纯;吃计程车这行饭的,品流就复杂多了,尤其是司机老爷。那时香港拿到的士驾驶执照的人不多,竞争不大,小费的收入也相当可观。这些人的教育程度较低,仅能看报纸。遇着生意清淡时,他们一伙人凑在一起聊天的题目,绝无例外是酒色财气。
在圣类斯工场,每天“天主经”、“圣母经”声声入耳,一到这三教九流都有的地方来,平均每两三分钟就听到“三字经”。说这两个世界是云泥之别,一点也没有夸张。我当时能够避免与他们“同流合污”,原因是穷之所赐。我的收入比他们少很多,哪有资格跟他们同起同坐去打麻将?哪有钱陪他们喝酒,去风流快活?
做童工时看到的贵族学校学生,都是中小学生,他们吃鸡蛋牛奶猪肝牛肉长大,粉脸真是吹弹欲破;现在接触到的辈分高多了:香港大学的金童玉女。那时的港大不像今天这么平民化,只要拿到入学资格,无须入校门一步,也会自觉身份不凡。
这些在全港独一无二的最高学府念书的少爷小姐,有不少就住在附近。晚上若有舞会举行,时见少年绅士淑女并肩款步前来要车。那时我刚过了十七岁。如果不是抗战耽误了小学四年,如果不是迫于环境而辍学,我自信一定可以考得上这家由港督做校长的大学,然后在香港社会平步青云,讨个玛利诺书院毕业的小姐……
这当然是白日梦。在圣类斯时的白日梦是做神父,现在是做港大学生,可见人长大了,梦的情节也变得现实。但一个初中也没读完的孩子哪有希望进大学?不要说大学,连进专科学校也没有资格。每念及此,顿觉前路茫茫。大行的士公司的“站长”(接线生的雅称)除我自己外还有三位,都是三四十岁的人。由于年龄资历的关系,他们的薪水也比我高一二倍。
我时常想:如果我循规蹈矩地干下去,十年二十年后,了不起也不过是由小站长升到老站长。难道我这一辈子要在应对客人的呼唤中度过么?“大行的士……罗便臣道21号。好,马上来!”
的士公司的生意,最忙时是上下班时间。晚上十一二时后,水静鹅飞,铃声寥落。但这行生意既称24小时服务,电话来时不问昼夜总得有人招呼。
24小时分成三个班次:早上8时至下午4时;4时至12时;午夜12时至明晨8时。
我刚上班时被派定的是第一个班次,因此生活相当正常,但也最忙了,难得有一分钟自己的时间。为了同事间的方便,大家常常对调班次,因此有一个时期我也当过第二班。
午夜12时至明晨8时那一班,难得有人问津。道理很简单:结了婚的人一当此班,家中再无天伦之乐。
但这段上班时间有一个好处:电话不响的时候,时间全是你的。
于是我自告奋勇接这一班。司机老爷只上早午两班,只有一个人例外:一个祖父年纪的公公。他选这个时间倒非心甘情愿,奈何身体老谢衰残,在黄金档时间跑生意,怎抢得过年轻力壮的小伙子?
因此,每夜过了12时,这位公公就成了我唯一的同事。其实,大部分时间他上班也等于下班,因为除非有客人电召,否则,他一来就在车厢内蒙头大睡。
这正合我意。每夜1时左右到第二天同事来接班前这六七个钟头,全是我自修中文、英文的时间。那时凡在坊间看到什么“无师自通”或“自修生必备”一类的书籍,一概买了下来。
半山灯火明灭。秋冬时分,若遇天雨,倍添萧瑟。车房不设闸门,若遇老翁司机出车,房宇间只我一人展卷吟哦。此情此景,颇似《列异传》所载:“谈生者,年四十,无妇。常感激读诗经。”可惜的是,历尽不知多少夜雨秋灯,始终未遇“女子年可十五六,姿颜服饰,天下无双,来就生,为夫妇之言……”
可见古时的鬼也比今天的多情。
任何选择都有一利一害。昼夜颠倒的生活损人健康,对处在发育年龄的孩子影响尤大。我寄居在伯父家,无固定床位,我若早上8时下班赶回他家,伯母可能尚未起床,有诸多不便。权宜之计是自置行军床在车房阁楼上搭临时铺盖。
在每两三分钟出车一次的车房内怎好搭卧榻?一来废气冲天,二来人声马达声嘈杂。差不多有大半年时间,我没有一天一觉连睡四五小时的纪录。
生活晨昏颠倒,吃饭的时间也随着改变。每天稍有营养的一顿,就是与伯父家人同吃的晚饭。人家消夜的时间就是我的“晚饭”——通常就是用玻璃瓶盛着伯父家的剩饭剩菜——时间。
睡眠不足,再加上营养不良,我当通宵班值不到一年,就患了初期肺病。
公司给了我一个月的有薪病假。幸好一来症状轻微,二来治肺病的特效药刚上市,承一位好心的“香港难民”——那时在《香港时报》当电讯翻译的杨际光——给我注射,不到半年就痊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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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文书生涯
四、文书生涯
病后伯父介绍我到好莱坞道一家文具书店去当“文书”。老板是乡下人,粗通文墨,但对于英文却目不识丁。他的收入来源,现在想来是靠翻印英国公司的中小学教科书(我说现在想来,因为我当年不知其中细节),只是那个时候英国人对付盗版商没有现在那么认真,所以他屡次翻印也只是有惊无险。
我在那书店的工作,自称“文书”,乃因舍此无以名之。原来老板是请我去替他办“洋务”的。洋务办好后的空余时间中,再做铺面伙计。
这书店的洋务大致分两种:一是处理外埠顾客的邮购信件,二是到银行去办信用状等事宜。这差事要做得愉快,以香港的英文书院水准言之,得有高中程度的底子。
天晓得,我到这家乌有书店上班时,正规的英文教育只有初一那年。即使加上“谈生”式的感激夜读心得,仍无把握应付英文的八股文。但接线生通宵达旦的生活不能继续了。再说,文书月入二百,虽然以工作时间来说实在是因加得减,因为旧式生意人经营的店铺抱的都是这种宗旨——薄利多销,将勤补拙,所以铺面早上9时开始营业,晚上9时打烊,一年中除了农历大年夜至初三那四天可以休息外,其余时间都是老板的。
我仍是硬着头皮去了。至少做梦的时间可以在晚上。至于能力是否胜任,决定走着瞧,一切兵来将挡。
这一步走对了。
且说我上班后第一个月,时间全花在查字典上。我买了好些“模范商业尺牍”之类的八股英文手册,晚上同事鼾声大作时,自己挑灯揣摩。起先看了,真是心惊肉跳,因为每隔一行,必出现一两个生字。
可是过了两三个月后,我对自己的信心大增。原来天下的八股文都一样,视之巍巍,就之藐藐,起承转合都有一定的公式。今天香港书信英文用的是哪一套八股,已无缘得知,但在我当文书的时代,以“亲爱的”落款以后,动不动就要“抱拳奉告”一番(we beg to inform you that…)。
如果今天我回头再到乌有书店当文书,说不定我受不了八股之余,会做些出人意表的事。记得当日有一北婆罗洲顾客以英文来信购买小学教科书,信末附言竟有三个中文字:肉蒲团。原来他要我们趁货运之便,夹带一本天下奇书给他。
当时我大概是以“小号缺货”作答的。今天如能让时光倒流三十年,复件大概不会这么“等因奉此”,说不定会加一句:“已向南华寺代查,容后奉告。”
商业信札和文件中,经常使用的生字实在有限。开始时我每天翻数十遍字典,以后渐入佳境,举一反三。我学历不足,贸贸然地替人家办起洋务来,确是滥竽充数。但当时在香港政府搞“华务”的人,其学历虽然合格,其文字却成为后人笑柄,“行人沿步路过”和“如要停车乃可在此”就是政府文员的手笔。
在乌有书店拿了两年薪水,我觉得非常心安理得。
两年的文书工作使我悟出一个道理:求学也要背水一战。如果我因自己失学而失去信心,做事畏首畏尾,可能会在计程车公司终此一生。如果不是为了要吃饭而不得不苦修实用英语,我日后绝不可能以自修生资格通过甄别考试进入香港建智英专的第一届会考班,而如果会考落榜的话,就没资格投考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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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黑市教师
五、黑市教师
说“背水一战”,一点也不为过。乌有书店连老板加在一起,上上下下有十余人,识“番书”的就是我这个半路出家的文书。偶有老外游客迷路走进店来,被赶出去办“外交”的也是我这个文书。换句话说,所有洋务由我一手包办。
这种成败对我个人的自修过程影响甚大。在书店工作了两年多后,伯父得老板和另一朋友的投资开办英文书院。我也离开书店,到学校去当以钟点计酬的“黑市小学教员”。黑市教员是当时香港的特产,因为教育当局只承认香港地区、大英帝国及其联邦的学位和文凭。在求过于供的情形下,这种“官方认可”的教员身价百倍。黑市教员于是应运而生。
吃黑市饭的教员拿的多是“杂牌”文凭,种类繁多,不必细表。总之他们拿的薪酬与正统教员有天壤之别就是。
可怜我连一纸杂牌文凭都没有。好在伯父当校长,各事可以包涵。就能力论,我倒觉得游刃有余,因为我教的是“小狗跳、小猫叫”的小学英文,这比起我在书店办洋务时所需要的知识,简直是小儿科了。
可是这口饭也不易吃,心理压力特别大。原来黑市教员的地位,在官府看来与无牌小贩差不多,都是犯王法的买卖。香港市场中在路边谋生的小贩,一听说“差人来了”,就得“走鬼”作鸟兽散。无牌教员的命运也差不多,只是差人捉小贩是突击式的,而香港教育司的“视学官”毕竟是读书人,在来视察前一般都会事先打个招呼。
因此凡遇“督学”(视学员)“命驾出巡”那一天,像我这类无牌教师就得远避“天威”。“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可不是说着玩的,就我当时的环境说来,这是唯一的求生之道。
在伯父的学校打散工也有好处,让我有空余时间去念英文专科学校。从1955年至1956年,我每天早上上两个钟头的课。1956年春末应试,顺利拿到皇家认可的会考英文中学文凭。
1956年我入台大外文系就读。大一英文第一次测验,居然拿了九十九分。
这是我初一失学后到念大一前“勤工俭学”的一段经历。台大四年,靠侨委会的侨生津贴和稿费为生。1961年“两袖清风”来美国念研究生,其中酸楚均记在《吃马铃薯的日子》中,此处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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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家贫莫论亲(1)
六、家贫莫论亲
除了在孤儿院长大的弃婴,每个人总有亲戚的。但亲戚在个人生活中所占的地位,我相信在别的国家和文化中很难找到与中国宗法社会等量齐观的例子。
刘姥姥拼命向贾府攀亲,目的在借钱。她的苦心也说明了一点:朋友既有通财之义,那么穷亲戚更应照顾。如果她不牵强附会与凤姐论亲,怎好启齿?
在沈从文的小说《萧萧》中,傻丫头被人诱奸成孕,男家不知如何处置,只好请萧萧的伯父来决定她的命运,看是沉潭还是发卖。
张爱玲的《金锁记》中,到兄弟闹分家的时候,还是得由族长做主。
文学作品所记述的中国姻亲所扮演的角色,多得不胜枚举。以前美国唐人街的社会治安良好,无青少年犯,亲戚的制衡作用居功至伟。“六亲不认”可作两种解释:其一是你不认六亲,其二是六亲不认你。在旧社会中,六亲不认你不但使你无面目见江东父老,而且断绝了你穷途末路时可以投靠的门路。
这种制衡力量等于封建时代的父权,是经济的压力高于道德上的裁夺。
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妇女和年轻人经济的独立,父权和亲戚的地位也因此式微。今天的姑婆叔伯辈来到子侄家做客,若不自重,说不定会被主人扫地出门。
但这些都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才有所闻的变故。我做孩子时,是四五十年代,长辈吩咐一句,那敢说个“不”字?
父亲的兄弟实数有几人,不大清楚了,至今印象犹深的就是他的一个哥哥、姐姐和弟弟。他的一个哥哥就是我在第一节提到的伯父。因为我和我的弟弟自小寄养在他家,所以也因他的关系体验到中国亲戚的各种嘴脸。
本来,伯父也是亲戚。父亲不成器,将我和弟弟托管给伯父,伯父也只好替他的弟弟尽父职了。我的伯父应该是个有上进心的人。祖父把家财散尽后,无法供养伯父念书,他便在洋行当工友,自修英文。
伯父在什么情况下娶伯母的,那时我尚未出生,无由得知。不过,将我童年得来的印象重组,再加上后来的推想,伯父这桩婚事,准是穷家子攀龙附凤的结果。
原来,我伯母是富家女,自小体弱多病,兼患重听。她父母答应把女儿嫁到刘家,我猜条件之一是:让她独身的姐姐也跟着“过门”,终身看护她妹妹。
我的姨母(伯母的姐姐)是虔诚的天主教徒。据说年轻时患过恶疾,群医束手无策,眼看没希望了——谁料及时“看到”圣灵显现,跟着病也好了。她以后立志在家修行,终身不嫁。
称伯母的姐姐做姨母,也仅是一种习惯。这和今天港台地区老一派人的家庭中,小孩子都叫父执辈的人为叔伯阿姨阿婶一样,并不计较血统关系的。我这个姨母在伯父家庭中的地位,遍查中国文学作品,未见前例,只好由我道来。
抗战军兴,她跟着我们到大后方。胜利后回到香港,她也以陪伴妹妹为名搬到伯父家。我的伯母推说身体不好,一辈子没有做过事。我的姨母是她终生的看护,也没有为社会尽过什么公民的义务。反正她们姊妹二人享尽先人余荫,有自己的“私房钱”就是。
我想古人有资格享齐人之福的,其生活水平应是小康以上,最少应有能力把两个女人分成两头住家。我伯父没有齐人的福气,却备尝二女“侍”一男的苦楚。原来这对“姊妹花”除了晚上不得不分手外,白天确是形影不离。她们二人聚在一起,谈的不是东家长就是西家短,总之题目与心智活动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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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家贫莫论亲(2)
伯父既接受了这种“护航”式的婚姻安排,每日要受精神上的疲劳轰炸,刻薄点说是咎由自取。可怜的是我和弟弟。伯父为了躲开是非之地,除了晚饭和就寝时间不得不留在家里外,整日不见影子。
姊妹花有见于此,“煮酒论英雄”的节目也就排在吃晚饭的时分。
“东家长”准是她们娘家的人:某某“舅父”怎么春风得意了,某某“表哥”的生意又怎么一本万利了。
“西家短”,不必指名道姓,就知是冲着我伯父、叔父和我父亲而来。刚好他们兄弟三人都是中小学教员,因此“教书无用论”一下子就成立了。
“读书有什么用?还不如早日出去打工,说不定还会学到一技之长。”如果这是伯母说的,姨母就在旁边唯唯。
如果这是姨母说的,伯母就会附和说:“阿姐,你说得有理。”
伯母的娘家是生意人,难怪她姊妹俩瞧不起吃文字饭的人。
我和弟弟因为自小无家,心理特别早熟,她们含沙射影的话,句句听得懂。
于是我们一边用筷子拨饭,一边强忍着承在眉睫的泪水。
我们兄弟俩只有在夜阑人静时,蒙着被子饮泣。
如果这是后母的折磨,那也只好认命了。可是我和弟弟受的苦,都是家贫强认亲的恶果。好几次,我想到离“家”出走——到孤儿院去要求收养也好,到街边去讨饭也好,总胜于在伯父家受精神虐待。但一来我不愿意让伯父伤心,二来不忍让弟弟更见形单影只,乃作罢论。
“读书无用,打工有理”的现实终于在我念完初一那年降临。
伯母的娘家有开计程车公司者。她们姊妹说个情,我就在般含道的大行的士公司上工了(一年后我弟弟也辍学,在九龙的大来的士公司打工。大来、大行都是余家的产业)。我这个老板的“亲戚”,负责的是接电话和记下司机老爷每次回到总站时报上来的路程里数。
我的薪水与他人无异。看来对“亲戚”网开一面的地方是不以我年纪小而破例聘用。
这种大资本家的“亲戚”,平日自然不会有幸见到面。可是我伯母有一个姊妹是明媒正娶嫁给我老板的,因此每到农历年,以伯父为首的拜年团就以朝圣的心情“认亲戚”去。
到了余家,我和弟弟循例善颂善祷一番后,就自动靠边站。余家没设帘子,但大老板亲戚的音容举止,现今想来,确有几分垂帘听政的味道——他一个人大剌剌地半躺在沙发上听禀。
“姊妹花”当然扯着“自己人”闲话家常。伯父呢,在旁有一搭没一搭地应酬着。生意人的家底你无法猜透,但中学教员身价若干是个透明的数字。
在余家哪有我伯父说话的余地。他攀龙附凤的如意算盘,如果没有太平洋战争,说不定可以因裙带关系一帆风顺。但日本人一来,他苦心经营的关系也随之中断了。
可是与富家女成亲的“后遗症”却害了他一辈子。今天男女平等,也许再无门当户对这种观念了,但抗战前的中国社会,“妻凭夫贵”确是天经地义的事,伯母有资格道东家长西家短,无非是她觉得真的“下嫁”了伯父。
做男子的在家里矮人一截,在亲戚辈中自觉寒酸,实难想象怎样去养“浩然之气”。如果“女权主义”读者看了这句话不舒服,我也没办法。我绝不肯为了迎合潮流而讲假话。
伯母伯父先后作古,姨母进了修道院。二十年后思往事,犹有余悸。平心而论,伯母姨母都不是坏人。站在伯母的立场说,她也许会觉得我不争气的父亲把两个孩子“寄养”在她家,是强人之难。事实也如此。
今天事过境迁,我和弟弟都不会记恨。伯母和她姐姐给我童年所造成的种种创伤都可以原谅,因为她们没有义务替别人管教孩子。
最不能原谅的是生而不养的父母。
我的母亲是受不了我父亲的脾气而与他离婚的,至今生死不知。如果伟大的母亲是不惜牺牲自我而护卫自己的孩子,那么我的母亲不够资格;如果人生的目的是像美国宪法说的追求一己的幸福,那么她抛弃了我们也是情有可原,因为我父亲一不如意就动粗的性子实非常人所能忍受。
我和弟弟今天心理还能保持正常,多少是个异数。
“家贫莫论亲。”强攀关系,自取其辱,这是我从我伯父一生取得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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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朋友是熟的好
七、朋友是熟的好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这是人生的一大憾事。同样,落难时受人恩惠,一时无以报之,日后自己境况转顺,故人要不是音讯渺然,就是墓木早拱,这也是憾事。
李欧梵与我论交三十年,情同手足,可是两人出身不同,对人生的体验因此亦有不少悬殊之处。他有时打趣说:“你写的小说,情到浓时,不是男女关系,而是哥儿俩肝胆相照的时分。”
此说是否属实,我自己不便做解人。但得马上声明的是,周邦彦“少年游”的境界,我一样神往,可惜功力不足,无法达意而已。
我在小说甚至学术论文中对友情这个题目始终念念不忘,也无非是因为念旧。帮朋友忙,不必倾家荡产,只要时机适合,有时举手之劳就会令对方感激终生。就拿我自己说,十六岁那年因在计程车公司工作,昼夜颠倒,得了初期肺病,照当时情形看,一个没爹没娘的孩子,在无劳工保险的制度下,一切只得听天由命了。也许是我命不该绝,因投稿到《香港时报》副刊的关系认识了杨际光(诗人贝娜苔)先生。他当时在电讯组做翻译,得知我身染“恶疾”,安慰我说:“孩子,别怕,新药刚上市。我给你注射一个月就会好的。”
际光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在香港的身份是难民。《香港时报》的稿费不高,我猜他做翻译的薪水也一样菲薄。他不但当了我的“密医”,而且针药也是他掏腰包买的。这份情谊,是雪中送炭。
一个没有祖宗余荫可享的孩子能够长大成人,全仗朋友提携。我从香港来美的船票和华盛顿大学第一学期的学费,是靠朋友的血汗钱帮忙才对付过去的。后来由华盛顿大学转学到印第安纳大学,本拟坐灰狗巴士,恩师济安先生说:“坐飞机吧,不足之数我补上。”
际光兄至今行踪不明,济安师作古已二十多年了,两位对我的恩情,他们大概全没放在心上,可是我时刻觉得温暖在心。大概少年失学,正经书没念多少,反把江湖上的规矩视做金科玉律,什么“有仇不报非君子,有恩不报枉为人”、“得人恩义千年记”这类“格言”说起来琅琅上口。后来读旧小说,始知这也是“传统文化”的一面。
朋友帮上了忙,我自然感谢,但有意帮忙却有心无力的,我一样记怀于心。1972年我在新加坡大学当英文系“高级讲师”,衣食无忧,但忽然心血来潮,要重回美国。于是函电交驰,托朋友找事。不少信件石沉大海——交情不够,也不足为怪。最令我感动的却是一位当时素未谋面的朋友:董保中教授。他为我到处奔走,虽然最后还是因为我资历不足,白费了他的心血,但他急人之急的古风确叫人难忘。
读太史公《报任安书》,念到“家贫,货赂不足以自赎;交游莫救;左右亲近,不为一言”一节,骤觉寒气逼人。怪不得他对“以武犯禁”的游侠这么偏爱。经纶满腹的司马迁用春秋之笔时尚难免“感情用事”,今人为了知恩报德特别为朋友说几句好话,我想也是人之常情耳。
观其文而知其人,太史公最受不了的大概是不冷不热的朋友。我“不幸”也有这种脾气。谈吐四平八稳,做事面面俱圆,这种人不容易树敌,但绝非性情中人。我平生知己,都是爱恨分明的人。
男人交朋友也像女人选丈夫一样,有“遇人不淑”的时候。这方面我的经历特别丰富。以前听某甲对我说某乙对他怎么怎么不是,“义愤”即涌于胸际,把某乙也看做自己的敌人。谁料下次应酬场合中,某甲一见某乙进场,即把自己甩开,一个箭步上前与对方拥吻一番。
以世故的眼光看,这是我“吃亏”的地方,但我不这么想。一个自己曾引为知己的人这么容易就露了原形,正是我的福气。一天只有24小时,少了一个人记挂,就节省了一些宝贵的光阴去做别的事。
自己对朋友披肝沥胆,若日后对方出卖你该如何呢?那没办法,只恨“有眼无珠”就是。交朋友要么是全身心投入,要么是“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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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吃马铃薯的日子(1)
第二部分 吃马铃薯的日子
曾有人以“古、灵、精、怪”四字来形容中国大学生在大学的四个阶段。不知别人是怎样的,但我自己在1956年考进台大外文系时,已是普通青年念研究生的年龄:二十二岁。比别的同学老了一些还不算,最与人不同的是在考入大学前,干过多种行业,因此在人生经验上,比与我同年的同学最少丰富七八年。这等于说,别的同学还未走到“古”的阶段时,我已遍尝社会上各种光“怪”陆离的经历了。
但大学(夜校除外)——尤其是一所有传统的大学——生活之可贵在于其潜移默化的力量。这种力量,非传自书本,实来自师友。就拿我自己来说,大学头一两年的日子过得极其浑噩,无他,从香港习来的“社会经验”害了我。任何人在社会谋生处世,经验越多,世故越深,这是难免的事。而世故深是好事,因世故深的人可减少闯祸和吃亏的机会,但另一方面,世故太深也有坏处,对习文学艺术的人来说,尤其如此,因一个人如果事事谨慎防范,其情性必闭塞,灵气亦断。(注:“世故的人”与“通达人情世故的人”不同。写小说的人一定得通达人情世故,但自己可能是豪迈豁达的人。)
我在台北头一两年,忘记自己所处的是一个新环境,接触的是一群“新人物”,所以应世接物处处与在香港时无异。这当然与台湾土生土长而又缺乏社会经验的同学的志趣大相径庭。好在后来我在台湾自费出版了一本我在香港时发表过的杂文和“言情小说”集,送了一本给《文学杂志》的编辑夏济安先生,他看过后,找我到他宿舍去谈话,告诉我说我的“小说”写得不好,但杂文却写得颇有“隽味”,因此邀我替《文学杂志》写些随笔之类的东西。我花了两个晚上写成《引颈集》,他给我动了些“手术”,乃刊了出来。随后我又替他写了《坑中人语》和《影坛走笔》等杂文。
吃马铃薯的日子
吃马铃薯的日子
这是大学生活“潜移默化”了我的一个例子。由于常与济安先生倾谈的关系,我不但对读书写文章改变了“世故”的看法(夏先生自己是一个极通人情世故的人),而且对做人也改变了“世故”的态度。
我在三年级时,外文系“文风”甚盛。四年级经常发表文章的有丛苏(掖滋)、叶维廉、金桓杰(戴羲);二年级更是人才辈出,计有白先勇、欧阳子(洪
智惠)、陈若曦(秀美)、戴天(成义)、王文兴、李欧梵等人——这班二年级的同学除对文学热爱外,还有一共同特点:他们都是世故未深的人。他们若世故稍深,也不会创办《现代文学》的。而如果我不是将从香港学来的“社会经验”,向与“古、灵、精、怪”相反的方向倒流,也绝不会交到这帮朋友。
在台湾地区念大学的大学生,家里稍有点办法的,大多数在大三下学期就开始忙着申请外国研究院的入学工作。我自己不是不想出国,只是当时穷得连手续费十元美金都付不起,还出什么国?取助学金么?一来我自己的成绩并不优异,二来读的是文科——理工科拿助学金已经不易了,何况文科。就我当时的条件来说,我是个对于前途毫无选择资格的人,只有让前途选择我。
因此,我当时的决定是:随遇而安吧。如果在香港找不到工作,那就留在台湾吧。如留在台湾教中学或干其他事情,台大的学位还算是堂堂正正的学位;回到香港,凭当时的台大学位连注册教书也成问题。
但事有凑巧,正当我前路茫茫时,却因编务关系(其时我编外文系系刊The Pioneer)认识了一位比我低两级的女同学,接着订了婚。如此一来,我的
前途更非我所有了。因为小姐既跟我订了婚,就得向她的父母亲和同学交代。换句话说,我今后的出处如何处处与她和她家的“面子”有关。由于她父母圈子里亲戚朋友的少爷小姐放洋的放洋,出国的出国,如果我窝在台湾或香港地区,岂非糟蹋了小姐的大好前途?
商量结果是出国,乃以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心情在1960年五六月间申请两所不收手续费美金十元的学校:加拿大的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和美国的华盛顿大学(选此二校的原因很简单:一因有熟人照顾,二因其所处城市是大城市,工作易找些)。不过,申请尽管申请,我知道如果拿不到助学金,取到入学许可证也是徒然,船票和保证金这两关就过不了。
信发后我就回到香港,一面找临时的工作,一面等消息。
工作真难找,几经辛苦,才在友联研究所里找到一份见习翻译的工作。
大概在同年八九月间吧,两所学校都回信了,结果不出所料:一块钱助学金也拿不到。乃以实情告诉了未婚妻,并请她耐心等我一两年,待我在港工作,保证金借到、船票有着落后再走。想不到此种困难得不到小姐和她父母的理解,没多久,退婚的通知就来了。
人生到此,要么是变得意志消沉,要么是情绪偏激。这两种情绪我都体验过,但为时极短,因为我瞬即发觉,小姐的父母、她自己和我自己都是当时“留学”风气的受害者。
靠助学金留学的希望既成泡影,爱情又遇挫折,但“活”不能不继续“生”下去。友联研究所见习翻译的工作是个“半差”,收入不足糊口,而凭我拿的台大学位在香港想谋个理想差事,谈何容易。
这个时候,借着先师夏济安先生的关系认识了当时在国泰机构做制片的宋淇先生。相谈之下,他问我有无兴趣进国泰机构服务。我对电影本来就入迷,加上当时求职心切,所以马上“大喜过望”,连忙答说愿意。
同时,父执辈的朋友中,有关怀我的生活者愿意替我到新界某一津贴小学去“活动”,谋一“八一五”职(月薪八百一十五元)。我听后当然异常向往,我在友联的半差的月薪不过二百元,教小学的收入能有八百多元,以当时(1961年)的生活水平来说,何止高人一等!于是,在约好见面的那一天,由弟弟陪同,以斋戒沐浴的心情乘了“九人的士”到新界某餐室去“活动”。
自然,因为种种条件不足的原因,这份优差未谋到。宋淇先生的话看来亦是说说而已,再等下去,亦未必会等出什么结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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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吃马铃薯的日子(2)
怎么办?
回台湾去教中学么?太晚了,各学校都已开课了;在香港待下去么?每月两百块钱的收入,活不下去。
就在这个时候,我想起了“置之死地而后生”这句话,好吧,就冒这个险吧:空着手去美国。
幸好我平日相交的同学朋友中有不少知己。我把要出国的意思告诉了他们,在加拿大念工科的一位千辛万苦凑足了一张船票钱给我,在香港的和在美国的也是尽其所能地几十元几百元地借钱送钱给我,使我除购买船票外,还能添置一些冬天的衣物(美领事那儿的保证金一关也是靠一父执辈朋友的银行账户帮忙的)。
我取华盛顿大学而舍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的理由无非是个人的关系,因为先师济安先生当时常在那儿走动,我想我在美国就不愁寂寞了。
就这样,我拿了船票、几件简单的衣物和一百二十元的美金现款,搭上了克利夫兰总统号船,赶着到西雅图去升学。
船一离开香港,就怀念香港。是的,香港当时是英国殖民地,是文化沙漠,是藏污纳垢、安全无保障、贫富差距最显著、社会制度最落后……的地方,但不知怎的,船一离开港口,我的眼睛就湿润了起来。以前离港赴台升学时,或毕业离台返港与未婚妻告别时,我都没有伤感过。
因为无论香港在别的方面怎样一无可取,这毕竟是我土生土长的地方。而家乡就是家乡,住在这里的居民百分之九十是我的同胞,而我在日常生活中又不必与英国人打交道,所以我一直未把它看做殖民地。以往我每次离港赴台时不觉难受,无非因为台湾近在咫尺,心理上从无离乡背井之苦。而现在不同了,离乡背井不算,到了美国后怎么办呢?房租、学费、餐费、交通费全无着落。反观与我同船去的同学,一攀谈起来,原来每人手头不但携有比我多十倍至二十倍的现款,而且要么是在美国、加拿大有亲人照顾,要么就是在港父母有相当的经济基础,一有急需,拍一急电就有后援。
而我有急需时,拍电报给谁呢?朋友虽多,但均属有心无力之人。晚上睡不着时,独坐船面,放眼一看,真是“天苍苍,海茫茫”,好不凄凉。当年唐僧取经,历尽艰苦,但玄奘是个有信念的人,而我呢?我现在去美国,是为信念而去吗?为读书而去?为谋生而去吗?为争一口气而去,还是为人去而我去呢?
现今想来,当初赴美的动机是谋生与争气居多。我自小吃尽不少苦头,能念大学,深觉此生予愿已足。在念大学前,人生大志不外两饭一宿而已;念大学后,眼界确是宽了不少,然而囿于少年挨饿的经历,对安定生活之追求热衷如前。因此,假如我台大的学士学位,在港找工作时不被歧视(不要说能如港大学位那么吃香了),而我又能找到一份官立或津贴小学的教职的话,我不会离开香港;或如国泰公司录用了我,我不会离开香港;或友联研究所能给我全工而薪水又不如此菲薄,我不会离开香港。
这样看来,我当初离港赴美时的动机和心情,与数十年前我国闽粤同胞因觉在原居地谋生不易而纷纷向海外谋发展的情形不无大同小异之处。所不同者,教育程度而已,名目而已:广东华侨到“金山”去做苦工,而我则去念“研究院”!
抵达旧金山后,就随着三两同学乘计程车到唐人街去,在该地区内找了一间房钱三块钱一天、简陋得不可再简陋的旅馆。洗过澡后,就随着同来的同学到外面吃晚饭。我们在街上转来转去,看到装饰稍为像样的餐馆就却步不前。几经辛苦,总算找到一家不设餐厅、专做门市生意的“小吃店”(进门就是一张马蹄形的柜台,沿着柜台的外缘,设有长脚的圆凳)。操着台山口音的侍者递给我们每人一杯冰水,然后就木然地站在我们面前,听候吩咐。我们每人拿起摆在面前的那份简单的菜单,一看,吓得死去活来。
当时在那餐馆内吓得大惊失色的不只是我,几乎每个初由香港或台湾地区赴美的人,在美国第一次上馆子或看电影时都一定有过吓得脸无人色的经历。其实,过后想来,在旧金山下馆子时,唐人街内的中国餐馆的饮食已算价廉物美的了。我要的扬州炒饭(餐牌内能果腹而又最便宜的)卖的是八毛钱。对在美国赚钱美国用的人而言,八毛钱吃一顿饭,不能再便宜的了,但对刚从远东来的穷学生而言,实在心痛得很——八毛钱的美金算港币,差不多四元五角(其时汇率是一比五六左右),算台币,三十多块钱,吃一碟扬州炒饭就花去我在港工作的半天薪水,能不伤心?
饭后回到旅馆,洗过澡后,躺在床上,掏出所带来的现款,一元一角地点存,越点越寒心。因沿途经过日本和夏威夷时已用了三分之一,剩下的尚不足百元之数。怎么办?离港前,听别人说美国名贵的手表和相机很值钱,所以我便以部分现金买了一块四百多元的欧米茄手表和一个德国名厂产的相机(牌子已忘),准备一有机会便谋“脱手”。这也是我当时除了那几十元美金外的唯一财产。
想着,不久便睡着了。
第二天起来,婉拒了别的同学的早餐约,自己溜到外面去买了几个面包回来以“白自来水送服”。
9时左右,摇电话到加州大学中国问题研究中心去找夏济安先生。一听到他自电话中传来的声音,亲切有如家人。他问了我住的旅馆名字后,就说下班后立刻来找我。不过他若不能准时到达的话,叫我不要大惊小怪,因为他学会开汽车不久,自律甚严,开起车来唯恐争先,绝不怕后,此其一也;其二是不走大街,尽钻小巷;三是上下班挤车时间内,绝不越马路的“半步雷池”。
果然,济安师抵旅馆时比原定的时间(6时左右)晚了差不多两个钟头,害得我腹饥如雷。进来后,他一屁股就坐在床上(房内仅有一张椅子),拿下烟斗后就催我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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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吃马铃薯的日子(3)
“我们赶快吃饭,饭后还来得及看9点半的电影。”他神采飞扬如昔,口吃的习惯如昔。异地相逢,倍增亲切之感。
“看电影?”我有点惊奇地说。在香港,不到三毛钱美金就可以办得到的事,何必要在此地花两三元去做。
“唉,我不是说要带你去看婆婆妈妈的美国片。今晚凑巧是放映英格玛·伯格曼(Ingmar Bergman)的《处女泉》的最后一天,错过了,又不知哪一天才能看得到。”
提到英格玛·伯格曼,我眼前一亮。在台大做学生时,常听济安师说欧洲片怎样了不起,要是我看过的话,以后就不想看美国片了。而伯格曼是先生常常提到的一个电影人。《时代周报》那一期伯格曼特写出版后,他还特别介绍给我看。但阅读有关某一导演或明星的文章,充其量只是隔靴搔痒而已。想不到刚抵美国,就得偿了我在台大四年而未得一偿的“所愿”,不亦快哉。
我们乃从旅馆走下来,到附近一家中国饭馆去吃晚饭。一坐下后,济安师提议先喝点酒,问我要什么酒。我那时对喝酒全无“心得”,乃随意说了啤酒。他说今天晚上机会难得,别喝啤酒了,以后喝啤酒的机会多着呢。我说我实在不懂喝酒的名堂,随便他代我叫什么都好。
穿着红缎子短衫裤的女侍者送来酒牌,他不假思索,乃要了两杯Old?Fashioned,接下来就点菜。虽然是先生请的客,但我拒绝提供参考意见,以免看到菜牌上所列的价钱而影响食欲。济安先生要了三菜一汤。菜做得不坏,在美国,除了纽约和华盛顿外,休想在其他地方吃到这么“还不坏”的广东菜了。
晚饭后就随着济安师去找他刚才停车的地方。他说记得停在“这个街口”,结果呢,一连走了四五个类似“这个街口”才找到他那辆1952年的Buick。上了车,他告诫我说,从现在起到找到戏院为止,不要再跟他说话了,“好让老夫从容处理”。我当时尚不会开车,所以他开车是否如别的朋友所传的那么“紧张”已记不清楚了。
在进场前,济安师买了一本伯格曼的剧本送给我,叫我有空时把它读完。
《处女泉》不是伯格曼的扛鼎之作,但却是我所看的这个瑞典大师的第一部作品,故印象特别深。自此以后,一有机会我就看他的电影,如《第七封印》(The Seventh Seal)、《野草莓》(Wild Strawberries)、《穿过黑暗的玻璃》(Through a Glass Darkly),方知此公名不虚传。
送我回旅馆后,先生吩咐我翌日到加州大学去看他。
第二天起来,吃过早餐后,向柜台要了一张旧金山的地图,然后按图索骥乘火车到加州大学的柏克莱校区去。
先生的办公室里堆满了国内的报刊。
“想不到我有这一手吃饭本领吧?”他咬着烟斗,笑着问。
我苦笑——如果条件能好一点,如果加大能让他教中国文学,如果,如果,总之,如果他能够不分散精力,专心研究中西文学,那多好。但我不想把我当时的心事告诉他。
在办公室内坐了一会,午饭时间已到,先生乃叫我留下来,要带我到中国馆子去吃饭。
午饭时间,加大学生纷纷从教室出来,一群群的绿女红男,看得我眼花缭乱。在香港和台湾地区,虽说平日有不少与洋人接触的机会,但所看到的女人不
是怪声怪气的女传教士,就是矫揉造作的美领事馆或美新处(美国新闻处)职员的太太或千金。总之,生平未见过这么多开朗、明快、自然而身材健美的西方少女,眼前为之一亮的感觉自不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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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吃马铃薯的日子(4)
先生见我频频回首张望,打趣说:“头一两年先静下心来读书吧,别这么快给‘蜘蛛精’迷住了。其实,好看的美国女孩子都在中学里,不信我们到前面那家中学瞧瞧。”
吃午饭时,济安先生问起我的经济情况。我据实告之,并问他有无卖手表及相机的门路。他听后大笑,并问是谁出的主意——该打!照他看,我带来的手表和相机,能卖出收回老本已算幸运,更不必说赚钱了。他这样分析:美国不像中国的香港、台湾,对衣着用品很随便,普通家庭要买相机,除非是对摄影真有研究的,否则买的只是十元八块的本地货色。至于手表,十元左右一只的电子表Timex经济实用,谁会花一二百元买外国货?花得起这些钱的,就会自己跑到大商店去挑选合心意的,用不着跟我买了。这并非是说美国人比中国人高雅,无先敬罗衣后敬人的习惯,而是他们表现“体面”的方法比我们花钱花得多。他们是喜欢把“体面钱”花在汽车上的(尤以黑人为多),不像我们在香港的人,在墨水笔、手表、衣着,甚至鞋子方面下功夫。我在美国七年多,确是没见过我的学生或同事中有人用过一支金碧辉煌的六一派克笔或一块金光灿烂的劳力士手表。我所看到的,大多数是两三毛钱一支的圆珠笔。
(老师的话,不幸言中。以后我在旧金山和西雅图两地的相机店和手表店中跑了不知多少遍,只望能以原价出售,但全碰了钉子。幸好后来一位早我好几年从香港去的同学见我快“弹尽援绝”,以原价买下。)
先生听了我的经济情况的“报道”后,觉得我此行实在太冒险,不过既然来了,只好见机行事了。接着他说他自己目前也无保障可言,洛克菲勒(Rockefeller)基金会的钱用完后,不但无后援,而且按理说是该回台大的。现在既然决定不回,要待在美国,那只好做着打杂式的工作了,能待一天算一天。
他既然提起了要在美国待下去,我乃趁机问他:“那么台大那边怎样交代呢?据我所知,英千里先生和外文系的同学都希望你回去当系主任。”
“这个我知道,我亦因此事写了一封‘陈情表’式的长信给沈刚伯院长了。我留在美国比留在台大有用得多了。”
这是夏先生惯有的幽默。
“是,你的签证会不会有问题?”我问。
“当然有。”他说。
“那怎么办?”
“我现在也不知道,走着瞧吧,好在这儿热心帮忙的朋友着实不少,相信移民局不见得会把我驱逐出境的。说来你也许会觉得好笑,我们念文科的中国人在美国,身份真有点像伯格曼片子中的‘魔术师’,为了混口饭吃,什么法宝都得出了。”
听了先生这番话后,我心中顿时百感交集。先生这次来美,名义上是台大与华盛顿大学交换教授,结果从华大赴台教书的美国教授如期返国了,而先生却一来不返,弄得当事人非常不快。听说经过这次“教训”后,这个“交换计划”就从此取消了。而先生亦因此而惹起很多同事对他的诟病。
午饭后,乃向先生告辞。他告诉我不久就会回西雅图去,叫我到时到他办公室找他。最后他还给了我一张名片,介绍他的一位在西雅图的美国朋友给我。
就这样,我离开了多彩多姿的旧金山,乘火车到西雅图去。
西雅图的朋友直接认识的仅有丛苏,间接认识的有从香港去的同学冯君。蒙冯君的帮忙,在我抵西雅图前已替我找到了一间月租三十五美元的小房间,有公用厨房,而且最大的优点是离学校不远,走路十分钟可到。
付过房租后,口袋里的现款仅余五十多美元,心中的焦虑之情自不待言。但记得十六七岁时,任职于一书店当售货员,当时穷极无聊,曾多次就教于江湖相士,他们均说我手中“长有双重生命线,遇事有惊无险,会逢凶化吉”。
现在身处异乡,盘缠将尽,职业无着落,且看这回怎样“逢凶化吉”。
幸好同屋住的有两位中国学生:一位是姓容的,从台湾来;一位姓丁的,从香港来。我在香港出生,从台大毕业,在这种环境中,真是“左右逢源”了。相谈之下,非常投机,他们因知我目前困境,处处给我帮忙,使我省去一笔置家具杂物的钱。
在美国的生活花费,尤其是吃的方面,如果单求营养价值,不讲享受,不见得比香港高出多少。罐头食品、鸡蛋、牛奶、面包、鸡(尤其是肝脏和翅膀)、卷心菜等,都便宜得出奇,一顿饭,自己在家里吃,平均两三毛钱就可以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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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吃马铃薯的日子(5)
当务之急是找工作和筹借学费、书籍费。
华盛顿大学学制为Quarter System,即分春、夏、秋、冬四季,季季可入学。我的入学证规定的是春季(2月)入学,移民局虎视眈眈,不能赖着不缴费上课而先去做工。
等了一个礼拜,“奇迹”没有出现,短工没有找到而学费不得不缴。想来想去,只有乞援于在加拿大读工科、给我买船票的老友。他寄了二百元来,又解了我一次燃眉之急。
选课方面,丛苏提供了意见,说我初来,最好先选那些对外国学生(尤其是中国学生)有“同情心”的老师的课好,但是否如愿,是要通过我系里的导师的。丛苏叫我选詹姆斯·霍尔(James Hall)教授和在台大做过客座教授的雅各布·克罗(Jacob Korg)教授的课。
到注册之日,我循例要去见导师,要他在我的选课证上签名。那位导师是位冷面孔的中年人,咬着烟斗,坐在转椅上,一见我来,朝我上下打量一番后,叫我坐下。我心中想:我刚从香港来,绕了半个地球,他一定会像我平日在电影上看到的美国人一样,看到外国朋友来探望他时,“欣喜若狂”,老远就站起来,牢牢地握着你的手,然后在你肩膀上重重地拍一下……
“你看过了我们这学期开的课了?”他一本正经地说。
他竟不问我是几时到西雅图的,房子找到了没有,东西吃得惯吃不惯,在此地有没有朋友,有没有美国朋友……
“看过了。”我说。
“那你心目中想选哪几门课?”
我把丛苏推荐给我的两门课说了出来。
他听后,把我台大的成绩单拿出来看了看,居然给我写下詹姆斯·霍尔教授的“现代英国小说”和另一位已忘其名的教授的“美国文学”课。
告别导师后,转头去找雅各布·克罗教授。
克罗是犹太人,三四十岁的年纪,据丛苏说是华大英语系的struggling assistant Professor,亦即“力争上游”的助理教授是也。我与他在台湾有数面之缘。
大概因为他是犹太人和受过中国人“人情味”洗礼的关系,见面时,相当热情。我告诉他,我没选他的课的原因乃是因为我的兴趣不在诗,而在小说。其实,我当时的考虑还不止于此。我的顾虑是恐怕我选他的课后,功课万一追不上,而他与我既是“熟人”,恐他为难。不过,照我后来在美多年的观感,我这种心理完全是中国人的想法,洋人根本不管这一套的。在印第安纳读书时,就听来了这么一个“故事”。该校英语系名教授詹姆斯·考克斯(James Cox,为马克·吐温和佛洛斯特专家)平日以爱与学生说笑和平易近人见称,有一年暑假开课,外校学生从美国各地来选修者众。有一学生功课极差,但与他“私交”最好。大考完后,这位学生乃拉他到酒吧喝酒,并借此机会告辞(暑假结束返回原居地也)。酒酣耳热之际,此学生极替乃师捧场,说选他这一课获益良多等。最后当然是问他自己的分数。考克斯教授不慌不忙,说:“你拿了个‘F’。很抱歉。这次酒钱我付好了。”
雅各布·克罗教授说待我安顿下来后,要带我到他家去,并请我吃饭。这是抵美后第一位美国人约我吃饭,心中自然很是感激。
开课那天,心情异常紧张。在台大念书时,认识了几位由英国、加拿大、美国、日本和韩国来台大的学生。除了日本和韩国学生真能听、讲、看、写中文,可以在台大做个真正的学生外,我那时尚未遇到一位“洋”学生,其中文达到可以与中国学生接受“同等待遇”的水平,也就是说,听同样的课、写同样的读书报告、考同样的试……
而我在这里,会遇到这种同情的照顾么?
第一课是“现代英国小说”。记得要读的书如下:1.梅瑞狄斯的《理查德·法弗尔的考验》(The Ordeal of Richard Feverel, by George Meredith);2.乔伊斯的《青年艺术家画像》 (The Portrait of an Artist as a Young Man, by James Joyce);3.亨利·詹姆斯的《螺丝在拧紧》、《戴茜·米勒》(The Turn of the Screw and Daisy Miller, by Henry James);4.福斯特的《印度之路》 (A Pa?ssage to India, by E. M.Foster);5.康拉德的《特务》 (The Secret Agent, by Joseph Conrad);6.格林的《问题的核心》 (The Heart of the Matter, by Graham Greene);7.赫胥黎的《针锋相对》 (Point counter Point, by Aldous Huxley)。
这七本书得在七个星期内读完,因全学期的课仅有八星期。如果以这标准推算,一门课有七本教科书,三门课就要读二十一本书了。换句话说,选三门课的话(我因新来,且是外国学生,故只先选两门;但普通美国学生少则选三门,多则选四门),每星期平均要读三本书。此外还得看参考书籍、写报告、考试,与一般美国同学同等对待!
詹姆斯·霍尔教授是南方人,康奈尔大学毕业,说话时声调极低。第一节课上完后,我听不准二十个句子,心中发急。后来与丛苏谈起,始知她刚来时也有此问题,两三个月后就会习惯的。不过她建议我最好找霍尔教授谈谈,因为据她所知,此教授对外国学生有特殊的同情心。以前有一日本女孩子修他的课,他在大考时特地多给她半小时答题目。我问丛苏自己怎样,她说自己后来倒赶得上,不需要这种特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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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吃马铃薯的日子(6)
大约过了三个星期,我在西雅图的第二位朋友冯君来了电话,告诉我她姨母给我找到一份餐馆侍者的工作,每星期工作两天(周六、周日),每天工作十小时,时薪一元二角,连小费算起来,每小时可赚两元左右。
以我当时的环境和需要来讲,不说每小时二元,就是每小时七八毛,无小费,也得去做,因为这是真真正正的Chinaman?s chance。(其实,说是十小时左右,但因饭馆位于郊区,加上来回路程、开铺前和打烊后的准备,每次最少得花十四个小时。)幸好与我做“同事”的还有一位香港来的学生李君,二十岁左右,来此念大学。
老板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身体结实,孔武有力(那次看他挥动着扫把将店内一个找麻烦的醉鬼撵出去,其“我武维扬”的神情恰与好莱坞电影中所见的奴颜婢膝的“中国人”成鲜明对比),对店中业务,可说事无大小,一律兼顾。厨房人手缺乏时,他下厨做菜;跑堂的有告病假时,他穿起号衣,马上上班,一望即知是白手起家的人。
可是我第一次穿起号衣来,却不是那么容易。
我少时虽做过多项行业,七八岁时做过卖报小童、十四五岁时当过印刷店学徒、做过书局售货员……可是嘛,就想不到要在这里穿起白色号衣来服侍美国的少爷、小姐和老太爷、老妈子。而且,卖报和当学徒时,我中学都没有念过,根本没有“斯文扫地”的观念,但我现在是台大学士、华大英语系的研究生啊。
老板当然不知我在想什么。他从储物室里拿了两套白制服出来,就操着台山话对我说:“来,‘细个’,到厕所去试试看。”
我拿了号衣走进厕所后,马上对镜自照,看看未穿号衣的我和穿上号衣的我在相貌和感觉上有什么分别。听说有许多从台湾或香港地区来的中国女孩子,在饭店找到工作,第一次穿起号衣时,都难过得哭了出来。以前是“听说”而已,如今是亲身体验到了。说到“难过”,我虽是男人,又怎能免?但转念一想,我一个礼拜来两天,一个月最少也有一百五十元的收入,一百五十元差不多是一千元的港币,在香港,八十小时哪会赚到这数目?“跪地喂母猪”,看在钱分上,反正这差事也不是干一辈子的。
换了号衣,瑟缩地走了出来。还未到开门时间,乃帮着“同事”李君做些准备工作,如加添瓶子里的糖、盐、酱、醋等。
“你在这里做了多久了?”我一面用湿布擦着椅子,一面问。
“快到半年了。”
“你……”我一面指着自己的号衣一面问,“你第一次穿这东西时,什么感觉?”
他起初不明白我所指的“这东西”是什么东西,后来看见我手牵着衣领,一脸尴尬的样子,恍然大悟,说:
“哦,这个,还不是你目前这个样子。不过你不要担心,一个礼拜后你就‘麻木’了。你现在穿上这制服觉得不好意思,慢慢你大概会像我一样,下了班,因为懒得换衣服,干脆就穿着号衣赴朋友的约会。”
我听了有点不太相信,这怎么可以,教同学看见多难为情?
他似乎看出了我的心事。
“别担心嘛,”他说,“我骗你干吗?这种事我看多了,Helen刚来时,哭着不肯穿号衣……”
“Helen是谁?”我问。
“就是做你这份工作的前辈,也是香港来的过气千金。”
“现在呢?”
“上个月辞职不干了,她在这里跟我做了三个月的伙计,观念倒是一下子通了,唯一受不了的是酒鬼客人有时对她毛手毛脚。”
“怎么会?这儿是饭馆,又不是酒吧。”
“可是隔壁是酒吧,你等着瞧吧,早上1时左右,酒吧打烊后,我们做的差不多都是酒鬼生意。”
“那多可怕。”
“不见得。这里一带无水兵,来的客人大都是白领阶层,他们一个礼拜卖五天的命,一到周五晚就到酒吧来发疯。除了偶尔有一两个例外,很少有喝得烂醉的,因此招呼他们并不麻烦。”
“既不是喝得烂醉,怎会对Helen毛手毛脚呢?”
“咳,真的喝得烂醉的人,连手脚都举不起来,别说毛手毛脚了。只有七分醉意的人才会‘借酒行凶’。”
“这真欺中国人太甚了。”
“但换一角度来看,我们也难说他们是‘欺人太甚’。”
“这话怎讲?”
“很简单,喝醉进来毛手毛脚的,女人也有。上个礼拜我就看到一个三十来岁的女顾客进来,疯疯癫癫的,大吃我们老板豆腐,说了许多挑逗性的话。可见他们醉了就什么都来,男的对女的毛手毛脚,女的对男的毛手毛脚,倒不管你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或洋人。”
“那你有没有碰到对你‘毛手毛脚’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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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吃马铃薯的日子(7)
他对我眨眨眼,说:“现在不告诉你,你自己走着瞧吧。”
各种准备工作就绪,老板过来叫我们先吃点东西,因为马上就要开门了。
吃饭时,胃口极好。这几个礼拜来吃的都是自己做的饭。一来不会做,二来为了省钱,差不多天天都是吃牛奶、面包、热狗,吃得口都腻了。现在吃的,虽然不及香港一般中国餐馆烧的好吃,但对我这个吃惯马铃薯的人来说,真不啻是山珍海味。
老板在这时告诉我他店里收小费的规矩。他说店里一共有十二张卡位,四张大台,因此我们四人(侍者)每人分管三张卡位,一张大台。顾客进来,老板娘亲自带位,依次序分配到我们“属下”的台子去,以防一些人太忙,一些人则无事做。
小费的摊分,也是依此办法。美国普通餐馆客人付小费的办法非常“讲良心”:小费是放在盘子底下的。既然他是拿着账单到柜台付账,所以小费付多付少,全凭良心,你不能像香港侍者那样对他虎视眈眈。
老板一面对我讲,我一面觉得脸红。老板看不出,李君却是旁观者清,笑着对老板说:“现在别跟他说吧。今天晚上,我包管他连客人放在台上的小费都不好意思去拿的。”
我真气不过,我的心事他全猜中了。是不是过来人的关系?
老板倒是非常能体谅新伙计的苦衷,说我新来,今天晚上只管两张台子好了,其余两张由老板娘暂时代劳,过三四天,学习期满后,再接班不迟。
离营业时间尚有半小时,我拿了一份餐牌,把菜名和餐名重温一次。我说“重温”一次,乃因我正式“上班”前四五天,已托冯君代我拿一份餐牌回家,翻着字典学习,遇到字典也不能解决的疑难时,乃就教两位以前也干过“饮食业”的中国同学,如Won Ton Soup(云吞汤,即馄饨汤),如Charp Kum Chau Mien(什锦炒面),等等。
(其实,同样是托盘生涯,在中国餐馆里工作比在西餐馆里工作舒服多了。西餐的吃法,名堂也怪多的。客人吃牛排时,得要问清楚他要“生吃”、“半生吃”、“半生熟吃”或“熟吃”等诸如此类的吃法。吃一个区区的鸡蛋,又要分“炒蛋”、“荷包蛋”、“半熟蛋”、“滚水蛋”、“朝阳蛋”,等等,名堂之多,初习托盘者,实难应付。)
开市后,忙得方寸大乱。照理说,我十多岁时在香港一家计程车公司做过电话接线生,能在同一时间内接听两个电话,一方面又得抄录一大批司机匆匆忙忙报上来的路程记录,这种训练,可说得上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在餐馆里当侍者,一方面要招呼客人茶水,一方面要听候客人点菜、记账单,然后把菜名报到厨房去——这些,都用得着我以前所学来的一心二用的功夫。
但把这种本事用到搬“杂碎”上,其效力却大打折扣。原来美国一般中国餐馆的炒面和“杂碎”,粗看起来,一模一样。所谓“杂碎”,不过是把绿豆芽、芹菜、白菜或青豆之类切成细条,拌着肉丝或鸡丝来煮(有些餐馆甚至干脆把肉丝切好,放在菜面上)。“炒面”呢,简单得很,“杂碎”加炸面而已。这两个菜式,对有经验的侍者来说,当然一眼就分得明白,但对初出茅庐的人而言却真是“雌雄莫辨”。
也许是我自己倒霉,第一天上班,就碰上七八个客人在同一时间内要炒面,要“杂碎”,其狼狈情形不难想象。
厨房窗口摆着的东西,凡是有把泡熟了的青菜丝堆成一团的,我皆以“杂碎”视之,结果很多时候都是阴错阳差,要吃炒面的客人,吃着了“杂碎”。幸好我当晚在招呼客人前,早就向他们声明我是新手,服务有不周时请他们多多包涵,不然那天晚上可能弄出不快的事来。除了向客人道歉外,补救办法也简便得很:要炒面而得“杂碎”者,可多拿一小碟炸面条与之;要“杂碎”而得炒面者,把炸面条拿开。
当晚打烊结账,得小费五六元左右,管的是两张台子,能得此数目已算不错。但李君告诉我,小费收入多寡,每天不同,全无准则,因此很难列入预算之内。不过,除非生意特别坏,或者是遇到的客人特别无“同情心”,以他的经验说,一个月(八天)下来,将可以拿到六十到八十元,加上薪水,就是一百六七十元了。
老板帮着我们把关铺子的工作做好后,就开车送我们回市区去。回到家时,已是清晨3时多,洗过热水澡,躺在床上,真是“万籁俱寂”,照理说,经过十多小时的体力劳动,一躺下就会睡着的,但那天晚上,我连服了两次镇静剂都无法入睡,蒙眬间,老是听到有人在叫炒饭、炒面、酸甜排骨、杏仁炸鸡……
这实在是太不寻常的经历了。我在那里仅工作一天,就增长了不少见识。今天晚上,就看到一对中年夫妇进来,要了两份相当于客饭的菜,然后叫我把刀叉拿开,换了两双筷子,看样子,是中国饭馆的常客,说不定还是个“中国通”呢。谁料我把筷子拿来时,吓得几乎掉了眼镜。原来他们夫妇二人正拿着酱油瓶,打开茶壶盖,把酱油往里面倒,接着,又加了白糖,用筷子调了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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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吃马铃薯的日子(8)
他们见我看得目瞪口呆,做鬼脸说:“我们知道你们中国人看不惯,但我们却觉得‘其味无穷’,你要不要试一试?”
我连忙摆手摇头。酱油、糖加在中国的清茶里,真是怪事。幸好这是在餐馆吃饭,而餐馆用的都是廉价茶叶,如果这对夫妇被邀到旧日中国士大夫或懂得生活艺术的有钱人家里做客,把上好的中国名茶如法炮制,那真是野蛮行为了。不过,话又说回来,法国人若是看到在香港的中国人喝上好的Cognac时加上冰块不算,还要再调“七喜”或“可口可乐”之类的饮料,心中会同样难受。
但造成我失眠的最大原因,还不是这种新知识、新经验。
造成那天晚上失眠的原因是功课的问题。我来此是读书的,而且,以我目前的环境和处境来说,此行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念得不好,不及格,那不但无面目见香港父老,而且,最重要的是:移民局不会准许我做散工。如果真的不幸落到这个田地,怎么办?香港不能回去,美国不能留,那怎么办?
而我现在选的那两门功课,要好好地念,一天非得花上八九小时不可。看中文小说,虽说不上一目十行,但一个钟头看四五十页(严肃的)至一百页(轻松的如武侠小说等),总可办得到。但看英文呢,可不简单了,上星期翻开了乔伊斯的《青年艺术家画像》来看,就已泄了气,一个钟头下来,只似懂非懂地看了十多页,生字也来不及查字典。除看书外还要做笔记,看参考书,写报告。
星期六、星期日无课,本应好好利用,将勤补拙,但为了吃饭问题、缴房租和学费,这两天假期就在“杂碎”、炒面的叫卖声中消磨过去了。这还不算,每次“上班”,一站就站十二个小时,回来时腰酸背痛。一晚休息过后,体力仍难复原,第二天起来,拿起书本,精神无法集中,跑到课堂去听课,对老师讲的,更不知所云。
这样子去读研究生,念得不好是意料中事。但我又不能不念下去,更不能不工作下去。
如果我国当年的留学生如徐志摩等人,处于与我相仿的环境,每值失眠之夜,会否写出这种精彩的句子:
我常夜半凭阑干,
倾听牧地黑野中倦牛夜嚼,
水草间鱼跃虫鸣,轻挑静寞。
在床上想着想着,心事越来越多,越无法入睡,一看钟,已是早上6时多。若在香港或台湾,老朋友老同学多,这个时候去电话把他吵醒,同喝早茶,一吐宵来积郁,对方虽不一定能帮忙,但若能在他们面前发一顿牢骚,骂一两声——“他妈的”,心中也许会舒服些。这种朋友,在西雅图哪里去找?即使有,美国不同于中国香港——在香港,你早上六七点钟打电话给他,把他吵醒,他心中可能会大不高兴,甚至开玩笑似的骂你一声“龟儿子”,但除非早有约会,否则必来;在此地呢,可不同了,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工作和功课,平时难得有机会睡觉,怎能听你发牢骚?
想到朋友,想到早茶,我越加怀念起香港来,决意哪一天拿到硕士学位,哪一天就飞回香港。肝胆相照的朋友,浅水湾头的月色,香港仔的海鲜艇……我干吗要待在这里受洋罪?
一想到在香港喝早茶时所吃过的各式各样的点心即微觉饥饿。但吃些什么呢?这几天,因为忙于看书和写报告,已吃了三天烤面包和煎蛋了;现在一想起烤面包心中就发毛,但家中除了牛奶、面包和鸡蛋外,什么都没有了。一个多星期没去超市了,脏衣服也堆了一个多星期,房子也很多天没收拾,乱七八糟,唉,假如未婚妻的妈妈不如此……
一想到儿女私情方面的事,我脑中马上亮了红灯,严令自己不要想下去。再想下去,读书不成、工作做不下去还不算,一定会变得愤世嫉俗的。因此一翻身,胡乱擦两把脸,漱漱口,就走出屋子来。
离住所不远就有一专卖咖啡和doughnut(油炸饼的一种,中空,样似汽车胎)的地方,半边铺位,无卡座,只在柜台边设了七八张竖凳。招呼客人的是两位中学生模样的美国小姐和她们的父亲。父亲忙着做炸饼和调咖啡的工作,小姐们则一边招呼客人,一边收钱。这一对美国姊妹花小姐,是我到西雅图以来所看到的最漂亮的小姐(济安先生的话说对了,美国美人真的要在中学里找,一到大学,就开始“迟暮”了)。妹妹更美,十六七岁左右年纪,黑头发,蓝眼睛,身材约是五尺五寸,皮肤洁白,一看到客人来,就咧着嘴笑问道:“Can I help you?”这儿卖的仅是咖啡和饼食,每次交易顶多是两三毛钱的生意,可是进来光顾的人,不分贵贱,一律都得到这种礼遇,我心中自然十分高兴。
起初也不知有这么一个令人“宾至如归”的去处,后来经给我介绍工作的冯君带我来过一次,以后下了课,必至此地喝杯咖啡才回家。幸好美国小姐从小就习惯社交应酬,遇到男人盯着眼睛看自己,不管是有意的也好,无意的也好,一样能够进退自如,毫无忸怩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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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吃马铃薯的日子(9)
现在我大清早赶着来“喝咖啡”,也是一种难名所以的冲动所使。不错,我现在可算是落魄异乡了,精神委靡,前途渺茫,处处需要朋友——尤其是异性朋友——的鼓励和安慰。但你算是她什么人?你连她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而且,你的年龄,你皮肤的颜色……
但这些考虑不但没有阻止我,还令我加紧了脚步。管他呢,反正我没有什么企图,只是昨晚看了那么多酒鬼的嘴脸,现在非要看看这一张新鲜的和明艳照人的面孔不可。
谁料连这么一个小小的愿望都没有达到。原来此时才不过是清晨7时多,而这咖啡店要到9时才开始营业。
咖啡店既未开门,肚子这时微见饥饿,只得胡乱在附近找了一间小餐馆,吃了一客三明治,喝了三四杯黑咖啡。
走出来,阳光耀眼,身体虽然累极,睡意已全消。西雅图,尤其是华大校园附近一带,真是很美。记得丛苏在1959年底发表了一篇《西雅图的秋天》,以小说家的笔法描写这个美国西部名城。那时她初抵美国,我在台大也是个毕业生,虽明知在经济上无能力出国,但对先去美国的同学发表的观感之类的文章,一直爱读(这心理与落后国家的穷人爱看好莱坞拍摄得金碧辉煌的片子相同)。丛苏这篇散文,我读了又读,爱不释手。
谁料到我今天居然来到丛苏笔下的西雅图了。但这是春深时分,加上西雅图气候温和,早上和晚间穿一件毛线衣就够了。
我漫步在校园内。今天是星期六,学生比平日稀少。女孩子身材好的,这时大出风头,她们多爱穿上鲜艳的套头毛线衣、短花裙,在校园内花枝招展地走来走去,令意志不坚的人心摇魄荡。
我走进了图书馆。反正睡不着,不如利用上班前的几个钟头找些参考资料。
好不容易在阅览室里找到一个位子,坐下来,摊开书,正打算全神贯注读几个钟头书,谁料坐下不久,即发觉此阅览室实非阅览书报之地:左看看,一男一女靠拢而坐,正在眉目传情;右看看,又是一对男女,先是交头接耳,后来咯咯而笑。原来这些学生来此志不在读书,而是找所谓library date(图书馆伴侣)。他们在图书馆打情骂俏一段时期后,就相约出外,另有节目。
此情此景,怎能读书?
于是匆匆把书收好,将阿Q“借尸还魂”过来,低骂一句“狗男狗女”才走。
书不看也罢,还有四个钟头就得“上班”去,该回寓所休息一下。
雅各布·克罗教授来过电话,约明天晚上到他家去吃饭,他开车来接。“到过中国台湾的美国人真的不同,居然给我‘洗尘’。”我心里想。
第二天在饭馆所得的小费和经历与第一天差不多完全相同。唯一不同的是,收小费时,已不像昨天那么尴尬。老板说我进步很快,下星期起就可以独当一面了。
下班回来,一躺在床上就浑身瘫痪似的,动弹不得。也难怪,整整紧张了近三十个小时了,又加上少了一天的睡眠,脑袋里虽然现在仍乱麻麻的,日间的心事虽然仍无解决办法,但我非得休息不可,否则要闹出病来,而一生起病来,连马铃薯也没得吃了。
对了,明天克罗教授请吃饭。
第二天起来时已12时多,一共睡了八个多钟头,精神虽不能说完全复原,但比昨天好多了。跑到楼下厨房,开了一罐Campbell罐头牛肉汤,煎了两只鸡蛋,烤了两块面包吃,这样,中饭就打发了。
克罗教授的饭约是6点钟,我得利用这几个钟头的时间把房间整理一下,同时积存起来一个多星期的内衣裤和衬衣等都得趁机洗了。
但如果每个星期的时间都是这么过,又哪里来的时间读书?“美国文学”这门课不用写报告,但要考两次试,第一个考试快来了,要读霍桑,要读马克·吐温,要读詹姆斯……
除了我之外,克罗教授还请了一位在哈佛念中文的远房亲戚。
克罗太太给我倒过咖啡,然后赔笑说要到厨房去弄饭了。克罗先生则留下来陪我们聊聊天。我心想:克罗太太在台湾待了一年,中国菜一定会两手吧?等一下闻闻从厨房里传出来的香味,就可猜到她功夫如何了。
话题从克罗教授在台湾一年的经历扯到我目前的生活。我坦白地向他承认,我们这一代的中国人到这里来留学,其原因除了读书外,还包括许多其他因素,而谋生就是其中之一。
克罗教授点了点头,说他能理解这一点,并说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德国和东欧许多犹太人到美国来,现今却成了美国中等阶层的中流砥柱。
克罗教授是犹太人,难怪他有这份同情心。
“你呢,你打算怎样,读完了要不要回去,还是在这里落籍?”他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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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吃马铃薯的日子(10)
“我?假如哪一天有幸读完硕士,哪一天就束装就道。”
“为什么?”他开玩笑地说,“你来此还不到两个月,就这么‘反美’?”
“不是‘反美’,要‘反美’也要多认识一下美国才反。我只不过是觉得生活习惯格格不入,而且,我朋友和家人都在中国香港……”
“慢慢你就不会这么想了,我认识的中国人,初来时都这么说,但未住上两三年,就开始打听、设法办居留权手续了。”我的话还没有说完,那位未来的“中国通”就插进来发表意见了。
他矮小个子,相貌平凡,说话时慢吞吞的,右腿跷起,搭在左膝上,一副深谙人情世故、悠然自得的样子。
他的话令我异常别扭。他说 “我认识的中国人”和“慢慢你就不会这么想了”,分明是一种潜意识的优越感的表现。话里的意思是:想你也不会例外。这种人,在香港和台湾地区我见了不少。记忆犹新的是1958年夏天的一件事。当时在台大教我们美国文学的是一美国女士,有一天,她请我们全班修她课的同学到她家里喝茶。椅子不够,我们男生席地而坐。茶喝到一半,主人家忽然来了个女客人(也是一美国女士),我们男生一一站起,女主人正要给我们介绍,谁料客人一挥手说:“不用了,来,加德琳,我有话要跟你说,我们到房中谈谈。”
害得我们几个二十来岁的小子面面相觑,要坐下不是,站着也不是。
克罗教授看出气氛尴尬,打圆场说:
“对了,××,我们虽是亲戚,可是我从不知道你怎么会对中文发生兴趣的。你大学念的是英文,对不对?”
“噢,那才不简单,”××说,“我们总得多一些人来了解东方,是不是?再说,我中学时就对佛经有兴趣。”
“念这一门‘冷门’学科拿奖学金的机会多不多?”克罗教授说。
“还好,至少比念英文或法文好得多。我自己就拿了三年的NDEA(National Defense Educational Act)。”
本来,我想问他,如果没有奖学金,他是否仍会对中文感兴趣。后来一想,算了,自己在这里一来是做客,二来他刚才说的话,也许有道理。我现在在这里不快,原因不外是经济无保障,无谈得来的朋友,饮食不惯和想香港而已;设若将来经济好转,朋友多了,我是否还会如此坚决地要赶着回去呢?想着想着,慢慢心平气和起来。但总觉得他的话虽然有理,态度却令人受不了。
这时,克罗太太进来说晚饭已摆好,我们可以各就各位了。
奇怪,我怎么一直没闻到油香味?
走近桌边一看,天,原来不是吃中国菜。那晚的菜式如今在脑中仍历历如绘:炸鸡、意大利粉、生菜沙拉、牛油面包。
吃饭时,克罗教授问我美国人做的鸡好吃不好吃。我既没说好吃,也没有说不好吃,只说中国人,尤其是广东人,很少把鸡炸来吃的,因此“吃来很是特别”。我反问他中国菜中的葱油鸡、叫化鸡、盐焗鸡、白切鸡、豉油鸡……好不好吃。他被这些名堂弄得糊涂起来,只笼统地说中国鸡味道虽好,但骨多无肉。唉,怪不得人家说美国佬吃的文化落后,不是亲眼看见,真的不敢相信:吃鱼不吃鱼头,吃鸡鸭不吃肝脏(以鸡胸肉为上品)。
这顿“洗尘饭”,只吃得半饱,回来后感触颇多。中国人的好客驰名于世,因此朋友往还,有所谓“接风”、“洗尘”、“饯行”;其他如“寿宴”、“姜酌”、“喜酌”——总之,名目繁多,都是为了吃,为了面子,有钱的还可应付,无钱的就费张罗了。
今晚这顿“洗尘饭”,是家常便饭——鸡是美国肉类中最便宜的一种,若拿中国人的标准说,“太不够朋友了”。但换另一个观念看,美国人大部分都算得上丰衣足食,鸡、鸭、鱼、肉平日谁都吃得起,用不着找什么借口来大吃一顿。既然美国人没有吃鱼翅、燕窝等物以稀为贵的菜,所以请人来吃饭,就是真的来吃饭。而我国人民,千百年来都是贫农居多,中等阶层是少数分子,农家吃的真的是清茶淡饭,于是一逢节日,比较富有的人家就在饭菜方面照顾一下穷亲戚了。
中国人的好客——有朋友自远方来时,身上没有钱也要张罗一番,只为招呼朋友大吃大喝一顿——算是一种民族美德?而克罗教授今晚请我吃饭,大概不比他平时吃得好,算不算是他的“犹太天性”使然?或是“不够朋友”?如果是,他根本不必请我来。
这些问题萦绕在我脑海中。从这个例子中,我倒学会了一件事:我今后一定不能拿自己民族的文化和道德标准去衡量人家,去衡量一切非中国人的外国人,这是不公平的。
在餐馆里做了一个多月后,果如李君所料,我已渐渐消除了“士大夫”心理了。虽然尚未像他那样泰然到能穿了号衣在街上走来走去或去看朋友,但已做到了看到熟人脸无尴尬之色的地步。不但无尴尬之色,而且还会打趣地叫他们多付小费,以照顾我这个在美落难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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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吃马铃薯的日子(11)
说到小费,这使我亲身体验到环境与人性堕落的直接关系。初穿号衣时,每次翻起盘底拿小费,总觉得不好意思。遇到客人“厚赏”(如十元的账付两元小费),心中自然高兴,但遇到“犹太”的客人少付或不付,也不以为意,因为觉得赏钱就是赏钱,给不给是人家的自由。
但一个月过后,发觉自己的“气质”逐渐变了。原先收拾台子的习惯是先收拾台子,慢慢地才去翻看压在盘子底下的赏钱;现在呢,一待客人离开餐馆,第一件事就是翻看盘底,看看这笔生意如何,赏钱少时,心中就老不高兴。无怪乎客人来时,老板娘亲自给我们依先后次序分发台子,因为经验丰富的侍者大多数会鉴貌辨色,一眼就可以看出哪一类客人小费付得豪爽,哪一类是一毛不拔。为了避免伙计间对客人的你争我夺,只好采取这个配给制度。
小费制度其实是对雇员的一种变相剥削。老板既然知道伙计除了正薪还有额外收入,薪水就自然少给了。而做侍者的,既然靠此额外收入来养活妻儿,也就难怪他们会养成广东话所谓的“白鸽眼”了。
以前在香港时,我对拿着“收账盘子”瞪着眼望着客人看你给多少的侍者大为反感,现在身处其境,方对他们起了同情之心。因为如果我这辈子靠托盘为生的话,我也一样会变成“白鸽眼”。
记得有一次是母亲节,生意兴隆,顾客络绎不绝。李君告诉我,像这一类的日子,我们做侍者的该赚到三四十元以上的小费。于是,我便以鸿鹄将至的心情堆满笑容去招呼客人。母亲节之所以生意好,无非是在那一天中,母亲罢工不做饭,由父亲带队,扶老携幼地把家中大小带到餐馆来吃饭。
大部分客人,果如李君所料,小费付得爽快,因那天小孩特别多,这个要芒果冰淇淋,那个要奶昔,弄得我们除了应付正餐的菜式外,还要承担这些额外负担,做父亲的多付小费就是这理由。
但想不到一张坐了全家大小十二人的台子,既打翻了酱油瓶,又要了七八种不同的冰淇淋,竟连一毛钱的小费也没付!
记得当时我心里说:“下次再碰到你,我一定躲进厕所让老板娘招呼你!”
当晚竟因此事失了眠,但原因倒不是因为失去这笔小费,我难过的是:我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现在除了星期一至星期四在校读书时,我尚可算是个读书人外,我哪一点不像个职业跑堂?我和他们现在不是同样地孜孜言利,为一两毛钱打主意么?现在一看到“爽快的熟客”来,不是希望他坐到自己的台子来么?而当“犹太熟客”坐到自己的台子时,不是先沉了脸,然后说 “你是要‘杂碎’吧” ?
我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济安先生尚有两个月左右才能由加州大学来,而在他来之前,我实在无谈得来的朋友。丛苏是好朋友,但却是女孩子,和她自然就有着一种两性间的距离和隔膜。譬如说,我和济安先生可以在空当时吃饭、看“美女如云”的电影,然后再大喝啤酒,但这种“节目”尚不能求诸异性朋友,尤其是初到美国、生活思想尚未洋化的中国小姐。
在这两个月内,生活真是刻板极了。唯一的消遣节目就是看二流影院放映的电影,所费七毛钱,还花得起。
餐馆“同事”李君提议我空闲时不妨参加一下中国同学会的节目,尤其是舞会,可趁此机会认识一两个中国女孩子。我说自己不会跳舞,但他说如果我真的喜欢跳舞,就不会跑到那里去了。我问为什么,他说这种场合,撮合痴男怨女是其功用之一。
下一场舞会刚巧是星期天,我乃央求同房的容君做我的向导。
各种前奏曲如主席报告会务、介绍新同学等完成后,压轴戏就开始。场地布置与香港各中学所举办的私人舞会差不多,把红红绿绿的彩纸往灯泡或霓虹灯上一盖,场地风光马上旖旎起来;再加上轻音乐唱片一播放,就成舞会。
我和容君两个王老五选了一角坐下,开始品头论足起来。舞会开始时,跳舞的人特别少,容君乃对我说:“等着瞧吧,现在是阴衰阳盛,因为坐在这里的人,很多都是抱着你和我这种心情来的。但过了10时,就有‘新血’上场,到那时这就不会是中国同学会舞会那么简单了。”
我起初不大懂他的话,但又不好追问下去,只有枯坐,频频喝汽水。
10时后,会场气氛果然大见起色。这时的来宾双双对对而来,男的穿得也较第一批来的整齐,女的也曾刻意打扮过。对,也比第一批来的漂亮。在这批客人中,有不少是携带异国女伴来的。那晚所见,有欧洲人、马来人和美国人等,最多的当然是美国小姐。这个时候,早来的人跳舞的跳舞,就座的就座;晚来的人一对一对地入内,引人注目。如果此时带进一位漂亮的小姐,真会“艳惊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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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吃马铃薯的日子(12)
“他们为什么来得这么晚?不是摆架子吧?”我问。
“不是,这有什么架子可摆,大家都是来念书的。他们来得迟,主要的原因大概是要请小姐吃饭。老兄,这又是没女朋友的好处。请小姐吃饭,少者十元八块,要是美国小姐,你还得请喝酒,账单下来,就是我们跑堂一天的收入了。”
“得啦,别阿Q了。喂,你看,那角落里不是坐着个单身女的么?你为什么不去试试?”
他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去,连忙回转头来,模仿天主教徒那样,在胸前划十字,口里跟着又念了句阿弥陀佛,闭起眼睛。
“少跟我来这套,好不好?究竟怎么回事?”
“我不说,有损阴德。”
“你不是干了什么对不起人的事吧,吞吞吐吐的干吗?”
“没有的事,没有的事,我老容再下作也不会到这种程度。咦,你好像对她蛮有意思的样子呢。这样吧,你替我拿瓶可乐过来吧,反正她就坐在冰箱的旁边,你看个饱,回来再跟我说。”
我给他和自己拿了瓶可乐,故意拖延脚步,看了小姐几眼。
“怎样?”他问。
“蛮清秀的嘛。”我说。
“我没说她长得坏呀。你猜她多大年纪?”
“二十岁左右吧?总之,不会过二十三四岁。”
“唉,这都是灯色作怪。老兄,我不知她告诉外人时说自己多大,但照我们的推测,最少三十岁以上了。”
“她不像嘛,你又怎么知道的?”
“好小子,你是想女人想着迷了。她是1954年由台湾来的,来时已是大学毕业,现在是1961年,你自己算算看。”
“奇怪,”我说,“长得像她这样的女人,在美国怎么会嫁不出去,为什么还要孤零零地跑到这地方来。”
“你又来了,你又来了,谁说过她嫁不出去来着?”
“那你刚才画十字架、念阿弥陀佛算什么?”
“说来话长。”
“说嘛,说嘛,别再卖关子了,好不好?”
“这儿不是说人家闲话的地方,你还要不要在这里泡?”
“有什么好泡的,看到人家双双对对,触目伤心。”
“那我们走吧,附近有喝啤酒的地方,我们在那儿再说吧。”
我和容君到了附近的酒吧,两人要了一大pitcher(相当于七八瓶小啤酒)。
美国大学城附近的酒吧,周五、周六最吵,周日晚上则比较安静。
侍酒的是个二十来岁的美国小姐,风情万种,一见容君到来,就给他“豆腐”:
“Honey, why have you been avoiding me these days?”(为什么这些日子你一直躲
着我?)
我向容君挤挤眼:“老相好?”
“如果美国小姐叫你一声honey就是你的老相好,那以后的老相好真要车载斗量了。言归正传,先说刚才被你惊为天人的中国小姐吧。”
“别冤枉我,我不过是说她长得还清秀罢了。”
“说实在的,她真的长得不坏,皮肤白皙,身材修长,据在纽约认识她的朋友说,在纽约的中国人圈子中,有‘万人迷’之称。”
“哦,她从纽约来?”
“嗯,她在纽约念完书,做了一两年事吧,就转到西雅图来,现在市立图书馆做事,你想碰运气,可到那里多多借书。”
“别开玩笑。喂,你还没有提到她嫁不出去的理由。”
“她不是嫁不出去,既称‘万人迷’,怎会没人要,问题出在她择偶条件过苛,使人知难而退。”
“怎样的条件?”
“现在的‘行情’怎样我不清楚,但据我那位纽约朋友说,她当时开出来的条件是:(一)美国公民或至少有居留权;(二)博士学位;(三)念理工科或医科;(四)年薪万元以上;(五)有产业或某一数字的银行存款;(六)身高不能低于五尺八寸;(七)不能超过三十岁。”
“乖乖!那她自己拿什么去配人家?”
“你不是说她长得清秀漂亮?”
“对呀,但清秀漂亮的女孩子不见得就只她一个吧?”
“唉,你多留几年就不会这么说了。这儿中国留学生的男女比率,据非正式的统计,是五对一之比,而在这五分之一中,长得像她那么够瞧的可实在没多少个。”
“唉唉,以稀为贵。”
“可不是嘛。”
“不过,话又说回来,在美国念理工科的中国人比比皆是,而拿到博士学位的又比比皆是,念理工科而又拿到博士学位的,差优薪厚,办永久居留权更不成问题,照理说,‘万人迷’的条件不难符合。”
“但身高五尺八寸呢?年纪不超过三十岁呢?别的还不说,就说年纪一项吧,你说,你平日接触到的中国人中,能符合上述六项条件而又未超过三十岁的,有多少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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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吃马铃薯的日子(13)
“即使有,也不一定会喜欢这个‘万人迷’。”
“就是说嘛。”
“可是照你所说她自己也三十岁出头啦,条件该修正修正了吧。”
“那可不知道了,我跟她只不过见过一次面,吃过一顿饭,看过一场电影,以后就没有来往了。”
“这怎说得过去?”
“怎说不过去,我约她的时候,还不知她有这种条件,后来知道了,还要缠下去,岂非自讨苦吃?”
“但老兄条件不差呀,再过一年,就是电机博士……”
“成啦,成啦,我死了心的理由当然不只这么简单。”
“说来听听嘛,反正明天那堂课我早准备不上了,还是听你说过瘾。来!我们再来一个pitcher。”
这时已近12点,再过一个钟头,酒吧就打烊了。女侍者给我们拿过酒后,问我们要不要吃些什么的。经她提起,我果然觉得肚子有点饿,乃要了两客汉堡包和炸薯条。
肚子填饱后,我乃催促说:
“说呀,时间不早了。”
“我后来没继续约她出去的原因,倒并非完全是因为她的条件。”容君若有所感地说,“这个年头,男女间的事难道还像我们念中学时代那么不食人间烟火么?男的既然要在女的面貌身材方面打主意,也就不能怪女的在男的银行存款上打主意了。当然,像‘万人迷’这一类的条件是例外。”
“我约她出来玩时——那时尚未买车——到了她宿舍门口,等了好久才见她出来,一见面,她就说:‘你车子停在哪?我在这等你,你开过来,好不好?’”
“我原准备坐计程车去的,听她这么说,把心一横,干脆坐公车,吃饭也挑唐人街廉价的馆子。总算她修养好,脾气没发出来。但看完电影送她回宿舍时,亏她做得出来,自己挥手招了部计程车。”
“那你有没有跟着上去?”
“没有,我故意给她来个教训。”
“好小子,心好狠。”
“你该说她心狠才是,她应知道我还是个穷学生,约一次女朋友出来的费用就够自己半个多月的伙食费了。”
“唉,可惜,可惜。”
“可惜什么?”
“可惜这女孩秀外不慧中。这样说来,她嫁人真的有问题了。但西雅图的中国人不少啊,除华大外,单说波音公司就有两三百位中国工程师,她不愁找不到对象吧?”
“很难说,这种事会一传十,十传百,尤其是关于漂亮女孩子的事。不过,你倒不用替她担心,再等两三年,要是仍挑不到‘理想对象’,洋人对她垂青的,大不乏人。”
“那她早几年为什么不考虑考虑嫁洋人?照理说,她读了这么多年书,观念该弄通了。”
“据说她自己倒无所谓,问题就是她是独生女,父亲是以前上海的‘书香世家’之后,老头一直反对她嫁洋人。”
容君说到此时,已是深夜1时多,客人已走得七七八八,酒吧内亦已灯火通明,这是下逐客令的暗示。
这次跟容君深谈以后,不但见闻广增,且获益良多。不说别的,有了容君作为前车之鉴,今后自己不会犯错误,也不会白花金钱和时间了。而且,照容君说,“万人迷”虽不能代表此地的中国小姐,但此地的中国小姐倒有很多像她。而我自己除了尚未过三十岁外,还有什么条件?
与这类中国小姐出去,岂不是自讨苦吃?本来无自卑感的,也会因约会一次而生出自卑感来。
这个时候,书未读好、经济无保障,真是少作非分之想为是。最近有一位在加拿大念工科的朋友来信说,他们住所附近,美女如云,但一想到博士学位考试在即,即觉“万念俱灰”,并给我抄来了两句诗,共勉一番:
但得禅心如槁木
花枝相伴也何妨
可惜我修这种“禅心”,完全是无可奈何的权宜之计,并非是洞明世事后一种信念的实践,因此道行脆弱得很,不会经得起任何“花枝”的考验。
“美国文学”期中考的结果是得了一个C,幸好这是一门大学部的课,要是研究院的课,就不合格了。这个C是拿得心甘情愿的,书未看完,又没有看过什么参考资料,若是拿到比C更高的分数,那一定是教授看走了眼。不过,这不能不令我开始为另一门课担心,如果又考到一个C或更低的分数,那我读研究院的前途就完了。(美国研究院大多数有这样一个规定: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每学期的成绩得保持三分的总平均分数;攻读博士学位的,得在三点五分以上。A是四分,B是三分,C是两分,以我目前的情形说,我选修两科,一科拿了C,另一科就得拿A来补上了。)
我不能不预谋后路。这时已是4月时分,大考时间快到了,我不能等大考完了看成绩后才决定行止。我现在应作最坏的打算,就是说:作两科都考得不合格的打算。我在台湾申请美国研究院时,只申请了两所,其原因一是过于自信,二是怕填表格,三是想申请入学的各学府如哈佛、耶鲁等,都得先付十元的手续费,实令人心如刀割,而且即使取得入学资格,若无助学金的话,也读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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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吃马铃薯的日子(14)
我现在的最坏打算是转学。本来,既到了美国,申请手续不管怎样也会比在中国时来得容易。而且,邮资也便宜。但我怕填表格的心理一样未改;对各校所索取的十元手续费一样舍不得付。最后盘算的结果是,选了两所碰运气:一是在洛杉矶的加州大学,申请念电影系;二是印第安纳大学,申请读他们著名的The school of Letters课程。读电影是我的夙愿,只要能弄到一个免学杂费的名额,一定去;至于挑上印第安纳大学的理由,可说一半是感情用事,一半是慕名而去的。所谓感情用事,无非是济安先生1955年来美读书时,所选的学校也是这所,所以我还未到美国时,早已听他说及有关此学校的种种了。因此,我此刻挑印第安纳大学的动机和当初挑华盛顿大学差不多,可说是心理上受了济安先生的影响。不过即使不是因为济安先生我也会考虑到此就读的。这儿的The School of Letters名气实在太大了,尤其是暑期所开的课程,其授课者差不多都是当代新批评的名家,如拉夫(Philip Rahv)、特里林(Lionell Trilling)、布鲁克斯(Cleanth Brooks)和沃伦(Austin Warren)等,虽然这批暑期来授课的教员大半来自外校,非印第安纳本校教员。
申请书寄出去后,就听天由命了。
一天中午,正摊开书本对着窗外发呆时,突有不速之客至,回头一看,原来正是济安先生。这时的欣悦之情用“大喜过望”来形容都无以表达。单凭先生这次找我时的“神出鬼没”来看——事先又不来信通知由加州到此的日期,到后又不来电话通知何时到访——先生真把平日自己钦佩的江湖隐侠精神(独行独往、来去洒脱自如)身体力行起来了。
他一屁股坐在我的床上后就问:“快考试了吧?”
我给他泡了一杯香片茶,就怪他不先来封信或来个长途电话,好让我接机。
“咳!你知道我从来不来这套。怎样,好久没喝啤酒和看日本电影了吧?”
我答说啤酒常喝,日本电影倒没看过。
“那么我们走吧,反正今天我也做不来事,看场电影,吃顿饭,散散心,回来后读书的情绪也许会好转。”
我把书“啪”地盖上,匆匆穿了衣服,就随他出去。
先生先买了当天的报纸,又买了份西雅图的街道图,然后才回到我住的地方的附近一条街道去找停车的地方(车子是租来的)。在车上,我们找到了当天演日本片的电影院的名字和街名,然后拿出钢笔在地图上做各种拐弯抹角的记号,最后先生说:
“喏!从这一段到那一段的路是大街,我还熟,可是一转这个弯,我就毫无印象了。你帮我一下忙,手执地图,替我留意街名,到哪一条街时要准备转入哪一个角,你得预先告诉我,免得临时张皇失措,错入了单程路。”
先生的驾驶技术,比我平日所见到的会开车的朋友来虽仍隔了一段,但比起三个月前我在旧金山初见他时,却有“长足进步”。现在他已能“一心二用”了,一边开车,一边聊天。
美国二三流戏院常有所谓double?feature(两部电影,一张票的价钱)。另外一特色就是巡回放映,你有兴趣和时间的话,可从戏院开门时进去看,看个饱,直到关门时再出来。我们因此连放映时间表也懒得看,干脆买票入场。
那天放映的是什么,现在倒忘得一干二净,只仿佛记得两部都是时装片,而且有一部还是浅丘琉璃子主演的。说到日本片,又是先生给我开启的世界。原来当年我在台大读书时,在情感上和许多大陆来的或南洋来的同学一样,因身受二次世界大战之害,看到日本人和日本制品,心中就涌起一种强烈的憎恨。这种心理当然影响到我对日本文学和艺术的欣赏。所以有一次先生问我:“最近看了什么电影?”
“没有,”我说,“好莱坞公式化的制品看腻了,欧洲片又少,真气人。”
“看了《胜利者》没有?”
“你说是什么什么郎主演的日本片子?”
“嗯,石原裕次郎。”
“我不想去,因为我实在还没有打破对日本人的心理障碍。”
“这个先别讲。难道你这年纪的人受日本人的祸害会比我这一代深?反正你现在没好片看,看看《胜利者》好了。”
我看过后,服了气,下次见面时就把感想告诉了他。
“怎样,对吧?我们先撇开日本文学不谈,即使在日常生活上,我们能逃得过日本人的影响么?你到西门町戏院街去逛逛,就会装满一脑袋靡靡之音的日本音乐回来。你到中国餐馆去吃饭,你躲得过日本菜或日本‘遗风’的影响么?总之,我们这代中国人,真的不容易。翻开历史看一看,欧美国家中有哪些国家善待过我们中国?19世纪俄国人曾经怎样对我们,你是知道的,但我们能不读俄国文学,不听俄国音乐吗?”
我实在无话可说。
这以后,日本文学和日本艺术我没有接触过,但日本影片倒看了不少,“宫本武藏”和所有黑泽明、小林正树的片子能在台北看得到的,都看了。对日本女明星如岸惠子、司叶子、冈田茉莉子和浅丘琉璃子等人的着迷程度,远较少时对安白·丽芙和《劫后英雄传》时期的伊丽莎白·泰勒为重。我想其原因大概是这样:欧洲明星,美则美矣,然由于肤色和文化不同,我们顶多拿她们的照片回来做剪贴画,做我们白日梦的资料而已;而日本女明星(或推而广之,韩国、越南等受中华文化影响至深的国家的女人),不但其肤色身材与中国女性相同,而且其生活习惯和所属的文化也不若欧美人之离我们那么远,因此看起来分外有亲切感。
但最大的原因,相信与个人的择偶年龄和爱在银幕上找寻异性对象的心理有关。像伊丽莎白·泰勒这类美国女人,对我们东方人来说,平日即使再怎么爱做梦,也很少梦到与这类女子结为夫妇或做情人的(久居美国或欧洲的留学生或是例外)。但在我平日所见到的女同胞中,总会找到像司叶子或岸惠子那种脸形和身材的女子。虽然两者同属梦想,但前者距离远,而后者距离近也。
等到看了《人间的条件》后,我对日本人的“心理障碍”渐渐解除,虽迄今对他们仍无好感。
除日本电影外,先生在台大时还替我开启了几个在普通大学课程里难以看到的世界。如武侠小说、费蒙(牛哥)的侦探间谍小说(如《情报贩子》、《赌国仇城》等)。因为照先生意见,念文的人,严肃的书要看,娱乐性的书也得看。对一个有分析能力的人来说,只要自己看得下去的书,都有 “滋润脑筋”的价值。文学上本无“纯文学”与“非纯文学”之别;如果有,谁来给我们定界限?先生从事文学批评,既抱了这种“有容乃大”的胸襟,故常能言人所未能言或不敢言者。他把张恨水与张爱玲同列为现代中国有数的小说家之中,仅是他有胆色的例子之一而已。
我们看完电影后,照例到中国餐馆吃饭。吃饭时他问起我的近况,我据实以告,并说我已申请了印第安纳大学。他觉得这主意不坏,但认为我书读得不好的原因,是受了做侍者的心理影响,所以除非印大有助学金,否则不可轻举妄动。当务之急,乃找一较有“白领气味”的工作,不论在图书馆做跑腿也好,在系办公室做打杂也好,在心理上,总较做侍者斯文些。我乃告诉他自己一来人地生疏,二来吃亏于生来是广东人,所以想靠教国语讨饭吃,也无资格。他想了许久,终自告奋勇地答应给我写一封介绍信,介绍一位现在华大远东语文系任教的朋
友给我,希望借她的关系能帮我在图书馆找到一份打杂的工作。不过,他附带说了一句:别抱太大希望。这位朋友,在北平时与先生虽说有相当交情,但一别十多年,这位朋友在美国拿到了博士学位,而今可说得上是打下江山了,人有没有因此而改变实在不得而知。
第二天,我到先生的办公室取了介绍信后,乃按地址到那位远东语文系的女博士处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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