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口感清爽的凉皮深得消费者喜爱,但凉皮加工却暗藏风险。近日,长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县农贸市场内的散装食品开展大排查大检查时,顺藤摸瓜端掉了一个凉皮生产加工“黑窝点”。
据介绍,长兴县市场监管局近期亮证检查某农批市场,当检查到一家凉皮销售摊位时,执法人员要求经营业主当场提供凉皮来源的进货验收票证,业主却提供不出任何票证,且表情紧张,一会儿支支吾吾地说放在家里,一会儿又说供货方没给,执法人员意识到这家摊位的凉皮有“猫腻”。
随后,执法人员经过多次走访了解到,被查业主姓刘,是外地人,在长兴卖凉皮已有6个多月,凉皮是他自己加工的,加工场所比较隐蔽,而且生产的凉皮卖相特别好,保鲜的时间也特别长。执法人员通过综合分析,认为刘某的加工坊无证无照,并有非法使用添加剂的嫌疑。
于是,执法人员排摸了刘某送货的路线,摸准其加工场所,并会同长兴县公安局组织执法力量,抓准刘某下午6时开始加工的时间,进行联合突击执法。
执法人员在脏乱差的凉皮加工“黑窝点”搜查到多种粉状白色不明物,刘某不得不承认非法使用添加剂的事实。
据查,刘某在每日加工的500千克凉皮中非法添加了明矾、脱氢乙酸钠。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明矾凝固性很强,可以使凉皮的口感更有“筋道”,且产量明显增加。
正常情况下,每0.5千克淀粉能加工出2.5千克凉皮,非法添加明矾后可以加工出4.5千克左右的凉皮。而脱氢乙酸钠主要起到防腐保鲜作用,添加后可以大大延长凉皮的保质期。
据了解,国家明文规定,明矾是禁止在凉皮中添加的。
执法人员对现场查获的加工产品进行了抽检,经检验机构检测,检测出铝含量为4240毫克每千克,大大超过100毫克每千克的安全限量,刘某的行为属于严重非法添加行为。
执法人员依法查封了刘某的加工场所并没收用于生产加工的设备、原料和450千克成品凉皮。
从刘某非法添加手段的隐蔽性的角度反映,刘某是明知不能添加而故意实施添加,是恶意违法行为。目前,该案已移交县公安局查处。
县公安局已对刘某进行了依法拘留,并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