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美术史上划时代的人物,徐悲鸿对中国的美术教育及中国国画方面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他在《画范序》中提出了中国画的理论“新七法”。虽然“新七法”是针对人物画的要求而提出的,但是从画理来说, 也适用于中国画之山水、花鸟等题材。多年的留学生涯使徐悲鸿有机会研究和吸收西方人科学的造型体系,使他有一个要使中西艺术融合的愿望和明晰的思路。
这“七法”分别是:位置得宜、 比例准确、黑白分明、动作或姿态天然、轻重和谐、 性格毕现、传神阿堵。本文仅从国画的角度谈一点对“新七法”的理解和认识。
位置得宜这一法是讲构图,“位置”要根据作品的主题内容来确定,是绘画的第一步。但如何能够“得宜”需要反复推敲确定。史诗般的人物画,名山大川之壮丽雄浑,花鸟画的空灵感等等,都需要合适的位置安排和不同的画面构造,才可画好作品。所以“得宜”看来平实,其实是很难做到的。比例准确“比例准确”的提法看上去也许与文人画到高处“似与不似之间”的造型风格相背,其实不然。徐悲鸿还是一个在艺术上对传统艺术中的优秀部分褒扬有加和能够兼收并蓄的人。他不仅赞美青藤、八大、石涛、齐白石等人的浪漫的夸张和写意之高明,肯定“应物象形”之法,也赞美唐宋工笔绘画的造型精到和细致入微。从根本上来说,无论是夸张提炼的造型还是写实的造型,首先把对象的结构研究透彻都是必需的。比例准确的要求及写实的艺术表现手法,即“形似”,是通俗的世界语。而是否造型准确是对画家能力最基本的检测标准。黑白分明 “黑白分明”之法是强调画面的对比因素。这是指画面上大的黑白灰感觉及素描关系或者明暗关系。中国画也好,西方油画也好,无论何画种,画面上必然有它的黑白灰关系,有着清楚的或模糊的效果。朦胧、模糊的绘画风格毕竟是少数。绝大部分画作均需要有明暗关系的分明,才能使观者一望而知其然。高调和低调都可以分明。这种“分明”,就是一种“明暗得当”和“适宜”。动作或姿态天然“天然”,即是自然天成,自然而然;即是不矫揉造作,符合物象形态本身的运动规律。“而“天然”又不是依样画葫芦,不是机械照搬。这是要求作者对自然形象深入观察,把握其典型的运动特征,在表现中加以刻划。要善于抓住重点而删节次要的、影响典型特征的因素,而且还要善于强调符合典型特征的因素。需要作者的全面修养才能够达到“动作或姿态天然”的要求。轻重和谐这是指画面的平衡感、分量感和整体感。“轻重和谐”、 “位置得当”和“黑白分明”都息息相关。因为在画面中,物象“姿态天然”,都是有着“分量”的视觉效果的,位置的安排及物象的形状对于平衡轻重至为重要。而且深色的、沉着的物体看起来分量重,淡色的、白色的物体看起来分量轻,是视觉习惯。黑与白,浓重与浅淡如何分布一定会对画面是否和谐产生重大的影响。无论如何,这几个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要达到的是画面最终的“和谐”这个目的。性格毕现此法与“动作或姿态天然”之法有相近的地方。凡形象均有类似于“性格”的因素。无论是人物、山水、花鸟均是如此。对于写生来说,不管采用什么样的表现手法,都一定要抓住所描绘的对象的性格特征,才能积累起有说服力的素材。无论在什么形式的绘画中,都要把握住某个对象的特殊表征,并且用恰当的造型风格和表现技法处理。那么,这对象的“性格”就会在画家的笔下“毕现”。然而,“性格毕现”与“位置”、“姿态”、“轻重”等相互关联,是不能孤立成立的。传神阿堵“阿堵”,代指“眼睛”,东晋时期的无锡方言。此法倡导要表现“神”,含有神彩、神气、精神、神志、神韵,等等涵意。“传神阿堵”这一法,如果延展一下,可以是讲画面整体的“神韵”。但这个要求相对于谢赫的“六法”中所要求的整体神韵之外,又强调了对于精彩局部的写实性因素。就山水花鸟画来讲,是局部的精彩和神韵, 又要求整体的精彩和神韵。就人物画来讲是眼睛的,是面部的,也是人物整体形象的,又是整个画面的;即:由每一组成部分之“神韵”,来造就整幅画作之“神韵”,这才是完美的画面,其它题材和其它画种亦然。“传神阿堵”,应该是属于类似“气韵生动”的艺术水准。
在今天,“新七法”依然能够衡量、规定、约束、检索、评判我们的艺术学习和研究,在国画的学习和欣赏中也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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