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批食品饮料行业新规将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不论是饮用水包装标签的管理还是境外燕窝企业注册备案的施行,新政均是为了加强食品饮料行业的管理,让食品饮料行业更加规范化发展。
饮用水取名不能再“任性”
饮用矿物质水、富氧水、蒸馏水……这些在市场上让人眼花缭乱的瓶装水名称从今年1月1日起不能再出现在市面上。国家卫计委于2014年12月24日批准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该标准自2015年5月24日起实施,其中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新国标中明确规定,当包装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时,应当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称谓来命名包装饮用水。
点评:为了应对新政,在过去一年,康师傅、屈臣氏等企业都已为饮用水换装换名,提前做好了准备,而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也是为这些企业留出足够的更换时间。新政实施后,包装饮用水产品借名称做概念炒作将会被彻底杜绝,而对于更换产品名称和包装的企业而言,此番投入的精力不亚于出新品,饮用水市场也将由此迎来新一轮洗牌。
婴幼儿配方奶粉关税下调至5%
财政部于2015年12月宣布,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我国进出口关税,备受关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也在今年的降税范围之内,其中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氨基酸配方、无乳糖配方特殊婴幼儿奶粉的进口税率由20%大幅降至5%,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配方奶粉也由15%降至了5%。另外,其他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食品业税率由15%降至了5%。
根据我国与其他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2016年起我国还将对中国与冰岛、瑞士、哥斯达黎加、秘鲁、新西兰自贸协定以及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等7个协定实施进一步降税。
点评:随着婴幼儿配方奶粉进出口关税的进一步下调,国内奶粉价格体系与国外奶粉价格体系进一步接轨,也为国外婴幼儿配方乳粉价格下降留出了更多空间。更为重要的是,关税的下调意味着外资乳粉企业进入门槛再降低,国内乳粉企业的生存压力将会空前加大。
境外燕窝企业不获注册不得进口
2015年底,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更新《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以下简称《注册实施目录》),燕窝产品成为继肉类、水产品、乳品后第4类纳入《注册实施目录》的食品。进口燕窝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包括生产食用燕窝(指经分拣、用水浸泡、清洁、去除羽毛、重新塑形、加工烘干、分装等工艺制成的燕窝产品,如燕盏、燕条、燕饼、燕碎等)和燕窝制品(如冰糖燕窝等罐装、瓶装燕窝制品)的生产企业。燕窝产品纳入《注册实施目录》意味着今后只有获得在华注册的境外燕窝生产企业的燕窝产品才允许进口,任何国家任何地区未获得在华注册的企业的燕窝产品不得进口。
点评:我国是最大的燕窝消费国之一,但几乎不产燕窝,消费的燕窝基本依靠进口,而进口则常常出现问题,此前马来西亚的燕窝产品因含有大量亚硝酸盐而登过国家质检总局的黑榜。通过新政的实施,国家对境外燕窝生产企业的资质和生产能力有了把控,从而保障进口燕窝产品的食用安全,此外还会对国内燕窝产品带来一轮清理。
包装饮用水元旦启用“新国标” 禁用天然水矿物质水
饮用天然水、饮用矿物质水、蒸馏水、矿泉水、纯净水……喜欢喝瓶装水的市民不难发现,同样是水,市面上琳琅满目的饮用水名称常常让人挑花了眼,对于这些名称的个中区别更是傻傻分不清楚。随着2016年1月1日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下称“新国标”)的实施,饮用水名称混乱的局面将得到改善。
新规:包装饮用水不得以水以外成分命名
新国标是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106号),在《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9298-2003)及《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7324-2003)的基础上整合修订而成。该标准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4年12月24日批准发布,自2015年5月24日起实施,其中,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要求(4.1和4.2)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