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四(1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谋划今后五年教育改革发展。会议上,传出了对广大农村考生的重大利好!
有很多考生向小编咨询,农村定向招生计划到底是什么?自己有没有资格报考?现在,小编就大家关心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
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2015年招生规模为5万名,2016年预计将会增加。
根据规定,入选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就可被报考大学录取。
如北京大学规定:获得北大“筑梦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最高可获降至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北大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确定。也就是说,入选定向招生计划的农村考生,成绩只要达到所在省份一本线,就有可能被北大直接录取!这可比北大一般录取分数线至少低了60-80分。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个团场),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区。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具体实施区域。
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考核录取工作管理参照自主招生办法执行,录取工作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原则上与自主招生同时进行。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认真细化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严格审查考生投档和录取资格,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
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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