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养生堂从中国保健协会处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在2012年11月8日发布了国家第67号公告,《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将定在2013年3月1日实施。
为了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的能力,对企业索证索票以及台账进行加强管理,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相关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
《规定》对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相关的要求,相关保健品企业必须建立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设立相关部门或者指定专门的负责人去检查供货者的资质条件和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对于留存相关票证文件建立档案备查,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台账管理,如实的记录购销的相关信息,想过的证明必须得保存到产品保质期1年之后,并且保存的期限不能少于2年。要求生产经营企业应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
《规定》还对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应该含有的内容进行了再明确。针对一些统一购进、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连锁经营企业开始施行。规定》明确,可由总部统一索取查验相关证、票并存档,建立电子化档案,供各连锁经营企业从经营终端进行查询索证情况。各连锁经营企业自行采购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要求自行索证索票。
《规定》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如实记录购货、销售台账,并如实记录质量不合格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或保健食品的召回、退货、销毁等处理情况。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的相关解答
1.索证索票这样的制度可以解决目前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种种问题吗?对于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管起到什么样的推动作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