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文革”中,“五一”、“十一”都会枪毙一批人,刚刚开始的时候,整个城市很隆重;后来变成简单的仪式,仍然在游街,但老百姓已经不关心了,只看到墙上一张画叉的大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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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种评论认为,《一号命令》是部怀旧小说,而您同期出版的散文集《陈年旧事》也与历史回忆有关。您怎么看“怀旧”这个标签?
叶兆言:不久前看到报纸的一篇文章说,我们这代作家“集体怀旧”。看到这个标题,我一开始一愣,当时觉得,怎么真不幸被他言中?我说,这一棍子被他们打到了。可是后来又想,事实也并非如此,比如余华《第七天》太现实,倒像寓言了。但就个人而言,这一段时间一下子出了四本书,好像确实有点怀旧,但这些书都是碰巧在一起出版了,《一号命令》是最新的一本。但《一号命令》最早是在2012年第五期《收获》上发表的,单行本拖到今年5月才出版。写完这部小说已经有两年多了。这个时候发现,市面上的你和现在的你有反差。但我手头上刚刚写完的长篇小说确实是怀旧。苏童《黄雀记》我还没有看,也可能有怀旧,但苏童是怀个人旧。
《一号命令》不是怀个人的旧?
叶兆言:我不是。
但您在公开场合曾说过,《一号命令》还是跟家族的事情有关。
叶兆言:是有关,但这本《一号命令》完全没有把自己写进去,而刚刚写完的一部长篇就把我自己写进去了。新长篇里的“我”是不重要的,但“我”的认识是重要的;“我”不是小说中的人物,但对故事的认识和判断很重要。在《一号命令》里,你能看到“我”的想法,但“我”把自己隐藏了。而新长篇里,“我”就直接进入小说中去了。新长篇的结尾,一直到上海世博会。两部小说之间,还是有些相像,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事情,然后把以往的历史写进去。
您刚才说,新完成的长篇小说一直写到上海世博会期间,但《一号命令》从抗战写起,止于1970年代初,跟当下现实也没有太大关系。尽管如此,《一号命令》的时间跨度也够大,涉及的历史从抗战、内战、建国一直到“文革”,可是您只写了个中篇,这些素材是足够写一个长篇的。为什么不选择写个长篇?
叶兆言:主要问题还是技术性的,跟一开始的写作决定有关。我是一个很讲究字数的写作者,我只要决定写多少,就写多少。《一号命令》一开始写的时候,我就设定为九万字左右的中篇,字数就决定了我的思维方式和叙事方式。《收获》杂志执行主编程永新也对我说过,为什么不把《一号命令》写成长篇。我就觉得,它一定不是一个长篇,一定是现在这样一个结构,该不展开都不展开。但我刚刚完成的长篇小说,技术上就跟它不一样,但风格是相似的,也是很传统的写法。无论长篇还是中篇,都是像海明威说的,写作时你一定要有很丰富的冰山下面的东西。可如果全部在水底下,没人相信。关键是冰山露多少的问题。水面下有很多东西有个好处,让读者认为你还没有写够,但这至少让读者意识到了还有东西。这要比倒过来好。所有想写的东西都露出水面的话,那就是泡沫了。
所以我目前的这种处理方式,作为读者有所满意,有所不满意。举个例子,我刚刚完成的长篇小说,核心是一个在南京的女人,她始终跟着时代走。汪伪时期,她父亲是银行高管,后来逃到重庆政府,抗战胜利后他家没有问题。国民党去台湾了,他们家也跟着去了,但她没有去。这个女人不同,她追求进步,解放初期入党,“文革”中是造反派,但在“文革”初期就被枪毙。被枪毙本身,也许是历史上这个人的故事,也许是那个人的故事。但是她被枪毙的事情,我没有写,我只写到她被判刑七年,然后她的故事就结束了。一定有读者会不满意这种技术处理,肯定会问,为什么被枪毙,她在监狱里怎么样?
我在后记里说,有一天我父母回家说起谁谁谁被枪毙了。在“文革”中,“五一”、“十一”都会枪毙一批人,刚刚开始的时候,整个城市很隆重;后来变成简单的仪式,仍然在游街,但老百姓已经不关心了,只看到墙上一张画叉的大字报。这些东西都跟你没关系。怎么跟你有关系呢,就是这个被枪毙的人跟你是认识的。我父母回家就说起这个事情,然后就不说了。我们这些小孩中有种说法,说这个女人是神经病,说毛主席跟她怎么样。有人问,为什么不把这些细节写进去,可是,这些东西其实网上都有,非常细节。我不写,你会“谴责”我为什么不写,但我一定留给你更多的东西。我要写的恰恰是,这个女人之前活生生的生活和历史,她的童年、少年、恋爱等。这其实跟《一号命令》相似,后者的核心其实是一个老男人寻找自己的初恋记忆,寻找自己初恋情人的故事。如果有一串珍珠的话,绳子就是这个故事核心。但这个绳子并不最重要,打个结就结束了。对于任何作家,写的时候,没写的东西一定要比写的多,这可以触发你的不满,触发你的想象力。引起你想,比把什么都告诉你要好。比如我新小说里那个女人,写她在监狱里如何发疯,如何说毛主席和她怎么样……你再怎么写,也写不过真实,写不过各种小报上的东西,没有意义。你不写后,留下的巨大空白可能更好。
所以把这部小说(《一号命令》)变成长篇,也是可以的,但会觉得很单薄,因为故事就是一个老男人寻找自己的初恋记忆,寻找失去的东西。
关于空白的技术处理,您在《一号命令》里用的最典型的就是沈介眉在与赵文麟分手后的人生经历,她在1949年后肯定有很丰富的人生经历,但您没有写,直接跳到他俩在“一号命令”后的相遇。
叶兆言:对。这也是一个例子。两者是一个道理,技法上也是一样的。最关键是,这样写,这样留空白最真实。因为人生就是这样的。你不需要用全知去唤起读者的知。写作者不是教师,不是要告诉读者什么。今天的写作者更应该把读者当做对手,我们智力相同,我允许你提出异议,同时我也可以向你解释,为什么这样。你提出异议,我还可以向你解释,我为什么不这样写,难度在哪里。读者与作者,更像是两个智商相等的朋友。这个社会很丰富,有各种声音和目光,一个写作者就是要展现极大的真诚和技术。
关于写作技术,《一号命令》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闪回,所有的历史都是通过赵文麟的记忆闪回到现场。您如何能保证,闪回不出现混乱?
叶兆言:这就是纲举目张的关系,就是因为有珍珠项链的那条线,可以随时回来。如果走得太远,就赶紧回来。写作就是一次旅行。比如我要去上海就是写作的目的,但是,写作的愉快在于,我是坐汽车去上海,还是坐飞机或者走路过去,或者找个伴侣一边说话一边去。但是,写作一定要有目的地,否则就一定很糟糕。
我的看法是,不只是那根珍珠项链的绳子,还有就是您设定了时间坐标,比如1937年的南京保卫战,1947年后的内战,1969年的“一号命令”等。这些真实的历史时刻,对您这部小说的意义在哪里?
叶兆言:这个确实很重要。写小说最重要就是要逼真。为什么要有时间点,就像秤一样,不断要校正准心。就算是余华《第七天》里的世界是完全不真实的,但那个世界里也有塑料椅子,这就是逼真。写历史细节,其实你可以乱写,谁知道乾隆皇帝到底说了什么,但写作者要心存敬畏,尽可能不要出错。
所以从逼真角度上,我做得非常好。比如小说里写到南京保卫战,在我身边有活生生的例子。小说里的故事和细节大体都是真实的,赵文麟参加战争的故事是我一个哥们爸爸的故事,这个人去年才去世。这个人的名字甚至可以从黄埔军校名录上找到,只是有一个地方是虚构的,他不是中央大学学生。但这不重要。比如,钱伟长最初是学历史的,就是因为抗战,他弃文从理,当时大量青年都这样选择。但怎么进黄埔,进的是什么班,这些细节都是真实可查的。包括小说中在南京保卫战里,这个主人公打下一架飞机去领赏却意外得到撤退的命令,又如何用粪桶渡江等,这些细节全部是真实的,都是我这个哥们父亲的故事。处理细节的真实和虚构,要让读者觉得像是这样子的。这个军人从见习排长一直打到了少将,他活生生打了八年仗没有停过。他的同学基本上都死光了,他能打到少将必须得命大。所以抗战胜利后,1947年他结婚风光无比。后来他又跟着别人一起起义,然后做炮校军官,脱掉军服再穿军服,这个跟小说里是一样的。
赵文麟参加南京保卫战和内战部分您写得很详细,但他参加远征军部分却很简略,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舍弃?照理来说,这段历史恰恰是现在最热门的。
叶兆言:我为什么不详细写,就是因为远征军历史太热了,很多人都在写。我开玩笑说,如果你想详细知道,你不如上百度。我认为,大家都想说的话题,你要省略。小说家应该去回避大家都想到的问题,点到为止,让大家去想就可以了。写作就像打篮球,就是控制问题,不能失控。我太喜欢历史了,我始终警惕不能让自己沉浸在历史中。小说就是小说,历史是历史。小说的细节只是因为像,而不是就是历史。也只有这样小说才好看。
让我们回到小说的起点,书名《一号命令》。我有个朋友到我这里借了这本书,但很快就还回来,他说,不是想象中的《一号命令》。我理解他的意思,他或者很多人一开始以为,这是一部关于著名的“一号命令”揭秘的小说,没想到是部关于个人记忆的小说。这个书名对您小说的意义在哪里?
叶兆言:这个书名对我太重要了。因为这个书名,小说一直没能出来,但我认为这个书名没有办法改。因为有了“一号命令”才有了这个故事。这本小说的缘起很简单,首先是“一号命令”下达,我祖父需要从城市疏散出去,就跟小说里一样。在“文革”期间,像我祖父这样的老人是被保护的,他给家族带来的更多是安全感。我祖父在“文革”前期就退休了,所以跟这个社会没有什么关系了,就算社会这么激烈也没有关系。他就在家里乱看小说。有一天教育部贴了大字报,他让我堂哥去把四千字的大字报抄回来,这个东西上的话当然很恶劣。他受不了,一个星期不出门。大家也很急,但没人敢劝他。后来,老爷子带着我另外一个堂哥要出去看大字报,他不去教育部,到中央美院去看,中央美院的大字报琳琅满目,世界的荒诞就在面前。然后又去了文化部,文化部墙壁都不够贴大字报,搭了很多芦席篷贴大字报,走在其中像在碑林里一样。老头子这么一看,就觉得无所谓了,这个社会跟他更没有关系了。
那为何写“一号命令”?“文革”的大风大浪其实很快就过去了,但这个家里只剩下四代人四个人,其他男人要么插队要么去干校。这个时候来了“一号命令”,像我祖父这样的人要撤退。他跟我伯父叶至善用信件商量怎么办,往哪里撤,他们确实也想过要撤到小说里写的上虞白马湖。我祖父想去那,但那里已经没有人了啊!最后商量的结果就去伯父那的干校,但我伯父有点为难,去那里只能住牛棚,真的是牛棚,条件太差了。而且路途非常遥远,这就是小说里的路途细节。他们整天在讨论去哪里。讨论到最后,很简单,像我祖父这样的部级干部都有统一安排。但我觉得,这个虚惊一场也是值得一写的。我还觉得,现在看他们俩的通信,觉得像漫画一样,他们充满乐观主义精神,觉得中国一定会赢。也正因为如此,我把他们的文人视角转化为军人视角,只有军人知道战争是怎么回事。在军人眼里,战争的最后胜利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战争的残酷。所以我觉得要用职业军人的视角来写。这也是我说的冰山下的部分。很多读者可能会认为,这个小说跟“一号命令”没有关系,但是对我来说,太有关系,因为这是我这部小说的起源。
小说是冰山上那一块,我们现在聊的都是私下里的,没有办法全部写进故事里。如果用文人视角来写,没办法展示那段历史,展示战争的艰苦和残酷,更没办法展示一代大学生从军牺牲掉的悲壮历史。那代知识分子都有信念,他们知道现在是打不过日本人的,要打仗自己先强大,所以很多人都弃文从理。而且他们就算知道打不过,也不会做汉奸。这代文化人的选择就是这样,跟着所谓的主流走。我一直强调,这是一个反战小说,不是爱情小说。爱情只是一个小说的虚壳。
您个人对1969年的“一号命令”有印象吗?
叶兆言:我对“一号命令”没有任何印象。那个时候,我整天做战备砖,挖防空洞。这确实是很荒唐的事情,在职业军人看来这是非常可笑的事情。小说里面的“天天”就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记忆,我们也做红缨枪,最纠结的是如何做红缨枪。所有中国人都觉得,要真打仗,我们肯定赢。战争对我们来说,没有恐怖,我们没有关于战争恐怖的教育,我们只有通过战争得到天下的感觉。所以,我说《一号命令》其实是个反战小说。
我们来谈谈小说里的一些人物,比如小说一开始就自杀的紫曼,她埋怨丈夫赵文麟成分不好,郁闷到最后觉得自己人生很失败,甚至选择了自杀。这样一个人物似乎看上去过于政治化,过于类型化了。您是如何设定的?
叶兆言:紫曼这个人物是个类型化人物。有个人很能说明紫曼这样的人物——王光美。王光美出身大家族,是清华校花,她跟紫曼是一个类型的,她后来选择了刘少奇而不是另一位国民党将军。对于这一代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而言,选金龟婿是很重要的。紫曼选择赵文麟很正常,当时赵文麟多风光啊。所以对这些新女性而言,爱情是第二位的,宋美龄是这代女性的榜样。之所以是榜样,是因为宋美龄嫁得好。所以,紫曼的自杀,很大程度上是她认为自己选择错了。所以紫曼一生都懊悔,觉得丈夫选错了,对这个丈夫怨透了,这跟意识形态没有关系。这些接受新思想的女性,骨子里其实很旧。
那么赵文麟的初恋情人沈介眉,这个人物是小说的核心,但又是一个虚幻似的人物。
叶兆言:沈介眉就是钱锺书《围城》里说的那种,初恋永远是美好的。钱锺书小说里没有完美的人,唯一一个是虚幻的唐小姐。我原来想到沈介眉在解放初期可能有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但我没有写。所以,这个人物的饱满度比不上紫曼。紫曼代表了一类人,为什么当时一大批进步女性到了延安嫁给老头,一方面是革命理想,还有就是传统的择婿观,有点买彩票的样子。所以紫曼这样的人对我来说是活生生的,我见过太多这样的人,她们最大的痛苦就是永远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结果她们的一生都是被压抑的,欲望都没有了。紫曼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幸福呢?但这些东西适合于讨论,小说中没有写出来,但隐藏在背后的这些东西,才更有意思。
沈介眉后来选择的丈夫林大宝可能是另外一类人的典型,也是军人,但混得很不好。他与赵文麟的一场酒后冲突是非常精彩的。
叶兆言:这个也很现实。在林大宝看来,当年是我们(解放军)打败了你们(国民党),结果你却混得比我好,这个没有天理啊!而且像林大宝这样的抗美援朝战俘,回国后当然都是郁闷,对他们来说,生活太残酷了,但内心深处还是有傲慢。
小说的结尾是,赵文麟通过自己的关系,让沈介眉的儿子沈雷参军,圆了他的梦想。小说里,所有人都在一点点失去东西,似乎只有这个男孩是得到了什么。这算是光明的尾巴吗?
叶兆言:写沈雷的时候,想到的是我爱人的哥哥,他也是“文革”期间当兵的。在“文革”期间,当兵是最风光的事情,人生就整个灿烂了。但这个东西能解决一时问题,真的能解决问题吗?未必。在“文革”末期,军人如果得不到提干就复员,最好的选择是当工人,这在当时是很正常的。但这些人后来可能就下岗。所以沈雷可能是得到了,因为当了兵。但当时如果没有去,他就会继续认真读书,可能将来就进了大学,那也是另外一种选择。所以,沈雷可能又错了。所以小说里,似乎没有一个人真正得到。这个就是最真实的地方,现实就是我们不知道会怎么样。
似乎每年都会看到您的新作出来,长篇、短篇集、散文集等等,写作对你意味着什么?
叶兆言:写作对我来说就像一个NBA赛季。在我没有写完手头这个小说前,我不会去看余华苏童的新小说,但写完了,我就一定要去看看,他们到底怎么样。我这种职业运动员的心态特别强烈。就像球员科比说的,他每天早上四点起来去练习投篮。我也是这样,我会每天早上写作。保持这样一种状态非常好,也非常职业。科比也说,我也想翻身就去睡了。这句话非常好。我们不一定有科比这种高度,但有这种心态就非常好。写作就是如此。是不是天下最好的作家不重要,但要有一颗职业的心。如果像另外一个球员奥多姆那样,尽管天资那么好,但不守纪律会把自己给毁掉。所以,对自己从事行当的敬业度,非常重要。
我其实写得很多,一年写部长篇不难,但是每年都写一部长篇,别人会不理解,认为是粗制滥造。所以我会写很多散文,拉开长篇的间隔,也给读者一些期待。但我基本上天天在写,我又没有其他事情。其实我是很无聊的人,恨不得天天写。我早上起来第一件事情就是写作。我的职业精神,既有NBA球员的职业,也有工人农民的那种职业。我从一开始写作,就有黔驴技穷的感觉,就怕自己写不出和掉队。所以我理解海明威晚年的恐惧。写作能力肯定还是会衰竭的,你所做的就是尽可能维持能力和状态。为什么我还在努力写,就是希望像科比那样,把职业生涯拖得更久远点。还好,写作是属于年轻人的,但老年人也还有机会。
保持写作状态,流畅的时候就像流水,我想着每天都能写得出来。但如果停了,不保持一定状态,水龙头打开就没有水。写作并不是在那写,其实就是在那等。写作就是写完上半句,等着写下半句。如果下半句觉得不好,就在那耗。句子变成段,段变成章,章变成书。这就跟NBA球赛一样,四十八分钟到,比赛结束。写作也是如此。但写作中,下面怎么写,写什么,我真不知道。写作有太多即兴的东西。我写作也是没有提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