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本市户籍尚未申领社会保障卡(包括学籍管理卡)的参保居民申领办理社保卡(包括学籍管理卡),有关部门今日发布《社会保障卡扩大申领通告》。根据《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本市户籍参保居民凭社保卡(包括学籍管理卡)就医结算,同时,社保卡还可作为其他应用服务(如0-6岁婴幼儿保健等)的凭证。
具有本市户籍的学龄前婴幼儿,由家长填写或核对居委会发放的登记表后,前往就近的街道(镇)社保卡服务站交表、缴费。
尚未申领学籍卡的小学一年级在籍学生(包括非本市户籍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尚未申领社保卡或学籍卡的技校、职校、中专在籍学生,填写老师发放的登记表后,前往就近的街道(镇)社保卡服务站办理。
本市户籍、16-18周岁、尚未申领社保卡且无学籍的居民,前往就近街道(镇)社保卡服务站办理。
本市城镇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尚未申领社保卡的居民,填写居委会发放的登记表后,前往就近的街道(镇)社保卡服务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