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其实并不一定是件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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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或者更早一些的时候,“离婚”不啻于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那时候的中国人,是戴着有色眼镜看待离婚,也是人言可畏地评说离婚。
所以,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双双离婚,成为民国街头巷尾人们津津乐道,而最为惊世骇俗的一桩风花雪月的故事;名门淑女章含之意与外交部长乔冠华相伴一生而“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勇敢之举,因了毛主席的亲自过问和鼓励,而成为新中国倍受瞩目的离婚案;张学良与<?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赵四小姐的一见钟情,也为世俗所不容却真情写就半个世纪的伉俪情深。而于凤至的大义成全,更让自己留下优雅转身的华丽背影,并由此赢得人前的尊重与好评。
“婚姻如鞋”,一直认为这是最好的比喻。其实一桩婚姻的形成,太多都有着当时特定环境的标记,而并非一定都与“爱”有关。也许是视野的局限,生活圈子的狭小,而使得当初根本不可能于茫茫人海中去细细选择或比较;也许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观念作祟,而容不得太多思量便匆匆步入围城;也许是年轻时根本不懂得爱情。总之,在时间的磨砺中,走进婚姻里的个中感受,就如同鞋子穿在自己的脚上,究竟合适与否,只有自己明了。
离婚,并不是一件值得推崇或效仿的举动。但如果时间证明这是一桩错误的婚姻,而婚姻中人甚至已经感受到了一份无法言说的如同枷锁勒在脖子上的窒息感时,是选择继续这种委曲求全,无异于慢性自杀的日子呢?还是选择新的生活,去激活沉睡的灵魂,去感受自己应该享有的美好与幸福呢?
当然,太多味同嚼蜡的婚姻,之所以采取瓦全的态度,很多人都会说是为了孩子。其实,不和睦的家庭与不幸福的婚姻对孩子的伤害更大。他们在一天天长大,逐渐拥有自己的思想与情感,并日益形成自己的世界观与人生观。不管大人伪装得有多么好,那份来自心底而在空气中流动的漠然与隔阂终究还是逃不过一个孩子敏锐的眼睛与敏感的心理。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孩子,感受不到真正的温馨与快乐,他们的心灵极易缺乏安全感并容易滋生出对人、对社会的不信任感。至于一个孩子将来会成为一个怎样的人,或走出一条怎样的人生道路,我觉得还是取决于他所接受的教育以及个人的秉性素养,而与父母离婚与否并无直接关联。
人,其实是一个脆弱的动物。我们常常呼唤人文关怀,并将之视为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和人类自觉意识的提高。那么,我们就应该知错能改,去修正一段错误的婚姻,而使自己重新看到生命中,蓝蓝的、白云天。不要偏激地给离婚扣上道德的大帽子。没有爱情的婚姻才是不道德的!如果两个人根本无法思想交流,灵魂相通,甚至相对无言,心生厌烦,我不知道,那一纸证书究竟还有何存在的意义?像鲁迅与朱安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人们常慨叹现今社会离婚率是越来越高了。其实,这并不是一件坏事。这反而说明我们的国人已经开始真正的改变观念,逐渐撕下那层包裹着残酷真相的伪道德外衣,真正懂得去尊重感情,尊重人性,懂得去提高婚姻的质量和生活的品味!这样的态度无疑是积极的、健康的,也是我们所应该去追求的幸福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