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网络订报 年度 2015年度

2015年度

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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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度部门决算

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青海省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青海省供销合作社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 青海省供销合作社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2

第一部分 青海省供销合作社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牧区供销合作社发展、改革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制订全省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牧区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商品基地、初级市场、物流配送网络、农畜产品交易等中介机构;协调、指导农畜产品加工等项目建设。

(三)根据省政府授权,对化肥、农药等重要农牧业生产资料、进行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的边销茶、烟花爆竹、再生资源、良种等主营业务,并承担边销茶的储备,促进城乡商品流通;协助盐务部门加强盐务管理,完善农牧区食盐配送体系。

(四)行使出资人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供销合作社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决算编制范围1个。青海省供销合作社为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事业1个单位。编制数为40人,其中:社机关38人,供销联社机关服务中心2人。年末实有人数55人,其中:机关在职人数37人,退休人员13人,离退休遗属4人。机关服务中心人数1人。

第二部分 青海省供销社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3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青海省供销社

公开01表 金额单位:万元

4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青海省供销社

金额单位:万元

5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青海省供销社

金额单位:万元 6

2015年度网络订报 年度 2015年度

7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金额单位:万

部门:青海省供销社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单位:万元

部门:青海省供销社

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单位:万元

部门:青海省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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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海省供销社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青海省供销社2015年度收支总决算为3,705.46万元,比2014年增加2,017.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支出增加 ,主要是供销社发展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二是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由于增资、增人相应增加商业流通事的增加。归口管理的退休费增加。

(一)收入总计3,672.5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672.48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其他收入(利息收入)0.09万元。

(二)支出总计3,687.37万元。包括:

1、教育培训支出195.9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牧民经纪人培训、电子商务培训、干部教育培训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72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退休经费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43.2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70万元,主要用于化肥、农药、边销茶储备。

5、结转下年18.09万元。省财政下达给省供销联社一般事务管 12

理,按原计划未能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 青海省供销社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72.28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9.99%。2015年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2043.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支出增加 ,主要是供销社发展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二是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由于增资、增人相应增加商业流通事的增加。归口管理的退休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5年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教育培训支出195.97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5.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72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3.79%。住房保障支出43.23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1.17%;商业服务业支出2,265.44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61.4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70.00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15.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2.46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83.5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0.95万元、津贴补贴202.80万元、奖金59.83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2.95万元。其中:退休费109.15万元、抚恤金15.33万元、生活补助13.94万元、住房补贴43.2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0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75.93万元。其中:办公费7.09万元、邮 13

电费1.10万元、物业管理费0.27万元、差旅费21.3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58万元、维修(护)费0.12万元、会议费2.83万元、公务接待费1.46万元、劳务费13.50万元、工会经费4.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36万元,运行费预算14.26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4.77万元。支出决算为21.60万元,完成预算的78.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9.3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9.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4万元,完成预算72.12%。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58万元,占11.9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58万元,占72.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4万元,占15.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58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出国团组1个,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5.58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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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接待费支出3.4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44万元,接待15批次,185人次。

(三)“三公”经费与上年执行情况差异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数增加2.58万元,因2014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则没有可比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数减少2.6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数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主要是:1、我社本着节约,从严管理原则,严格控制出国(境)人员和经费;2、公务接待费,主要是开展对我省特色农畜产品推介、宣传、青洽会期间接待中华供销总社及省外供销社来人宣讲中央11文件,供销社深化改革、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时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15.58万元,主要是公务下乡、检查等所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2015年我社将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按照相关要求,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控制和执行管理,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 15

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教育培训

1、开展农牧民经纪人培训、电子商务培训、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产业发展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商业服务业支出:供销社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等其他商业流通事务。

(六)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是指省供销社机关及项目施实单位完成特 16

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推销特色农畜产品经费、职业技能鉴定经费等项目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所属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青海省供销联社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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