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内容
1、考核内容的改革
现行考核内容,偏重于知识记忆,课程考核内容局限于教材、课堂笔记、老师划定的范围和指定的重点,对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核普遍不足,以至于上课记笔记、课后抄笔记、考核背笔记、考后全忘记。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就是要树立适应创新人才培养的现代考核理念,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把考核内容定位在对以往知识的理解和对学生独立思考能力的考查上,即增加应用、创新知识的考核;减少单个知识技能的考核,增加知识能力体系的考核。
在具体考核内容的设计上,授课教师应将考核内容延伸到课外知识上,原则上课程讲授以外考核内容要占到20%-30%。
2、考核形式的改革
目前我院考核闭卷形式多,开卷考核少;笔试形式多,口试、答辩形式少;理论考核多,技能操作实践能力考核少。为改变此现状,所有课程可根据课程本身特点、性质,灵活运用开卷、闭卷、开闭卷结合、答辩、实践技能操作、撰写专题报告、提交作品、学术论文以及多种方式结合等。
考核形式要推行多个阶段(平时测试、作业测评、课外阅读、社会实践、期中考核、期末考核等)、多种类别(校内能力考核、社会等级考核等)的考核制度改革,强化学生课外学习。增加论文、作业、课堂表现及参考阅读等成绩考核中的比重,提高专业基本能力与综合素质。
3、考核成绩构成的改革
改变考核成绩的构成,加大学习过程、到课率、平时作业、平时表现得分率,加大实验课成绩构成比例,适当体现阶段性考核成绩比例,降低期末成绩考核的占分比例,推行多种成绩评定方式(主考教师评定、考核组评定、学生参与评定)等。
理论课程综合成绩评定,一般期末考核成绩占60%左右、平时成绩占20%左右、单元考核或期中考核成绩占20%左右;含实验(实训)环节的技能性课程的综合成绩评定,一般期末考核成绩占50%,平时成绩、单元考核及期中考核成绩共占50%。课程平时成绩包括课程教学过程中的测验、作业、读书报告、实验报告、调查报告、课堂讨论等成绩。课程平时成绩为零分者,不得参加课程成绩综合评定,课程成绩以零分记。
对人才培养方案中为职业资格证书课程的,学生参加对应的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可将期末成绩直接认定为优。
4、实验(实训)课程考核的改革
实验(实训)课程考核要以实际表现考核为主。实验(实训)课程要以操作考核方式作为主要方式,综合成绩由三部分构成:⑴期末测试成绩;⑵每个实验(实训)项目操作成绩(含实验报告、操作水平、合作意识、团队精神、责任心等);⑶能体现其水平的作品或工作成果。综合成绩构成比例由教研室拟定。市级及以上竞赛获奖与作品获奖可代替校内相应实验(实训)课程考核,该课程成绩记为优。
5、期末集中考核科目的改革
改革期末集中考核课程科目,纳入期末学校集中统一考核的课程数量不超过开课课程的50%,且只能是当期开设的专业核心课程,将技能型、应用型课程从期末集中考核的方式改为期末分散考核方式,减少期末统一集中考核的科目。
四、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要求
1、各教研室要根据本教研室开设课程和任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原则上每个教研室每学期每个专业每个年级选择2-3门课程进行考核方式的改革。为确保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实施的质量,每个教师每学期原则上不得超过3门改革试点课程。
2、每门考核方式改革试点课程应当制定考核方案,方案应包括考核范围、考核方式、命题要求、成绩评定标准、各类形式考核所占比例等等,同时对课外阅读、社会实践、课程论文与作业等课外学习与测试方法、测试成绩占总学业成绩的比例等做出明确要求。任课教师在每门课程讲授前应向学生公布考核方案。每门课程的考核方式改革方案,经教研室主任、学院教学院长审批后执行。
3、参加考核方式改革试点的课程,应在考核结束后,组织本课程所有任课教师,进行考核分析及总结(特别是不同考核方式的对比分析以及收集的学生反馈意见),写出考核改革总结材料,于考核结束后3天内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4、为确保考核方式改革试点课程的顺利实施,各任课教师要特别注意做好学生学习过程、到课率、平时作业、平时表现的相关记录,作为学生最终评定成绩的明确依据,并与最终成绩表一同形成成绩档案统一交教学办公室保存。
5、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及时组织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教学考核评价改革方案的精神,让老师改进教学方法、充实教学内容,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让学生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及时改进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