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未搬迁户一封信
各位未搬迁居民:
化机一区棚户区改造是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是市政府2007年17号文件所列十六个改造项目之一。市政府的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适合全市范围,已经深得民心,受到广大动迁户的认同和支持,化机一区楼房已有97%动迁户搬迁完毕,为了不影响广大动迁户的共同利益,尽早开工,早日搬进新居,我们除了日常动员工作外,还申报了行政裁决申请,对不搬家的居民实施行政裁决和法律裁定,经过行政裁决和法律裁定仍不搬迁的依法强制执行。
实施化机一区旧楼拆迁,是政府为加快改造老城区,优化城市布局、改善居住环境和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举措。广大居民对政府的举措积极拥护,楼房居民绝大多数已搬迁完毕,只有少数动迁户尚未搬迁,为早日回迁新居,已搬迁的居民强烈要求加快动迁进度,抓紧开工建设。希望未搬迁居民不要辜负大多数人的愿望,顾全大局,积极搬迁,努力完成政府交给我们的改造建设任务。 有人说:“今后不允许强迁”,这是对依法动迁的片面理解,强制执行是动迁工作的必要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
我们的愿望不想出现一户强迁对象,按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安置房屋,依据房屋估价报告给予货币补偿是符合政策的,另外我们又相应
采取了一些补偿措施,低于成本价格给予增加10平方米,根据市场行情适当调整了货币补偿价格,大家应该感到政府的关怀和优惠,也应该感到拆迁人的体恤和关怀,被拆迁人已经得到了相应的实惠,应该积极搬迁,但是有的居民仍然不搬迁,只有采取依法强制搬迁了。
化机一区改造是政府立项,由鸿天开发公司实施改造建设,这是大家共同的事情,是公益事业,希望未搬迁户向大多数人看齐,识大体顾大局,要理性地积极搬迁,争取早日和大家共同回迁到美好的幸福家园。
化机一区拆迁办公室 201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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