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 双方对“三八线”之争的焦点
一. 双方对“三八线”之争的焦点
(一) 我军坚持以“三八线”为停火线
1. 停战谈判概况
1951年7月8日,停战谈判首次在开城举行联络官会谈,为正式谈判“会议议程”做准备。我方联络官3人:张春山(我军联络官)、柴成文(我驻朝鲜使馆参赞)、金一波上校(朝军联络官);对方联络官3人:J-金尼(美军空军上校)、默里(美军海军陆战队上校)和李寿荣(南军中校)。
我方正式代表5人:首席代表南日大将(时任北朝鲜军最高司令部参谋长,兼任副首相)、朝军代表李相朝少将(时任朝军最高司令部侦察局长)、朝军代表张有林少将(时任朝军第1军团参谋长)、我军代表邓华将军(时任志愿军副司令员,55年上将)、我军代表解方将军(时任志愿军参谋长,55年少将)。奉命来朝主持谈判领导工作的李克农将军(时任军委情报部长兼外交部副部长,55年上将)、乔冠华(时任外交部国际新闻局长)。对方正式代表5人:首席代表特纳-乔伊中将(时任美远东海军司令)、美军代表I-雷迪斯少将(时任第8集团军副参谋长)、美军代表C-克雷吉少将(时任美远东空军副司令官)、美军代表A-伯克少将(时任美远东海军副参谋长)、南军代表白善烨少将(时任南朝鲜第1军军长)。美方谈判由远东军总司令李奇微直接向美国总统负责。
第一阶段谈判在开城举行,时间1951年7月8日至8月22日谈判被迫中断;第二阶段:谈判改在板门店举行,时间1951年10月8日至1953年7月22日签订停战协议,可谓风风雨雨整2年。
2. 毛泽东确定的以“三八线”划界原则
① 针对可能到来的停战谈判,彭德怀51年7月1日致电中央军委,“已经充分准备必须坚持持久作战方针,坚持以“三八线”为界划界,如果美国坚持现占领区,我准备8月发动反击战”。对此毛泽东7月5日与斯大林、金日成协商,提出“实现停战谈判”的6条协议草案,其中建立非军事区,建议由双方军事力量从“三八线”各自后撤10英里,并在在此基础上建立非军事区。非军事区民政恢复到1950年6月25日以前状态,即“三八线”以北属朝鲜政府管理,以南属南朝鲜政府管理。
② 1951年7月10日,停战谈判首次会议在开城来凤庄举行,首先就停战谈判的议程进行了讨论。朝军首席代表南日大将提出5项议程建议,第2条明确提出确定“三八线”为军事分界线,双方武装部队应同时撤离“三八线”10公里,我军代表邓华将军发言表示支持。会上美军首席代表特纳-乔埃中将提出9项议程草案,其第5条称“议定韩境之非武装区域”,刻意回避“三八线”。下午,我方代表回复美方,改提出5项议程,其第2项强调,停止敌对行动的基本条件,以“三八线”为双方军事分界线并建立非军事地区问题。
③ 议程辩论了一周,7月21日休会会。期间美方坚决拒绝将“三八线”内容列入谈判议程。关于以“三八线”为军事分界线问题,美方说,议程上应提出讨论的题目,而不应提讨论的结果,我方接受了这个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