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 林西)
时隔40年,抗战特赦将实行。正值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中国拟对2015年1月1日前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这也将是新中国历史上第八次特赦,引发了外界高度关注。
在重要庆典前夕进行特赦或大赦,既有中国历史传统,也有现行法律依据,亦是国际通行做法。中国古代实行大赦或特赦的例子不胜枚举,多是在国家或皇室重要典礼时举行。在国际上,包括美、法、德等60多个国家的宪法规定有大赦或赦免制度的宪法。对于非法移民、政治犯、战争罪犯或是基于人道主义对轻微犯罪者进行赦免,并不少见。譬如波兰政府2012年对非法入境的外国人给予大赦,数万人因而获得合法居住资格。
王友直
西安解放后,王友直跟随胡宗南逃走后,成为解放军通缉的“战犯”,1949年12月,王友直被关押入狱。1960年11月获特赦,后被定为国民党“起义人员”。
王友直后任陕西省政协常委,民革中央监察委员,民革中央团结委员等职,1992年3月9日在西安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