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人社部发布《关于积极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医保主管部门的这次罕见官方发声,一是充分表达了医保在三医联动的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也从多个方面提出了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改革中,医保的角色和方法;同时人社部在文件中也透露了在医药、医疗价格形成机制中,医保的思路。
这是近两年来人社部发布的关于医改的重量级文件,整个文件主要突出了三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再次表达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提出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深化医改攻坚阶段的重要配套措施。
其次将医保在医改重点工作医疗服务体系改革中的角色进行了梳理。
第一个角色是医保改革要与理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联动协同,把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作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推动建立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机制,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
第二个角色是坚持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的外部制约作用,促进医疗、医药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约束。
第三个角色是结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加快推进按病种、按人头等付费方式,积极推动按病种分组付费(DRGs)的应用,探索总额控制与点数法的结合应用,建立复合式付费方式,促进医疗机构之间良性竞争,激励医疗机构加强自我管理,发挥医保支付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激励约束作用。
具体方法是人社部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改革绩效考核机制,把医保支付、医保医师管理、协议执行、人事管理、绩效工资等纳入考核范围,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考核结果与医保结算、绩效工资总量、医疗机构医保评级管理等直接挂钩,促进公立医院主动加强内部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为参保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要统筹优化人事、收入分配、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医保管理等各项职能,解放思想,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整体效应,形成推进医改的良好格局。
除此之外,人社部在文件中也透露了在医药、医疗价格形成机制中,医保的思路。在《指导意见》中的具体表述是。
首先,建立健全医保与医疗机构、医药机构的谈判协商和风险共担机制,完善协议管理,加强双方平等协商。
其次,要积极参与医药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制定与价格改革相适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促进医疗机构主动降低采购价格,推动医药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
第三,要探索建立医保用药准入和询价新机制,发挥医保对医疗资源配置的引导和调节作用,发挥医保对相关利益的调控和引导作用。
第四,要推动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促进医药分开,探索医疗服务和药品分别支付,从体制机制上消除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痼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