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日从发改委获悉,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京津冀协同发展2016年工作要点》等有关部署,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商务部、交通部、海关总署以及质检总局制定了《京津冀农产品(12.210, 0.08, 0.66%)流通体系创新行动方案》,明确了重点工作的内容和完成时限。
行动方案部署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强京津冀农产品流通的统筹协调,增强协同发展能力;鼓励支持企业开展流通创新探索,提高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拓展物流配送等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全程冷链,保障食品安全和促进消费升级;开展农产品流通国际合作,提高流通国际化水平。
行动方案目标经过3 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立统一开放、分工协作、竞争有序、畅通高效的京津冀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市场布局更加优化,组织化、专业化、标准化程度显著提高,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流通成本大幅降低,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示范企业,成为全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的先行示范区。
京津冀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行动方案
开展京津冀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是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有利于推动三地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拓展深化区域合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注入新活力;有利于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降低流通成本,减少产后损失,保障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有利于发挥京津大都市消费的引领作用,带动河北等周边地区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持续增收,为全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提供示范借鉴。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 2016 年工作要点》等有关部署,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消费者为主导,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优化三地资源配置,补齐软硬件设施短板,积极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农产品流通产业提质增效,有效保障农产品供应和质量安全,更好地满足居民日益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二)主要原则
1、优势互补,协作共赢。发挥京津冀三地比较优势,结合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和分工协作,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业功能有序转移和有效承接,促进农产品直采直供、全程冷链等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实现区域农产品产供销良性互动、协同发展。
2、创新驱动,提质增效。鼓励支持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农产品流通领域推广应用,促进流通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提高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3、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发挥好政府在规划布局、资源整合、法律法规、检验检测、标准化建设、品牌创建等方面的规范引导作用,着力增强农产品流通在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满足消费需求方面的重要作用。
4、试点示范,统筹推进。立足京津冀现有基础,通过试点示范,引导企业开展流通创新,优化资源配置,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统筹推进重要农产品流通设施合理布局和重点项目建设。
(三)行动目标
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立统一开放、分工协作、竞争有序、畅通高效的京津冀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市场布局更加优化,组织化、专业化、标准化程度显著提高,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流通成本大幅降低,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示范企业,成为全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的先行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