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统治者一面开科取士,笼络汉族读书人,软化他们的抗清意识;一面用“文字狱”来打击、压制具有强烈抗清意识的知识分子,打击利益不同的政治异己分子。文字狱的受害者,多数是生员、秀才、举人、教师和官员。
文字狱是封建时代的思想罪。由于作者文章中的某些字句,或由于整个主题,触犯了统治者的政治忌讳,而给作者甚至读者定罪,或者统治者捕风捉影,根据文章中似是而非的字句,强行解释为触犯他们的政治忌讳,而给作者罗织罪名。这样制造出来的案件,叫文字狱。
文字狱在古代就有,但是清朝初期,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一百多年中出现的最多,最严重,最残酷,大小案件数百起,因冤狱被杀头、抄家、充军、做苦役、做奴隶的人,不计其数。
据说,有个书生写了句诗:“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被认为是讽刺满洲贵族的文明程度不高,就丢了脑袋。但开始大规模地制造文字狱,是在康熙帝时期,有两起大案。
一个是庄廷鑨(lóng)的“明史案”。庄廷鑨是浙江归安县的财主,他花钱买得一部明代学者写的,没有出版过的书稿《列朝诸臣传》,写的是明朝历史。他找了几个人,帮他稍加修改,补充崇祯朝的事迹,改名为《明史》,刻版印行。书中有些话,是明朝人口气,如称明朝官员降清为“叛变”,直接称呼清太祖努尔哈赤的名字。
庄廷鑨死后,有人告发此事,被康熙帝钦定为最大的逆案,庄廷鑨的尸体被从棺材里拖出来砍头,他的儿子被杀,家被抄,刻书、印书、买书、藏书、读书的人,杀头的杀头,充军的充军;有的官员因为处理不力,也被革职、处死,共杀害了七十多条人命。
后来,安徽桐城有个读书人,叫戴名世,编了部《南山集》。集中有些文章,详细记叙南明永历皇帝抗清斗争的历史。这又触犯了清朝的忌讳。戴名世中了进士,做翰林院编修,被人揭发,定为“大逆不道”,遭凌迟处死(一小块一小块地切割受刑者身体的肉,让他在极端痛苦中死亡),他的祖父、父亲、子孙、兄弟,以及叔伯、侄子,凡年满十六岁的,全部斩首,妇女送给满洲功臣做奴隶,受株连三百多人。这是第二桩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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