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22日透露,2015年4月,中国内地共报告法定传染病577783例,死亡1218人,其中报告手足口病发病数173384,是3月报告发病数两倍多。
据卫计委当天消息称,在4月报告的法定传染病中,甲类传染病无发病、死亡的病例报告。此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两种。
同期,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和白喉无发病、死亡报告,其余23种传染病共报告发病315288例,死亡1200人。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H7N9禽流感、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等26种。官方对此类传染病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防治方案进行预防和控制。
4月报告的乙类传染病中,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麻疹,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1%。
在丙类传染病方面,中国内地4月共报告发病262495例,死亡18人。其中,丝虫病无发病、死亡报告。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麻风病等11种。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和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病例总数的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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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的传染性疾病的出现和流行,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病种有所调整。
1989年及以前法定报告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及副霍乱、天花、白喉、流脑、百日咳、猩红热、麻疹、流感、痢疾、伤寒副伤寒、斑疹伤寒、回归热、布氏杆菌病、炭疽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乙脑、狂犬病、疟疾、黑热病、森林脑炎、恙虫病、出血热和钩端螺旋体病等25种。
根据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90一1995年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脑、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25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