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原创 来源:文山市纪委
近年来,我县相继在开化镇的振华、永通、西山社区及姑娘寨、浑水塘、塘子寨、渔寨,追栗街镇塘子边村委会,东山乡机关、喜古乡机关和喜古乡所辖的7个村委会,县财政局、县烟草公司等单位开展了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创建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明显增强,办事的透明度明显提高,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初步实现了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发展见成效的工作目标。同时,也为今后全县全面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借鉴和参考。虽然我县在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还面临许多新问题,亟待认真探索、解决、规范。为加强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激发基层单位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途径,发挥示范引路作用,打造更多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品牌单位,同时便于县纪委更好地掌握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推动我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现就我县在下一步如何开展好基层党风廉政示范建设工作谈点粗浅看法和认识。
一、开展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经验
(一)以抓责任落实为重点,促进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我县把创建示范、抓点带面作为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硬任务,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安排,一起动员部署、一起检查推动、一起考核评比、一起总结表彰,使“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县属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的具体职责。为深入推进示范点建设工作,县纪委主要领导和负责室经常深入到示范点了解情况,指导示范点建设,做到了常询问、常督促、常指导。在示范点创建工作中,县属部门突出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的问题,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乡镇党委、政府突出解决工作效率不高、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进一步推行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深化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和依法行政水平。村(社)突出解决管理不民主、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始终坚持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村民自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以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为载体,努力营造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氛围。为努力营造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氛围,我县以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为载体,将廉政文化有机地融入到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全过程。在县财政局示范点建设中,我们开展了廉政文化“三上一册”工作,将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在局会议室和廉政活动室上墙;将20幅廉政格言警句书画作品张贴在机关办公室走道墙上,在每位干部办公桌上制作一块印有廉政警示内容的台牌;印制《文山县财政局工作手册》到各股室,同时,还设立了廉政文化活动室。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将姑娘寨、塘子寨、清水塘、鱼寨等村委会建成了示范点,采取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了开放式、大众化的赏廉画、送廉书、看廉戏、唱廉歌等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使大家在耳濡目染中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以和谐社区建设为载体,在永通社区、振华社区、西山社区开展了“两委”班子向社区群众作廉政承诺活动,组建了“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廉政图书室,装裱了一批廉政书画,建成了廉政走廊。建立完善了财务管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村务监督员、政务咨询等一系列廉政制度。充分发挥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快速便捷的优势,组织播放廉洁勤政讲座以及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廉政教育的实效性。
(三)以试点先行为切入点,不断丰富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内容。2006年6月以来,全县先后投入资金60余万元,在开化镇姑娘寨、永通社区、塘子寨等20余个村(社区),开展以设置一个廉政图书角、排演一个廉政文艺节目、建立一套廉政制度、建设一个廉政文化专栏、书写一条廉政标语“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今年年初,县纪委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采取一次性规划,整体实施的方式,在喜古乡、东山乡、追栗街乡塘子边村委会和开化镇西山社区全面推行以一套廉政制度、一个宣传橱窗、一个村务公开栏、一批廉政书画、一个廉政图书角、一面干部群众“同心墙”、一个举报箱、一所廉政学校、一场咨询大会、一支村务监督员队伍“十个一”为主要载体的示范点建设工作。通过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示范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报告等制度不断健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为全县全面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四)以“三项制度”为抓手,提高了领导干部执政为民能力。为全面推行廉政承诺制度、乡镇政务质询制度和村务监督员制度,我县及时将“三项制度”的贯彻执行融入到示范点建设当中,制定下发了《文山县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对“三项制度”的贯彻执行作了详细安排。目前,全县80个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597余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承诺,并在网络、公示栏、报纸向社会作了公开。15个乡镇137个村(社区)均已配备了村务监督员411名,由各乡镇党委统一培训后颁发了村务监督员聘书,并投入到了工作当中。10个乡镇召开了政务质询大会,现场解决群众质询问题171个。“三项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为示范点建设搭建了新的工作平台,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提高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基层群众的参政议政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以利民服务为原则,推行乡镇“一站式”办公。在喜古、东山乡两乡机关示范点建设过程中,我们推行了“一站式”廉政便民服务中心,围绕“提速提效”,明确办事流程和办事时限,做到“两集中”、“两减少”。 “两集中”:即乡镇的办事职能向中心集中;工作人员向中心集中,实现受理、审核、收费、办证、呈报的“一条龙”服务。“两减少”:即采取业务归并、权力下放、压缩时限等方式减少办事环节,减少办事成本。让群众“只跑一趟路、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就把事办成”。同时,为方便办事群众,我们在服务中心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将乡镇计生、民政、国土、医疗卫生、农技、林业等站所工作流程、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办理时限、服务电话制作成公示栏对外进行公示,并制作成《便民服务手册》发放给办事群众,从而确保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实现了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保证了服务质量。为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二、开展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通过近年来示范点的建设,为全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解决不好必将影响今后工作的开展,妨碍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一)个别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工作彼于应付。在开展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中,部分领导认为开展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工作是务虚,摆花架子,没有实际意义,即使抓,也是纪检部门的事,与党委、政府没有多大关系。此外,一些领导虽然认识明确,但有求稳怕乱的思想,认为抓了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会使班子出现动荡,甚或引起群众上访等等,主观上有消极应付甚至排斥、抵触的情绪,不能正确认识到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的现实和长远意义。因此,对示范点建设抓得不够,过问不多,或对工作安排不到位,抓落实缺乏力度,致使示范点建设特色和亮点不明显。
(二)示范点建设形式较单一,内容还需完善。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还存在着载体单一、内容较少的问题。虽然年年抓几个示范点建设,由于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再说基层工作任务繁重,加之受软硬件和财力、物力的制约和影响,示范点建设以县纪委监察局规定的内容为主,示范点建设单位没有创新意识,主要采取以廉政文化的形式开展工作,内容不够多,形式较为单一,致使示范点建设的影响力不大。此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动参与示范点建设的主动性不够,也不同程度影响了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的效果。
(三)制度不够完善,执行流于形式。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各乡镇、县属各部门的制度建设没有相应地跟上,对干部的监督流于形式,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还未真正形成。一些乡镇和部门长期不开党员大会,党内生活缺乏原则性,什么事都由主要领导直接拍板决定,普通干部群众难以了解情况。特别是部分乡镇还不同存在党务、村(政)、财务公开工作流于形式,公开表面的东西多,实质性的东西少,公开内容片面、时间滞后、形式单一、不详细、不具体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了群众对农村集体资产运行的满意度不高,产生“公开的都是皮毛,关键的不敢公开”的误解,因而对财务公开持怀疑态度,同时也给个别存有私心的干部提供了进行“暗箱操作”的可乘之机。
(四)基层纪委书记工作投入不够,依赖思想较为突出。示范单位主观能动性不够,工作照章办事,外加乡镇纪委书记都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专责不专职,一些纪委书记忙于应付党委日常事务,对纪检工作投入不够,弱化了纪委书记的职责,从而导致对抓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仅限于应付差事,没有真正扑下身子抓落实,打造“特色”和“亮点”,工作停滞不前。此外,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县级财政也没有专项建设资金,仅靠县纪委投入的经费,部分示范点单位很少主动投入和整合资金,在建设时把眼睛盯着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上面给钱我就做,不给就等,致使示范点建设工作比较被动。
(五)对示范点建设指导不到位,成效不够明显。示范点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设不能单凭一日之功,要适时有针对性的精心打造和提升。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建设的仅党风教育室一个室,由于人员少,业务较多等诸多因素,致使深入基层指导工作的时间不多,指导也不够到位,加之部分派出纪工委对示范点建设不知如何入手,在工作的指导上较为被动。此外,部分基层单位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同志创新意识不强,业务不熟悉,主动出主意、想办法的人不多,也不同程度影响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今后开展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努力方向及对策
(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示范点建设不应是对付上级要求的临时之作,也不是供别人参观的“样板房”,更不是充充门面的“花架子”,而是一个单位出于自身长远发展、树立良好形象的内在需要。在今后的示范点建设工作中,一是加大对各乡镇、县属各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的培训力度,促进其业务能力的提高和思想认识上的转变。同时,配齐配强专职纪检委员,为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础。二是充分利用大众媒体覆盖面广、受群众关注度高的优势,发挥大众媒体在示范点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组织廉政采访、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示范点建设的工作进展、成效、经验。三是组织专家学者和基层党务工作者举办工作论坛、研讨会等,深入研讨推进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工作新思路、新观点、新办法。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示范点建设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对开展示范点重要性的认识,从而积极参与到建设工作中来,主动做好示范点建设各项工作。
(二)结合实际搭建载体,丰富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内容。以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为载体,紧密结合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一是在内容上,注重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将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到公民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家庭美德教育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当中,既体现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理念,又扩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空间,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二是在工作方式上,注重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既注重正面典型教育、说理教育,又注重形象化、情感化教育,发挥廉政文化寓教于乐、潜移默化和情理交融的文化优势,增强教育的生动性和说服力。三是在拓展阵地渠道上,注重增强廉政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面。紧密结合村镇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家庭文化建设,把廉政文化内容有机融入其中,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廉政文化设施。利用现有的教育基地、群众性文艺演出等,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环境。同时,进一步扩大廉政文化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通过新闻宣传、手机短信、网站、书画、格言、演讲、征文活动等形式,发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使廉政文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一是继续完善近年来出台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出制度约束在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中的保证作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向基层组织延伸,使之更规范、更有约束力,更便于操作使用。二是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已制定的《村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一事一议”制度》、《村“两委”述职述廉制度》、《“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廉政学校教育培训制度》及《村务监督员制度》等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责任追究,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全面推进“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旨在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在下步示范点建设工作中,要在乡镇全面推进“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开通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接受群众对“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运用的监督,对举报经核实在运用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成立督查组,开展全程监督和成效回访。所谓“四议”,就是涉及村里发展和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经村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作出决议。“两公开”是实行村级重大事务决议内容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一监督”是村里重大事项的决议和决议实施全过程要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员监督。
(四)建立健全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的长效机制,保障示范点建设有序开展。将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作为全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工作保障上健全“四大机制”。一是组织领导机制。示范点建设不能仅靠县纪委和示范点建设单位来开展,必须建立与工作要求相配套的组织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风廉政列席会各成员单位的作用,按照分工和职责,深入示范点建设单位,认真分析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示范点建设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示范点建设工作真正有人参与、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同时,组织示范点建设单位到做得好的地方和单位学习好的做法和经验,寻找差距,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力求示范点建设取得最大的实效。二是工作落实机制。进一步完善镇、村二级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党委领导,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充分发挥优势、各展所长,共同抓好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机制,同时,结合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际,把示范点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年底进行考核和奖励,使工作具体化,变“软任务”为“硬指标”。从而形成总体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成效明显的工作局面。三是有效激励机制。对在示范点建设中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不积极不参与甚至持相反态度的人给予诫勉谈话;通过编简报、新闻媒体等渠道,对示范点建设中涌现出来的人和事进行宣传报道,推广经验,弘扬典型,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纵深开展。四是经费保障机制。当前,部分机关、学校、乡镇经费较为紧张,加之从极个别人内心来说,就不愿开展。考虑到这一系列因素,可能对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要使此项活动顺利进行,确保示范点建设工作有成效、有特色,有亮点,县级财政每年必须安排一定的专项建设资金投入到建设当中,为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的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五)加大基层违纪案件查办力度,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力度。基层干部直接面对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违纪行为更是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事情,基层干部的一举一动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农民大众心目中的形象,在下步工作中,要严查基层干部违纪案件,防微杜渐,维护基层党员干部形象。一是紧盯基层发案的热点领域。针对村级财务收支、工程建设、干部管理等基层违纪案件热点领域,通过村务公开督查、财务审计监督、业内监督检查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同时注重信访件的认真办理,挖掘案件线索,严肃查处了基层干部违纪案件。二是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查办案件务求实效,重点查办侵财类案件和失职类案件,绝不避重就轻,抓小放大。三是剖析基层典型案例。在加大查案力度的同时,注重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适时公开部分基层干部在村级财务管理、工程建设、民政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腐败案件,起到警示告诫作用。结合一批典型案件的查处,适时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基层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法制意识和依纪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以廉洁、高效的形象服务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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